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道德社会化论纲
2014-03-31冀振中冯立刚
冀振中,冯立刚
(河北工程大学 科信学院,河北 邯郸 056038)
社会化是一个人在一生中要始终面临的问题。根据社会化的不同内容,人们把社会化划分为不同类别,比如政治社会化、道德社会化、性别社会化等。这些不同类别的社会化既有共同点,也有自身的特殊性。尤其是作为社会中青年群体的大学生,他们在各类别的社会化中,都呈现了这一群体的特点。作为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关注大学生的社会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道德社会化作为大学生社会化的重要内容,学者们对其关注也较多,但学者们的研究视角主要关注于大学生道德社会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的基本问题研究不够深入。
一、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的内涵论
社会化是社会学、社会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等许多学科共同研究的课题,不同学科对社会化的认知是不一样的。社会学将社会化看作是人与社会的互动,关注社会规范在个人身上的内化以及社会角色的形成;社会心理学侧重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的自我成长,关注个人学习社会规范的心理过程;文化人类学内涵的探讨也较多;文化人类学则主要关注社会化过程中文化的传承,关注人们是如何传承传统文化的。[1](P122)理论研究总是思维的抽象,任何单一学科都无法完整描述的社会化过程。而所有社会化过程中都必然有着共同特点,将这些特点描述出来就能给社会化一个比较实用的定义。以社会化发生 de 过程为基础,以各学科的理论认知为借鉴,笔者以为社会化就是一个人在社会中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群体、大众传媒等途径学习社会规范,以自我理解与实践为基础在社会中将社会规范付诸实施的过程,以使自己能够不断适应社会、改变社会。这个过程是人与社会的互动的过程,是个人自我成长的过程,是学习传统文化、实现文化创新的过程。
道德社会化是社会化在道德教化领域的展现,因此它也符合上文中所论述的社会化内涵。道德社会化的内容特殊性决定了道德社会化过程的特殊性。道德的特殊性 在于它不具有强制性,而存在领域则具有广泛性,道德影响个人的途径也是多样的。这种特殊性使得道德社会化过程更多强调个人对道德规范的自觉接受,更为尊重个人在这一过程中的主体性和自主性。
大学生道德社会化是大学生个体社会化在道德领域的表现,这个过程因为大学生群体的鲜明特点而具有不同于其他群体道德社会化的特征。首先,大学生道德社会化属于人生的基本社会化阶段,他们在大学阶段的道德社会化所面临主要问题是自我意识的觉醒与在大学之前所接受的道德观之间的冲突与协调。他们在大学以前接受了一定的道德社会化,但道德社会化尚未完成,其道德观尚未牢固确立,而大学阶段的道德教育以及自我接受道德社会化的能力,给其道德观确立带来巨大的冲击。其次,大学生道德社会化参与力量广泛,家庭、学校、同辈群体、大众传媒等都是大学生道德社会化重要参与要素,这些力量通过大学生自身道德选择与道德实践来发挥作用,其对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的客观性作用突出。再次,道德社会化过程中的大学生的主体地位突出。这是因为大学生道德判断能力随着他们自身的成长在发展,其道德选择能力因为大学生的知识水平而提高。这两种能力使得大学生在道德社会化过程中的主动选择性、主动防御性十分强烈,道德社会化效果受大学生个体特质影响明显。
二、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的主体论
谁是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的主体?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却蕴含着人们对于社会化、教育过程的认知倾向。如一般意义的社会化过程一样,道德社会化过程中包含着多个社会主体和个人主体。通过文章第一部分关于大学生道德社会化内涵的讨论可以推论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的主体,不能仅仅定义在大学生个人身上,而应该扩展开来。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的主体还包括学校的教职员工、家庭意义上的亲朋好友、自己的同学朋友,甚至应该包括从事新闻、信息传播的传媒从业者。从教育过程的角度看,大学生道德社会化主体只包括教育者即教师和受教育者即大学生。通过上文论述我们知道,大学生道德社会化过程中存在多个主体。有这样的主体论认识,我们才不会在道德社会化过程中,忽视除大学生之外其他主体的作用,以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能够有全局视野来统筹所有主体,来共同促进大学生道德社会化。
不论是社会化理论还是主体教育论都认为大学生是道德社会化的核心主体。大学生这种主体地位的确立,并不意味他们是道德社会化的当然指引者,从大学生道德发展规律方面说,从道德教育的规律方面说,教师仍然是道德社会化过程的主导者。这种大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摒弃科学教育、知识教育的方式,应从大学生自身的道德发展趋势来谋划道德社会化过程。大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不等于大学生主体性的发挥,道德社会化过程中还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采取多方面措施,来激发大学生在道德社会化过程中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首先指大学生能够意识到自身道德发展水平和道德发展要求,主动的参与道德社会化过程;其次指大学生能够内化主流道德规范,并根据自己的理解对社会各类道德现象有一定判断;最后指大学生能够在社会生活中实践主流道德规范,通过自身的努力,推动社会道德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的过程论
从人的社会化实践看,大学生道德社会化过是社会教化传递道德规范过程、个体内化道德观念过程、个体实践道德规范过程的集合体。这三个过程统一于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的全领域,是学校教育与大学生成长的积极互动,它包含着国家、社会对大学生认同主流道德观念、道德规范的期望,包含着大学生接受社会主流道德观念、道德规范从而成为社会人的主动行动,包含着大学生以自我理解为基础、以自身个性方式实践主流道德规范的行为表现。需要指出的的是,这三个过程是大学生道德社会化行为的三个方面,现实中不存在任何一个独立意义的过程。
