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试论舍伍德·安德森小说《小城畸人》的伦理意义1

2014-03-29小海

东吴学术 2014年6期
关键词:畸人安德森小城

小海

世界文学

试论舍伍德·安德森小说《小城畸人》的伦理意义1

小海

本文主要探讨美国作家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短篇小说集《小城畸人》(Winesburg,Ohio)中的伦理思想。在论述安德森个人伦理价值观的基础上,笔者以小说集里的几部作品为例,分析了作家着力开拓的两个向度的伦理主题,一个表达“人伦”关系,是属于经验世界的,呈现温士堡小城每个个体的人以及个体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一个表达“天伦”关系,是属于超验世界的,探求温士堡小城中人与上帝神秘的宗教关系。同时,小说集在整体上又指向“荒原”这一时代主题。此外,笔者也结合安德森对人物的塑造和突破传统的小说叙述方式,论述了安德森对小说伦理的构建。

舍伍德·安德森;《小城畸人》;伦理

《小城畸人》是美国作家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一八七六年九月十三日-一九四一年三月八日)的著名短篇小说集。这部小说为他赢得了广泛的声誉。“他之被认为是现代美国文学的先驱者之一,美国新的现实主义的创始人之一,主要是由于这部植根于美国土壤的作品。”②吴岩:《小城畸人》译本序,第2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作为美国文坛承上启下的重要人物,“他的代表作《小城畸人》已经成为美国文学经典之作。他的作品在美国文学选读中也不断出现,得以不断正典化”。③徐颖果:《舍伍德·安德森:一位不该被淡忘的作家》,《译林》2009年第3期。舍伍德·安德森辞世已七十多年,他小说创作中大胆的写实风格,对小说描摹对象、叙述方式和语言形式进行了大胆探索,呈现出与以往迥然不同、充满创新和反叛意识的写作姿态,向传统的文学伦理和审美习惯作了无声而又强有力的挑战。这一变革对于强化小说作为一种叙事文本的本体性,丰富小说写作的技巧,真正把文学引向本土、关注身边人物,从而构筑真实、写实的“文学视阈”,充实和建构当代小说的美学准则具有重要意义。威廉·福克纳、欧内斯特·海明威、约翰·斯坦贝克、杰罗姆·大卫·塞林格、阿摩斯·奥兹等一批国际级著名作家都曾受到他的影响。威廉·福克纳在一九五六年回答《巴黎周报》提问时评价安德森“是我们这一代的美国作家之父,开创了即使是我们的后人也未必承袭的美国式的写作传统”。④George Plimpton,“The Art of Fiction”,No.12 William Faulkner〔J〕.The Paris Review,1956(12).本文力图从舍伍德·安德森个人命运以及他小说中关涉到的伦理入手,分析其带给我们的启示意义。

一、作家梦:安德森对个人生命伦理的讴歌

安德森的人生选择让笔者联想到美国著名诗人弗罗斯特在《未来之路》中所写到的:

金色的树林中有两条岔路,

可惜我不能沿着两条路行走;

我久久地站在那分岔的地方,

极目眺望其中一条路的尽头,

直到它转弯,消失在树林深处。

然后我毅然踏上了另一条路,

这条路也许更值得我向往,

因为它荒草丛生,人迹罕至;

不过说到其冷清与荒凉,

两条路几乎一模一样。

那天早晨两条路都铺满落叶,

落叶上都没有被踩踏的痕迹。

唉,我把第一条路留给将来!

但我知道人世间阡陌纵横,

我不知将来能否再回到那里。

我将会一边叹息一边叙说,

在某个地方,在很久很久以后:

曾有两条小路在树林中分手,

我选了一条人迹稀少的行走,

结果后来的一切都截然不同。①弗罗斯特:《弗罗斯特全集》,第142页,曹明伦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

不妨这样理解,林中的两条路是两个向性的。一条是由所谓常态思维中的大脑所选择的路,在选择这条路的时候,人们的人生经验和价值判断在其中发挥着作用。正如诗中所说的“这条路也许更值得我向往”。而另一条路是心所指引的,而且初始的选择阶段,人们就知道,不可能同时走两条路。一般人总是认为,有的是时间,可以把“一条路留给将来”,而事实上决定就是方向,就像诗里喟叹的那样:“我选了一条人迹稀少的行走,结果后来的一切都截然不同。”

