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经济改革要从源头遏制腐败——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联想
2014-03-30李治国
○李治国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深化经济改革要从源头遏制腐败
——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联想
○李治国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市场经济下社会物品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里,政府是专职提供公共物品的部门,不参与私人物品领域的资源配置。与政府统治经济或计划经济相比,市场经济下官员的权力范围大大缩小了,有利于从源头遏制腐败。市场经济还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降低基尼系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重点是深化经济改革,实质是进一步减少政府对私人物品领域的参与和干预。
一、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
西方经济学把社会物品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所谓“私人物品”是消费(或使用)具有排它性的物品,比如一件食品你拿去吃了,别人就不能吃;一台机器你拿去用了,别人就不能用。私人物品还有一个特征是消费的数量可以很精确地计量到消费者个人,比如张三家里有两台电视机,李四只有一台电视机,谁多谁少一目了然、清清楚楚。私人物品的第三个特征是消费必须付出代价或付费,因为你排斥了别人的消费,只有付费才是公平的,才能得到别人(社会)的认同。由此产生了私人物品的第四个特征,就是私人资本所有者愿意向私人物品投资,因为投资者可以从收费收回投资并获得回报。而“公共物品”具有与私人物品完全相反的特征:一是消费没有排它性,比如路灯既可为我照明,也可为别人照明;二是各人消费的数量无法计量到个人,比如大家都从路灯下走过,无法计量各自消费了多少光能和电能;三是消费无须付出代价,不应该付费,因为我的消费没有妨碍别人同等消费,付费就不公平了,更何况还无法确定付费数量;四是由于公共物品是不收费的,投资者不仅无利可图,而且连投入的本钱都无从收回,所以私人不愿意投资,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来投资。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都有两种形态,一种是实体有形的形态,比如各类生活用品、机器设备、原材料等;一种是虚体无形的形态,即服务,包括为生产的服务和为生活的服务,比如文化艺术、教育卫生、银行金融、政府服务等。社会各行各业都在从事社会物品的生产、分配和消费,有些是在私人物品领域里进行,有些是在公共物品领域里进行。一般说来,私人物品占社会物品总量的绝大多数,社会生产、分配和消费活动主要是在私人物品领域里进行的。私人物品或公共物品的属性可能会相互转化,比如我国九年制学校教育,以前要收费,是私人物品,实行义务教育后不收费,就成了公共物品;一条道路,在私人投资、私人经营时要收费,是私人物品,在国家投资、国家管理、免费通行时就变成了公共物品。
二、成熟市场经济可从源头遏制腐败,降低基尼系数
在政府统制全部社会经济活动即计划经济情况下,政府既在公共物品领域里投资,要管公共物品的生产和分配,又在私人物品领域里投资,要管私人物品的生产和分配。或者说,政府官员在两大领域的四个环节上都有很大权力,即:在公共物品的生产环节上行使权力(如政府组织外包工程,进行政府采购等);在公共物品的分配环节上行使权力(如公路修到哪里,修多长;路灯建在哪里,建什么规格的路灯等);在私人物品的生产环节上行使权力(如生产多少电视机,委托谁去生产,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生产等);在私人物品的分配环节上行使权力(如电视机给谁不给谁,先给谁后给谁,给多少等)。在以上四个环节中,除了公共物品的分配对消费者个人而言不具有稀缺性(因为消费不排它),人们没有行贿的动机外,在其余三个环节上,人们为了自己多得,都有向官员行贿的动机,官员在这三个环节上都有受贿的可能。但是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官员行使权力的范围却大大缩小了,受贿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了,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是市场调节在配置社会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体制,它的基本要求是:市场调节在先,政府调节在后;市场总揽主体,政府拾遗补缺,凡是市场能完成的事,都由市场去完成,政府只做市场不能完成的事情(包括制定交易规则、实行监督纠错等)。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划分来说,私人物品由民间投资,市场来完成;公共物品由政府投资,政府来完成。政府既不参与私人物品的生产,也不参与私人物品的分配,在这两个环节上,官员都无权可用,人们对官员没有行贿的动机,官员自然没有受贿的可能;政府只是在公共物品领域里起主导决定作用,有很大权力,但是在公共物品的分配环节上,由于供给相对于消费者个人的需要来说是无限的(比如一个人可以无限制地在路灯下行走),人们不会对官员产生行贿动机,官员不存在受贿的可能;只是在公共物品的生产环节上,官员才有受贿的可能,比如在政府外包组织生产的过程中,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人们对官员行贿的动机非常强。总括以上分析,我们看到:与政府统制经济即计划经济相比较,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官员的权力范围较小,人们行贿的动机和官员受贿的可能都大大减少了,由原来的三个环节减少到了一个环节(公共物品的生产环节),即减少了三分之二;从反腐面来说,反腐面缩小了三分之二,反腐的社会成本也会降低三分之二。如果社会用于反腐的总投入不变,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把节省下来的两个环节(私人物品的生产和分配环节)上的反腐资源增加到公共物品的生产环节上去进行反腐,从而可以大大加强反腐的力度,提高反腐效果。如果不是从两大领域四个环节上看问题,而是从社会经济总量上看问题,那么由于私人物品占社会物品总量的绝大部分,政府配置资源从私人物品领域退出以后,官员贪腐的可能性就不是减少三分之二,而是远远大于三分之二了,估计可以减少90/100以上(作者有一个粗略估算,过程略)。很显然,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成熟的市场经济给腐败提供的机会较少,更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这可以从国际上一些统计数据得到证实,分析如下。
