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私立南开大学研究机构的经费来源及其启示
2014-03-29陈元
陈 元
(凯里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贵州 凯里 556011)
早期的南开大学是一所私立大学,它的经费来源除政府的少量补贴和学生学费及校产收入外,基本上是靠校董严修和校长张伯苓等人四处募捐而来的。即便是在这种经济境况下,民国时期私立南开大学也曾设立了东北研究会、经济研究所、应用化学研究所和边疆人文研究室等四个研究机构来开展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但是,各研究机构的科研经费,学校还是无力全部承担。为保障学校科学研究工作得以深入开展,这些研究机构在政府给予有限补助的前提下,主要是通过各类基金会的资助、合作机关的补助以及自身的经营性收入等方式来筹措经费以维持正常运作,并取得了良好成绩。
一、民国时期南开大学研究机构经费来源渠道
(一)政府及合作机关的补助
民国时期,政府对于大学研究机构时有补助的政策出台,这些补助政策主要是针对研究机构的基础设施、学术研究、研究生奖助金和津贴等进行的专项补助,但其目标主要是公立大学的研究机构,而私立大学研究机构却缺乏与公立大学平等的待遇。私立大学研究机构即使偶有政府的补助,那也可能是因为学校负责人的积极争取或其研究内容切合社会迫切所需而促成的。由于蒋介石钦佩南开校风和校长张伯苓的办学精神,以及当时私立南开大学如经济研究所的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故经济研究所时而能得到政府的重视与鼎力资助。如1942年,张伯苓校长曾呈请行政院为经济研究所拨发补助费,称“自太平洋战争爆发,该所历年经费大部分仰赖国外团体之捐助,本年度经费接济因之益感困难。际兹非常时期,国内法团亦各自有其本身之困苦,鲜能予以资助。近月来物价高涨,生活奇昂。该所支出更形浩大,倘不予设法维持,将使具有此十六年历史之学术机关无由继续”[1]85-86。他以此为由,向国库申请拨助国币十万元,并获得了蒋介石的批拨。因此,1941—1942年,南京国民政府曾连续两年为经济研究所拨发了共2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于应用化学研究所,政府也偶有一些补助。如1934年,教育部颁给补助金3万元,规定以1万购置书籍杂志,以2万购置各种机器;1935年,又补助3万,指明专作添聘教授、增置设备之用[2]。
合作机关补助方面。据载,1943年,经济研究所有意与新西北社合作,对西北各地羊毛业作深入调查,预定调查时间8个月,西北社给其拨款15万元作为调查费用[3]。还有就是边疆人文研究室,此研究室的成立和时局密切相关。20世纪40年代初,云南省政府计划修筑一条由石屏通往佛海的省内铁路,并且决定从修路的经费中抽出一笔专款,准备对筑路沿线的社会经济、民情风俗、地理环境、语言进行调查研究[1]414。学校得知这一信息后,通过南开大学黄钰生和冯文潜等教授的努力,1942年4月,云南省建设厅厅长龚仲钧就此事致函张伯苓,委托南开大学承担此项工作,并资助专款3万元[4]。南开大学借此机会创办了边疆人文研究室,开展石佛铁路的各项调研工作,并以此拓展南开新的学科领域。
(二)基金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
成立于1927年的东北研究会主要研究东北地区的铁路系统及海港、金融、移民、教育等问题,是当时我国研究东北问题卓有成效的一个学术团体,得到了各界人士的积极支持。大连中日文化协会为其代购关于东北研究各类图书,东省铁路经济调查局及《经济月刊》编辑部馈赠不少书籍杂志[1]357。1928年1月14日,张伯苓曾派该会主任傅恩龄专程拜访张学良,致函中欲请张学良出任东北研究会名誉董事,并写道:“至费用方面,因会中工作甚多,所需孔繁,筹措无从,亦不能不设法一为呼吁。刻乘该会主任傅恩龄前往晋谒面请指教之便,带呈捐启一册,务乞大力协助募集捐款,藉促该会前途之发达。”[5]张学良出于对张伯苓爱国精神的仰慕,应允为该会名誉董事,并慷慨捐助银洋500元,后来又认捐20万元,分10年交付,作为南开大学发展基金。教育总长刘敬舆也捐助银洋100元[6]197。此外,1928年,拉铁摩尔主持的太平洋国际学会两次共捐助4 000美元作为研究经费,专供东北研究会研究东北问题之用[6]196。
1927年经济研究所初创时,学校在1927—1928年预算中拨款1 500元作为其启动经费;同年,中华教育基金会拨款赞助4 000元[7]。另外,经济研究所负责人何廉的老师、美国耶鲁大学的费暄教授个人捐助了500美元作为启动经费[1]394。这些资金启动了科研工作,但经济情况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经济研究所成立后,由于教学和调研工作面扩大,而调查研究及购置国外书刊耗费则较多,开支随之大量增加。1930年至1931年学校预算是10万元,而1935年至1936年增加至30万元。大学预算经费每年10万元时,不足部分就需要寻求新的资助来源,主要是靠金融界、实业界以及个人捐助。捐助最多的是金融界的所谓“北四行”,即金城、盐业、大陆、中南四家商业银行和实业界的永利化学公司、久大盐业公司。即便是私立南开大学改为国立后,经济研究所的经费仍然是入不敷出,全靠国内工商界的捐助度日,此时提供捐助的有华北的纺织、水泥等工业和煤矿业,如“开滦、仁立、启新、东亚、永利、久大、华新、北洋、恒源、寿丰、福兴等诸厂矿,每遇本所有所需要时,慨予补助,使本所少数工作,得免停顿”[1]371。其实它们的负责人与何廉或者与张伯苓校长都有私人关系,从而为经济研究所争得了资助。但是这些捐款都是按年捐赠,因此仍是不稳定的。另外,太平洋国际学会是一个国外资助团体,1929年秋,在日本奈良举行的太平洋国际学会上,何廉提出移民调查方案,经太平洋国际学会决定,每年拨予经济研究所7 500美元,为期三年,用于移民的调查研究[8]。