弗罗斯特的这首诗曾经让笔者心潮激荡,因为选择人生之路的一念之差带来了完全不同的生命风景。也因为在面临人生的重大抉择时,人们常常是听从于那个所谓理智发挥作用的大脑,而不是听命于心灵的呼唤与引导。“我知道人世间阡陌纵横,我不知将来能否再回到那里。”事实上人们知道,他们永远也回不到那里。对他们的现世人生来说,生命的时间是非常有限的。人活着的时候就活在时间里,无论你活多少岁,时间都无法倒流,回到初始的阶段重新选择。一旦选择不同的路,是跟着心走还是跟着脑走,“结果后来的一切都截然不同”。只有跟着心走,才能选择积极的人生。生命由时间构成,跟着心走,才能由心来支配时间,由心来统领人生,从而把为生存的时间放到最低限度,让更多的时间活在主动选择的人生之路上。有的时候,选择就是这样地重要,而恰恰又在最不经意的时候,由“脑”就轻易决定了。初看,好像是路在捉弄人,因为“两条路几乎是一模一样”。而那条未走的路,让人扼腕叹息。那才是自主、觉悟的人生应当选择的一条正确的心灵之路。舍伍德·安德森就选择了这样一条心灵之路。

“安德森一家很穷,食口也很多,始终过着贫苦流浪的生活……舍伍德·安德森行三。母亲死去后,十四岁的他,便到美国中西部去做苦工。在美西战争中糊里糊涂地当了兵,糊里糊涂地成了个英雄回到俄亥俄州,在那里结了婚。他辛辛苦苦地‘奋斗’,不到几年,总算成为一家小型油漆厂的经理;但,不久他就开始厌倦经商生活了。一九一二年是安德森一生的转折点。一天下午,当他正在向他的女秘书口授一封商业信件时,他忽然心血来潮,住了口,把金钱和事业丢在脑后,匆匆出门去了。‘……这是很愚蠢的事,但是我已经决定不再做这些生意了……我如今出了这扇门就不再回来了。’……安德森终于跑到芝加哥,献身于文学事业。”②吴岩:《小城畸人》译本序,第1-2页。安德森好不容易才通过个人奋斗,娶妻生子,事业有成,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至此为止,他的人生可以说是美国梦的最好诠释。可是,在没有什么先兆的情况下,他离家出走,一个加起来也没有完整地受过多少年正规教育的人却执意要用自己手中的笔来养活自己,去挑战既定的人生命运。这也不由得让笔者想起另几位“出走型”艺术家,如抛家别妻、孤身一人去塔希堤岛的欧洲画家高更;法国天才诗人兰波。作为物质状态的人生,安德森选择,无疑是对常规俗世生活的一种截断。而写作,作为生命的另外一种存在方式,离家出走的未来小说大家选择的原则是随缘任运,只需维持基本的生计和生存;作为精神状态的人生,写作已成为安德森安身立命的方式,他对生活的热爱、感悟、执著和追求化作灵魂的冲动,转而追求一种“跟着心走”的超越现实功利的生命写作,最大限度地避免世俗功利价值人为地干扰,在现世人生中通过创造性的写作劳动,期望达到一种生机勃勃的心灵自在情境。某种程度上,安德森是精神上的“漫游者”,永远在寻找人生的终极意义和目标。在安德森笔下,最具冲击力的是那些对人类而言具有永恒意义的终极命题,诸如人与自然、社会、自我之间的伦理关系,温士堡人的命运与定数、宗教与神秘、苦难与解脱、孤独与遁世、悲悯与爱。据说,他嫌欧·亨利的作品过于讲究技巧,其作品如同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工业产品。而旅欧多年、见多识广的斯泰因曾经告诉安德森,“农家妇都是自己烤面包吃的”。记得,有记者问及斯泰因的写作,她说“我并没有创造任何手法、任何风格,而是按照自己的风格写”。①张禹九:《闲话才女遇知音》,《外国文艺》2013第1期,第144页。斯泰因对他影响很大,也是促使其成为一个有自己独特个性的自觉意义上的小说家的重要诱因。在安德森看来,要是世界上没有一件心甘情愿地为之奉献,甚至牺牲生命的事,生命就是残缺的、不完整的。所以连耶稣都要人们高高兴兴地背起十字架。考虑安德森所处时代与生活背景,他的选择也是背离了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所谓个人努力增加自己的资本是一种尽责尽职的行动,赚钱本身可当作一种目的与职业责任,看作是一种美德和能力的奇特伦理观。安德森自主选择的人生之路就是对个人生命伦理的肯定与讴歌。

