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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主要财税法规制度

2014-03-28

财政监督 2014年5期
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财税营业税

1、《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2013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库[2013]219号),修订后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 〔2013〕218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2013年12月24日,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相关规定,财政部制定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

3、《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为做好试点期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预算管理工作,2013年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3]442号),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

4、《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13年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2号),以进一步堵塞税收漏洞,防范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

5、《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3]111号),将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政策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6、《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政策作了补充通知。

7、《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2013年11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8号),以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发展。

8、《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2013年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规定在2017年底以前,对宣传文化事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作适当调整后延续,以促进我国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

9、《关于下放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项目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2013年12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放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项目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会[2013]25号),对下放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有关政策衔接问题进行了明确。

10、《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2013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2013]52号),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夯实管理基础,规范管理流程,实现动态管理。下一步,财政部将根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实施和资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逐步推进资产管理业务的网上办理。

11、《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体制变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3年12月27日,财政部对《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4号)进行了全面修订,将修订后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12、《彩票机构会计制度》。2013年12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并结合《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2〕89 号)规定,财政部制定发布《彩票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3]23号),以进一步规范彩票机构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该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13、《高等学校会计制度》。2013年12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 结合新修订的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财政部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号)进行了修订,并发布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以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该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14、《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12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并结合《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2 号)规定,财政部对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460号)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3]29号)予以发布,以进一步规范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该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15、《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3年12月30日,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作了明确规定。

16、《石油石化行业内部控制操作指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号)等相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石油石化行业内部控制操作指南》(财会[2013]31号),以推动石油石化行业企业有效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一步提高石油石化行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17、《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 〔2006〕6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作了明确规定。

18、《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 〔2006〕6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3]118号),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作了明确规定。

19、《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号),以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服务,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管理。

20、《关于做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13年12月27日,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143号),以做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21、《关于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用房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2014年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用房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号),规定纳税人以自己名义立项,在该纳税人不承担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上开发回迁安置房,并向原居民无偿转让回迁安置房所有权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五条之规定,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其计税营业额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核定,但不包括回迁安置房所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款。该公告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22、《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2014年1月10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对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进行了公告。

23、《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公告。该公告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2014年1月17日,财政部制定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财会[2014]1号),以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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