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英语高考地位的理性审视
2014-04-02杨丽华
欧 颖 杨丽华
多年来,英语的高考地位在我国一直是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长期以来与中文平齐的英语高考地位招致诟病不断,现改革拟降低英语地位亦同样引起部分人的质疑与忧虑。英语的高考地位究竟应该如何确定?谁来确定?以何为依据?面对争议,或许我们对这些问题需要有更多的理性审视和思考。
一、英语的高考地位应该谁来定
英语或者外语的高考地位应该由谁来定,考生?政府?高校?这其实是一个值得思考和澄清的问题。
我国自清末英语教育兴起后,英语就成为教会学校和新式学堂的核心课程。教会大学入学招生主要考核学生英语水平。民国时期的高校实行自主招生,无论是大学院、大学还是专门学校招生,英文和国文都是必考科目。当时的高校把英语定位为必考科目有其时代需要和必然性。我国的社会发展自清末开始远远落后于欧美国家,在英语人才奇缺,英语教育肩负着“学习欧美、富国强民”之重任的时代背景下,大学招生自然必考英语。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的英语高考地位一直是由政府决定的。建国之初的“亲苏联”政策带来 “压制英语、片面发展俄语”的外语教育路线,因而,1962年以前,高校招生时英语通常可以免考,不作为正式分数,直到1962年开始,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英语考试成绩才作为正式分数。1966年开始的十年“文革”停废高考,1977年高考恢复,1983年英语高考成绩才被100%正式计入高考总分,英语再次成为高考的必考科目。客观而言,改革开放初期,外语人才的大量需求对英语高考地位的恢复提出了时代要求。正如1979年1月17日在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国家计委、外交部、教育部《关于全国外语人员普查结果和做好调整、使用工作的报告》中所指出的:“目前,中国外语人才在数量和质量上还远远不能适应四化建设的要求。今年全国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毕业生3597人,而社会各方面需要的则为7921人,相差近一倍。”〔1〕改革开放后国家恢复英语高考地位乃英明之举。
1999年广东省率先探索“3+X”高考科目改革方案,此后,各省陆续实施“3+X”科目方案。“3+X”高考科目改革实施以后,英语(外语)与语文、数学成为了高考中的必考科目,其150分的权重高于物理、化学、生物等综合考查科目。英语在高考中的地位由于科目改革进一步被提高,一直延续至今。
然而,由政府定夺的高考地位在进入21世纪后不断受到挑战。有院士联名要求将英语踢出高考〔2〕,“两会”中不断有人提案,反对英语在高考中的过重地位〔3〕。2013年,在降低英语高考地位呼声日涨的情势下,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之后,部分省市陆续推出了本地高考改革方案,纷纷拿英语“开刀”,拟降低英语分值或者难度,英语退出高考统考,实行一年多考。虽然改革方案引得众多考生、家长的欢呼雀跃,但同时也引起“国际人士”的担忧,如上海政协委员疾呼,绝对不能降低中高考中的英语分值,否则等于是降低了上海在国际上的综合竞争力。〔4〕
英语高考的地位无论是抬高还是降低,似乎都有人提出异议。这里我们不得不提出些思考。英语在高考中的地位究竟应该由谁来确定,确定的依据是什么?英语在我国高校入学招生考试中的地位,经历了由民国时代自主招生高校定夺到新中国建立后政府定夺的变化过程,那么,高考的话语权究竟是应该归属高校,还是政府,抑或是考生呢?
明晰高考话语权的归属问题关键在于明晰高考是什么?高考是“高等学校招生入学统一考试”的简称,设置高考的目的在于为高校选拔合适的生源。由此不难看出,高考应服务于高等教育,直接对高校的人才培养负责,高考考什么、如何考、如何录取理应由高校决定。然而长期以来的统一招生制度使得政府对招生考试实施直接干预与具体管理,高校丧失了对高考的话语权。至于考生,虽然是高考的参考者,但高考并不直接服务于考生。从考生利益而言,绝大多数考生可能都希望考试越简单越好,甚至取消考试更好,这显然在实际中是无法实现的愿望。
既然高考的话语权理应归属高校,那么英语高考地位确立的依据就应在于高校选才的实际需要。高校根据自身的办学目标、专业学科特点确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再以此确定考生的英语水平在人才甄选与专业培养中的重要性。不可否认,英语的重要性是因校因专业而异的,笼统地说英语重要与否绝非科学务实之态度。一方面,高等院校中有一些学校、一些院系是需要看重考生英语水平的。英语对于国际型人才的培养,对于一些涉外专业,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另一方面,中医、美术、古汉语等很多人才因为外语妨碍了发展也是不争之事实。如何确定英语的高考地位不能一概而论,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要求所有院校、所有专业在高考中都看重英语绝非正确选择;在全球化的今天,“一刀切”地降低英语在高考中的重要性亦不可取。
二、英语(外语)“高考”地位的域外审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英语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地位设置可为我们理性确定英语的高考地位提供某些借鉴。
以我国台湾地区为例。台湾“高考”包括两个阶段的考试,学科能力测验和指定科目考试。英语在“学科能力测验”中是必考科目,但在“指定科目考试”中是选考科目,是否需要考依据考生所报考的院校、系科的规定而定。
