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期刊编辑意识
2014-03-30徐文杰
徐文杰
(大连教育学院 学报编辑部,辽宁 大连116021)
意识是人的头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意识的能动作用即主观能动性,亦称“自觉能动性”,指人的主观意识和实践活动对客观世界的反作用或能动作用。主观能动性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人们能动地认识客观世界;二是在认识的指导下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期刊编辑工作是期刊出版工作的中心环节,它作为一项社会文化工作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同时期刊编辑工作又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作为策划、组织、审读和加工作品的从事精神生产活动的人员,期刊编辑必须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具备以下几种意识,才能在工作中认识全面,有独创性,不拘泥于条条框框,做到既恪守原则,又能适应新的形势,满足不断发展的时代的需要。
一、政治意识
期刊编辑应时刻意识到自己从事的是文化传播和文化积累工作,所以必须具有政治意识,才能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和建设者。编辑必须强化政治意识,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认知能力,准确把握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并进一步消化理解,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对涉及政治原则的问题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及时发现和消除稿件中的政治错误,杜绝可能发生的不良影响,最终为国家的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二、责任意识
责任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品格。期刊编辑的责任意识,就是清楚明了什么是期刊编辑的责任,并自觉、认真地履行编辑的职责,把期刊编辑责任转化到期刊编辑工作中去的心理特征。编辑有了责任意识,才能把好方向关和质量关。把好方向关就是以符合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基本原则来选择稿件,一切以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重;把好质量关就是工作中一丝不苟、认真负责,努力把各种差错消灭在出版前,使自己编辑的稿件都是合格品,还有一定数量的优质品,从而使自己编辑的期刊成为精品。只有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期刊编辑在工作中才能够不犯或少犯错误;没有责任意识,无论什么样的岗位都会出现“险情”。有责任意识的人,受人尊敬;有责任意识的期刊编辑,让作者信任。期刊编辑应对社会、对作者、对读者都具有责任意识,在组稿、审稿及加工过程中,不徇私情,对名家与一般作者一视同仁。编辑在稿件加工过程中要对每一道环节都严格把关,大到审题立意,小到标点符号,都要反复推敲,仔细琢磨,力求最佳,保证编辑稿件的质量。
三、服务意识
在期刊出版过程中,编辑工作是联系作者和读者的中介,是连接作者与读者关系的纽带,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做好编辑工作的重要条件,编辑的服务意识也主要体现在这一方面。首先编辑要忠诚地为读者服务,把读者作为重要的服务对象,竭尽全力使作者的创作与读者的需要相适应。组稿时要多方面权衡,多角度分析,以求找准读者需求的要点,把握住时代发展的脉搏。要按照社会对精神产品价值取向的基本要求对作者的作品进行审理加工,注重编辑稿件的文化传播价值和文化积累价值。其次,编辑要具有对作者的服务意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出版工作者和著译者应是“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在实际工作中,编辑离不开作者,作者也离不开编辑,双方是最亲密的伙伴。作为编辑人员应关心作者,尊重作者,珍惜作者的劳动成果,多为作者着想,在这方面许多老一辈编辑家为我们作出了榜样。
四、创新意识
改革创新是一个国家不断进步的动力,要使期刊不断发展,拥有忠实的读者群体,期刊编辑的创新意识必不可少。期刊编辑的创新意识来自于有准备的头脑,平时应关注文化市场的发展变化,多做调查并且积极思考,这样才会在工作中处于主动地位。学术类期刊编辑应多关注学术研究方面的新发现、新观点;面向大众的期刊编辑应多关注作品的新角度、新形式。期刊编辑在工作中应对稿件审识鉴别,努力发现新的选题,设计新栏目,向读者展示有新观点、新立意、新思想的好文章。除了在内容上创新,在期刊的形式上也应具有创新意识,要结合期刊的品位和风格进行装帧、版面、印刷等方面的调整。只有不断创新,才能避免长期从事编辑工作的编辑产生职业倦怠,突破工作中的“瓶颈”,使个人的事业得到发展,期刊出版事业更加繁荣。
五、学习意识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从事编辑工作的人员一定要具备学习意识,以自己的专业为中心向外拓展,培养广泛的兴趣和爱好,不间断地学习,给自己充电,才能做好本职工作。编辑常被称为“杂家”,因为面对各种各样的稿件,编辑除了基本的政治理论、专业素养和深厚的语言文字功底之外,还要具备广博的知识。而广博的知识靠的是不断地学习和积累,不满足于已有的知识储备,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有意识地关注各门学科的新发展和新成果及学科前沿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储备量。也只有这样,才会有敏锐的感知力和洞察力,对稿件作出客观判断,才能准确地选题、审稿,与作者有沟通基础并能够进行深入对话,才能保证刊物的质量,满足广大读者的需求。作为一名编辑还应及时跟踪了解飞速发展的现代科学知识,掌握更替频繁的信息技术知识。
六、法律意识
知识经济和信息经济不断发展,期刊编辑的法律意识必须进一步加强。深入学习相关的法律规范,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条款,是期刊编辑依法进行出版活动的保证,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作为一名合格的期刊编辑应仔细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有关法律条文,熟知《出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法规及规章制度。
形成符合时代要求的期刊编辑意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它既需要从事编辑行业的人员个人的不懈努力,也需要社会和行业本身的高标准、严要求。期刊编辑人员应经常自我反思,摒弃一些落后的编辑意识,树立正确的编辑价值观,做一个称职有为的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