从“意义即使用”观谈高考英语测试改革*
2014-04-02张允高存
张 允 高 存
作为我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排头兵,高考英语测试虽然将采用社会化考试的形式,但其重要性并没有降低,其为高校选拔人才的作用依然存在。对于2013年北京市公布的“高考改革框架方案”,108岁的“汉语拼音之父”周有光老人直言“教育最应该取消的是无效劳动,而不是降低英语的水平”〔1〕。借此反观高考英语测试,目前关键的问题是抓住社会化考试这一重要契机,探讨如何进一步改革考试内容和形式,取消或减少考试中的“无效劳动”,使高考英语测试更好地发挥为高校选拔新生和反哺中学教学的双重作用。
高考英语测试的目的是对考生的中学英语学习能力进行评估,以考查其是否具备高校英语学习的能力。因此,对于高考英语测试的设计,不仅要根据语言能力理论或需求分析来明确界定考试的构念,还应该结合语言学习的本质科学合理地设计考试内容。本文根据维特根斯坦提出的“意义即使用”观,对语言学习的本质进行深入探讨,反思高考英语测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改革提供参考。
一、“意义即使用”的内涵
前期维特根斯坦继承了弗雷格、罗素等老一辈分析哲学家的思想,持有语言和世界具有本质的观点,认为概念具有固定的、并且可以明确界定的本质特征,因此,明确一个概念需要强调其本质特征,并将这些本质特征与其他一些非本质特征区分开来,完成这一区分需要借助逻辑分析,而逻辑分析会让人越来越背离日常语言,成为传统哲学的诟病所在。后期维特根斯坦批判了传统哲学对命题的确切性的追求,认为确切性与不确切性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界线,他开始否认本质的存在,认为形形色色的语言如同各种各样的游戏一样,没有一个确切的共同点,而只是具有或多或少的相似性,因此哲学的首要任务不是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而是研究日常生活中语言的实际用法。可以说,后期维特根斯坦已经从前期对语言本质特征的说明转向了对语言实际使用的描述。
为了抨击语言具有本质的观念,《哲学研究》以引用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的一段言论开篇,并称该段论述为我们提供了一副关于人类语言本质的特别的图画(即奥古斯丁图画)。维特根斯坦认为根据奥古斯丁图画,语词为事物的名称,句子是这些名称的组合,每个词都有意义,且意思与词具有对应关系,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所指称的事物。〔2〕维特根斯坦之所以从奥古斯丁对语言的描述入手,是因为该段描述暗含了以下三种观点:语言具有统一性;语词的意义可以通过指物(ostension)的方式来讲授;所有语词都通过指称事物产生意义。
根据奥古斯丁图画,语言的统一性在于语言的各部分都是相同的,并以相同的方式发挥作用,也就是说,存在一个语言各部分所共有的本质的东西。〔3〕维特根斯坦借助工具箱中的工具对此进行了反驳,一个工具箱中具有锤子、钳子、锯子、扳手、尺子等多种工具,语词的功能就像这些工具的功能一样多种多样,同这些工具一样,语词之间仅具有相似性,迷惑人们的往往是它们外表上的统一性,而其具体应用并不能像其外表一样清楚地展现出来。〔4〕维特根斯坦通过语言游戏来阐释语言是有目的的行为,不同的语词用于不同的目的,例如在“购物”这一语言游戏中,five、red和apples三个词具有不同的功能,各指示店主完成不同的行为。另外,语言不具备统一性也体现在不是所有的语词都有具体的指称,比如five便和apples不同,很难说它具体指称哪个事物。事实上,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也可能被用于不同的目的,这恰好说明了指物教学方法的局限性。根据奥古斯丁的观点,所有的名称均有所指,且其意义可以通过指物的方式来讲授,比如可以边指着一棵树边说tree一词,这样可以教给孩子tree一词的意义。维特根斯坦在反驳这一观点时指出,任何指物的方式都可能产生误解。例如,当我们指着黑板说black时,儿童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理解,他可能会认为black是指黑板或者黑板的材质,并不一定能将black和黑色这一颜色联系在一起。为了避免误解,或许有人认为,可以说“This color is black”。然而加上color一词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并不能真正地起到所期望的作用,因为只有当儿童了解了color一词的涵义后这句话才能被正确地理解,而教给儿童color一词的涵义背后会牵扯出一长串的新的指物定义。这一长串的指物定义不可能永远地延伸下去,它毕竟会有一个开始,而最初的那个语词一定不是通过指物定义的方式来习得的。维特根斯坦还通过建筑师和助手对话的例子对指物教学进行了反驳,在该例中,当建筑师喊出slab一词时,助手便会递给他slab,也就是说这里slab一词所起的作用不是指称那个被人们称作slab的东西,而是指示听话者完成一个被期待的行为,这一涵义显然无法通过指物的方式来教给儿童。因此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词的涵义不能通过指物的方式来讲授,因为指物定义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内起作用,比如指物定义可以告诉你每个棋子是什么,但是无法教给你如何下棋。维特根斯坦认为,正如学下棋要学会每个棋子的走法一样,学一门语言要学会相关语词的用法,只有通过观察语词在特定语言游戏中的使用才能真正地掌握该语词的意义,因为一个语词的意义在于它的运用。
