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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东汉隐士之不应征辟

2014-03-28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后汉书统治者隐士

史 静



论东汉隐士之不应征辟

史 静

(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南京 210009)

东汉时期的隐逸在中国隐逸史上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隐士们的不应征辟也成为这一时期隐逸的一个重要特征。隐士们或是淡泊名利,或是待机而仕,甚至是为沽名钓誉而选择不应征辟,对当时社会风气产生了较大影响。无论是对于隐士自身还是其家庭,他们的这种行为都是带有一定危险性的。东汉隐士的不应征辟是隐士身份构建的一个重要过程,也是隐士与统治者之间的一场博弈,对后世隐逸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东汉;隐士;不应征辟

隐士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汉代有两次较大规模的隐逸高潮,分别发生在两汉之际和东汉中后期。两汉之际王莽篡汉,社会动荡不堪,人们的生命财产很难得到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少人选择了逃避现实,走上归隐之路。“党锢之狱、黄巾之乱、群雄割据,对于在社会不安不断发生的波浪中遭受折腾的东汉末士大夫来说,出处进退就是一个紧迫的问题。”[1]18面对如此政局,不少人选择了归隐,于是出现了汉代第二次隐逸高潮。东汉作为这两次隐逸高潮的衔接期,在中国隐逸史上有其独特的地位。

在统治者选拔人才的过程中,隐士经常被列为优先考虑的对象。对隐士的征辟,在东汉表现得较为明显,“风气所至,向山林川泽、穷栖茹菽求人材,竟成为习见的思路。”[2]532《论语·尧曰》提到,“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隐士作为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统治者更加热衷于对他们的征辟。《后汉书·樊宏传》载樊准向邓太后上疏,“臣愚以为宜下明诏,博求幽隐,发扬岩穴,宠进儒雅……”《后汉书·岑熙传》载,“迁魏郡太守,招聘隐逸,与参政事,无为而化。”《后汉书·刘般传》载刘恺,“恺性笃古,贵处士,每有征举,必先岩穴。”招纳隐士已经成为统治者的习用政策之一。在这种活动中,统治者的态度无疑是积极的。对于这些隐者,统治者通常也会给予礼遇。

就汉代入仕途径而言,征辟制度是察举制之外的一个重要补充。征主要是指皇帝征召,“所谓皇帝征召,即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且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3]辟举,又称“辟除”、“辟召”等,是高级官员任命下属的一种制度。征辟制度与察举制一个重要的区别在于:征辟是自上而下地选拔人才,而察举则是自下而上地选拔人才。征辟尤其是辟除往往与察举联系在一起,但征辟这种选拔方式,最重要的是在于它能体现出统治者对所征辟人的重视程度。对隐士的征辟,尤其是皇帝亲自征召,是对隐士的极大礼遇。对于寄情山林的隐士而言,他们的社会声望和影响并不随着他们的隐逸而销声匿迹,反而更容易获得世人的好评。统治者若想将他们请出山,往往需要采取较之一般仕进途径更为尊荣的方式,以显示其诚意。

一、东汉隐士不应征辟现象

孔子讲“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4]82但是儒家又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要独善其身,更要兼济天下。这些被征辟的隐士,面对统治者的盛情邀请,面对“出”与“处”的选择,有些人响应了政府的征辟,如《后汉书·方术列传》载郭宪,在王莽篡汉时拒绝王莽的官位,并逃走隐居起来,“光武即位,求天下有道之人,乃征拜宪博士。再迁,建武七年,代张堪为光禄勋。”《后汉书·儒林列传》载刘昆,“继而天下大乱,昆避难河南负犊山中。……建武五年,举孝廉,不行,遂逃,教授于江陵。光武闻之,即除为江陵令。……征拜议郎,稍迁侍中、弘农太守。”但也有一部分选择了不应征辟。

(一)东汉隐士不应征辟的表现

统治者对隐士的征辟通常带有礼遇性质,有时甚至动用安车玄纁,极为尊崇。即便如此,仍有一批人选择不应征辟。如《后汉书·逸民列传》载逢萌,“及光武即位,乃之琅邪劳山,养志修道,人皆化其德……后诏书征萌……连征不起,以寿终。”王霸“隐居守志,茅屋蓬户。连征不至,以寿终。”等等。下面简单归纳了隐士们不应征辟的几种表现:

1.征辟不至

这是最普遍的做法。面对统治者的邀请,他们并不采取其他极端手段,仅仅是不响应。如《后汉书·宣张二王杜郭吴承郑赵列传》载王丹,“王莽时,连征不至。”《后汉书·逸民列传》载严光,“除为谏议大夫,不屈,乃耕于富春山,后人名其钓处为严陵濑焉。建武十七年,复特征,不至。”法真,“性恬淡寡欲,不交人间事……辟公府,举贤良,皆不就。”等等。

2.应征过程中中途逃遁

如《后汉书·逸民列传》载韩康,“博士公车连征不至。桓帝乃备玄纁之礼,以安车聘之……康因中道逃遁,以寿终。”戴良,“举孝廉,不就。再辟司空府,弥年不到,州郡迫之,乃遁辞诣府,悉将妻子,既行在道,因逃入江夏山中。优游不仕,以寿终。”这类人以敷衍的态度对待统治者的邀请,并在途中借机逃走。

3.有勉强应征却没有出任官职的

如《后汉书·儒林列传》载李育,“州郡请召,育到,辄辞病去。”《后汉书·黄宪传》载,“宪初举孝廉,又辟公府,友人劝其仕,宪亦不拒之,暂到京师而还,竟无所就。年四十八终,天下号曰‘征君’。”这类人虽然响应征辟,却也是应付了事。

(二)东汉隐士不应征辟的理由

不配合统治者的邀请,隐士们通常也要给出一个适当的理由。

1.最常见的理由是称病

如《后汉书·周燮传》:“举孝廉、贤良方正,特征,皆以疾辞。”《后汉书·姜肱传》载:“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诏书至门,肱使家人对云‘久病就医’。”《后汉书·李固传》引《谢承书》:“五察孝廉,益州再举茂才,不应。五府连辟,皆辞以疾。”实际上,并不是这些隐士们都在这个时候生病,这只是一种拒绝的托辞,是隐士们“借助疾病的自然属性曲折传递一种价值观念,就是守志不仕、不媚权贵。”[5]78

2.以家庭原因为借口

有的是要赡养亲人而不能响应征辟。《后汉书·虞诩传》:“早孤,孝养祖母。县举顺孙,国相奇之,欲以为吏”。诩辞曰:“祖母九十,非诩不养。”相乃止。后祖母终,服阕,辟太尉李脩府,拜郎中。

有的是因为让名,孝推及悌,兄弟和睦也是孝的一种表现,因此让名也成为一个恰当的理由。《后汉书·鲁恭传》载:“太尉赵憙慕其志,每岁时遣子问以酒粮,皆辞不受。恭怜丕小,欲先就其名,托疾不仕。郡数以礼请,谢不肯应,母强遣之,恭不得已而西,因留新丰教授。建初初,丕举方正,恭始为郡吏。”

有以家族贵盛为耻而不应征辟,如《后汉书·袁安传》附袁弘,“弘字邵甫,耻其门族贵势,乃变姓名,徒步师门,不应征辟,终于家。”

3.以个人身份不能为吏为借口

如《后汉书·逸民列传》载高凤,“太守连召请,恐不得免,自言本巫家,不应为吏,又诈与寡嫂讼田,遂不仕。”《后汉书·独行列传》载王烈,“察孝廉,三府并辟,皆不就……太守公孙度接以昆弟之礼,访酬政事。欲以为长史,烈乃为商贾自秽,得免。”

严耕望先生总结了汉代官吏的任用限制,其中就指出了商人、赘婿、吏坐贜者、巫家、宗室、侍中尚书中臣子弟、军功等出任官职时的限制[6]388。因而,隐士们也会用这些借口作为不应征辟的“合理”理由。

4.其他理由

如《后汉书·陈寔传》载:“及党禁始解,大将军何进、司徒袁隗遣人敦寔,欲特表以不次之位。寔乃谢使者曰:‘寔久绝人事,饰巾待终而已。’”陈寔以“久绝人事”作为不应征辟的理由。《后汉书·杜根传》附成翊世,“翊世自以其功不显,耻于受位,自归劾。三公比辟,不应。”《后汉书·刘瑜传》载,“自以行不合于当时,不应州郡公府礼命。”郎宗“耻以占验见知,闻征书到,夜县印绶于县廷而遁去,遂终身不仕。”[7]1053

