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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草原游牧文化(Ⅴ)
——蒙古族的生态文化

2014-03-27汪绘纹克那木格张德罡师尚礼

草原与草坪 2014年1期
关键词:游牧狩猎牲畜

汪绘纹,克那木格,张德罡,师尚礼

(1.甘肃省农牧厅畜牧业产业管理局,甘肃 兰州 730000;2.甘肃肃北县委统战部,甘肃 肃北 730000;3.甘肃农业大学 草业学院/草业生态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甘肃省草业工程实验室/中-美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甘肃 兰州 730070)

生态伦理观念是蒙古族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世世代代十分重视生态伦理教育和传承。蒙古族游牧文化中的生态伦理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尊重自然、敬畏生命;以环境为根、生命为本;和谐共存3个方面。生态伦理观念,主要通过祭祀、英雄史诗、神话故事、诗词、歌曲、格言、谚语以及法律来教育和使广大民众接受。

1 蒙古族牧民在畜牧生产中顺服自然的价值观

朴素的游牧生活方式、生活于其中的草原、单调的大自然是决定游牧民族的世界观及宇宙观的主要因素。对大自然的观感以及合理的思考,也多以此为基础。放牧与狩猎在当时均需以集体协作方式进行,这对蒙古民族的集体观念和互相协作精神的形成有决定的影响。他们所处的环境使他们又同大自然融为一体。然而,人们当时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再加上“过于宽大的大自然,使人类依赖于自然,像儿童依赖引绳一样,这种情形,使人类自身的发展,不成为一个自然的必要。”[1]。从而形成顺服自然的价值观。

蒙古族牧民世世代代在蓝天绿地间游牧,与畜群朝夕相处,精通养畜之道,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实用知识和实践经验。纵观蒙古族的养畜之道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吃苦耐劳。牧民常年累月在高山峻岭、荒漠戈壁上放牧,不惧天寒地冻、烈日酷暑,不分昼夜地守护着畜群[2]。蒙古族为寻求和向往美好生活而舍得付出一生艰辛。二是操心细心。牧民终日与牲畜相处,细心观察各类牲畜的生活习性,对5种牲畜的性别、口齿、年龄、外形、毛色、走势、步态、叫声都有专用名词。对各类牲畜的岁数,不是简单地几岁后面加上牲畜的通称就可以叫出来,而是大小畜和公母都各有其名称,如骆驼,驼羔(宝图格),一岁(陶尔木),二岁(公的叫台力格,母的叫夏尔西力布),三岁(公的叫古尼,母的叫古恩吉)等。对牲畜的种种体能特征有丰富的表达语言。牧民不会堆砌词藻,这种叫法给人的感觉是直观、形象、简捷,它来自于牧民观察的细致性和管理上的实用性。

2 蒙古族草原游牧的生态文化特征

游牧民族自身创造了一整套与自然环境相适应的生存技能,又使得自然环境始终保持一种良好的存在状态。蒙古族游牧文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其技能是以与自然的适应作为前提条件[3]。适应是通过对牲畜及产品的利用来体现的,适应的目的在于利用。二者的关系也是辩证的,对牲畜及产品利用的扩大体现了对自然的有效适应程度,进而决定了整个生产、生活方式对牲畜及其产品的利用行为的实质,造就了游牧文化中的物质生产的基本特征。

2.1 游移性

蒙古族非常重视土地和草原的保护,因而采取了以牧民、家畜和自然三要素构成的游牧生产方式。蒙古民族在经营畜牧业的生产实践中,根据草地的具体情况和草原五畜的生态特征,采取了依据气候、季节、草地的变化而游动放牧的经营措施。其中,四季营地轮牧,是蒙古族牧民在草地资源利用方面的最大特点。除四季轮牧外更多的是一年里变换2次草地,即冬天的草地(额布乐吉野)和夏天的草地(哈布尔日吉野)。蒙古族牧民除了这2种轮牧方式外,在水草不足或遇到自然灾害时,需要走“敖特尔”来解决牲畜的缺水缺草问题。无论是哪种方式其目的都是为了利用各个草地的季节差异,以更大限度地获取牧场,也是为了减轻草原和草地的人为压力的一种文化生态模式,这不仅使草原得到了合理的保护,也确保了牧草和水源的生生不息和永不枯竭[4]。人随牲畜移动,以畜群的活动为中心,牲畜到了哪里,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也随着到哪里,人的自主性要服从于畜群的生存需要,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求则降至第二位。

