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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大于天——南漳县实施 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纪实

2014-04-01南漳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余允坤

湖北农机化 2014年5期
关键词:南漳县购机农机化

南漳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余允坤

2014年是南漳县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第一年。南漳县农机化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宣传、营造环境,严格监管、强化责任,严格遵循群众利益大于天,不分机具大小,不分补贴高低,不分路程远近,不分条件好坏,一视同仁,规范程序,严格办理,圆满完成2014年第一批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30万元,补贴各种农机具2845台(套),受益农户达2044户,拉动全县新增农业机械2400多万元,大大提高了该县农机装备水平,增强了该县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获得南漳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的高度称赞,也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1 深入宣传,引导群众

全价购机对于南漳县群众来说是一个新的补贴方式。为确保政策实施不走样,群众有认识,干部能支持,专班会操作,南漳县注重宣传的内容、形式与效果。一是突出宣传内容。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启动会议召开前,南漳县农机化办于3月初,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从改革方式、手续办理、补贴范围以及实施监管4个大的方面,出台了《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问答》,印制并通过各级会议形式下发2000份,使南漳县农机管理部门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和部分机手群众对全价购机政策有了初步认识。3月19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启动会议后,根据会议精神和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南漳县农机化办又从补贴方式、补贴范围、补贴对象、申请办理、购机凭证、上交资料、资金发放、退货处理等10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答,印制下发了1万份。同时,印刷放大版政策问答500份,分发张贴到全县281个村;张贴省农机局下发的《办理流程图》、《告全省农民书》480份;二是丰富宣传形式。除印刷资料宣传外,南漳县农机化办还先后采取了会议宣传、进村入户宣传、组织现场咨询宣传、电视台答记者问宣传、通过移动公司群发信息宣传以及通过南漳“阳光公开”网、南漳农机群、南漳购机补贴群等网络手段进行广泛宣传;三是注重宣传效果。宣传中南漳县农机化办注重效果,突出与群众面对面宣传。上半年,南漳县农机化办利用农机展示等会议宣传达1800多人次,组织农机干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上门为群众宣传1200多人次。基本上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达到了村村有“公告”(放大版问答)、户户有资料(补贴问答)、人人都知晓、户户都明白。

2 营造环境,方便群众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南漳县农机化办营造良好的农机补贴政策实施环境。一是拟定方案:从严。具体表现为“七个严格”:即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实施;严格控制监管难度大的品目的补贴资金规模;严格个体补贴机具资金限额;严格农机补贴机具监管,规范铭牌管理,喷涂补贴标识,所有补贴机具上传人机照相,并严格机具核查;严格农机补贴系统的安全性,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具体做到“十个不准”(不准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准指定经销商;不准强行向农民推荐农机补贴产品;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准优亲厚友;在办理购机补贴手续时,不准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不准以任何形式搭车收费;不准委托经销商代办机具核实手续;农机、财政干部不准从事补贴机具经营活动;经销商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准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严格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管,建立诚信档案;二是简化程序,从优。开春以来,南漳县农机化办针对“全价购机”准备慢与春耕生产需求急之间的矛盾,组织8家农机经销商按照“三优先”的原则,对春耕生产急需农机具实行优先试用、优先维修、优先培训技术,服务春耕生产。为方便群众,尤其是山区群众购买小型机械之需,南漳县农机化办简化程序,采取用户集中在经销商处申请、核准、录入、公示,避免群众来回跑路之苦;三是紧密配合,从简。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南漳县成立了由副县长柏松俊任组长,县纠风办、农机化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5月9日,南漳县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启动工作会议。会后,县纪委、审计、公安、工商、财政、农机化办、邮政储蓄银行等部门和各镇(区)全力配合,齐抓共管,较好形成了联动效应。南漳县财政局2014年专门安排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20万元;南漳县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确保了南漳县农机购置补贴快捷、高效、安全实施。

