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乘用车油耗限值标准 最低百公里5.2L
2014-03-27
驾驶园 2014年2期
记者从工信部获悉,《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已完成,最低百公里5.2L,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对新认证车执行日期为2016年1月1日;对在生产车执行日期为2017年1月1日。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进一步严格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提高乘用车产品市场准入的最低要求,确保2020 年5 L/100km 节能目标的实现。
近年来,中国原油产量相对平稳,而需求增长较快,进口石油数量逐年增加,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对进口石油依赖度连年提高。中国汽车产业持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汽车消耗的燃料总量不断增长,成为中国新增石油消耗的主体。2011 年,中国汽车消耗成品油接近1.5 亿吨,约占全国成品油表观总消费量的60.2%,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汽车燃料消耗量在中国石油消耗中的比例还会继续提高。
2012 年6 月28 日,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
—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我国汽车节能标准的整体目标,要求2020 年乘用车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5.0 L/100km。按照《规划》要求,工信部组织汽标委于2012 年正式启动了2016—2020 年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2013 年11 月,按照工信部装备司要求及工作组第五次会议讨论情况,确定第四阶段采用更加严格的车型燃料消耗量限值和更加严格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依据该要求对GB 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