2.2 适应性

内蒙古自治区资深生态学家刘钟龄[4]在《蒙古族的传统生态观与可持续发展论》一文中报道,“蒙古族人民的游牧生活恰恰构筑了天、地、生、人的复合生态系统,是历史条件下能量流动与物质循环高效和谐的优化组合。游移放牧的完整规范,可以保持草原自我更新的再生机制,维护生物多样性的演化,满足家畜的营养需要,保障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在蒙古民族文化中,从意识形态,科学技术,伦理规范,民风习惯,宗教信仰等多方面都蕴含了鲜明的生态观点与环境思维。”从这种意义上,蒙古族游牧文化就是生态文化。

适应性是游牧民族在这一环境中生存下来的前提与基础。不论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是生产生活技能,都是为了生存的需要而有意主动地创造出来的,其中充满了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存智慧。正是由于游牧文化的杰出的适应性特征及游牧民族非凡的适应能力,才使得这片神奇珍贵的土地得以保留至今。当全球性生态危机日益加重,人们不得不开始反思盲目地改造自然,“人定胜天”所带来的恶果的时候,古老的蒙古游牧文化愈益显示出了她的可贵与难得,其适应特征也显示出科学与合理之处。

2.3 实用性

适应性特征是就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而言,实用性特征则是人自身而言,前述的生产生活方式及知识体系莫不体现了这一特征。而且我们以后将要看到,正是由于在物质层面上蒙古族生态文化的这种实用性,才为其精神层面、制度层面的生态文化打下了一定的实用性基础。实用性的最大收获就是节约了自然资源,而这恰恰是这片土地最宝贵、最珍稀的东西。游牧民族以自己实用性的物质文化创造,不仅为自己谋得了生存发展的机遇和空间,同时也有效地保持了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蒙古族的早期装束是畜皮,冬天用山羊绒皮或绵羊皮做衣服、被褥等;春秋两季穿皮毛较薄的羔羊皮衣服;夏天则穿各种去毛的鞣革;靴子是牛皮制做。在古代蒙古族的装束中,蒙古袍是最实用、最具“生态”特征,肥大的下摆一直垂到靴子,骑乘时可以起到护腿的作用;宽松的上身部位,穿着时与身体分离,形成封闭的小气候,在温差大的北方草原上能很好地调节人体温度,在野外露宿或在条件不好的地方借宿时,蒙古袍还可以当做被褥使用;腰带系的宽而紧,避免在坐骑上颠簸对内脏的损害[5]。蒙古族的食物分为肉食、奶食和植物类三大类,其中,以肉食和奶食为主。肉食的来源是牲畜和猎物,其食用方法也很简单,多以煮食为主,剩余部分多晒成肉干以备今后食用。奶食的来源主要是饲养的各种牲畜,有鲜奶、各种奶制品(奶干、奶油、奶豆腐等)、奶酒、奶茶等,是游牧民日常饮食中绝对不可缺少的部分。在牧区,以1只羊的处理过程为例:羊皮当作产品卖掉了,换取急需的生活用品。剩余部分的加工过程是本着“好吃”和“物尽其用”的原则来进行。蒙古族这种生存方式,体现了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特征,保护了生态环境,为自己谋得了生存发展的空间,同时有效地保持了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4 简约性

蒙古族游牧民一年四季逐水草而移动,经常处于运动状态,这种生活方式不利于大量积累固定资产。若把棚圈、牲畜当作固定资产看待,与工厂化的固定资产有所不同。游牧民的棚圈、畜群处于不断变化的状况中,就游牧经济而言,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的划分也相对困难。例如,牲畜一方面是生产资料,另一方面又是生产工具(牛、马都是交通和放牧的工具),与此同时牲畜也是牧民生产出来的产品。因此,游牧文化中的资产都具备综合功能。这种综合功能在物质生产方面蕴涵了它的简约特征。一定资产的功能多样化和材料的简约化是辩证的。就产品而言,只有具备多种实用功能才能简约生产材料。根据简约材料原则设计的一项产品,只有具备多项功能时才能做到物尽其用。