安德森的选择让笔者不由地想起T.S.艾略特《四个四重奏》(汤永宽译):

过去可能存在和已经存在的

都指向一个始终存在的终点

足音在记忆中回响

沿着那条我们从未走过的甬道

飘向那重我们从未打开的门

进入玫瑰园②《世界文学》1983年第5期。

二、经验与超验:安德森小说对两个伦理主题的探寻

安德森的《小城畸人》,基本可分作经验世界和超验世界两大类,这是他着力开拓的两个向度的伦理主题,用我的表述就是,一个表达“人伦”关系,是属于经验世界的,呈现温士堡小城每个个体的人与自然以及个体与他人之间关系的;一个表达“天伦”关系,这里讲的天伦不是指中国传统意义的父子等亲属关系,而是属于超验世界的,探求温士堡小城中人与上帝神秘的宗教关系的。无论“人伦”还是“天伦”关系,小说在整体上都指向“荒原”这一时代主题。一方面大自然威力无穷,是力量、征服和美的象征,另一方面社会习俗与伦理在左右小城人物的命运与生死,当然也赋予人反抗的勇气、神秘的灵感;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对自然之力的敬畏、遵从和不可知成为小说的源泉(如《手》、《虔诚》);而生死命数似乎都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操纵,但在宗教神性之光的普照下,虽然不少人只能称作“星期天早晨的信徒”,有的小说主人公患病或者在不幸发生后还是会有一种负罪感,却又同时能享受乐天知命的安详和灵魂的超升与自我解脱。甚至,死亡成为了给予者,让少年乔治·威拉德强烈感觉到母亲的死亡充满神秘意味,能够激发人的激情(如《虔诚》、《死》)。

事实上,安德森的许多名篇都涉猎处理人与世界的伦理关系和终极意义上的追问。一般说来,他的作品基本上都是以人物而非故事来吸引读者,正如他在每个故事后面都标注的人物名字一样,仿佛每个故事都是一篇人物写生或人物传记,而且人物命运的“未详其始不知所终”几乎成了他的惯常笔法。小说也因这些源自心灵的一个个神秘命题而显出一份持久的厚重。

第一类是以安德森的《一觉》、《死》等小说为代表,社会虚伪道德的勇敢反抗以及对自我的追寻才使得温士堡小城的人物群像震撼着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灵。美国二十年代的文学作品大多蕴涵反抗当时伦理秩序的思想,有些文学作品付梓出版时,都曾遭受过众多保守思想根深蒂固的人们的指责和嘲笑,然而作品对落后伦理秩序的批判和对崭新伦理秩序的追求,唤醒了更多有理想的人,极大地推动了文学和社会的进步,铸就了一座见证美国历史和社会整体伦理变迁的丰碑。“第一次大战前后成长起来的一代人的普遍的特性是,这些人都出身于美国农村或者小城市。下面的都是来自首都或大城市以外各地的典型的年轻人:宾夕法尼亚的肯尼思·伯克和马尔科姆·老利,俄亥俄的舍伍德·安德森和哈特·克兰,印第安纳的西奥多·德莱塞,伊利诺斯的欧内斯特·海明威,威斯康星的格伦韦·韦斯科特,明尼苏达的辛克莱·刘易斯和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爱达荷的埃兹拉·庞德。乡村和农庄常常引起他们的幽闭恐怖感,对任何形式的个人怪僻都冷漠无情,对个人创造性和自我表现起着压抑作用的。可是规模大一些的社会给他们提供的前景同样是不吸引人的”。①理查德·H.佩尔西:《激进的理想与美国之梦——大萧条岁月中的文化和社会思想》,第42页,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2。由此可见在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的时候既要兼顾客观事实,又要坚持合理的、先进的伦理观,以确保文学伦理价值和历史价值的统一。以《死》为例:

夏天下午的诊所里,当他快要变成她的情人时,一件有点儿奇怪的小小意外事件很快地把他的求爱了结了。当这男子与这妇人互相紧紧拥抱时,沉重的脚步正踏着通达诊所的楼梯。这两个人跳起身来,战战兢兢地站着静听。楼梯上的声音是巴黎绸缎布匹公司的一个伙计弄出来的。他呯的一声把一只空箱子丢在走廊里的废物堆上面,然后沉重地走下楼梯去了。伊丽莎白几乎是立即跟着他走下楼去的。她和她的朋友谈话时内心里复活过来的东西,突然死掉了。她是歇斯底里的,里菲医生亦然如此,她不愿继续谈下去了。沿街而行,她的身体内的血液仍旧在激荡翻腾,但,她转出大街,看见前面威拉德新旅社的灯泡时,她便发抖起来,她的双膝颤栗,一时之间,她以为她要跌倒在街上了。②舍伍德·安德森:《小城畸人》,第170-171页。

在这里,一个小小的插曲,就彻底宣判了里菲医生和伊丽莎白这一对小城里压抑的人生知己爱情的“死刑”,长期自我封闭的生活,加上小城的人们自以为是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行为规范和行事方式,已经不自觉地转化成为人和人之间关系的伦理要求或道德准则。而个人的反抗就是自我内心风暴发作时的歇斯底里,一旦这歇斯底里面临曝光时,却又是那样地虚弱、无奈与不堪一击,永远只能将之限定在一个自我挣扎、自我折磨的怪圈之中。个人的情感、意志又一次屈服于整个社会的道德意识,当她看到“威拉德新旅社的灯泡时,她便发抖起来,她的双膝颤栗,一时之间,她以为她要跌倒在街上了”。因为,温士堡小城的伦理要求或道德准则就渗透在其传统习俗和生活方式中,并且已经通过她所能见到的诸如“威拉德新旅社”和“灯泡”等日常生活的琐碎、具体之物表现出来了。以至于注定了惟有死亡本身才能成为她永远的情人,“她把‘死亡’人物化,有时把他当作一个翻山越岭的黑发强壮少年,有时把他当作一个身受谋生烙印和疤痕的严峻冷静男子——‘要忍耐啊,爱人,’她悄悄地说道,‘使你自己长葆年轻和美丽。而且要有耐性’”。③舍伍德·安德森:《小城畸人》,第170-171页。

短篇小说《死》讲述了里菲医生和伊丽莎白残酷的爱情故事。最残酷的不是伊丽莎白因一次爱情表白和约会未遂而引发的死亡事件本身,而是在一切因伊丽莎白的死亡而归于平静后,里菲医生又作为验尸人再次见到这个曾经抱在他手里的妇人。死亡的真相残酷到让人麻木和欲哭无泪。同样是围绕着伊丽莎白之死,她的亲人们的表现更是荒谬得让人目瞪口呆。“汤姆·威拉德原是一向有几分怀恨他的妻子的,甚至他也忘掉了恨,泪水从他的眼里涌出来,积聚在他的胡髭里。胡髭已开始转成灰白色,是汤姆把它染黑色的——悲哀伤心的汤姆·威拉德的脸,看上去像一头在外边儿饱经风霜的小狗的面孔。”①舍伍德·安德森:《小城畸人》,第171、172-173、130、134、51-52。死者的儿子乔治·威拉德正在如痴如狂地“遐想着海伦·怀特的年轻的红嘴唇接触他自己的嘴唇——他竟深信躺在他面前床上的,不是他的母亲,而是别的不相干的人。他那么信以为真,以致几乎不堪忍受。被单下面的尸体是长长的,死后看来,年轻而且文雅。少年被某种奇怪的幻想迷住了,觉得尸体秀丽得不可言说。他觉得在他面前的尸体是活的,再过一会儿,一个秀丽可爱的女人会从床上跳起来和他见面”。②舍伍德·安德森:《小城畸人》,第171、172-173、130、134、51-52。充满荒诞与乖戾意味的母子之情,无疑是对家庭伦理关系的一种嘲弄与反讽。