学科能力测验类似于大陆地区的高中会考,考试科目包括:国文、英文、数学、社会(包括历史、地理、三民主义、世界文化、现代社会)、自然(包括基础物理、基础化学、基础生物、基础地球科学、物质科学、生命科学)五科。指定科目考试用来检测考生是否具备校院、系科要求的能力,类似于大陆地区的高考,科目包括国文、英文、数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三民主义、术科等,其中“术科部分”包括音乐、国乐、体育、舞蹈、美术、国剧、戏剧等7组。各校可依其特色及需要从各考试科目中指定某些考试科目(1-6科不等),根据学生成绩选才;考生以个人兴趣及能力,就其志愿学校、系科所指定的考试科目选择应考,实行“校系指定,考生选考”的双向选择。〔5〕
表1 2013年指定科目考试中不采用英语成绩的部分院系
对于英语(外语)成绩,各院系在招生中会根据专业的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需要采用以及如何采用,如何确定英语的权重。在2013年的高校招生中,有部分院系在指定科目考试中不采用英语成绩。
再以世界高等教育强国美国为例。在美国,外语属于“高考”中的选考科目,考生是否需要考、录取时是否参考外语成绩都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美国的“高考”SAT,全称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中文名称为学术能力评估测试,由美国大学委员会(College Board)主办,由教育考试服务(ETS: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承担命题工作。SAT成绩是世界各国高中生申请美国名校学习及奖学金的重要参考,是美国大学录取中的一个标准化测试,几乎美国所有大学,尤其是竞争性强、高选拔性的高校常常把SAT考试成绩作为招生、分班以及指导学生课程选择的依据。美国本土申请者每年有7次机会参加SAT考试,海外考生有6次机会。我们可以把SAT理解为美国的高考。
在1994年之前,美国SAT考试倾向于智力测验,主要考核学生的语言学习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等,与高中的课程知识关系不大。1994年SAT考试重组后被分为SAT-1推理考试和SAT-2学科考试。SAT-1保证测试学生基本学习能力,考试内容包括:写作(writing)、批判性阅读 (critical reading)和数学(mathematics),部分考试内容与高中课程没有太大联系。SAT-2考试科目包括:英语(English)、历史(History)、语言(Languages)、数学(Mathematics)和自然科学(Science)五个学科门类,五个门类又细分出了20多个具体科目,其中语言门类分为汉语、法语、德语、以色列语、拉丁语、日本语、韩国语和西班牙语,并且加试听力,〔6〕这些科目基本上都是学生在高中可以选修学习的课程。学生在考试中选择自己感兴趣或擅长的科目进行考试,从而为自己申请大学提供帮助。SAT-2的学科考试只是为大学分配考生专业以及考生选择专业提供参考依据。
在申请高校的时候,大部分本科院校尤其是公立大学都会要求考生出示SAT-1成绩,基本上不会对SAT-2学科考试成绩做过多要求。但对于常春藤联盟等高选拔率的研究型大学,SAT-2学科考试成绩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可以说它是研究型大学审核考生是否具有专业特长和学术潜力的又一重要指标。〔7〕但是,选考哪些科目由考生自己的兴趣和将来选择的专业决定,即使报考“名校”也不一定非要考外语。
我们亦不妨再看看其他高等教育发达国家。日本的高考分两次考试,第一次是每年一月的国家统一考试,称为中心考试,共考六个科目:国语、地理和历史、公民(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数学、理科、外语。考生可根据报考学校的要求,考三科以上,也可以考两科,一般不要求全部考。中心考试过关后,二、三月份还将进行由各个大学各自出题的第二次考试。各个大学根据当年所有考生的国家统一考试成绩,决定有资格参加本校第二次考试的最低分数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分数决定报考哪几个学校和哪几个学科,〔8〕有很大的自由度决定是否考外语。澳大利亚高考HSC(Higher School Certificate)中,除英语是必考科目,其余都是选考科目;〔9〕英国的“高考”A-level考试包含70多门课程供学生选择,一般学生选择3至4门来学,分1到2年学完,每年有2次考试机会,单科考试单科计成绩。各所大学、各个专业对学生学哪几门A-Level课程以及成绩都有不同的要求。〔10〕应该说,在英国的“高考”中没有绝对的必考科目,而“外语”不过是几十门可以选考的课程中的一门。
放眼世界我们不难发现,即使是在国际化、全球一体化发展的今天,外语在高考中未必一定要“必考”。是否需要考外语,由各高校各院系自行确定。这种由高校自定的考试科目在客观上也就赋予了考生根据自己兴趣特长选考的权利。在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自由选择度是非常大的,并也由此带来高中课程的多样化。
三、英语高考地位的理性选择:因需而定
根据各高校各院系的实际选才需求“因需而定”确定英语的高考地位,这既是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普遍做法带给我们的启示,也是高考社会化改革,探索招考分离、自主招生的必然要求,自主招生要赋予高校在招生中自主确定选才标准、选才方式的权力。