2.5 稳定性

游牧文化是一种以牧民、家畜和草地(自然)三要素构成的特殊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通过家畜对草地的适应来协调或平衡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且,由人、动物和环境构成的生态系统中,人必须充当系统内的生态因子—调节者、组织者而得以生存。游牧民族在自然面前的这种角色定位以及必须尽量维持生态系统的良性状况而得以繁衍生息的生业方式,当她成为一种长期的历史实践活动时,必然地造就产生了保护生态和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风俗习惯、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从而逐渐形成了丰富多彩的、稳定的生态文化[5]。

良好的自然环境,水草丰饶,风调雨顺,牲畜“只须加以看管和最简单的照顾,就可以愈来愈多地繁殖起来,供给牧民非常充裕的乳肉食物”。大西北草原干旱性,降雨量少,且不平衡,经常遭到“黑灾”、“白灾”的威胁和袭击,遇到严冬雪灾“家畜只能用蹄掘雪求食,设若解冻后继严冻,动物不能破冰,则不免於饿毙”[5]。牲畜增长缓慢,天灾人祸,疾病流行,死亡率大增。牧业生产的脆弱性、单一性、流动性等特点,一方面容易创造丰富的动产性财富,另一方面也形成了致命的弱点,大起大落,时好时坏。不稳定性几乎成了游牧生产和生活的规律。不稳定性是带有规律性,关键是牧草。随着牧草的荣枯,牲畜有规律地出现夏饱秋肥冬瘦春亡循环往复的现象。因此,必须在生产和生活中树立忧患意识,全面考虑生产和生活条件,一切从长计议,统筹安排。其中,最根本性的问题是合理的利用牧场,有限度地使用紧缺物资。因此,牧场的选择和保护是首要的要求。

3 蒙古族牧民畜牧活动中的生态表现

3.1 四季草地的利用标准

各个季节的气候和牲畜的膘情不同,选择春、夏、秋、冬营地的条件也各不相同。春季对牲畜是最为严酷的季节,经过了寒冷、枯草、多雪的冬季,牲畜膘情急剧下降,抵抗能力减弱。因此,春营地要选择可以避免风雪灾害的草地,以利达到保膘保畜的目的。夏天为了增加牲畜的肉膘,要选择山阴、山丘、山间平川的细嫩草地,同时要注意有山顶、山丘可乘凉。秋季是为了增加牲畜的油膘,要选择草质好、凉爽的草地,以增强牲畜的耐寒能力。冬营地主要是为了保护牲畜安全度过严寒而漫长的冬季,要选择山阳地带,要特别注意牲畜的卧地。俗话说“三分饮食,七分卧地”,说明冬天保膘的重要环节是卧地[6]。

在四季游牧的过程中,选择草地要根据牲畜的不同特性,一般是绵羊、山羊、马群选择长有菅草、苇子、山荒草、嵩草等的草地。牛和骆驼要选择茂盛的带刺的高草。根据游牧区地形地貌的特征、植被分布规律及气候特征的差异性,按照春旱、多风;夏短,少炎热;秋凉、气爽;冬季严寒漫长、积雪厚等特点,把草地以平均气温为标准具体划分为四季牧场。平均气温稳定在0~20℃划分为春季牧场。是因为这一区域的海拔比较低、低山丘陵地带,避风遮寒,气候相对暖和,比较适宜羊群保存体力和接羔育幼。植被主要以禾本科牧草为主,还杂有豆科牧草;≥20℃划分为夏季牧场。是因为这一区域海拔较高,亚高山、高山草原占据优势,气候相对凉爽,牧草丰富,比较适宜各类牲畜抓膘。植被以禾本科牧草为主;20~0℃划分为秋季牧场。是因为这一区域以低山丘陵为主的荒漠较湿润草原为主,海拔较低,气候相对凉爽,牧草以豆科、半灌木、蒿属类牧草为主,这些牧草营养丰富,有利于牲畜固膘,为安全越冬打基础;≤0℃划分为冬季牧场[6]。是因为这一区域以低山丘陵为主的荒漠边缘草地为主,主要利用雪水,虽然气候寒冷,避风性很好,牧草主要以半灌木、灌木为主的山地荒漠草地,其牧草的特点是冬季下大雪不被埋压,对各类牲畜取食有利,便于牲畜安全越冬。蒙古族游牧民族对四季草地的划分具有很高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2 畜群结构的控制

