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支科目与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关系探讨
2014-03-28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李雪芬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李雪芬
一、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概述
我国在2006年进行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目的是克服原有的政府预算科目体系财政信息反映功能的不足和监督功能的薄弱,吸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编《政府财政统计手册》的先进做法,从而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现行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包括一种收入分类方式和两种支出分类方式。前者是按资金的来源与性质进行划分的,分为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等六大类,然后逐层细分,按照“类、款、项、目”的细分层次,最多可至“目”一级,从而保证了属于政府收入范畴的每项收入均有归属科目。比如各地地税局征收的“地方教育费附加”便属于“非税收入”类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款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项。两种支出分类方式分别是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前者主要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及其政策目标,后者则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通过两种不同方式的反映,从而能够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资金的使用情况。支出功能分类的科目分“类、款、项”三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则为“类、款”两级。比如税务局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花费按支出功能分类属于“一般公共事务”类的“税收事务”款的 “税务登记证及发票管理”项,按支出经济分类属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的“印刷费”款。
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与行政单位会计科目的区别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与行政单位会计科目有不同的反映对象和使用范围,既有所区别,又相互联系,不能相互取代。主要的区别有如下几点:
(一)反映对象的区别。根据《当代汉语词典》,科目为“事物按性质划分的类别或名目(多指学术或账目等)”。需注意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不是会计科目,它是对政府收支按不同标准划分的类别,政府收支为其反映对象。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则是在行政单位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的分类,行政单位的资金运动为其反映对象。对比两者,可发现:一方面,政府的收支广于行政单位的收支,除了包含几乎全部的行政单位收支外,还包括大部分事业单位的收支;另一方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只体现政府的收支方面,不含资产、负债等其他资金运动,而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体现行政单位全部的资金运动。
(二)使用范围的区别。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贯穿于预算的制定、执行以及执行结果分析的全过程,是编制政府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进行财政分析以及预算单位进行会计明细核算的重要依据。具体的使用范围包括编制预决算、办理预算缴拨款、组织会计核算、预算执行分析、财务考核分析、财政收支分析等。行政单位会计属于预算会计体系,因此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作为会计程序的其中一步,一方面核算和监督国家预算资金的取得、使用及其结果,另一方面核算与监督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
(三)在预算管理中发挥作用的区别。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主要用于编制政府预、决算报表,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则主要用于预算执行阶段。正如生活中,我们先有计划,然后按计划行动,最后看看计划执行得怎么样。财政部门对于政府收支的预算管理也是大致类似的流程:首先,财政部门中的预算机构按照各预算单位上报、汇总的预算收支指标编制本级政府总的财务收支计划,经过本级人大批准后,其就成为新一年度的预算,预算的数字化表达形式是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的预算报表;接着便是预算执行过程,这是由财政部门各组成机构按其职能分别完成的,预算执行的数字化表达形式则是通过预算会计体系实现的,具体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基建单位会计等;最后当整个年度的预算执行进入终结阶段,对预算执行的总结便是决算,决算的数字化表达形式是同样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的决算报表。
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与行政单位会计科目的联系及对其影响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与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因预算管理流程而联系起来。在形式上,预、决算报表财政部门是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的,但编制过程中的数据取自各预算单位的上报和汇总,行政单位作为预算单位的组成部分,要按预、决算报表中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填列数字,而这些数字的取得则依据于会计账簿,因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与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必然需要一定的对应关系。
这种相互之间的关联,会影响到行政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从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科目的变化也可看出。新制度给出了行政单位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相较2014年以前使用的行政单位会计科目,资产、负债、净资产分别有了较大的变动。而收入和支出科目原本就较少,变化不突出,均分别由之前的3个科目减为2个科目。这里仅说明与政府分类收支相关联的行政单位收支科目的变动。收入类中,将“拨入经费”更名为“财政拨款收入”,并取消了“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支出类中,将“结转自筹基建”归入“经费支出”科目。这种变化与财政改革的变化是密切相关的。国家财政近年来始终要求将预算外收支纳入预算,在政府收支分类中包含了预算外收支,因此核算预算外收支的 “预算外收入”及“结转自筹基建”科目不再使用。另外,在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允许行政单位“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要使用的总账科目可以不设”,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删减或合并明细科目。因此在“财政拨款收入”和“经费支出”总账科目下的明细设置要与政府预决算的统计相挂钩。行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是用来支持单位正常运行的,因此该科目首先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设置二级科目,接着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设置三级科目。“经费支出”科目则对应的是支出经济分类,其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设置二级科目后,再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设置三级科目。
四、启示
马克思哲学告诉我们,事物是联系发展着的,政府收支科目与行政会计科目就是这样一组紧密联系着的、互相矛盾又互相发展着的事物。联想到2011年的医院会计制度、2012年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的行政会计制度和最近在征求意见的财政总会计制度,一阵改革之风正扑面而来。作为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责无旁贷地要分析这种改革带来的变化,以便于更好地指导单位会计工作、更好地将单位情况反映在决算中并向公众公开。作为部门财务人员,也要认真体会各会计制度的联系和矛盾,抓住关键点,善用底级会计科目、辅助账和台账,做好账务,以“不变”应“万变”,从容面对各项改革。作为企业财务人员,也要认真体会这些会计制度变化,对照企业财务规则,以它山之石“攻玉”,知其所以然,更好地领会会计的真谛,增长水平。
此次行政会计制度的修订,在公共财政管理和会计制度建设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本文以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与政府收支科目的比较为题进行小析,拙作此文,抛砖引玉。
1.财政部预算司编.2006.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问题解答.北京市: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201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上海市:立信会计出版社。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2013.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北京市: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