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悖论的文化向度
2014-03-26任帅军
任帅军
(上海大学哲学系,上海 200444)
一、引论
在哲学发展的每一个重要时代,都可以看到对逻辑悖论①“所有的悖论在广义上都属于逻辑。”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维·马奇舍夫斯基《现代逻辑词典》一书第12页。一切悖论都具有逻辑形式,因而都可以称之为逻辑悖论。通常意义上理解的逻辑悖论都是形式逻辑悖论,即符合逻辑悖论必不可少的三要素:“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严密无误的逻辑推导”“可以建立矛盾等价式”。但是有不少悖论并不表现为形式逻辑悖论这样的“矛盾等价式”,如莫里斯·克莱特契克的概率悖论、以选举悖论为代表的统计悖论、以阿基里斯悖论为代表的芝诺悖论等。显然,如果从形式逻辑来看,这些悖论从前提出发都推不出自相矛盾的结论,但是由于它们都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现象不符而导致悖论的产生。当然这些悖论是由于跳出了形式逻辑本身而与现实生活相互观照而成为悖论。的特殊关注。处于当下这个时代,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这种对逻辑悖论关注的特殊所在。说谎者悖论出现以来,直到集合论悖论的出现,人们才真正发现逻辑悖论的重大意义。逻辑悖论是扑朔迷离的语言游戏或策略,亦或是事物的矛盾的反映,还是人类思维的一种病变?已经给人类带来两千年困惑的逻辑悖论,曾经使古今中外无数思想家为之废寝忘食,甚至积劳成疾而亡。这说明逻辑悖论是貌似简单的超级难题。
那么作为“难题”或“不可解命题”,逻辑悖论到底难在哪里?它的“难”或者“怪异”首先在于可以根据正确的前提,通过正常的推理,得出与日常经验或前提相矛盾的结论。其次是这种悖论现象广泛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只要人们有信仰,就可能存在悖论现象。因为信仰本身就与悖论紧密相连,它很容易使人走向反面:什么也不可信。由信到不信,抑或相反都是逻辑悖论的生活表达,只是它藏于人们的内心深处,很难被自觉地意识到其悖而已。这表明我们已经不能仅仅局限于语形悖论(如集合论悖论)或语义悖论(如说谎者悖论)来考察逻辑悖论,而要进入语用悖论的维度,才能走出把逻辑悖论看成是单纯的逻辑问题的泥淖,从而揭示逻辑悖论的文化意蕴。
正如罗伊·索伦森所说,“要忠实地描述悖论,就应当将悖论置于当时一般的人类智识背景中去。没有这个背景,悖论就会变得像动物们的竞技杂耍一样”[1]前言.III。为此,我们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当下时代背景的逻辑悖论研究已经不仅仅是在研究一种语言游戏,亦或对逻辑悖论问题视而不见。逻辑悖论通过特定的逻辑形式展开特定的思想内容,从而表达其特有的文化意义,乃至以此建立和指导逻辑悖论与人们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关联,这正是当下人们对逻辑悖论关注的特殊所在。
由此,就需要对作为人类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逻辑悖论,进行不断理解和广泛关注。那么逻辑悖论是如何体现自身的文化向度的呢?逻辑悖论通过作用于人类文化,从而与人类的文化世界发生关系,并通过这种作用映现自身。
首先,人们通过逻辑悖论作用于人类的文化世界。逻辑悖论对文化的作用是间接的。它并不是直接作用于自然而与文化世界发生联系,它是通过特定的逻辑思维方式对人们的认识发生作用,从而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以此来作用于人类的文化世界。正如文化对自然的改造一样,文化作为人“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2]209,成为人与自然发生联系的中介,从而使人与自然的关系由直接变成间接。社会越发展,文化就越发达,人与自然的关系就越间接。间接并不意味着人对自然的作用越来越小,相反,人借助文化对自然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逻辑悖论对文化的作用,正如文化对自然的作用一样,它并不直接作用于自然,而是通过特定的逻辑形式展开特定的思想内容,从而实现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和把握。通过逻辑悖论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思考,能够使人与自然的矛盾朝着越来越符合人的意愿的方向发展。
其次,逻辑悖论通过文化映现自身。其中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上帝悖论”。①“上帝悖论”是无神论者向鼓吹“上帝是无所不能的”的僧侣提出的一个问题:请问上帝能不能创造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上帝若能创造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他不是万能的;上帝若不能创造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他也不是万能的。也就是说,上帝能创造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或者上帝不能创造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他都不是万能的。它借助当时的文艺复兴运动来诘难“上帝”,从而使人们开始真正地具有认识自我的意识。它试图通过形式逻辑矛盾演绎揭示“上帝是全能的”,这是不可能的存在。它反映了当时的人们已经开始对漫长的黑暗的中世纪进行反思,通过文艺复兴运动这一社会思潮和社会运动的形式,表达了人们开始从关注外在的客观世界到关注人类自身的存在。尤其是人的独立思考的自由显著增强,以至于当“彼此见解分歧,要决定信奉哪一家需要有个人判断”[3]8。它所具有的形式逻辑矛盾演绎的句法结构凝结着深刻的文化思想和社会历史的变迁。也正因为如此,“上帝悖论”才能在当时的时代争论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推理和论证工具的作用。它并不是通过自然界的他物来映现自身,而是特殊地通过建构“为我而存在的关系”的逻辑思维来映现自身,从而达到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和文化进步的推动。