随着历史的变迁,蒙古族牧民们经过长期的摸索和经验积累,逐渐确立了对四季牧场的区分和利用,形成了在一定的草原范围之内,按照季节搬迁流动放牧的习俗。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草地资源,严格控制畜群结构,逐渐减少大牲畜的结构比例,应优先发展小牲畜。小牲畜具有的利用率高,繁殖能力强,经济效益显著,周转快等特点,适合畜牧业发展的需求;另外,损失小、管理方便、适合各类草地放牧等优点。因此,游牧民族应严格控制大、小牲畜间的结构比例来发展畜牧业。把大牲畜、绵羊、山羊、其他畜种年末存栏比例严格控制为12.8∶63.9∶18.3∶5,从这一结构比分析,大牲畜的比例远远小于小牲畜的比例,那么这个畜群结构符合减轻对天然草地的践踏压力和提高载畜能力的理论水平[2]。

4 蒙古族在生态保护中的习俗和禁忌

4.1 转场中的环保习俗

蒙古族从儿童开始进行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教育,利用寓言、故事、格言、名言、警句、禁忌、儿歌、谜语等多种形式对儿童进行保护草原、山川、河流、花草等的教育,使他们对山川、河流、草木有敬畏的心理,从小养成了保护大自然的一草一木的良好习俗。蒙古族有个流传很久的传说,孩子问妈妈:“我们蒙古人为什么不停地搬迁?”妈妈答到:“我们要是固定一地,大地母亲就会疼痛,我们不停地搬迁,就象血液在流动,大地母亲就感到舒服。你给妈妈上下不停地锤背,妈妈就感到舒服,假如合并成一锤,固定在一处,妈妈会怎样呢?”多么通俗而又深刻的道理,难怪有人讲,草原上第一批真正的生态学专家,就是蒙古族牧民。

蒙古族是世界上最早形成自然保护法律制度和应用法律条例保护草原的民族之一。蒙古族基于畜牧业经济基础和草原生存环境,始终把保护草原放在了首要位置,制定出草原的保护法,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蒙古族草原保护法律分为不成文的习惯法和成文法。习惯法时期,成吉思汗七世祖篾年土敦之妻那莫伦合屯因为另一个部落的札刺亦儿人到她的部落草地掘草根,挖出了许多坑而与其发生战争,札刺亦儿人战败成为篾年土敦部落的奴隶,以偿还破坏草地的罪过。

4.2 对水体和树木资源保护的习俗

蒙古族牧民对水资源的利用也形成了约定俗成的风俗和禁忌。蒙古人有“禁止人们徒手汲水,汲水时必须使用某器皿”,“禁止人们洗涤、洗破衣裳”,不能在河流源头居住、放牧等禁忌。古代蒙古人还严禁白昼入水洗澡。有报道记载察合台要将白昼入水洗澡的人“焚骨扬灰”。这些禁忌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起到了有效保护。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众多保护草原水资源的风俗和禁忌。蒙古族古代习惯法中有“禁止向水中溺尿”的禁忌;受萨满教的影响哈萨克人也有“禁止污染河水”、“禁止在泉边大小便”的禁忌。这些风俗和禁忌对草原水资源起到了有效保护。

蒙古族牧民在对树木资源的利用方面,也具有一定的管理方法与约束,曾采取法律的形式对树木的利用加以管理。如“从库伦边界到能分辨牲畜毛色的两倍之地内的活树不许砍伐,如砍伐,没收其全部财产,”等规定。

4.3 丧葬习俗对草地资源的保护

此外,蒙古族牧民的丧葬习俗也对草地资源的合理运用起到了管理和约束的作用。如其丧葬包括风葬、火葬和密葬等。他们秘密地到空旷地方,把草、根和地上的一切东西移开,挖一个大坑,在这个坑的边缘,他们挖一个地下墓穴,入墓穴后,把墓穴前面的大坑填平,把草仍然覆盖在上面,恢复原来的样子。这种密葬的丧葬形式并不会对草原带来大的破坏。与此相同,风葬和火葬也是不会对草原造成过大破坏的丧葬习俗。蒙古族的丧葬习俗,以一种文化习俗对草原资源起到了保护作用。

