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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措完善乡镇财政监管机制

2014-03-28刘建民朱晓燕

财政监督 2014年19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乡镇财政国库

●刘建民 朱晓燕

六举措完善乡镇财政监管机制

●刘建民 朱晓燕

乡镇财政贴近一线、贴近群众,是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财政工作体系的基础。近年来,随着财政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各地扎实推进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逐步健全乡镇财政监管机制,强化乡镇财政监督职能,切实做好各项财税政策贯彻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强劲增长,县和乡镇两级财力日益庞大,惠农投入不断扩大,乡镇财政监管面临的任务越加繁重。笔者认为,强化乡镇财政监督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进一步提高对乡镇财政监督职责的认识

财政管理强调科学化精细化,确立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理念。具体来说,就是把预算编制作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根本基础,把预算执行作为关键环节,把绩效管理作为重要目标,把财政监督作为有力保障。“四位一体”的四个环节是有机整体,缺一不可。财政资金运行必然离不开财政监督。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乡镇财政所理财服务与监管二者不可分割,财政监督应寓于财政管理之中。因此,财政监督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不可或缺。《会计法》第27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2013年2月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新增设“财务监督”一章,强调事业单位应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接受监督,这体现了对乡镇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及加强乡镇财政监督的明确要求。

二、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运行的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制度是财政资金运行的稳定器。乡镇应进一步完善财政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并严格加以执行。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要求,应落实总预算会计、预算单位会计、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会计、稽核监督等岗位责任制,确保各岗位运转严谨、高效。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零余额账户等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定,规范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将所有财政资金收付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实现资金收付各环节之间有效制衡。加强财政所内部监督检查,实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严格监督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情况和乡镇本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对会计人员进行定期轮岗。充分发挥专职、兼职财政监督员的作用,对账户管理、财政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日常工作实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不同岗位之间开展业务互查。

三、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和抽查巡查制

近年来,涉农类、民生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日趋增多,资金面广量大。积极推行阳光财政,借助社会力量,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是加强惠农资金监管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财政资金的类型和特点,实行分类监管。财政涉农补贴补助资金,全部纳入“一折通”平台管理;乡镇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平台、会计核算中心平台管理;建立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和监管平台;严格专户管理制度,完善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此外,乡镇应切实做好有关涉农类、民生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公开公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有关专项补助资金项目, 内容包括政策依据、资金来源、发放标准、发放形式等,方便群众查询,真正做到有关涉农类、民生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到哪里就公开到哪里”。乡镇财政所核算中心应对公开公示的情况记录保存,建立档案备查。此外,乡镇财政所应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根据职责范围,加强抽查或巡查,准确掌握有关涉农类、民生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财务管理情况, 针对公开公示和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相关情况。上级财政部门可重点选择部分资金进行抽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乡镇并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四、探索试行特邀乡镇财政监检查员制度

乡镇财政资金重点投入在农业、水利村庄建设和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何强化监管?财政所了解和掌握的资使用信息往往狭隘、有限,制约了监检查的深入开展。加之,乡镇政府职科室、基层站所自身都具有一定程度监管职能。为进一步增强乡镇财政监合力,构建乡镇财政资金安全防护网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可探索试行特邀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制度。乡镇党委政府可明确由财政所头,从乡镇机关科室、基层站所如乡纪委、审计所、民政科、经济服务中水利站等,以及县、乡镇两级人大代中,择优聘请部分德才兼备的同志为邀财政监督检查员,充分发挥他们开展农村经济业务频繁、掌握资金使用情况较多的优势,充分利用他们积极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财经纪律;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和建议,反映与乡镇财政工作有直接联系的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提出改进财政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财政所或核算中心,就相关监督检查事项开展工作等,从而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监督检查的综合效能。

五、扎实开展对乡镇财政收支的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门应加大力度,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方式,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业务监督检查与指导。其中对乡镇财政所派驻检查组实地检查实行“两年一查、一查两年”的方式。结合近年检查出的共性问题,可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乡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统一性;预算编制从单位开始,逐级编报;健全预算执行机制,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尽快实现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情况。深入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建立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三是政府经费支出情况。严格支付方式和支付程序,严格内控制度,加强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严禁坐收坐支及违规大额提现等。四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情况。严格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统一会计账簿设置,规范科目使用,规范会计核算;制定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规范和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通过有针对性地重点检查,准确查找出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及时给予业务辅导,促进乡镇财政所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着力提升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加强乡镇财政监督工作,必须紧紧依靠财政干部,为此,必须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所的规模、人员编制,配齐配足力量以确保财政所工作的正常运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机构、岗位不健全或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人员偏少和结构老化等问题。同时,乡镇政府要统筹安排,在财政所人手紧张的情况下,减少岗位外的任务分配,减少财政干部外借,确保有足够的精力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对于人员紧缺的财政所,乡镇政府可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统筹调剂具备财经专业、作风扎实的同志,安排到财政所工作。上级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乡镇财政所建设,争取编制管理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安排招录部分公务员充实到乡镇财政队伍。

为适应新情况、新任务,要大力提升财政干部的能力与素质。财政部门应经常组织专题培训、参观交流、业务研讨、案例分析等活动,多途径、多形式,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财政业务水平和法治理念。重点强化近年来乡镇预算管理、国库收付改革、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农村社保、财政支农、农村建设、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六五普法、财政信息公开、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新内容新业务,帮助乡镇财政干部提高业务本领,筑牢思想防线,实现乡镇财政权力责任的结合,将上级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都纳入体制约束之下,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确保财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

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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