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新平 宗教问题应该“拉进来”
2014-04-01杜强
杜强
卓新平先生于1987年在德国慕尼黑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位在国外取得宗教学领域博士学位的学者。他是中国宗教研究领域的权威,现任职务是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中国宗教学会会长,2008年起连任两届全国人大常委、民族委员会委员。
记者在“两会”开始时采访了卓新平,当时距离昆明暴恐事件刚刚过去两天。卓新平关注着网上的反应,“媒体和公众是很睿智的”,他说,这正说明社会在提高和进步。一直以来,卓新平提倡宗教问题应当脱敏,采取“拉进来”的态度,使宗教融入社会、文化、政治的整体之中。
各大宗教过去三十多年有非常明显的发展,应该说是最好的时期,以前对宗教的误解慢慢在消失。但问题肯定也是有的,最大问题就是对宗教的负面评价仍在,认识上的差距还没有完全转过来。我个人认为,要把宗教视为社会的正常存在,以平常心来对待,不再以敏感的眼光看待宗教,而想达到这种共识还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所以我是一直在强调,宗教问题应该脱敏。
一个基本问题是宗教跟社会到底是什么关系,因为以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宗教的评价基本是负面大于正面,认为宗教反映了负面的社会现实。但今天的社会已经变了,不能再基于以往剥削、压迫的社会这种观点来评价今天中国的宗教。第二个问题则是对民族文化的认知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中国传统文化及其蕴涵的宗教文化看作滞后的,很多宗教的民族关联性是非常明确的,在不经意否定宗教的时候,实际上会否定我们的优秀传统文化、伤害民族感情。如果把我们的民族信仰、文化传统,甚至基本道德价值规范给否定了,就会砍掉我们的文化传承和根源,这样的话就会出现复杂的社会问题。
这种现象并不是相关宗教的全部,宗教中会有一些保守甚至极端势力,但也有强调积极、与时俱进和中间主义的思潮。这些宗教现象背后也有着复杂的国际环境,不能一刀切,如果一味否定,那就正中一些敌对分子、分裂分子的下怀,会激化矛盾。我们应充分尊重宗教信仰,积极引导信教群众,要鼓励支持宗教神职人员宣扬对社会有利的教义,不要让别有用心的、把经念歪的人去占领信教群众市场。这个工作需要我们非常耐心、细致、持久地做,在群众中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积极效果。
我曾经说过,现在过多强调外延式管理,只靠社会行政的力量,其实我们还需要一种内涵式管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有效。这个内涵式管理就是要调动宗教界自身、尤其是宗教教职人员的积极性,让他们能真正跟我们党和政府同心同德,肝胆相照。现在有些简单的行政干预的方式,并不是最佳选择。
对宗教应该持“拉进来”的态度,使宗教融入我们社会、文化、政治的整体之中,让它得到有序的管理和发展。至于一些所谓的宗教“乱象”,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对之采取“推出去”的态度,形成了无人过问、无人管理的局面,或是以一种“敌情”、“敌意”来处理,结果增加了反感和对立,导致“险象”不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都六十多年了,我们对自己的民众,尤其是信教群众,要有一个基本的自信,要将之看作“自己人”来积极引导。
为此,我们理论上要有所突破,宗教管理上和社会认知上也应该有所突破。现在形势很好,已经到了水到渠成的时候,就看如何四两拨千斤,因势利导。这个问题如果解决得好,国家的长治久安、繁荣发展没问题。如果解决不好,民族宗教问题就会凸显,社会就会出现离心态势,这是我们应该警惕和防范的。
这个没有精确的统计数据,未被批准的读经学校、家庭教会是属于一种所谓的地下发展状态。那就是说,这里管理失控,有的人会把经念歪、可能对信众出现误导,没能真正地去弘扬宗教的积极价值和核心精神。
而我们可以做的,则是在正面看待、积极引导宗教的条件下,让一大批得到正规训练、社会认可的宗教教职人员去讲解宗教经典及其教义,使之与国家、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相吻合,从而让那些念歪经的人没有市场。因此,宗教信仰一定要在阳光下信仰,只要是正常的宗教信仰都应得到宪法保障,都要使之享受充分的社会阳光。这样,仍要躲在黑暗中间的只是借宗教来搞政治的极少数人,对之采取政治措施也理所当然。
由于我们目前在宗教认知上还没做到尽善尽美,有些宗教需求不得不采取地下方式进行,使局势复杂化了,若要采取干预举措,则会有人认为是针对其宗教信仰。在我看来,只要宗教在当今社会完全正常化,负责部门采取很好的管理举措,让信众有正常宗教社团、宗教场所、宗教生活,包括正常宗教读经方式,很多問题都会迎刃而解。敌对分子就是希望借一些突发事件,让社会把这种暴力恐怖误认为是宗教的、民族的问题,混淆视听、把局搅乱,达到其分裂信教群众、分裂民族的目的。
对,不能让敌对、分裂分子把水搅浑。其实在内地也有暴力现象,也有个别人与社会为敌,但毕竟是极少数,这种人在少数民族中当然也是极少数,我们在关键时刻一定要冷静,不能伤害广大信教群众和少数民族感情。
此外,我们决不能给那些灌输宗教极端主义、讲歪经的人留下市场和空间。积极引导宗教就包括让社会对宗教有正常的看法,使宗教有着积极而正面的存在,将宗教精神价值引入我们社会主流精神、核心价值的共同发展。而当务之急则是要防范、杜绝民族与民族之间、宗教與社会之间分化、异化现象的出现。
改革开放以后东南地区发展很快,西北地区处于劣势,虽然说我们现在投入了很大的力量,但是让基层真正得到的实惠还不够,有些边缘、基层的地方,经济上仍很落后,文化上也较封闭。这种差距的形成也可能使当地的“宗教反映其社会现实”,使宗教中出现相对比较消极的思潮。而根据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解决这种问题的根本是改善其社会经济状况、促进文化发展。
我一直认为必须两条腿走路,发展是硬道理,一定要扎扎实实地发展西北地区,让边疆少数民族得到实惠。第二,只有经济发展是很不够的,文化发展要跟上,要尊重和弘扬少数民族的文化,在这个过程中,让各民族自觉汇入中华民族及中华文化。
太有需要了,很多干部以前没有这方面的学习,有些是临时或因工作需要过去的,包括不少从部队转业过去的干部。国家宗教局系统有相关的培训,但涉及面太小,而且因为干部调动频繁,有时刚熟悉了工作,三五年后又调走了,而来的新人仍有学习的必要。我觉得应该有两个培训,一个是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要有民族宗教知识的培训,一个是宗教教职人员要有社会法规、政治文化及其宗教理论实践的培训,这种外延式和内涵式的学习培训必须并重,使其具备在这一范围工作的资质。如果两者结合起来,形成有机共构的合力,事情就好办了。
部分有,现在还做不到全面推行,往往是先去工作,工作之中再来培训。所以仍有一些干部对宗教的认知不到位,如果让其去从事民族宗教工作,可能就会出差错,弄不好矛盾就会激发。实际上,一些西方国家在派外交等相关人员到民族、宗教敏感地区的时候,往往先要进行培训。我们到这些领域工作或派往国外相关地区的人员,最好也能有一些基本培训,避免因为对民族宗教不懂而引发事件、造成不必要的矛盾或损失。
很多真正深入研究宗教和在基层做宗教工作的干部应该是比较认可我的看法的,但仍有一些争议和分歧,所以我希望在理论和实践上能有质的突破,像我前面讲的,我感到现在基本上已水到渠成。
(文章经卓新平先生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