4.4 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禁忌和法规

除风俗和禁忌外,游牧民族还曾以法规形式对草原野生动物进行保护。辽朝历代皇帝中有很多人宣布过禁猎的法令。辽道宗于清宁五年(1059年)11月,宣布禁猎、清宁七年(1061年)4月则严禁吏民畜养用于行猎的海东青鹘,在元朝,世祖忽必烈、成宗铁木耳、武宗海山、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英宗硕德八剌、泰定帝也孙铁木耳都曾下达过禁捕诏令,禁捕对象有天鹅、仙鹤、鹰、鹞、鸭、雁等飞禽。其所保护的动物甚至包括了蛇、青蛙和麻雀。此外,在古代蒙古族法律中还包括了对救助野生动物者给予奖励的条款。《阿勒坦汗法典》中就明确规定:“救出马、黄羊者,每一匹赏绵羊一只”。

信仰萨满教的蒙古人还有禁止捕杀本部族汪浑(神兽)动物的习俗。“他们有一种习俗,凡是做了某部落的汪浑,他们就不侵犯它,不抗拒它,也不吃它的肉,因为他们占有它是为了吉兆。直到现今,这种意义还有效地保留着,那些部落每一个都知道自己的汪浑。

4.5 蒙古族在狩猎中的习俗

4.5.1 狩猎目的 狩猎业一直是游牧民族的副业之一。蒙古族的早期狩猎目的主要是训练军队官兵,显示部落的军事威力,选拔英雄人才是有一定强制性的半军事化活动。随着民族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为保护牧业经济,防止野兽、猛禽对畜群的侵害,逐渐发展成为防害与娱乐为一体的集体活动。

4.5.2 狩猎活动的管理 为使狩猎活动有序进行,在一个地区内狩猎者要自愿推选出一位具有一定社会威望,狩猎经验丰富并能主持公道者为本地区的狩猎达(掌管狩猎活动),全面负责本地区的狩猎活动。

大型围猎活动的有关具体事宜由地方行政长官和狩猎达根据野兽频繁活动及对畜群经常袭击侵害情况共同研究确定,并对参加围猎的村屯、参加人数、围猎范围、每个村屯负责的围段、前进方向、左右围段合拢的时间及集焦点等事宜作出具体的安排。凡参加大型围猎者必须听众命令,禁止大声呼喊,不得随意追赶捕杀猎物。随着狩猎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和狩猎方式、内容及捕猎工具的不断发展,在蒙古族狩猎活动中逐渐形成了狩猎者共同遵守的集体活动。

4.5.3 狩猎对象 蒙古先祖在以游牧为主的生活中广泛从事狩猎业。他们把动物分成“清洁”和“不洁”两类,清洁动物是食草动物,不洁动物是食肉猛兽和猛禽。通常蒙古族只猎取最喜欢的“清洁”动物食用。蒙古族认为熊是从人类退化的动物,所以不食其肉;不猎取某些具有特殊标志的动物,如独角黄羊具有神性的动物;也不多猎取盘羊、鹿、狍等,在猎取时和它们的幼仔一起猎取,否则认为自己将“失去双亲,孤苦伶仃”。若看到上述动物的头领有猛兽追逐,不是射猎,而是救助。不用雄盘羊的皮子做睡垫,否则男子和妇女要患不育症。蒙古先祖禁止滥杀滥猎动物,否则鬼魅要缠身,尤其绝对不能射猎被视为圣物的飞禽走兽,认为这些动物是圣人养的,这一意识很强。

4.5.4 狩猎时间 根据草原的气候及环境特点,每年春季为狩猎旺季,从农历正月16开始到5月15日止,在狩猎季节,狩猎达要根据自己掌握的野兽(猎物)的具体活动规律以及天气情况发布狩猎日期。狩猎日期选定在狩猎季节每月的1、3、5、7、9日或1、5、9日,狩猎日一旦确定,狩猎活动按狩猎达确定的日期和有关要求进行。

