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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养老模式下老年人生活满意度调查※——以天津市滨海新区为例

2014-03-29李军松李小凤

党政干部论坛 2014年8期
关键词:滨海新区阶层养老

○ 李军松 李小凤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人口发展的普遍趋势,是科学与经济不断发展进步的标志,也是深受各国广泛关注的社会重点问题。人口老龄化涉及到各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诸多领域,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对个人、家庭、地区、国家和世界都会产生深远影响。

我国自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等明显的态势。目前,我国也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而且根据国际标准和有关专家预测,到2050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达到总人口数的三分之一。再加上我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和家庭小型化结构的现实,养老问题异常严峻,一定程度上已经制约着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相关概念界定

对概念进行界定,是说明事物特征、揭示事物本质的一种方法,对养老问题的有关概念进行界定,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养老问题,是进行养老研究的基本前提。

(一)养老模式

养老模式是在长期的养老实践过程中探索、总结出来的,为解决养老问题、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而形成的典型的、系统的、相对稳定的方式方法。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模式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包括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其他还有以房养老、旅游养老、农村养老以及遗赠抚养等。

(二)生活满意度

生活满意度是主观幸福感的认知成分,它是指基于自身设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所做出的主观评价,是衡量某一社会人们生活的重要参数。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是老年人基于自身设定的标准对自己的生活质量所做出的主观评价,是衡量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老年学研究中被广泛应用的社会心理变量。目前,我国主要依据“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这六大指标来衡量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1]。

二、影响滨海新区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因素分析

不同社会阶层的老年人养老需求存在着很大区别,这种区别导致其选择的养老模式不同,享受到的养老供给也有很大差异,最终使得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呈现出高低不同的水平。

(一)社会分层理论下滨海新区老年人的需求分析

老年人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在此群体中,不同的老年人需求差异很大。本调查借鉴社会分层理论对老年人进行分层,有助于我们客观分析,从而找出不同社会阶层老年人之间养老需求的差异性。

1.老年人口的社会分层

老年人口的社会分层标准有很多,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老年人口划分为不同的阶层。老年人口根据自理能力可分为完全自理型、半自理型和完全不能自理型;根据性别可分为男性老年人和女性老年人;根据年龄差异可分为60—69岁阶层、70—79岁阶层、80岁及以上阶层;根据城乡差异可分为城镇地区老年人和农村地区老年人;根据退休前职业与文化程度的差异可分为老干部阶层、老年知识分子阶层、老年工人阶层和老年农民阶层。本调查将滨海新区老年人口按退休前职业与文化程度的差异、性别、自理能力等标准,分为老干部阶层、老年知识分子阶层、老年工人阶层、老年农民阶层、老年妇女阶层和长期照料的老年阶层。

2.各阶层老年人的需求分析

滨海新区的老干部阶层基本享有退休金,物质生活比较充裕,他们主要追求精神生活的富足,特别强调“老有所为”,注重社会的认可与尊重,愿意继续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老年知识分子阶层的物质生活也有保障,精神生活方面的需求更大,但由于他们普遍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先进的思想意识,更渴望实现个人价值,因此,对“老有所教”有着更大需求;与上述两种阶层不同,老年工人阶层还存在着内部分化问题,多数在企业上班的老年工人,其退休后可领取养老金,但由于数额不高,因而有一定的物质方面需求,而在事业或行政单位上班的老年工人,其退休后领取退休金,他们在基本物质生活得以满足的前提下有着更多的精神方面需求。

滨海新区老年农民阶层既无固定工作也没有什么积蓄,养老主要依靠子女,他们对于“老有所养”与“老有所医”有着很大需求,同时,这一阶层老年人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缺乏自助能力,对家庭有着很大的依赖;老年妇女阶层以从事家务劳作为主,基本无收入来源,有着较大的物质需求,并且由于他们在家庭与社会中的地位不高,得到认可与尊重也是她们的一大需求;需长期照料的老年人口阶层,不具有或较少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得到子女或专业服务人员的精心照顾,满足日常生活起居是他们最大的需求。

(二)理性选择理论下多元养老模式的供给分析

老年人养老模式选择的主要理论依据是理性选择理论,理性选择可以概括为最优化或效用最大化,即理性选择主体趋向于采取最优策略,以最小代价取得最大收益。老年人根据自己的养老需求会对不同的养老模式采取不同选择,这种选择越来越趋向于理性选择,而不同养老选择下老年人享受到的养老供给服务有很大差别。