二、“意义即使用”所反映的语言学习观
(一)使用:语言学习的目标
维特根斯坦所说的语言游戏不是指利用语言来玩游戏,其语言游戏是指语言活动,正如游戏是由多种多样的具有家族相似性的游戏活动组成一样,语言也包括众多彼此具有错综复杂的联系的语言活动;正如游戏有一定的规则,语言也有规则,其规则具体体现在语词的用法上。根据“意义即使用”观,学习语言的目标在于学会如何在现实生活中使用相关语词来达到相应的目的而不是机械地背诵单词和语法概念。
对于母语学习者,语言用法的习得要先于概念的习得,这就是为什么对于一些语言现象,众多母语者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然而,学习外语时,很多学生语法学得头头是道,可一张嘴便错误连篇,无法与人交流。反观我国外语教育的现状,不难发现造成“费时低效”的原因之一是我们的学生多年来一直在背单词学语法,而我们的任课教师也一直在课上讲单词教语法,这种学法和教法远远偏离了“意义即使用”的本质,导致的结果就是,“建筑材料”准备了一大堆,却不知道怎样“盖楼房”。
(二)生活形式:语言使用的宏观环境
语言具有规则是因为人总是生活在特定的群体当中,参与一定的生活,并形成特定的习俗和惯例,而这些习俗和惯例左右着语言的使用。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想象一种语言就是想象一种生活形式”,对于语言而言,是人们的一致意见决定了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这不是观点上的一致,而是生活形式上的一致。〔5〕因此,掌握一门语言,要充分地了解该语言背后的生活形式。关于生活形式,维特根斯坦没有给出定义,“不过,从他对这个概念的使用中我们不难发现它还是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内涵的,这就是:所谓生活形式就是指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通行的、以特定的、历史地继承下来的风俗、习惯、制度、传统等为基础的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总体或局部”〔6〕。语言和生活形式密切相关,语言是生活形式的一部分,同时生活形式也是语言活动赖以进行的基础,是语言使用的宏观环境。所以,“把一种语言与作为它的基础的生活形式隔离开来,就无法对这种语言作出正确的理解”〔7〕。
简单地说,维特根斯坦所说的生活形式是指处于特定的文化背景下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学习和掌握某一种族的语言,需要了解该种族群体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进一步说,是需要了解该种族的文化背景。对于母语学习而言,语言的学习是在生活形式这一宏观环境中进行的。如果说语言是肉体,文化是灵魂的话,母语学习则不会出现肉体和灵魂相脱离的现象,语言和文化的习得是同步进行的,并不需要分而治之。外语学习(这里不包括二语学习)则大不相同,外语学习是在脱离生活形式这一宏观环境下进行的,因此学习者在学习语言的同时还需要了解语言背后的生活形式,否则便会出现肉体与灵魂相脱离的现象,这一点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有些学生积累了大量的英语单词后在理解简单的西方话语时仍然存在不少困难。总之,语言是生活形式的一部分,学习一种语言首先要了解该语言使用的宏观环境。
(三)游戏:语言使用的微观环境
在一定程度上,维特根斯坦所提出的语言游戏观、家族相似性和生活形式等概念为其“意义即使用”的意义观奠定了基础。后期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没有共同的本质,语言包含有彼此间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各种各样的语言游戏,语言和现实间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语言是生活形式的一部分,不能脱离生活形式来研究语言,这些均可以用于解释意义的不确定性。意义具有不确定性,主要因为语词用法具有多样性。众所周知,生活形式不是一成不变的,语言游戏会随着生活形式的变化而变化,原有的规则和习惯有时会被打破,重新产生新的规则和习惯,进而引起语词概念和用法上的变化,这种变化是造成一词多义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意义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维特根斯坦尤为重视意义对语境的依赖。