高校招生时,各院系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是否把英语计入总分,并可对英语成绩进行加权或降低权重处理,“因需而定”确定英语地位。比如某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招生,可把英语加权到1.5,即考生的英语成绩乘上1.5后再加入总分。而像古汉语、中医等专业招生,那么招生中则可以降低英语权重,甚至可以完全不考虑考生的英语成绩,只参考其他考试科目的成绩。总之,英语权重如何,是否计入总分均应由高校说了算,而非由某个政府部门确定。不同层次高校、同一高校不同院系对学生英语能力的要求确实存在巨大差异,“一刀切”的作法不适合高校招到自身需要的学生,不利于高校的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不利于多样化人才的选拔和培养。英语在高考中地位“因需而定”才能满足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提出的“适才选拔”人才的客观要求。高考英语应该成为高校的自主选择,学生的自主选择。
将英语高考的决策权归还高校,带来的另一个好处便是高校的分类发展势必促进高考试题的分级分类,以适应一流名校、普通地方院校或者同一院校不同专业对考生英语水平的不同要求。“一刀切”地降低或提高英语高考难度都不是理性的做法。分级考试也不利于各中学进行成绩比较,从而减少考试对高中教学的牵制。
值得一提的是,要让各个高校做到在招生中不盲目攀比,完全本着自身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制定出合理的英语高考成绩要求或许需要一段过程,同时也需要一定的配套改革。客观而言,英语与大学的大部分专业之间没有直接联系,英语水平不影响大学生的专业学习。但大学英语四六级过级率在实际中仍然被某些高校、某些教育界人士看作是大学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在大学英语依然是高校必修课的情势下,要让高校招生时不关注考生的英语成绩是不现实的。因此,高考英语的改革需要大学英语教育的配套改革。一是取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让英语水平考试完全走向社会化;二是把大学英语由必修课改为选修课。实质上,这两项改革不仅是配合高考英语改革的需要,更是提高大学人才培养质量,减少无谓浪费的需要。
如果英语高考改革真的让英语地位走向“因需而定”,上百万的考生和上百万的家庭要得以减负,高校招生可以获得不采用英语成绩的自由,中医学院的校长无需再在两会提案将英语踢出高考了。英语高考的改革也必将带动其他英语考试的改革,全社会学习英语的热潮将逐渐回归理性。
当前必须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是,要实现高考英语在招生中地位“因需而定”,首先必须赋予高校自行采用英语成绩的权利。但英语标准的多元化似乎又与目前的“统一录取”制度存在巨大矛盾,带来很大的实际操作困难。高考改革要真正实现招考分离,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落实高校的自主招生权是关键。如果短期内难于完全落实高校自主招生权,为解决统一录取与高校英语要求多元的矛盾,高考英语单列记等级应该可行。各院校在招生简章中事先具体说明各专业对英语成绩的不同要求。由于考生已事先知道所报专业的英语要求和自己的英语成绩,填报志愿时则能较好避免盲目性,在统一录取时招生部门只参考其他科目成绩即可。英语成绩计等级也有利于防止考生、家长“每分必争”。
好的考试选拔机制应该是提供多样的选择以适应各类人才发展的需要和各类高校选才的需求,我们在改革中应赋予高校话语权、选择权,“按需而定”确定英语(外语)在高考中的地位才是改革的科学理性之选择。英语高考在社会化考试改革中应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同一层次高校不同院系的选才需求走向分级分类,为高校和考生提供选择空间,促进高校人才的“适才选拔”,也促进考生在考试中展现自身特长和天赋。
〔1〕转引自李雪岩,龙耀.中国外语教育之困境及反思〔J〕.社会观察,2006(12):25.
〔2〕5院士联名上书建议高考剔除英语〔EB/OL〕.http://www.zxxk.com/article/21232.html 2006/9/9.
〔3〕石小磊,刘璞.政协委员提案称高考不一定非得考外语〔N〕.扬子晚报,2009-03-06.
〔4〕高考改革方案引讨论,委员建议绝不能降低英语分值〔EB/OL〕.http://sh.sina.com.cn/news/k/2014 -01 -22/083579172.html,2014-01-22.
〔5〕杨李娜.台湾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研究〔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71.
〔6〕About the SAT Subject Test〔EB/OL〕.http://sat.collegeboard.org/about-tests/sat-subject-tests.htlm,2010-08-02.
〔7〕About the SAT Subject Test〔EB/OL〕.http://sat.collegeboard.org,2014-03-22
〔8〕詹先君全入时代的高考外语变革趋向〔J〕.教学与管理2011(2):83.
〔9〕王涛.澳洲高考HSC与中国高考的区别〔EB/OL〕.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4750f60100t8h1.html, 2013-03-07.
〔10〕来看看英国高考A-level学生可考的科目,只要考3到4门〔EB/OL〕.http://ww123.net/thread-4672368-1-1.html,201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