记者乔治·威拉德是以安德森自己的成长经历为摹本的一个中心人物,他几乎串起了全部小说人物。其中有对他少年时代的生活、小城市体验及其心路历程的摹写,几乎都不超出人们的生存经验范畴,情节生动而逼真。他有一些理想主义色彩,也萌动的求索真知的热望,虽然开始在一个荒谬的年代,但年轻记者的尊严、勇气、纯真、乐观、欲望却如阳光穿透云层,美好的情愫给人以最可贵的温暖和感动。从安德森的个人经历看,完全是自传体小说,可以把它看作是哲理寓言,或是散文小品,或是写作札记。在小说《一觉》中,蓓尔·卡彭特“是在和格里菲思酒吧间的侍者埃德·汉德拜恋爱;她跟年轻的记者散步,是作为她的感情上的一种宽慰”。③舍伍德·安德森:《小城畸人》,第171、172-173、130、134、51-52。乔治·威拉德感觉这种对小城伦理的冒犯是一种改造,甚至有点自鸣得意,“感到他自己的思想分量很重——觉得自己被他刚才经历的单纯的经验改造过来了”。④舍伍德·安德森:《小城畸人》,第171、172-173、130、134、51-52。这种幻想不堪一击,跟踪而至的埃德·汉德拜轻而易举地抓住他掷到灌木丛中,头撞在树根上躺倒不动了。

第二类小说则以宗教为背景,讲那个环境里可能有的但又几乎近似不可能的故事,是所谓日常精神生活和伦理情境中发生的,最终却是有悖于宗教救赎意义的。以《虔诚》、《屈服》、《恐怖》系列为代表,将超验世界的零散材料,构筑成自己富于神秘色彩、神话意味的世界。但却是对宗教的一种解构。这是对小说人物心理成长或者心灵断奶的实验。在《虔诚》中:

他(杰西·本特利)颇为粗暴地抓住孩子的肩膀,爬过一根拿下的木头,当他走到树木中间一块隙地上时,他就跪了下来,开始大声祷告。一种从来没有经验过的恐怖,占据了大卫的心灵。他蹲伏在一棵树下,他注视他前面地上的老人,他自己的双膝开始颤抖了。他觉得仿佛不仅是在他外祖父的面前,那人可能要伤害他,那人不是仁慈的,倒是危险而野蛮的。他哭起来,伸出手去拾起一根小棒,紧紧地握在手里。全神贯注于自己的冥想的杰西·本特利,突然站起身来向孩子挺进,这时孩子的恐惧骤增,浑身发抖。在森林里,一种深沉的寂静似乎笼罩着万物,突然,从寂静中爆出了老人的粗暴而固执的声音。杰西一把抓住孩子的肩膀,仰天大笑。他左边的半个脸都在抽搐,他那抓住孩子肩膀的手也在搐搦。“上帝啊,务请示我以征兆,”他喊道,“我和孩子大卫站在这里。求主自天而降,在我面前显圣。”大卫发出一声恐怖的叫喊,挣脱了抓住他的手,穿过树木逃走了——当他在一棵树根上绊倒,跌伤了头时,他站起来,再想继续奔跑。他的头受伤很重,所以不久又跌倒了,趴着不动了;只是在杰西把他抱到马车上,他醒来看见老人的手慈爱地抚摩他的头时,他心里的恐怖方始消失。“把我带走。背后树木里有一个可怕的人”。⑤舍伍德·安德森:《小城畸人》,第171、172-173、130、134、51-52。