根据上述分析,逻辑悖论是人们创造的精神成果的重要内容,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进一步分析逻辑悖论的文化根据、文化力量和文化意义,才能清晰地揭示出逻辑悖论与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论证逻辑悖论的文化向度。
二、思想内容:逻辑悖论的文化根据
陈新汉认为,哲学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来理解文化[4]5。广义地说,文化就是人们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成果之总和。马克思说:“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而存在的。”[5]533人类通过建构“为我而存在的关系”,把自然物改造成实现人的目的并满足人的需要的文化物,从而实现人的本质力量。“为我而存在的关系”就是文化关系,为我而存在的世界就是文化世界。广义的文化定义从是否能够建构“为我而存在的关系”,在根本上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狭义的文化专指精神性文化,它“包括着各种知识,包括着道德上、精神上及经济上的价值体系,包括着社会组织方式,及最后,并非次要的,包括着语言”[6]20。精神性文化既可以通过观念和思想的形式存在于人的脑海中,又可以通过一定的符号体系外化在物质载体上,以社会化的形式存在。因此,这里的精神性文化就是指能够体现人类特有的思想内容的人类精神产物。所以波普才说:“思想内容的世界实际上是人类精神产物的世界”[7]409-410。那么能够体现人类特有的思想内容的人类精神产物就是精神性文化。可见这里的狭义文化是人们创造的精神成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以上对文化的定义,逻辑悖论显然是两千多年来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既困扰又吸引无数哲学家、逻辑学家和数学家为之呕心沥血的一个重要文化领域。从精彩纷呈的解悖方案可以看出,逻辑悖论是一个重要的逻辑学问题、数学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在对逻辑悖论的不断认识与解悖建悖的过程中,人类的理性思维在不断发展,人类认识的既有基础在不断更新,从而不断推进人类文化向前迈进。
首先,逻辑悖论是一个重要的逻辑学问题,它在丰富和推进人们的逻辑思维和认识能力方面,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化根据。张建军认为:“逻辑悖论指谓这样一种理论事实或状况,在某些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之下,可以合乎逻辑地建立两个矛盾语句相互推出的矛盾等价式。”[8]8陈波“基本同意这位学者关于悖论的上述看法,但对于把‘悖论’限制于‘两个互相矛盾命题的等价式’这一点有所保留,因为有不少悖论并不表现为这样的等价式”,而是“两个自相矛盾的命题或这样两个命题的等价式”[9]229。陈波的保留是有道理的,因为应当考虑到康托尔悖论、理查德悖论、布拉里—福蒂悖论等悖论。马佩则从逻辑悖论的前提出发进行分析,认为逻辑悖论“就是从人们认为正确的前提或背景知识(实际上其中包含有人们尚未发现的谬误)出发,通过有效的逻辑推导,得出两个互相矛盾命题的等值式”[10]80。从国内学者对逻辑悖论认识的不断深化可以看出,逻辑悖论通过自身的形式逻辑演绎而推导出矛盾等价式的结果,从而才能有效推进人们的认识发展,进而实现对文化和生活的变革,正是这一点集中体现了逻辑悖论的文化向度。这既可以从上文所述的“上帝悖论”来印证,也可以在另一个方面从“说谎者悖论”①“说谎者悖论”可以简化为“我正在说谎”。如果“我正在说谎”是真的,那么“我正在说谎”又是假的;如果“我正在说谎”是假的,那么“我正在说谎”又是真的。来体现。后者之所以能够被提出,源于古希腊全盛时期的“米诺文化”。米诺是克里特王的名字,克里特岛位于古希腊南部。提出“说谎者悖论”的伊壁孟尼德(Epimenides)正是一个克里特人。这位哲学家在公元前6世纪克里特文化的鼎盛时期,提出了至今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说谎者悖论”,从而引发了千百年来人们对逻辑悖论的苦心思考。这说明逻辑悖论既能够通过推进人们的认识发展从而实现对人类文化的变革,又表明逻辑悖论的提出是建立在一定的文化发展和繁荣的基础之上的。
其次,逻辑悖论是一个重要的数学问题,它在丰富和推进人们的数学思维和认知能力方面,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化根据。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提出了可公度原理,即“一切量均可表示为整数与整数之比”,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毕达哥拉斯定理。然而其学派的西帕索斯(Hippasus)却发现:边长为1单位的正方形的对角线的长度为,其无法表示为整数之比。如果可度量原理正确,就不能作为一个可度量的数。然而作为边长为1单位的正方形的对角线的长度确实可以表示为一个可度量的数。这样就在数学领域产生了逻辑悖论同时是可度量与不可度量之数。并且重复运用西帕索斯的方法,还可以得出无限多个这样的数。这一发现直到19世纪许多数学家如康托尔(G.Cantor)、威尔斯特拉斯(K.Weierstrass)、哈密顿(W.R.Hamilton)等人才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给出了无理数的严格定义,同时提出了包含有理数和无理数的实数概念,推进了数学学科和人类认识的发展。从提出的问题到问题的解决,陈绪兆等人认为,逻辑悖论(如同时是可度量与不可度量之数)是思维的产物,是从特定认知共同体(如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背景知识(如可公度原理)中合乎逻辑地推导出来的,这是逻辑悖论生成的真正因由[11]23。这仅仅是从数学发展史的角度来论证逻辑悖论的文化成因。应当看到,正是逻辑悖论的形式逻辑矛盾及其论证推动了包括数学学科在内的新的科学知识的不断生成和新的科学方法的应用,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人类的科学文化思想内容,不断地发展着人类的科学文化知识体系,进而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前进。
