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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底限

2014-03-26

中国周刊 2014年3期
关键词:新鲜空气有权电视机

霾,连续的霾。不仅我们的城市,还有你们的城市、他们的城市……

这个时候,如果有人站出来说:“我有呼吸新鲜空气的权益,请立即给我!”恐怕没人会响应,也没人会搭理。

这个时候,我们能选择的,只有接受。

权益就是这样的一个东西,很多情况下并不完全决定于你应不应该有,而是还要看你经过各种努力和帮助后,最终能不能够拥有。

马上又到“3·15”了,这是一个消费者争取权益的日子。消费者都应该拥有什么样的权益呢?安全消费、健康消费、明白消费、公平消费、真实消费……52年前,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将消费者权益严谨地总结为四条: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合法申诉。

毋庸置疑,这些都是应该有的,如同我们应该拥有呼吸新鲜空气的权利一样。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我们的争取最终会不会有收获?能够有多大的收获?如果也和夺走新鲜空气的雾霾一样,需要艰苦努力争取5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有可能得到,而且在此过程中,每个个体几乎是无能为力的,那么,除了调侃和自娱之外,我们还会真心地、全力以赴地去争取吗?

20多年了,我们对待“3·15”的态度都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从最初热切地希望每一年都会真实地改善生活,到现在绝大多数人盯着电视机,猜想着这次又会有哪个倒霉蛋“中标”。从参与者到看热闹的旁观者,这种心理的变化虽然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但也不乏其人了。主要原因就在于,有些事曝光了也改变不了,有些事改变了还会生出更多,“魔”似乎总比“道”高。

不是吗?如果将当下消费者所领略的侵害权益现象与20多年前相比,你会发现不仅数量更多、手段更高级,而且恶劣程度更甚!用消协工作总结中的话来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不法商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手段翻新,维权形势不容乐观,维权工作任重道远。”

“任重”是从业者们职责使命之内的事。作为普通消费者来说,怕的就是“道远”。

而实际上,道确实远。从另外一个角度或许可以佐证这种道远的程度。每到“3·15”,绝大多数企业都会非常紧张,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无论中小企业还是大型企业、国际知名大牌企业,都在紧盯着电视机,看一看央视的镜头是否“关照”到了自己,看一看自己是否不幸地成为了那个“中标”的倒霉蛋。这至少说明,他们都知道自己肯定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在做着。真正心底无私天地宽的,恐怕凤毛麟角。

这就是我们面对的真实生活,我们必须接受,也只能接受。

这就是我们在看清了真实生活之后所产生的真实的心理变化,可以理解,但贻害无穷,必须关注!

我们在关注,关注23年来这一天的每一个细节。这是一个关于“3·15”的不完全档案,客观记录,不需要评说,无论你在其中发现了什么,都是真实的内心。把那些曾经被曝光的现象与今天的生活对照,也许你会失望,因为它们仍然在不同领域、不同产品中存在。但是,我们绝不希望大家放弃希望,不希望这庄严的、属于我们自己的、为我们自己的权益而特别设立的日子,仅仅是一次真人秀的电视节目。

因为,连同那个呼吸新鲜空气的权益,我们在这一天里所要争取和呼吁的,都是生活的底限,退无可退,弃无可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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