历史上,蒙古族还曾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狩猎的时节。在蒙古帝国时代,蒙哥大汗曾下令:“正月至六月尽怀羔野物勿杀”,禁猎怀羔期的野兽,元朝建立后,成宗铁穆耳曾下谕旨:“在前正月为怀羔儿时分,至七月二十日休打捕者,打捕呵,肉瘦皮子不可用,可惜了牲命……如今正月初一日为头至七月二十日,不拣是谁休捕者,打捕人每有罪过者”。在这两条法令中,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成为了限定狩猎时节的目的。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在狩猎时间上也有严格规矩,实行春夏禁猎。

除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目的外,皇帝登基、新年和皇帝诞辰也成为了影响草原野生动物利用时间权限的重要因素。如蒙哥大汗在其登基之日“要让有羽毛的或四条腿的、水里游的或草原上(生活)的(各种)禽兽免受猎人的箭和套索的威胁,自由自在地飞翔或遨游”目的实行禁猎。在这条法令中,新年和皇帝的诞生日都成为了禁止利用草原野生动物资源的时间。

所有这一切说明,蒙古游牧民族自古以来保护自然、爱护自然的意识早已形成。蒙古族认为游牧民族的助手和伙伴狗也有其神灵。把狗不仅当作“七种财富之一”,而且认为“狗有其主,狼有其神”。蒙古族把狗里罕见、特别值钱的狗称“斯尔坦”,并认为“马之优是白马,狗之优是猎犬”,男子汉应该有3个伙伴,即快马、猎犬和猎抢。

5 蒙古族游牧文化的生态体系

传统游牧社会,畜牧业的生产技术是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具有其自身的质量标准。是世世代代连续发展的产物,没有明确的体制,技术和社会文化紧密连在一起。

游牧民族在广袤的上苍赐予的无垠的草地中生活,对放牧草地的利用和保护甚为关心。他们对放牧地的选择与自然的变化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对所生活的草地的形状、性质、草的长势、水利等等具有敏锐的观察力。有经验的老人,即使在夜间骑马,用鼻子就能嗅到附近的草的种类和土质;在没有人为干扰的情况下,草原生态系统基本上是自我维持,能流规模相对地保持着稳定状态。而放牧制度本身就是人的行为在作用于草地后,在草地上放牧时的基本利用体系。放牧制度规定了家畜对放牧地利用的时间和空间上的通盘安排。每一放牧制度包括一系列的技术措施使放牧中的家畜、放牧地、放牧时间有机地联络起来。放牧制度有两大类型,一为自由放牧,二为划区轮放。

在传统游牧社会,蒙古族对于放牧草地的利用和保护有着一套合理的方式。他们会从水和草两方面来考虑放牧。从“水”的方面来说,牧场限于沿河流湖泊一带的地方,从“草”的方面来讲,每一块草地承载的牲畜种类和数量是有限定。随季节而移动,本质上就是出于对草地利用的有效的选择,否则他们不会去冒着冬天的严寒和冰雪、早春的凛冽的寒风、夏日的酷暑和虫害,逐水草而牧。

蒙古族游牧地带牲畜转场是根据气候的变化对牲畜放牧营地(营盘)进行季节性的更换。由于不同的放牧营地,其自然气候环境、地形和地势、水源等条件不同,使得牧草的类型和生长发育状况有着明显的差异。因此,为了合理利用草地资源,使牲畜在全年各个不同时期都能获得较好的饲草供应,在蒙古族传统游牧活动中,每年从春季开始都要进行牲畜转场。转场在气候、植被条件差异较大的地方,一年要进行4次。称为四季营地;而在一些地势平坦,气候、植被条件差异较小的地方,一年只进行2次,即冬春为一营地,夏秋为一营地。冬春营地称为冷季草地,夏秋营地称为暖季草地。四季营地以夏、冬季营地为主,而春、秋营地利用时间较短,属于过渡性营地。两季营地的冷季草地利用时间也长于暖季草地的利用时间。这些具体的时间都是由历史积累和传承的过程中沿袭下来。