此外,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Rockeffeler Foundation)是经济研究所的重要资金来源。1931年,洛克菲勒基金会副总裁冈恩(S.M.Gunn)访问南开大学,他对南开关于中国经济的开创性研究十分赞赏,了解南开经济研究所之后,决定给予研究所为期5年(1932—1937)的资助,每年15 000美元,共75 000美元,并增加了毕业生赴国外继续学习深造的奖学金数量。洛氏基金会对南开大学经研所的拨款最多时高达经济研究所总预算的三分之一以上,这样就稳定了经济研究所的经费预算,为研究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9]。据韩召颖统计,洛克菲勒基金会1932—1937年实际捐助给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或经济研究所的资金分别为:1932年,60 000元;1933年,60 000元;1934年,60 000元;1935年,37 500元;1936年,45 000元;1937年,40 000元[10]。这是洛氏基金会第一次对我国私立社会科学研究团体给予的年金补助,之后又增加补助了一定名额的毕业生和研究人员出国进修费用,在抗日战争期间,也曾继续给予了直接或间接的补助。到1946年为止,这种资助已超过20万美元,占洛氏基金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领域内对一个单位拨款的最大宗[11]。
(三)有偿性经营服务的收入
为适应新形势要求和促进自身的发展壮大,也为解决部分经费问题,南开大学也适时调整办学目标、方针和内容,使科研走向市场。如创设于1932年的应用化学研究所就是一例,其“应用”二字,不仅为国际瞩目,更为实业界、社会所欢迎。当时,国内有关方面、实业界的人士以及拟依靠研究所的天津化工制造厂家都为化学研究所提供了资助。尤其令人注意的是,应用化学研究所率先采取了有偿服务的形式。其在《应用化学研究所化验部和咨询部章程》中就明确规定:对委托鉴定化验的物品“依化验时所用药料价值之高下及化验手续之繁简酌收化验费”;凡各界咨询之问题,其须实验后始能解答的,也“酌收实验费”[1]358-359。应用化学研究所通过科技有偿服务和科技成果商品化来增加研究所的经费收入。如应用化学研究所接受厂家委托,为达仁堂药店研究蜂蜜脱臭,为《大公报》研制合金铅字,为王祯祥桅灯厂研制手电灯反光镜,等等。再如,1933年天津利中公司拟请外商包建一座日产3吨的硫酸厂,仅设计费就高达25万元,而应用化学所承担了该项目,只收取了13万元设计费,不到一年硫酸厂建成投产,为天津制酸工业奠定了基础。应用化学研究所不仅急厂家之所急,而且收费合理,以致远到包头的电气面粉厂、昆明草辫厂都来洽谈委托研究项目。另外,应用化学研究所还从国内市场出发,引进或研制有关产品,如油墨、复写纸、浆纱粉、辣酱油、黑铜水等,将这些技术有偿转让给厂家,并且承揽化工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用化学研究所还建有“南开化学工业社”,专门利用该所同人研究成果,制造产品出售,如硬脂酸、油酸、甘油、钾皂、酒精、黄铅粉、红铅粉等,供应天津市场[1]406-413。总之,由于该所的宗旨之一是“研究解决工业生产中的现实问题,面向社会”,并实行有偿服务,所以该所成立后,除学校提供的预算外,经费大都靠自筹,通过“以所养所”,先后建立专题研究室、各种实验室和实验厂。
总之,从对民国时期南开大学各研究机构的经费来源分析看,在学校预算之外,经费来源渠道多种多样,有各类基金会的资助,有各机关团体和个人的捐助,也有与相关机构合作或承担学术研究课题的有偿收入。正是这些源源不断的经费保证了私立南开大学研究机构的正常运作。正如方显廷在其回忆录中所认为的:“一所私立学校由于其财政上的独立,在一个经受战争困扰的国家里,同时为它带来的也有某种程度上的稳定与持续。学校里的每一位教学人员都确信能够保障有一个体面的生活,而不必为了保住自己的职位,不得不卷入到政治漩涡中去。”[12]或许正是上述原因,南开大学的研究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受政府的经济影响较小,它们切合中国社会实际的办所方向,加上主办者广泛争取的社会各类赞助,使研究机构的经费相对稳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为南开大学赢得了极高的声誉。
二、民国时期南开大学研究机构经费筹措方式的当代启示
民国时期私立南开大学研究机构多元化的经费筹措方式,对于我国当前民办高校科研机构进一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也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1.政府应平等地给予民办高校研究机构必要的经费保障。稳定的经费是高校进行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基本保障。政府应给予民办高校研究机构在基础设施、研究设备、学术津贴等方面的必要补助。这在弥补民办高校科研经费严重不足的同时,也可保证其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质量,并进一步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
2.民办高校研究机构的教学科研应与现实问题相结合,将研究机构推向社会、推向市场。民办高校研究机构可以建立起以项目为中心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面向市场,强化自身的服务功能,形成相对稳定、市场参与的经费保障机制。这在谋取更广泛的经济收入的同时,也能激发工作人员为社会服务的热情,从而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3.民办高校研究机构应拓展筹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内外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资助。事实上,非政府资金应是民办高校经费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可解决政府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及减少对政府资金的依赖;另一方面也会对研究机构提出更高的要求,增加科研人员的压力,发挥其能动性,在提高个人学术水平的同时,增强研究机构自身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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