无论用什么样的理由,隐士们所要表达的就是不愿出仕的意愿,而隐士们为什么不愿出仕,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

二、东汉隐士不应征辟原因

东汉不应征辟的隐士并不少见,他们不应征辟的原因也多种多样,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部分隐士淡泊名利,有自己的追求与人生态度

如严光,作为光武帝的同学,光武帝即位后下令访求他的踪迹,若想踏入仕途,严光可谓是拥有十分有利的条件,但他不愿意,“除为谏议大夫,不屈,……建武十七年,复特征,不至。年八十,终于家。帝伤惜之,诏下郡县赐钱百万、谷千斛。”[7]2764

同样的例子还有法真,“性恬静寡欲,不交人间事。辟公府,举贤良,皆不就。”[7]2774郎顗,“少传父业,兼明经典,隐居海畔,延致学徒常数百人。昼研精义,夜占象度,勤心锐思,朝夕无倦。州郡辟召,举有道、方正,不就。”[7]1053他们有自己的追求,并不愿意踏上仕途。

(二)有些是择主而仕或待机而仕

东汉建立之初,统治者的邀请使得很多不与王莽政权合作的隐士响应了政府的征辟。

如王良,“王莽时,寝病不仕,教授诸生千余人。建武二年,大司马吴汉辟,不应。三年,征拜谏议太夫,数有忠言,以礼进止,朝廷敬之。”[7]932-933

洼丹,“王莽时,常避世教授,专志不仕……建武初,为博士,稍迁,十一年,为大鸿胪。”[7]2552

牟长,“不仕王莽世。建武二年,大司空弘特辟,拜博士。”[7]2557

隐士的出仕与否,与当时政治状况有很大的关系,若政治清明,一部分士人便选择出仕,若政治腐败,一部分士人就选择了隐居起来。有时,是否响应征辟也与征辟的发出者有关。

《后汉书·张衡列传》载,“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大将军邓骘奇其才,累召不应。”张衡拒绝了邓骘的征召,但“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在拒绝了公府的辟举与大将军的征召之后,张衡响应了安帝的亲自征召。延笃,“以师丧弃官奔赴,五府并辟不就。桓帝以博士征,拜议郎。”[7]2103可见,皇帝的亲自征召对于隐士来说还是有很强的吸引力的。

(三)部分人是为了沽名钓誉

由于统治者对隐士的表彰与提倡,东汉时期出现了很多以隐求仕的实例。隐逸成为一些人沽名钓誉的手段。更有甚者,多次拒绝政府的征召,以获取更大的筹码。

如《后汉书·郭太传》附黄允,“黄允字子艾,济阴人也。以儁才知名。林宗见而谓曰:‘卿有绝人之才,足成伟器。然恐守道不笃,将失之矣。后司徒袁隗欲为从女求姻,见允而叹曰:‘得婿如是足矣’允闻而黜遣其妻夏侯氏。妇谓姑曰:‘今当见弃,方与黄氏长辞,乞一会亲属,以展离诀之情。’于是大集宾客三百余人,妇中坐,攘袂数允隐匿秽恶十五事,言毕,登车而去。允以此废于时。”关于黄允,在《后汉书·符融传》也有提到,“时汉中晋文经、梁国黄子艾,并恃其才智,炫曜上京,卧托养疾,无所通接……三公所辟召者,辄以询访之,随所臧否,以为与夺。融察其非真……后果为轻薄子,并以罪废弃。”在当时,这类借助不应征辟沽名钓誉的人也是存在的。

三、不应征辟的后果

不应征辟是隐士们表达自己仕隐意愿的一个机会。不少人正是因为拒绝了征辟才被人们当作隐士。因此,我们可以说不应征辟是隐士身份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官府的征辟是隐士表达立场、表明态度的契机,也是隐士身份得到政治权力认证的契机”。[5]101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在拒绝统治者的征辟时,隐士们也需要承担其可能发生的消极影响。