从社会教化传递道德规范的过程看,大学生道德社会化不是大学生一种完全自发的行为,而是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安排下,由学校来承担的一种硬性的“隐形”任务。因此大学生的道德社会化的方向性是既定的。这一过程,主要由教师来主导,强调教师的权威性,大学生处于某种意义上的从属地位。这一过程强调的是对学生进行的道德灌输,强调对学生的行为控制、行为训练和行为矫正。
从大学生内化道德观念、道德规范的过程看,大学生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能力随着自我意识的增强而完全不同于少年儿童,他们对所接收的道德信息,是经过一种自我建构的内化。这种内化的道德规范已经加上了个人的理解,是道德规范个体化的第一步。这一过程因为大学生除了正式渠道接受道德教育外,还通过家庭、学校、朋友、大众传媒等途径接受道德信息,其在接受道德规范时会存在多种选择。内化过程需要与教化过程紧密结合,引导学生正确内化所接受的道德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化过程与内化过程不能完全分开。因为“建立在个人经验的基础上的教育也许意味着比在传统学校任何时候曾经存在的成人和儿童之间的更复杂和更亲密的接触,结果是更多而不更少地受别人指导。”[2](P348)
从大学生实践道德规范的过程看,这一过程是道德社会化的最终目的所在。这个过程是大学生依据所接受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通过自己的行动去参与社会道德生活。大学生因为个人对道德观念、道德规范理解的差异,在道德实践中呈现了多样的丰富形态,大学生的道德水平也呈现了参差不齐的情况。
四、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的环境论
所谓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环境指的是影响大学生道德社会化活动进行的一切外部因素的总和。如同其他教育活动一样,大学生道德社会化也必然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并与周围的环境进行互动。就一般意义而言,影响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的宏观环境有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精神环境。在现实的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的实践中,影响道德社会化的因素主要是社会环境和精神环境。但这不是我们要探讨的重点,因为大学生群体大部分时间生活于学校中,其道德社会化过程中的教育因素、文化因素、人际交往因素更为明显。从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理论来看,以学校各种条件为基础的校园文化环境、以网络为基础的虚拟环境、以师生、学生与学生交往为基础的人际交往环境对大学生道德社会化影响最为突出。马克思说:“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3](P167)因此必须优化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环境。
校园文化环境直接与学生相联系,是大学生道德社会化过程中的隐形参与要素。每一所学校的校园文化各有特色,对于不同高校的大学生来说这一环境影响会有所不同。优化校园文化环境,首先要统筹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与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关系,将知识学习与活动体验相结合,促进大学生的知行合一;其次要建立与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相适应的学生管理制度,帮助学生养成自我道德教育的习惯,从行为培养入手强化大学生的道德行为训练;最后要推动以学生社团为主体的道德实践活动,挖掘校园道德明星,积极宣传身边的道德榜样,让学生的道德社会化能够找到参照物。
大学生使用网络的频率远远高于其他社会群体,大学生受网络世界所形成的虚拟环境的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虚拟环境为大学生道德社会化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空间,这种虚拟环境中个体身份的隐蔽性为大学生道德失范提供了土壤,对大学生道德社会化形成了冲击,容易削弱大学生在现实世界中的社会化效果。同时,这种虚拟环境也拓展了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的途径,为大学生接触社会、进行道德学习提供便利条件。优化虚拟环境,首先要加强网络世界的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其次是要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通过网络媒体与大学生沟通交流,引导大学生的道德观念与社会主流道德观念相一致,在虚拟环境中塑造与大学生道德社会化方向相一致的舆论导向;最后要与现实中的道德教化相结合,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大学生群体之间即时沟通机制,对虚拟世界中大学生的道德失范情况进行监督,纠正大学生在虚拟世界中的道德失范行为。
大学校园内的师生关系、学生与学生的关系构成了大学生人际关系环境。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远离家乡和亲人的孤独感,渴望交往并与周围老师、同学建立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成为普遍而强烈的心理需求。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促进大学生的道德社会化进程,发展和完善大学生的个性;反之不良的人际关系会严重干扰大学生的道德社会化,扭曲他们对于道德观念、道德规范的认识。优化大学生的人际关系环境,首先要求教师树立主体教育观念,在课堂教学以及日常与学生交往中,充分尊重学生人格,在与学生互动中让学生体验到自我的价值;其次对学生进行人际交往的培训、指导,让学生掌握人际交往的基本法则,并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相结合,为学生之间的交往提供基本规范;最后要做好学生人际交往的心理辅导工作,为学生健康交往、快乐交往保驾护航。
[1]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2]赵祥麟、王承绪编译.杜威教育论著选[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4]冯刚.同辈群体文化与当代学校道德教育[J].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