“透明国际”是一个非政府、非赢利的国际反腐败组织,成立于1993年,在全球150个国家都有分会。它自1999年起以对商人进行问卷调查为基础,用积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100—0分),表明不同廉洁程度,每年都公布世界近180个国家和地区行贿指数(廉洁指数)排名。作者综合整理了2008—2013年的排名,看到以下情况:首先,排名前10位的可视为“廉洁国家”(积分90—84),这些国家都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地区);接近廉洁国家积分的可视为“较廉洁国家/地区”(积分83—56),这些国家(地区)也都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地区),包括没有列入前10名的各大老牌市场经济国家,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走上市场经济道路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地区),如香港、澳门、台湾、韩国、以色列等(新加坡已是前10名)。其次,排名中间或偏后的国家可视为“较腐败国家”,它们都是市场化程度不很高、国家控制经济较多的国家,包括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实行市场经济不够彻底、国有经济比重较高的国家(如印度、埃及等),以及向市场经济转型比较晚、尚处在转型过渡阶段的国家(如中国、越南、东欧一些国家、俄罗斯等)。最后,排名最后10位的国家,可视为“最腐败国家”,它们都是用统治权力严密控制国家经济的国家,其中包括军人独裁统治的一些动乱国家,也包括朝鲜、老挝这一类传统色彩很浓的“社会主义国家”。作者在整理资料时还发现: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不仅与官员廉洁有关系,还与公平分配有关系。在2007年公布的基尼系数统计排名中,当年全球平均基尼系数水平是0.44,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无一例外地都在这个水平以下;世界公认的贫富差距警戒线是0.40,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都在0.40以下,平均大约在0.36左右(以上数据均整理自“百度文库”)。为什么基尼系数会与市场化程度有关系呢?可以给出的解释是:一是成熟的市场经济把政府职能定位在专门从事公共物品的供给,是公共物品经济部门,这大大限制了政府配置社会资源的范围和权力,减少了官员腐败的可能,也就降低了由腐败拉大的贫富差距;二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下,政府专职承担了公共物品供给的社会责任,职责分明,在公共物品供给和发展社会福利方面动力和压力都较大,有利于政府主动关心公共福祉、扩大公共福利,从而缩小了贫富差距;三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是保护自由竞争。随着供求价格变化,社会资源会在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之间顺畅地自由流动,由此形成社会平均利润率和工资率,从而缩小了地区、部门、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四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下,政府官员干预经济的范围和权力都很小,各投资者和生产经营者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不需要通过找关系、开后门、行贿等去获取特殊利益,所以他们的投资经营回报率一般不会差距太大,不容易形成短期巨额暴富。
需要说明的是:一个国家是否廉洁,经济是否发展,分配是否公平,是多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只是经济体制问题,比如政治、法律、教育、文化、历史传统、民族特点、社会土壤、甚至国际国内突发事变等,都发生作用,有时这些方面还会起主要作用。但是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是社会的基础,一切社会问题的最深刻的原因存在于经济之中,都可以从经济中找到答案,所以深化经济改革可以从源头遏制腐败,甚至有利于降低基尼系数,对此不应该有什么怀疑。
三、中国走市场经济道路是大势所趋、历史必然
有人看到改革开放以来领导干部没有以前廉洁了,贪腐之风还有漫延之势,就认为领导干部不廉洁是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惹的祸,他们因此对市场经济产生动摇,怀念改革开放前政府统制经济的年代。这种认识不是一点根据也没有,但并不正确。改革开放前领导干部贪腐确实没有现在这样多,没有现在这样普遍,但是只要冷静思考一下就会发现,贪腐不是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而恰恰是改革不彻底、不到位、不成熟的结果。这是因为: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许多人认为还够不上“计划经济”),从生活资料到生产资料基本上都是公共物品或带有公共物品性质的半公共物品,统统由政府组织生产进行分配(通过计划、指令、法律、法规、指标、票证、官员审查审批等),消费(或使用)者不需要付费或者只付少量的费用,人民生活低水平、简单化。既然社会物品基本上都是公共物品,人们自然少有行贿的动机,官员也少有受贿的可能,贪腐较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廉洁”是以经济发展落后、人民生活贫穷为代价的。