(一)隐士的行为有可能牵连到家庭成员

《后汉书·崔骃列传》载崔篆,“后以篆为建新大尹,篆不得已,乃叹曰:‘吾生无妄之世,值浇、羿之君,上有老母,下有兄弟,安得独洁己而危所生哉!’乃遂单车到官,称疾不视事,三年不行县。”可见对统治者的不配合很有可能会给自己的亲人带来不利影响。

《后汉书·桥玄传》载:“郡人上邽姜岐,守道隐居,名闻西州。玄召以为吏,称疾不就。玄怒,敕督邮尹益逼致之,曰:‘岐若不至,趣嫁其母。’益固争不能得,遽晓譬岐。岐坚卧不起。郡内士大夫亦竞往谏,玄乃止。时颇以为讥。”虽然桥玄的行为最终被制止,但我们可以推测,不应征辟很有可能会给家人带来灾难。

(二)不应征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制裁

黄琼,“永建中,公卿多荐琼者,于是与会稽贺纯、广汉杨厚俱公车征。琼至纶氏,称疾不进。有司劾不敬,诏下县以礼慰遣,遂不得已。”[7]2032不应征辟也许就要承担“不敬”带来的后果,于是黄琼也不得不响应征辟。

《后汉书·杨秉传》记载,“有诏公车征秉及处士韦著,二人各称疾不至。有司并劾秉、著大不敬,请下所属正其罪。”杨秉与韦著称疾不响应征辟,“有司”要求以“大不敬”对这两位隐士进行定罪。尚书令周景和边韶虽然以“夫明王之世,必有下召之臣,圣朝弘养,宜用优游之礼”来助其开脱,但是也说“如遂不至,详议其罚”。

在此,我们可以分析一下汉代的“不敬”、“大不敬”。

《后汉书·陆康传》载:“书奏,内幸因此谮康援引亡国,以譬圣明,大不敬,槛车征诣廷尉。”《后汉书·鲍永传》载,“建武十一年,征为司隶校尉。帝叔父赵王良尊戚贵重,永以事劾良大不敬,由是朝廷肃然,莫不戒慎。”从朝廷官员的态度可以看出对“大不敬”的惩罚应当是相当严厉的。《汉书·申屠嘉传》载,申屠嘉在指责汉文帝宠臣邓通时说:“夫朝廷者,高皇帝之朝廷也,通小臣,戏殿上,大不敬,当斩。”《汉书·鲍宣传》载:“宣坐距闭使者,亡人臣礼,大不敬,不道①,下廷尉狱。”在诸生的请求下,“上遂抵宣罪减死一等,髡钳。”可见“大不敬”之罪十分严重,甚至可斩。也正是因为这样,杨秉与韦著在朝廷第二次征辟后选择了响应。

上述可见,不应征辟其实承担着一定的危险。因此,隐士们在作出这种选择时也应该考虑到其后果。

四、结 论

(一)不应征辟是隐士构建其身份、表明其立场的一个必要环节

“隐逸之得名,在于其不入仕途。换言之,所以称其为隐逸者,乃是根据其政治态度决定。”[8]9对隐士的征辟是隐士身份构建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官府的征辟是隐士表达立场、表明态度的契机,也是隐士身份得到政治权力认证的契机”。[5]101虽然隐士身份的建构也受到许多其他因素如社会舆论的影响,但是征辟制度作为一种政治上的认证,作用不容忽视。对许多隐士而言,征辟制度是对他们身份的认可,是他们获得政治上承认的前提,拒绝征辟更易获得隐士的“合法”身份。“对征辟的可否选择,是其身份变化的分水岭。如果欣然应征并接受任命,那么其人就成了官员。而如果坚决不应征召,也拒不接受任命,那么其人就升格为隐士。”[5]104因此,不应征辟不仅是隐士个人出仕意愿的表达,也是其隐士身份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不应征辟是隐士与统治者之间进行的一场博弈

“人君之欲平治天下而垂荣明者,必尊贤而下士。”[9]173“国有贤士而不用,非士之过,有国者之耻。”[10]404统治者有着访求贤人辅佐政治的舆论压力。对隐士的征辟,不仅能解决统治阶级的人才需求,更能体现其礼贤下士风貌。