宗教是“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现象”,⑥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53页。一方面来源于现实生活,是人受到社会关系和自然力的自发发展后的压抑和释放,另一方面,宗教又以超人间力量的形式把现实异化为一种神秘现象,使人向往某种神性意志,遵从并膜拜偶像与上苍。威廉·詹姆斯说:“皈依关头的最特有的成分,就是所发生的快乐的出神状态……神往状态的这个不可言传性,是一切神秘主义的精髓。神秘的真理,对于有神往状态的人是存在的,但对于任何别人都是没有的。”⑦见〔美〕威廉·詹姆斯《宗教经验之种种》,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在小说《恐怖》中,杰西·本特利又一次领着外孙,带上了献祭用的羊羔,在森林的偏僻处堆起柴薪,召唤上帝显身,并且给予他启示。“我必须把羊羔的血涂在孩子的头上。”然而他接下来的行为却令常人所不解:

木柴开始贪婪地燃烧时,杰西喃喃说道,他从袋里摸出一把长刀,转过身来,迅速地横过开垦地,向大卫奔来。恐惧抓住了孩子的灵魂——他毫不迟疑,即刻伸手下去,挑出一块石子,安在弹弓上。他用足全力把那厚橡皮带向后一拉,石子便嘘地飞过空中。石子打中杰西,恰好打在他头上。一声呻吟,他向前一冲,几乎就倒在孩子的脚边……“我不在乎——我杀了他,可是我不在乎。”他呜咽道。当他一直向前奔跑时,他突然决定永远不再回到本特利农场或温士堡城里去了。“我已经杀了一个圣徒,现在我自己要做一个人,闯进世界去。”①舍伍德·安德森:《小城畸人》,第63-65页。

小说《上帝的力量》中柯蒂斯·哈特门牧师作为一个传播上帝教义的人,自从在教堂钟楼的窗口窥视到邻居凯特·斯威夫特女士的卧室后,一发不可收拾,虽然不断自我忏悔,但却又无法克制,在教义、伦理与情欲之间无比纠结和挣扎,甚至因在寒风中偷窥过久而受凉感冒,直至癫狂发疯。这一幕让我想起《十日谭》中那个为满足自己的淫欲制造“要把自己身上的一个魔鬼打入到女士的地狱里去”借口的教士。

无论是从人与人、人与社会或者人与宗教的伦理关系层面上,《小城畸人》都呈现出扭曲而且是面临崩溃的局面,预示了大萧条岁月将临时山雨欲来的种种征兆,并将矛头指向了美国精神和美国梦的源头。“舍伍德·安德森在《困惑的美国》(一九三五)一书中发现自己为新教伦理歪曲了美国的国家精神已达到了这种程度而感到战栗。‘美国人从小就被教导说:要上进,要去世界上取得成就,这是一种每个人都应承担的义务’,要‘在原先只有一块草生长的地方两块长出来’,要避免贫困,要积聚钱财化为‘内心价值的外部标志’。对安德森来说,这种摆脱不了的要求国家进步和个人成就的情感总是有点违反常情。到三十年代时这种情感不但显得无补于实际,而且还是极端愚蠢的。”②理查德·H.佩尔西:《激进的理想与美国之梦——大萧条岁月中的文化和社会思想》,第234页。

安德森的作品就是借某种宗教境遇再现出这种内在的超验氛围。对安德森来说,虽然不乏超验主义者爱默生和梭罗的影响,但他所经营的不论是经验世界还是超验世界,这两类作品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并不是相互割裂、毫不相干的。相反,无论是作品的主人公也好,小说的情节也好,叙述的方式也好,它们往往互相指涉,互为因果,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安德森小说的人物链。一个人物、一段故事在某一部小说中出现,在下一次叙述中可能会旧话重提、反复出现或是呈现出新的面目、新的命运。可以说,安德森创造了一个经验与超验交结的文学史意义上的“畸人小城”。

记得加拿大小说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曾说:“小说创作是社会道德伦理观念的一种监护,尤其是在今天,各种有组织的宗教活动肆虐横行,政客们已经失信于民。在这样一个社会,我们所借以审视社会一些典型问题,审视我们自己以及我们相互之间的行为方式,审视和评判别人和我们自身的形式已经所剩无几了,而小说则是仅剩下的少数形式之一。”③引自邱华栋《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加拿大文学女王》,《作家》2009年第11期。联系到安德森小说,这种将小说上升到社会道德和政治伦理高度的见解,也不无道理。