后期维特根斯坦将语言游戏看作意义的基本单位,认为词和语句没有独立的意义,其意义是在语言游戏中确定的。〔8〕可见,维特根斯坦所说的语言游戏与语境之间的关系大致相等。〔9〕如果说生活形式是语言使用的宏观环境的话,那么语言游戏,也就是语境,就是语言使用的微观环境。“意义即使用”,也就是说,意义只有在使用中才能够产生,理解一个语词的意义离不开该语词使用的微观环境。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会产生不同的意义,学习语言不能以掌握语词的静态含义为目的,而是应该在语境中学习语词的动态用法。因此,语言学习,尤其是外语学习中,提高学生的语境意识尤为重要。
三、高考英语测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重知识轻能力
高中英语课程的目标是在义务教育阶段英语学习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目前高考英语考试的命题依据是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因此高考英语考试应该侧重对考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考查。然而,我国高考命题人员“在组卷时,考虑最多的是学科知识内容领域、内容主题、知识点的覆盖面以及试卷的难度,很少考虑试卷的能力结构要求”。〔10〕
根据“意义即使用”观,语言学习的目标是学会如何在现实生活中使用相关语词以达到相应的目的,其中包括三个主要元素:语言知识、现实生活和交际目的,这三个元素其实就是综合语言运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大规模外语考试,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无法在现实生活中开展,其对现实生活的反映是以话题的形式来实现的。因此,高考英语测试在考查综合语言运用能力时需要充分考虑语言知识、话题类型和交际目的三个方面的内容。然而,调查显示“高考与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相关系数不高”〔11〕。以天津市高考英语科目的考试为例,虽然卷I第一部分的标题为“语言知识运用”,但其考核的具体内容(“单项填空”和“完形填空”)却与知识的运用无关,不涉及任何话题和交际目的。即便是“对考生书面综合运用能力的测量最准确,效度最高”〔12〕的书面表达题也“忽略了对学生知识运用、问题分析以及思维创新等能力的考查”〔13〕,这一点可以通过对比高考英语写作评分标准和美国NAEP(National Assessment of Education Progress)写作测试评分标准来证实。
高考英语写作测试和NAEP写作测试均采用整体评分法,表1和表2分别列出了最高档的评分维度。NAEP测量在学术和职业领域常见的三种交际目的,即说服(to persuade)、阐释(to explain)和传达(to explain),表2列出的是评价阐释能力时采用的评标标准。
高考英语写作评分标准包括6个维度,其中第1和第6个维度比较抽象,评分时不易把握,比如,很难确定什么情况下是属于“完全完成了试题规定的任务”。不难看出,6个维度中有3个涉及对语言知识的考查,虽然第4个维度提及语言运用能力,但对于什么是语言运用能力没有进行说明,更没有提供评价语言运用能力的具体指标。这一点恰恰证实了高考中确实存在“主观题考试结果可解释性低,考试总分不能完全表征考生学科素养等问题”〔14〕。
相比之下,NAEP写作测试评分标准则非常具体,清楚地列出了评价考生阐释能力的各个维度。从评分标准可以看出,NAEP对写作能力的考查涵盖了话题、语言知识和交际目的,对书面作答的评价包括三个大的方面,即观点的发展、观点的组织和语言的灵活性和规范性,参照这些维度评分实际上就是在检测考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高考英语测试应该尽快摆脱目前重知识轻能力的现状,参照国际大规模英语测试,如TOEFL iBT和IELTS的做法,从听、说、读、写四个模块结合目标语言使用(即高校英语学习)中的相关话题类型和交际目的综合测量英语语言运用能力,同时将对语言知识的考查纳入对能力的测量中,唯有此才能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合理化依据,同时更好地指引中学英语教学。
(二)忽视语言使用的宏观环境
