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实施“吨粮市”建设物化补贴
2014-04-01李双保田明明刘冬冬李尊强
李双保 田明明 刘冬冬 李尊强
创新机制实施“吨粮市”建设物化补贴
李双保 田明明 刘冬冬 李尊强
利用三年时间建成“吨粮市”,是邯郸市委、市政府于2010年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提出的宏伟目标。经过三年(2010年—2012年)的努力,“吨粮市”建设实现完美收官,取得丰硕成果。“顿粮市”建设的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大力建设小麦玉米高产示范方,通过“技物结合”示范、推广小麦玉米一体化高产技术。而实施物化补贴,是实现“技物结合”的关键。邯郸市在这方面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
一、物化补贴是示范、推广粮食高产技术的有效途径
实现粮食持续增产,制定和推广实施切实可行的高产技术,是“顿粮市”建设成败的关键所在。而高产技术措施的落实,仅仅依靠广泛宣传、技术培训和田间指导等常规手段是难以奏效的。在小麦玉米高产示范方中, 围绕一体化高产技术实施物化补贴,通过“技物结合”即可有效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并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辐射、带动全市应用高产技术,实现粮食增产。
通过努力,全市16个项目县(市、区)共建成小麦玉米高产示范方150个,面积200万亩,达到项目面积的40%。如此高比例、大规模的示范方建设面积,在邯郸市农业技术推广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三年来,邯郸市、县两级财政共列支专项资金29000万元,先后实施了8个物化补贴项目,采购小麦良种、玉米良种、农药、化肥、微肥、生长调节剂等各类农资共计7万多吨。物化补贴项目的实施,有力地助推了小麦玉米一体化高产技术的推广应用,为“吨粮市”的顺利建成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二、政府采购是物化补贴的新模式
邯郸市“顿粮市”物化补贴项目是利用地方财政实施的惠农政策,与以往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实施的惠农政策的使用方法有很大的不同。一是地方财政资金的使用,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二是资金由市和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统一使用。如何满足这些要求,对于邯郸市农业和财政部门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为此,我们创新机制,使县级财政与市级财政统一联动、物化补贴与政府采购有机结合,顺利实施了物化补贴项目,保证了粮食高产技术的推广应用。
1、市委政府强力推进
利用县级资金进行物化补贴工作,市委、政府的强力推进至关重要。为此,邯郸市委、市政府在连续三年出台的“吨粮市”建设指导文件中,都要求各县、区(市)财政要按1∶2的比例配套列支专项资金,支持“吨粮市”建设发展。2010年至2012年,市、县两级财政用于“吨粮市”建设的专项资金共计7.5亿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2.5亿元,县级财政资金5亿元。
市委、市政府的硬性规定,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建成“吨粮市”的坚定信心和有力措施。为“吨粮市”物化补贴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2、市级部门统一采购
物化补贴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各类农资是围绕小麦玉米一体化高产技术的推广应用而确定的。只有实行统一采购,才能使补贴农资符合技术措施的要求,避免杂乱。
在不同的季节、农时到来之前,根据技术措施的需要,邯郸市农业局都以采购人的身份,统一对物化补贴所需农资,按照市财政局关于《邯郸市“吨粮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采购工作经市政府采购办批准,由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定程序招标。邯郸市农业局作为甲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即供货合同)。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供货,由县级农业部门负责接收、核实,并协助发放。
3、市县财政分别支付
中标供应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货后,市、县两级财政按照供货合同所规定的市、县两级金额,分别给供应商支付项目资金。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分别负责办理本级财政资金支付手续;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支付材料,进行支付。
4、督查部门督导落实
物化补贴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的落实是个难点。这是由于市、县经济发展不平衡,县级财政特别是以农业为主的县级财政资金比较紧张所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市委、市政府督察部门的强力督导就成为一种十分必要的措施。通过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局多次联合督导,确保了县级财政能够按照供货合同规定,支付应承担的项目资金,维护了政府信誉。为物化补贴项目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邯郸市通过创新机制,实施物化补贴项目,使小麦玉米一体化高产技术在200万亩高产示范方中顺利推广应用,并辐射、带动了全市500万亩小麦-玉米连作农田,为邯郸市粮食连创高产,顺利实现“顿粮市”建设目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作者单位:邯郸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