1.家庭养老供给

家庭养老供给是针对有子女并与子女长期居住在一起的老年人。家庭是目前滨海新区老年人养老的首要供给主体,包括配偶、子女及其他亲人的服务。其中,配偶照顾并陪伴老人的日常生活;子女或孙辈则主要提供赡养费,此外,晚辈的陪伴也为老年人带来了很多欢乐,充实了其精神生活,满足了其子孙满堂、承欢膝下的愿望。

2.机构养老供给

养老机构为那些喜欢过群体生活的老年人,尤其是孤寡老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性供给服务[2],主要包括养老院、老年公寓、护养院、护理院等。截至2012年底,滨海新区城区有21个养老机构,总床位2154张,与实际的养老需求还有很大差距。除泰达国际养老院和汉沽社会福利院外,其余均为社会所办养老机构;农村共有7家养老机构,有集体、街办、镇办之分,养老设施水平参差不齐。

3.社区养老供给

社区养老供给主要针对那些无子女或子女长期不在身边而又不想离开家的空巢老人。社区养老吸收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方式的优点和可操作性,把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最佳结合点集中在社区,是符合我国社会转型期老龄化现状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目前,滨海新区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和市场运作,建立起以家庭为核心,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养老服务模式,向居家老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3]。截至2013年底,新区街道建有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44个,居委会老年日间照料服务站68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站近百个,社区食堂26个,覆盖率较之前有了大幅提高。

三、滨海新区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现状分析

天津市滨海新区由塘沽区、汉沽区和大港区三个生态城区组成,并以塘沽区为发展的中心城区。鉴于此,调研组选取塘沽区城乡300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作为研究对象,采取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调查。

(一)老年人养老模式选择的现状

调研组发放了300份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288份,有效回收率为96%。调查对象中,最低年龄为60岁,最高年龄为103岁,平均年龄为77.31岁;男性老年人137位,女性老年人151位,性别比为0.907,并且家庭养老模式性别比为0.798,机构养老模式的性别比为1.091,这两种养老模式的性别比最为典型。小学及以下学历的老年人占样本总数的38.24%,初中学历的占25.77%,高中学历的占18.14%,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17.85%,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占6.93%。调查还了解到老年人退休前的职业是以工人为主,占51.62%,其次为农民占 27.21%,老干部阶层则占13.94%。有收入的老年人占80.34%;28.26%的老年人独居,9.62%的老年人需要特殊照顾。老年人患急性病的比率为15.33%,慢性病的比率则为48.91%,年均住院率为8.44%。

目前,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仍为滨海新区老年人养老的首选,比例为82.36%,在农村地区,这一比例更是高达92.15%,表明农村老年人对家庭有着更大的依赖性。同时,养老模式的选择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大约10.19%的老年人选择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模式占6.28%,1.17%的老年人选择旅游养老、以房养老、农村养老、遗赠扶养等模式。

(二)滨海新区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现状

所获取的288个有效样本中,有136位农村老年人和152位城镇老年人,女性老年人有151位,其中,来自农村地区的有61位。在养老模式的选择中,有156位老年人选择了家庭养老模式,占52.46%,其中,农村老年人有95位,比例高达70.15%。

对当前养老模式的评价中,有198位老年人表示“较理想”,占样本总数的68.65%,也有38位老年人感觉“不理想”,希望改变养老供给方式和质量。对生活满意度的总体评价中,有37位老年人感到“很满意”,174位老年人感觉还算“满意”,占总数73.16%,也有49位老年人觉得“一般”,仅有28位老年人感到“不满意”。“不满意”的老年人主要来自农村,占比68.75%。可见,滨海新区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普遍很高,但由于城乡二元体制差异,城区老年人口的生活满意度整体要比农村高。此外,老年人生活满意度还与多种因素相关,例如,与老年人的年龄相关,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机能衰弱等原因,生活满意度呈下降趋势;与老年人文化水平呈正相关,离退休老干部阶层和知识分子阶层的生活满意度明显高于农民阶层;与性别相关,女性老年人阶层由于健康状况、收入差距以及家庭地位等原因,生活满意度明显低于男性老年阶层。

总的来说,不同养老模式下养老供给不同,选择适合自己养老需求的养老模式,最终生活满意度也会相对较高。目前看来,选择家庭养老模式的老年人生活满意度最高,达到89.15%,选择社区养老模式的老年人满意度也较高,约为76.77%。随着养老机构供给服务的发展与完善,选择机构养老模式的老年人也会越来越多,满意度也将越来越高,比例从2010年的31.29%上升到2013年的59.16%。

四、提高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的变革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我们应充分认识到老年人在促进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并致力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因此,基于多元化养老模式下滨海新区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实证调查,调研组认为应充分研究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与管理,才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