三、安德森的小说伦理:表达个人真理与让人物在自身命运里“生长”

“畸人”在汉语中是个很有意味的词。《庄子·内篇·大宗师》:“子贡曰:‘敢问畸人?’曰:‘畸人者,畸于人而侔于天。’”成玄英疏:“畸者,不耦之名也。修行无有,而疏外形体,乖异人伦,不耦于俗。”也就是说“畸人”指的是特立独行、不同流俗的“异人”、“奇人”。“侔于天”就是说“畸人”往往能够与天相达、相通。宋代诗人陆游《幽事》诗之二有:“野馆多幽事,畸人无俗情。静分书句读,戏习酒章程。”讲的也是“畸人”超凡脱俗的一面。关于“畸人”,安德森在代序的开篇之作《畸人志》中讲得很明白:“使人变成畸人的,便是真理。”①舍伍德·安德森:《小城畸人》“畸人志”,第3页。从社会伦理学意义上考察“畸人”一词,就点明了不见容于时俗与伦理,包含着疏离、歧视的意思。而《小城畸人》中所指称的这类天赋异禀的人和汉语中“畸人”的语义恰好异曲同工。安德森小说伦理学的旨趣在于创造个人的真理。这在《畸人志》中就是开宗明义的,“起初,世界年轻的时候,有许许多多思想,但没有真理这东西。人自己创造真理,而每一个真理都是许多模糊思想的混合物。全世界到处是真理,而真理统统是美丽的……每个人出现时抓住一个真理,有些十分强壮的人竟抓住一打真理”。②舍伍德·安德森:《小城畸人》“畸人志”,第3页。这样的小说伦理,就是让人物出面,表达个人的真理,让人物在自己的命运里自由地“生长”着,呈现着自在的状态。他笔下的这些人物无法遵循社会伦理所要求的人与人之间微妙复杂又和谐有序关系的习俗和规范。这种小说伦理展示的不是人与人之间以道德手段调节的种种关系,也不只是揭示善与恶的矛盾,道德和利益的冲突,更重要的是个人活着能否感觉疼痛,以及拥有某种可迫使人们去深入思考身心自由与道德责任的权利。这一点和美国当代批评家布思的“小说伦理学”理论中关于作家与作品的伦理道德与责任既有区别也有颇多契合之处。

安德森所展示的小说伦理有这样几个特质。

一是“依人物命运而不依逻辑”。在写作中,就是做到让人物在自身命运里“生长”。《小城畸人》中关注的重点都是温士堡的各色人物本身,让每个人物按天定的性格和命运走笔落墨,而不是依情节的设置、按正常的逻辑关系来构建小说。基于让每个人物表达个人真理的诉求,安德森放弃了将生活作戏剧化处理的传统写法,放弃对人物、事件作全知全觉、总体观照式的叙述方式,着力提示“畸人”们真实的、个别的生命的本来面目,还原人物初始思维中的混沌状态,捕捉自性的光芒。他笔下的人物都带有自然主义和神秘主义色彩,在内心探索个人生活的真理,渴望精神与肉体(性)的双重解放,但常以失败和荒唐告终。所有这些人物与社会伦理、秩序都处于一种离散的状态中。在他的小说里,呈现出的偶然、直觉和无序,并非是散乱的碎片,而是以一种自在的方式,共同倾诉着人生的无常、乖戾与现实的虚幻、荒诞。用安德森的话来说就是“一个人一旦为自己掌握一个真理,称之为他的真理,并且努力依此真理过他的生活时,他便变成畸人,他拥抱的真理便变成虚妄”。③舍伍德·安德森:《小城畸人》“畸人志”,第3页。

二是“依整体不依个别”。《小城畸人》是由二十五篇独立的短篇小说组合而成,就单篇看,坦率地讲,可能称不上篇篇都是精品杰作,有些短篇甚至只叙述了人物一生中的某一时段的生活片断,人物性格走向交待得也不算清晰和完整,但是当读者把二十五篇小说全部读完就会发现,读者对温士堡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所有人物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当读完了他全部的温士堡小城的人物谱系之后,才会发现这是一个有大局掌控力的作家,而且每篇小说的人物也是彼此串联、紧密相关的。读者在一篇一篇阅读的过程中,会由纯粹的接受上升为接受与创造的统一体,单篇的小说对另外的小说都在不断作补充、丰富,人物性格也不断延伸、深化,前面小说中的人物会越发栩栩如生,衬托出每个有所关联的人物都清晰、明朗起来,做到完全掩盖和弥补了单篇的不足,甚至个别的败笔,这是他小说的神奇之处。