有人拿上世纪50年代说事,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经济关系较协调,经济发展较顺利,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较快,贪腐也较少,那时基本上是国家统管,并没有搞什么市场经济,不是也很好吗?我认为持这种观点的人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就是现代的中国与那时的中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国内来说,那时的中国处于恢复时期,经济关系简单,经济总量很小(比如“一五”时期年均钢产量只有300多万吨,现在是6亿多吨,相差200倍),人民生活水平也不高,需求单一,只靠国家行政权力大体上能够协调一些重要经济关系,而且那时处在建国初期,革命战争年代那种崇高理想、无私奉献精神,还深深植根在人民心中,主要靠政治思想工作就能激发出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国际来说,那时世界范围的社会化大生产正在发展过程中,还没有形成世界经济一体化,没有形成“地球村”,国际经济关系比较简单,中国主要依靠自成体系的国内经济就能解决基本问题。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社会化大生产的到来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成,我国经济关系越来越错综复杂了,人民生活需求也向丰富多彩、千变万化发展,思想情感向复杂多元化发展,主要靠政府进行协调和控制、靠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靠政治思想工作来激发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已经成为不可能了。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后期到改革开放前的70年代后期,20年来国民经济不断遭受重大挫折,人们劳动热情下降,生活水平不高,有时还很困难,从表面上看,是政策失误、管理失误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从实质上看,是政府统制经济的经济体制弊端丛生,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桎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改革开放、走市场经济的道路,主要依靠市场调节协调经济关系,激发社会活力,这是大势所趋、历史必然,是适应经济发展规律办事,万万动摇不得。那么,市场经济体制是否一定要以官员腐败为代价呢?当然不是。正如前面所说,如果我们把政府配置资源严格限定在“公共物品”领域内,把“私人物品”交给市场去完成,就可以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大大减少产生腐败的可能,再辅之以有力的反腐制度和手段(使之“不敢”腐),辅之以有效的政治思想教育(使之“不愿”腐),我国的廉政建设就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深化经济改革任重道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改革总体上处在逐步深化的过程中,政府在私人物品领域里直接或间接配置资源的情况在逐步减弱,但是还远没有达到成熟市场经济的要求。当前国有经济在许多重要行业还占大多数,各级政府所掌控的社会资源还很多,仅国务院的审批权虽经历次削减现在仍有1700多项,在一些人的心目中“政府万能”观念很强,一遇困难就希望政府干预(实际是干预私人物品领域的资源配置),前些年还出现过好几次“国进民退”的情况。从中央决策层面来说,当前已经打开了民间资本进入一些重要行业的口子,但是在操作层面上还缺乏细化的规定,下面执行普遍不得力、不到位,不少行业形成了阻挡民营资本进入的“玻璃门”,大量民营资本宁可闲置或流向国外,也不敢进入或无法进入这些行业,他们或者怕进入后遭打压,或者因为条件多、门槛高进不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内容广泛而深刻,重点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工业、农业、商贸、交通、电信、金融、服务等各个方面,总的精神是让国家权力进一步退出私人物品领域,回归公共物品领域,既有增加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提高政府效率、发展公共福利、实现公平分配的意图,又有约束官员权力,从源头遏制腐败、建设清明政治的意图。中央深化改革的态度十分明确,十分坚定,我认为贯彻中央《决定》应该注意做好下面一些工作:一是加强对群众和干部进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改革重要性的教育,破除“姓社姓资”的思维惯性,使改革成为群众和干部的自觉意识、自觉行动;二是进一步确定我国当前私人物品行业的范围,研究政府权力逐步退出、民营资本逐步进入的方式步骤;三是针对“玻璃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政策法规,补充完善《公司法》、《反垄断法》、《物权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内容,并适时推出新法,核心是扩大市场进入的自由度,并细化执法程序;四是研究对国有企业从资产管理改为资本管理以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趋势和形式,它们对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领域会有什么影响,及早制定预案、采取对策。
我们应该坚信: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成熟,随着反腐倡廉制度和手段的完善和发展,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我国必将成为经济发达、政治清明、社会祥和、人民幸福的国家。
张琼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