《后汉书·逸民列传》载,法真同郡田羽在推荐法真时说,“臣愿圣朝就加衮职,必能唱《清庙》之歌,致来仪之凤矣。”这就道出了统治者征辟隐士的真实目的。当时人们认为,“君子虽穷,不处亡国之势;虽贫,不受乱君之禄。尊乎乱世,同乎暴君,君子之耻也。”[9]404

若是在政治黑暗时出仕,被认为是一种耻辱。一旦出现不应征辟,统治者就会陷入被动局面。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刘秀就为后世的统治者提供了一个十分好的范例。刘秀征周党不至,下诏:“自古明王圣主必有不宾之士。伯夷、叔齐不食周粟,太原周党不受朕禄,亦各有志焉。其赐帛四十匹。”[7]2762刘秀试图向人们证明,这些隐士们的不应征辟,连古代的明王圣主都无法避免,他便更不必为此承担责任,同时也巧妙地将自己等同于古代的明王圣主,美化其政治形象。

因此,我们可以说,不应征辟也是隐士与统治者之间的一场博弈,双方都要尽力去避免这种行为对自己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东汉隐士的不应征辟也开启了隐逸史的新篇章,并被后世效仿

在东汉,隐逸行为发展得更为成熟,并且具备了后世隐逸的基本要素,“中国隐逸最根本的进展在汉代末年之前已经发生。”[11]2隐士行为与选官制度的结合,助长了东汉社会崇尚名节的风气。在实际的运作中,隐士的不应征辟大多得到了统治者的宽容,也更多地得到了社会民众的推崇。不应征辟也成为后世士人蓄养声名的一种手段,甚至成为谋求仕进的终南捷径。

东汉时期的一部分隐士选择不应征辟来表明自己的立场,也是对当时政治的一种无声反抗。我们不能过分夸大隐士行为的单纯性,但是也应该以同情的眼光去对待这些隐士,至少就东汉而言,选择不应征辟而隐逸的大部分知识分子还是值得我们去肯定的,他们是东汉时代精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注 释:

①关于“不道”的惩处,日本学者大庭修在《秦汉法制史研究》(林剑鸣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中列举了汉代有关“不道”罪的几种类型:诬罔与罔上、诽谤与妖言、狡猾、大逆、惑众及其他等,且量刑没有固定标准。(主要论点见该书第81-185页。)《汉书·李寻传》载,“当贺良等执左道乱朝政,倾覆国家,诬罔主上,不道,皆伏诛。”《汉书·夏侯胜传》载,“劾奏胜非议诏书,毁先帝不道,下狱。”《汉书·严延年传》载,“坐怨望非谤政治,不道,弃市。”从史料可见,“不道”罪的惩处是比较严重的。对隐士而言,他们的拒绝可以算是对皇权的藐视,因而也承担着比较大的风险。

[1][日]川胜义雄.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M].徐谷芃,李济沧,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2]于迎春.秦汉士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安作璋.汉代的选官制度[J].山东师范学院学报,1981(1).

[4]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5]胡翼鹏.中国隐士——身份建构与社会影响[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6]严耕望.秦汉地方行政制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7][南朝宋]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8]王仁祥.先秦两汉的隐逸[M].台北: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1995.

[9][汉]刘向,撰.说苑校证.[M].向宗鲁,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7.

[10][汉]桑弘羊.盐铁论校注[M].王利器,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2.

[11][澳]文青云.岩穴之士:中国早期隐逸传统[M].徐克谦,译.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于开红)

A Study on Hermit’s Reject of the Government’s Invitation in East Han Dynasty

SHI Jing

Hermits in East Han Dynasty play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the history of hermits in ancient China. Hermit’s rejection of the government’s invitation is one of the characteristic of the hermits in this period. There are various reasons for their refusal: their indifference to fame and wealth, awaiting a favorable official position, or fishing for fame, which has an important influence on the then society. Their action is a danger for their family and themselves as well. Hermit’s rejection constitutes an important process of their identity buildup, and is also a wrestling between hermits and the rulers. It has cast influenced on the later hermits.

East Han Dynasty; hermits; the rejection of the government’s invitation

2013-12-03

史 静(1988-),女,河南漯河人,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秦汉史。

K234.2

A

1009-8135(2014)02-01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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