三是“依创新笔法不依旧法”。他的小说笔法是带有实验性质的,仅仅从单篇小说去看的话,作家有意无意在文本中设置了一些障碍,而把破除这些障碍的任务交给了下一篇小说和下一个人物。如果仅仅是从单篇上看,读者往往会注意到的是构成小说传统元素与意蕴的不确定性,可以由着自己的方式解读作品,与前面的小说人物遥相呼应,领略“有意味的形式”。小说中现实与虚构、事实与想象常常混淆,读者和作家在这里参加一个相互角逐想象力的游戏。安德森有时打破传统的叙述者和叙述对象的“隔膜”,开篇小说中就既有对叙述对象的叙述,也有对叙述本身的叙述,如“作家在书桌上工作了一个钟头。结果,他终于写成了一本书,称之为《畸人志》”,④舍伍德·安德森:《小城畸人》,第3页。这种叙述方式的转换、位移,与传统小说的笔法迥然不同。将言说动机、言说状态和正在发生的言说事实彼此切换,转变为叙述内容,这种交叉进行的两维言说再构文本的方式,是安德森对小说艺术的贡献。安德森是他那个时代最具有文体意识和文体价值的作家之一。他独特的叙述方法和表达模式,激活了小说诸多的构成要素,使小说传统的稳定结构走向了具有活力的开放状态,叙述者自身也充满了创造的自信。这无疑是最富有变革意识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故意暴露的叙事策略,多元视角的择定和转移,情节空缺的发掘和设置,都迥异于传统小说的叙事模式。传统全知全能型叙述者让位于角色型叙述者。这种叙事语言的能指化、新颖的文本意义、前后呼应的整体叙事风格,从小说笔法与文体构建上形成了对传统小说观念的挑战。也有论者用“元小说”、“元叙述”这样的概念来解析他的小说。如封一函在《安德森的〈林中之死〉的元小说特征》①封一函:《安德森的〈林中之死〉的元小说特征》,《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中从元小说视角方面展开研究,阐明了作者所追求的不是情节,而是难以捉摸的形式。可以说,安德森小说的形式主义探索,极大地拓展了小说的艺术空间,已成为二十年代的大背景下,挑战传统小说文体规范、开创文学历史新纪元的重要事件。此后,安德森的叙述话语也成为了一代具有探索精神的美国小说家们的公共话语。他对福克纳构筑邮票大小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和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经营百年兴衰的“马孔多”小镇都是有启发和帮助的。当然,这种影响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有橘逾淮为枳的魔幻效果。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安德森的小说仿佛已经预示了二十年代末即将到来的美国经济的大萧条,小说已提前预警了一代美国人“美国梦”的破碎和随之而来的集体幻灭感的先兆。他的小说在整体上都指向“荒原”这一时代主题。让笔者想起T.S.艾略特《荒原》(赵萝蕤译)第一部分《死者葬礼》中的诗行:

我要指点你一件事,它既不像

你早起的影子,在你后面迈步;

也不像傍晚的,站起身来迎着你;

我要给你看恐惧在一把尘土里。②见《外国现代派作品选》第1册(上),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

小海,当代中国诗人,苏州作家协会副主席。

①小海2013年9月14日下午在首都师范大学外语学院文学伦理学研讨会上的发言。

猜你喜欢

畸人安德森小城
电影界的“强迫症之王”——韦斯·安德森
畸人青藤——徐渭书画作品展
小城雪花
小城大爱
晚明畸人文化及其成因
晚明的畸人文化及成因
即使从未走出小城的孩子,也不会有逼仄的童年
浣溪沙·无题
定格动画的新阐释——安德森和他的《犬之岛》
小城红梅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