(一)提高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原则。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集资能力决定了养老服务资金来源及大小,最终影响着养老服务水平。因此,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与养老服务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第二,公平性原则。养老服务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每位老年人都有共享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资源的权利。第三,保护弱势群体原则。社会保障的功能是通过收入再分配实现社会公平,这就要求对老年人口中的弱势群体实行特殊保护,让他们也能享受到社会保障的福祉。第四,老年人至上原则。“老年人至上”指的是老龄事业的发展应一切以老年人为中心,政府、社会的养老供给应与老年人养老需求相适应,并首先满足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第五,供给主体多元化原则。在确保政府养老服务供给主导地位的同时,应充分发挥市场、社会组织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实现养老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二)继续发挥家庭在保障老年人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转变以及养老模式的多元化,家庭养老功能在逐步减弱,但家庭养老仍是老年人的首要选择。鉴于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第一,子女应谨记赡养义务。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子女的关怀与照顾,必须采取措施端正子女赡养态度,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培养其尊老敬老的意识。第二,树立新的孝道观念。不应仅以金钱或物质投入作为尽孝标准,而忽视老年人精神生活。应促使其树立新的孝道观念,多看望老人陪他们聊天,多关心老人的内心世界。第三,提升家庭成员赡养技能。子女应通过自主学习或社区提供的培训来学习一些日常护理知识与技能,提升赡养能力,应对各种小型疾病和突发状况。

(三)不断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社区是家庭与社会之间的纽带,社区服务对于居家老年人来说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支持,能弥补无子女老年人的照料缺失。因此,应采取措施充分发挥社区养老在提高老年人生活满意度中的作用。第一,构建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从不同养老需求角度出发,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养老供给,完善社区的养老服务体系。第二,建立合理的运行机制。建立合理的保障机制与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老龄事业的良性、健康运行。第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应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保健服务,扩大社区食堂的覆盖面,发展老年人业余生活产业,满足其各种生活需求。第四,培养大批社区养老专业服务人员。加大对社区养老专业服务人员的培养力度,扩大养老服务人员队伍,提高社区管理工作水平。第五,拓宽融资渠道。社区的养老服务资金来源应多元化,建立起政府为主、兼容各种民间资金的筹资渠道。

(四)逐步扩大机构养老的补充功能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机构养老模式作为一种朝阳模式,正被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所接受,机构养老正在我国逐步发展成熟起来。因此,我们应重视机构养老模式的巨大潜力,发挥其在改善老年人生活满意度中的补充功能:第一,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面对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而民办养老机构相对冷门现象,政府政策应适当的向民办养老机构倾斜,通过财政、政策支持,观念教育等方式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第二,适度降低养老费用。政府应采取相应措施,如通过补贴等一系列手段适度降低养老院费用,让贫困老年人也能进入养老院安享晚年。第三,改进软硬件设施。养老机构应加强各种软硬件设施建设并注重提高其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为入驻的老年人提供更周到的服务。

(五)增强国家在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重大作用

国家作为社会保障的主体,其是否关注老龄事业问题及关注程度大小极大地制约着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应充分利用国家雄厚的人力、物力及财力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第一,通过立法保障养老问题。国家立法机关应加大力度制定相关配套法律设施,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实现养老问题有法可依。第二,制定相关政策维护老年人权益。政府可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各方行为,从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加大养老设施供给力度。政府应建立更多的养老机构与养老服务中心,还应加大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政府的福利。第四,增强对弱势群体的财政补贴。政府应加大对弱势老年群体的补贴力度,通过每月发放一定的生活费、为其提供基本生活物资及免费养老服务等来改善其生活水平。第五,加强对人们的思想教育。政府应加强对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道德水准,使其树立家庭观念,将赡养老人这一传统美德发扬光大。

(六)从老年人自身出发提高其生活满意度

老年人作为生活满意度的主观感受者,其自身因素也对生活满意度产生很大影响。我们还可以从老年人的自主能力以及老年人之间的互助能力角度探讨如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一方面是老年人的自助。老年人应拥有良好的心态与积极的人生观,提高其自评能力,还应加强与社会的接触,通过各种途径发挥余热,做到老有所为,也可通过培养一些兴趣爱好或学习新的知识来充实老年生活。另一方面是老年人之间的互助。可通过从事老年服务业的老年人员实现,也可通过邻里间的互助来实现。这些老年人年纪相当,彼此熟悉,较易亲近,对于共同提高生活满意度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钱怡:《农村生活方式与农民生活满意度概念及指标的界定——以江苏常州盐城为例》,《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

[2][3]赵强、李玟慧、刘畅、孙权:《代际关系现状对家庭养老影响》,《财经界》(学术版)2013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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