前文提到,语言是生活形式的一部分,学习和掌握某一种族的语言,需要了解该种族群体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即其文化背景。《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指出,“语言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接触和了解英语国家的文化有利于对英语的理解和使用”,“有利于形成跨文化交际能力”。然而,“高考与文化意识、词汇、话语、资源策略、调控策略等之间也没有显著性相关关系”〔15〕。事实上,历年来高考英语考试大纲在考试内容和要求的设计上一直围绕“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进行,忽略了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另外三个方面,即“文化意识”、“学习策略”和“情感态度”(参见《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关于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界定)。因此,韩宝成呼吁,这种侧重形式忽视内容的分析性的考试不能反映学生的实际语言运用能力,搞了几十年了,是改革的时候了。〔16〕高考对中学英语教学具有很大的反驳作用,中学英语教学一个普遍的现状是高考考什么就教什么学什么。为了更好地指引中学英语教学,改革高考英语考试必须探讨如何在考试中引入对目的语文化的考查。“想象一种语言就是想象一种生活形式”,那么,测量一种语言能力又岂能脱离与该语言相关的生活形式。
表1 高考英语写作评分标准(第五档)
表2 NAEP写作测试评分标准(“阐释”部分,第六档)
(三)未能充分关注语言使用的微观环境
后期维特根斯坦将语言游戏看作意义的基本单位,认为词和语句没有独立的意义,其意义是在语言游戏中确定的,也就是说,意义只有在使用中才能够产生,理解一个语词的意义离不开该语词使用的微观环境。具体到语言测试中,关注语言使用的微观环境也就是关注语言使用的具体情境(situation)。高考英语测试缺乏对语言使用情境的关注,最为明显的体现是“单项填空”题的使用。情境是设计测试任务时必须充分考虑的因素之一,会直接影响考生的在测试中的表现,进而影响分数解释的相关性和充分性,以及基于测试所做决定的合理性。
高考英语测试在确定语言使用的情境时可以参照TOEFL iBT的做法。 根据TOEFL 2000框架〔17〕,TOEFL iBT旨在测量考生在能够反映北美大学生活的情景和任务中表现出的英语语言能力,集中考查在所选情景中语言技能的应用。该框架从情景(situation)、 文本材料 (text material) 和测试量规(test rubric)等三个角度对测试任务进行了描述。其中,情景包括五个变量:参与者(participants)、内容(content)、 背 景 (setting)、 目 的 (purpose) 和 语 域 (register)。从参与者角度需要考虑语言活动的参与者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内容指语言使用任务所涉及的话题(subject matter)。 TOEFL iBT包括三种基本类型的话题:学术内容、课堂相关内容和课外内容,这一点高考英语测试未曾明确。背景指语言活动发生的地点,包括三类:教学环境、学术环境和非学术环境。目的指参与任务的原因。语域则指语言使用的正式程度,其中相关的有三种:正式的、磋商性的和非正式的。情景的这五个变量分别代表了语言使用的一个重要方面,将情景纳入任务特征中,可以将语言使用与其上下文相结合,并利于系统分析该特征对任务难度的贡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情境包括话题和交际目的等多个测试任务外部特征,因此是测量考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时必须要考虑的因素之一。此外,由于高考英语测试的首要目的是为高校选拔合格的新生,在确定测试任务的情境特征时,需要充分考虑高校英语学习的实际情况,这里涉及测量目标和内容范围的界定,将另文赘述。
四、结语
从一定意义上讲,高考英语测试是中学英语教育的指挥棒,其内容和形式设计如果不合理会直接影响中学英语教育的质量,同时也难以为高校选拔合格的人才提供合理化依据。高考英语测试重在测量考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然而现有考试中却存在重知识轻能力的现象,对什么是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缺乏清楚的认识。根据本文论述,高考英语测试应该结合语言使用的宏观环境,充分考虑语言使用的微观环境,将对知识的考查纳入对能力的考核中,只有这样才能反映出考生真实的语言水平。
〔1〕崔红.无效的劳动与死掉的iPad〔N〕.北京晨报网,2013-11-13.http://www.morningpost.com.cn/sibian/pinglun/2013-11-13/5301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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