20世纪50年代前,牧民每年于阴历3月,选好无风雨的日子、先在较远距离的牧地放火,以迎春雨期的到来,使牧草得以很好地发芽。5月初,牧草开始逐渐生长发育。此时搬回蒙古包放牧。马群500匹为一群,编成数组,30里牧地,只够马群15日就食,然后转移它处,过30日或15日又回到原来的地方,进行轮牧。一直到9月下旬或10月初。水草枯竭,牧者开始带马群回家,此时不能远牧,至11月后赴冬营盘。其他牲畜的牧法有所不同,但季节移动却是相同。“夏天到山坡,冬天到暖窝”,这就是牧业生产活动中的牲畜转场对气候变化的一种适应,也是为了给牲畜选择一个良好的气候环境。牧民们通过长期的实践,认识到部分山地草地和山麓地带草地在水热条件的垂直分布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在安排牲畜转场时,还结合了中小地形的局地小气候特点(如坡向、谷地走向等),暖季草地一般选择在海拔较高的高山、阴坡、岗地或台地;冷季草地多选择在海拔较低的向阳、背风的坡地、谷地或盆地。营盘因地势视草地来设,每处3~5户,相距数华里,一家一户以游牧为主。

这种格局及轮牧方式,有利于对草地的保护。至今,在牧区的当地蒙古族人的放牧方式仍较多地考虑草地问题。但20世纪50年代后,不分具体地域自身之特点,取缔了传统的轮牧方式。搞集中建队,模仿农村的样式建立“牧民新村”,以定居多少作为衡量牧区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政策未考虑合理安排定居地点和草地的关系,使其布局大多地方不合理,居民点附近的草地因过牧和牲畜往来践踏而过早地退化、沙化,远处又不能利用,畜草矛盾突出,草地大面积退化。这是因决策过程中忽视民族文化传统,又找不到现代科学方法所致。

游牧与农耕是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其所依据的生态体系亦不同,前者具有非常精巧的平衡而后者则为一种稳定的平衡。游牧是人们以文化的力量来支持并整合于被人类所改变的自然之平衡的生态体系结构。这是对自然环境的一种单纯适应,而农耕则以生产力的稳定与地力的持久为其特色。在中国草原生态区,为依托的生态体系,常常被民族、政治、军事、文化等因素所打破,这在北方的沙漠草原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具体表现为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在历史上的冲突。在中国历史上,自匈奴政权与汉王朝相对峙之始,在中国北方一个相对独立的游牧民族政权与农耕的中原王朝相对立,并在对立中发生冲突。而大规模汉族农耕民向游牧区域的移动是在19世纪末期以后。从事农耕的汉族农民向草原社会的不断渗透,特别是在农牧结合部,导致了两种生产方式和文化的冲突。汉族在这一冲突中立住脚后,以其自身农耕的方式,在草原生态区开垦草原,迫使一部分从事游牧的蒙古族北迁或就地转化为汉族式的农民[8]。大量的移民对草原社会形成了巨大的冲击波。经过数代的开垦,较多的草原被开垦为农田,其固有的生态体系受到严重的破坏。而这种以经营农业的思想来经营草原的方式一直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白音锡勒牧场从20世纪50~80年代末,仅明显退化草原就达20%。可见,从历史上的“移民实边”开垦草原到建国后期的滥砍、滥牧、滥垦、滥采等都对草原生态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蒙古民族对生态适应的民间环境知识及体系,在具体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要考虑其合理的内涵。在可持续发展中,人们已意识到当地民众对环境问题的观点,强烈地影响着他们管理环境的方式,只有在环境计划中反映当地的信念、价值和意识形态时,民众才给予支持。认为环境是简单的、静止不变的观点,正在迅速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发展项目在如何利用、管理环境上,正在利用当地的环境知识。当然,我们也不能固守在传统的氛围中,我们所寻求的是传统知识体系与现代科学的最佳结合点。不过,纯粹的依靠知识与技能来保护环境还远远不够,还需要人们树立一定的环境伦理观和道德。

[1] 贺杨灵.察绥蒙民经济的解剖(第二章)[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5:251.

[2] 查干扣.肃北蒙古人[M].北京:中央民族出版社,2005.

[3] 李玉宁.甘肃蒙古族文化形态与古籍文存[M].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2005:131.

[4] 刘钟龄.蒙古族的传统生态观与可持续发展论·草原牧区文明论集[C]//呼和浩特:内蒙古畜牧杂志社,2000.

[5] 俊藤十三雄著,玛·巴特尔等译.蒙古游牧社会[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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