3 严格监管,取信群众

为确保补贴政策公开、公正、透明,取信于民,南漳县在实际操作中严把“五关”。一是把好申请关。对申请购机者户口性质、种植规模面对面进行调查审核,把住补贴对象和购买机具真实性的第一道关口。对监管难度大的育秧盘等补贴农机具和插秧机等血防区补贴机具,采取购机者申请、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专班入户现场核准后,再进行系统录入的办法,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前移监管关口。农户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一般实行先来后到,用完为止;二是把好购机关。要求所有参与补贴的经销商进行承诺,保证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确保农民选购质优价廉的机械。在群众购机时,不指定经销商,充分尊重农民群众自主选择,允许在省内各农机经销商处自主购置农机具;三是把好补贴关。结合南漳县实际,对补贴农机具实行分类监管,把好补贴关。对所有补贴机具供货到户之前,现场采集喷涂编号、补贴机具标识和售后服务电话的人机合影,确保一人一机,一一对应。对监管难度大的补贴农机具和血防区补贴机具,采取用户申请、专班入户现场核准、签订承诺书、系统录入、公示、用户购买后核实、使用中再核实、直补到卡的“八步法”监管模式,从严管理;四是把好核查关。在第一批补贴实施期间和实施结束后,在组织各经销商自查的基础上,南漳县农机化办积极与财政局配合,从5月30日开始,组建5个核查专班,分别由班子成员带队,对补贴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做到“见人、见机、见票”、“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到6月20日全部核查完毕。经核查,南漳县较好地执行了“全价购机”政策,各补贴经销商操作规范,手续齐全,人机相符。但通过核查也发现了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3台补贴机具铭牌被拆除,8台机具出售时没喷补贴标识编号,5人上报补贴信息不准确。针对核查出的问题,南漳县农机化办向各补贴经销商分别下发了《南漳县2014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核查问题反馈单》,要求迅速整改到位;五是把好服务关。补贴实施时间一般在5月份。而5月中旬,南漳县油菜、小麦进入收割期。为了不误农时,适时抢收抢脱抢耕抢种,南漳县农机化办组织补贴专班人员深入生产、经销企业以及镇(区)、乡村办理补贴手续,方便机手群众。针对购机群众大多位于偏远山区的问题,南漳县农机化办还组织生产厂家免费为购机群众送机。同时,要求各补贴经销商免费为购机群众提供茶水、复印以及就餐等便利。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强插秧机、播种机等地方农机企业生产的新型农机具的推广运用,向农民免费赠送插秧机、播种机。为加强售后服务,南漳县农机化办还以监理站和8个农机生产经销企业为主成立了9支农机义务维修服务队。带着工具,巡回各地开展维修服务。

4 强化责任,惠及群众

为确保惠农政策真正惠及群众,南漳县强化了责任制度。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在5月9日南漳县农机购置补贴启动工作会议上,副县长柏松俊与各镇(区)分管农机工作的领导签订了《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当天,南漳县农机化办与各镇(区)农机服务中心签订了包括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实施在内的《2014年镇区农机服务中心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镇(区)人民政府分别与各村签订了《农机补贴实施工作责任书》。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从责任明确、政策宣传、机械组织、补贴实施、核查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责任落实。为化解购机者全价购机筹资难题,南漳县农机化办积极想办法,采取了协调农商行发放无抵押贷款,补贴额部分由经销商贴息和由经销商垫付补贴额部分资金,补贴资金直补到卡后再偿还经销商两种办法,确保了该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强化经销商责任,户户签订承诺书。在加强经销商诚信档案建设,做到“八不准”的基础上,签订《经销企业法人代表承诺书》,对供货到户、安装产品铭牌、发放“三包”凭证、上传人机合影以及无虚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无借用他人身份证代办农机购置补贴手续、无以服务农民为由打包销售给合作社补贴农机产品、对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价格等事项进行承诺。用承诺规范约束经销商的经营行为,防止损害购机农民利益的情况发生。5月26日,南漳县农机化办又以《广西对违法违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进行处理的通知》(桂农机办〔2014〕33号)为案例,组织该县8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商开展警示教育。同时,要求8家补贴产品经销商全部悬挂“南漳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牌,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经营享受补贴农业机械产品的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价格及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当场向购机者开具全额发票;三是强化专班责任,人人签字背书。4月1日,南漳县农机化办在购机补贴实施前,组织召开了县农机化办机关所有干部职工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对购机补贴开展了警示教育。会上,全文学习了当天《襄阳晚报》14版头条转发新华社稿《江西20名农机局长集体沦陷惠农补贴怎成权力“红利”》。会上强调,学习的目的是为了用正能量激励干部职工、用负面典型教育干部职工、用规范程序约束干部职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认识上要有新进步,在落实上要有新进展,在“四风”形象上要有新改变,在为民服务上要有新定位。县农机化办全体干部职工就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对购机补贴的政策落实进行了认真讨论和交流。随后,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中,南漳县强化了“服务最优、管理最严、行为最廉”的理念,要求所有补贴实施专班人员守清贫、守小节,规范运作。所有环节签字背书。同时在政策落实、补贴机具监管和为服务对象服务中做到“十不准”:即:不准强行向农民推荐农机销售企业或农机补贴产品、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委托经销商代办机具核实手续、不准农机系统干部职工从事补贴机具经营活动、不准到监管服务对象单位和家中吃饭、不准与监管服务对象打牌、不准使用监管服务对象的车辆、不准参加监管服务对象的参观考察及商业性活动、不准在公共场所抽烟、不准在监管服务工作中饮酒。通过严格管理,南漳县在2014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中,没有出现一起群众因不满而出现的上访,高质、快速、安全地完成了第一批补贴实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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