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风俗与文学研究
2014-04-01张剑
张 剑
[主持人语]
社会风俗与文学研究
张 剑
钱谷融先生曾说:“文学是人学。”作为“人学”的文学与社会风俗联系起来是很自然的事。清末郑观应《盛世危言》论天学、地学、人学,曰:“所谓人学者,以方言文字为纲,而一切政教、刑法、食货、制造、商贾、工技诸艺,皆由人学以推至其极者也。” 风俗从人类生活的种种事象中渗透出来,又播散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它的多样性、变化性、复杂性,也渗透进文学作品,使文学显得更加意蕴丰富和风姿摇曳。本栏目所选四篇论文,都属于社会风俗与文学关系的交叉研究,带有一定的学术前沿性。
大传统(精英文化)与小传统(大众文化)之间的冲突与融合是社会风俗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在古代中国,大量书生因科举而常年奔波在广袤的国土上。所至之处,书生所代表的儒家思想不可避免地与地方的风俗、信仰发生碰撞,为大传统与小传统的互动提供了可能。李萌昀的《除魅与遇仙——唐代小说中的书生旅行故事》选取唐代小说中的书生旅行故事,结合历史与文化背景,分析了除魅与遇仙主题中隐含的思想困境,同时揭示了精英与大众之间文化交流的复杂性。书生的旅行实际上是一种双向的信息传递:书生不仅是启蒙者,有时也会成为被启蒙的对象。视角新颖,令人耳目一新。古代政权(教权)合法性中,器物合法性是重要一环,吴真的《正一教权象征“天师剑”的兴起与传说》揭橥出天师剑形成的复杂性,即从晋唐时期道士随身佩戴驱鬼辟邪的法剑论起,考察宋前“道士与剑”的故事类型,追寻宝剑传说的主角从道士群逐步落实到张天师的演变历程。从故事学的维度,论证了“天师剑”专名的由来;从信仰史的角度,论述了神剑被赋予的“政权与教权”含义;从符号学的角度,揭示了神剑作为政治符号的隐喻传统。鲁迅有句名言:“中国文化的根柢全在道教,……以此读史,有许多问题可迎刃而解。”阅读吴真一文,是否又可以引发我们对隋唐时期“仗剑去国”“看剑引杯”之风进行全面深入的思考呢?杨晓霭的《唐代祈雨诗文罪己咎责主题及其现实意义》,以唐代祈雨诗文为考察对象,通过文本分析,概括主题思想,联系现实,揭示此类作品的创作价值和社会效应。天旱伤农,历代频发。祈雨礼仪,古风犹存。大量事实和科学数据证明,中国是全球荒漠化土地面积最大、分布最广、蔓延最快、危害最大的国家。干旱和荒漠化的加剧现实,难道还不能引人警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或许正是文学研究者义不容辞的义务,也应该是文学研究的“终极关怀”。苏岑的《明使的“金四月”题唱和朝鲜的“断指疗亲”风俗》一文把我们带向了异域。论文梳理了明代近二百年间出使朝鲜的文臣所作关于金四月孝行的诗歌。这些诗歌褒扬金四月,弘扬孝道,既揭示了中华礼乐文明对外邦的影响,又揭示出朝鲜民俗对中华士人创作的影响。中朝两国,一衣带水,文化交流和联系紧密。朝鲜断指疗亲风俗,自1412年起,即史有记载,流传广远;与流传明代的割股疗亲相比,反映出中朝两国信奉儒家孝道思想的一致性和文化的趋同性,而对异域不同疗法的比较,也反映了文化风俗在时间上的延展和空间上的分布,提醒人们虽然同属汉文学,但在不同地域和民族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应该注意区分汉文学的民族性和多边性,不能简单以同一性视之。
风俗之于文学,乃孕育孵化之母;文学之于风俗,则可以承担先秦儒家所倡导的“移风易俗”。文学应尽的责任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其优化、美化、雅化,从而净化社会,建设文明,这正是我们当代文学研究者应有的社会责任和担当。[张剑(1971—),男,河南遂平人,文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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