再者,逻辑悖论是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它在促进规定的更新方面推动人类认识领域不断发展,从而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化根据。哲学是人类认识中涉及各方面终极规定的领域。在哲学规定中,逻辑悖论往往因其本身规定的形式逻辑矛盾而揭示了其已有规定的局限性,同时推动了新规定的形成。芝诺悖论揭示的至小无内和至大无外、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康德的“二律背反”,以及中国古代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等都属于这一规定形式。以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为例,由于其提出了可公度原理即对有理数的规定,的发现超出了有理数的规定,从而导致历史上第一次数学危机的出现。直到无理数这一新规定的建立才真正化解了这次危机,从而推动了数学的发展。由此可见,在对逻辑悖论的研究过程中,由某种规定出发推出相互矛盾的结论,揭示该规定的局限性,从而促进新规定的产生。这正是逻辑悖论研究的意义所在。恰恰是原有规定的形式逻辑矛盾问题,才引发人们思考和建立新的规定。可见逻辑悖论已经涉及到人类认识的深层规定,揭示了人类认识发展的重要方式。认识是人类产生文化的思想中介。黑格尔曾把人通过认识以达到发展文化目的的行径称为“理性的狡黠”。逻辑悖论就是通过推进人类认识领域的不断发展,而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化根据。它就像人类文化海洋中闪闪发光的“贝壳”,不断推进人类认识发展,从而丰富人类的文化海洋。
三、科学方法:逻辑悖论的文化力量
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明确提出:“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这将是一门科学。”[5]194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互结合,不但能反映出人类对改造自然的认识的深化,还能够反映出人类对改造自然的实践的深化。正是客观存在的形式逻辑演绎,为人们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时候能够进行有效的推理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说明逻辑悖论是客观作用于主观的实践理性的产物;同时它又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理性思维的反映。它能够为人们在观念中把握现实提供一套行之有效的思维工具,这是逻辑悖论科学性的体现。也正是客观存在的形式逻辑矛盾演绎,让人们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时候能够深入认识社会现象的本质,说明逻辑悖论能够通过自身的形式逻辑演绎表达人的价值选择和实现人的生活意义,这是逻辑悖论人文性的体现。逻辑悖论同时具有科学性和人文性,说明它是贯通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一座桥梁。正是基于逻辑悖论的这一属性,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中,要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以期对人们生活实践中的各类现象有一个科学的认识和正确的把握。
具体而言,逻辑悖论的科学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其实质为逻辑悖论是关于客观现实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统一。在哲学上,认识的对象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物。正是客体外在于主体的这一属性,使主体能够尽可能地排除主观因素对于认知内容的干扰,以揭示客体的本质和规律。这是一个事实判断的过程。同时,认识活动不是单纯地由客体作用于主体的过程。主体在认识的过程中从选择对象、整合信息,以及评价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等多重角度发挥着主观能动性。这是一个价值判断的过程。在社会历史发展中,不同形式的逻辑悖论,都试图揭示与人类生活直接相关的普遍的客观存在,以期如实地作出事实判断。例如想要回答“问题是什么”的“美诺悖论”、①“美诺悖论”是柏拉图在《美诺篇》里提出的一个悖论,其具体内容为:美诺在回答“提出什么作为你所研究的对象”时说:“一个人既不能研究他所知道的东西,也不能研究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为,如果他所研究的是他所知道了的东西,他就没有必要去研究;如果他所研究的是他所不知道的东西,他就不能去研究,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他所要研究的是什么。”参见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古希腊罗马哲学》一书第190页。由此可知,问题正是知与不知的统一。那些不构成知与不知的统一的所谓问题就是假问题,例如永动机的问题就是假问题。拷问“上帝是否存在”的“上帝悖论”。在揭示其实质的过程中,人们不断深化对这些悖论的认识。通过回答“问题是什么”,启示人们在研究问题时要区分开真问题和假问题,从而明确研究问题的意义;通过回答“上帝不是万能的”,人们才开始真正地“发现人”,从而把对客体的认识转向了对主体自身的认识。这些逻辑悖论在揭示各自问题实质的同时,也为人们对自己今后应当如何选择和行动提供了鲜明的价值判断。
逻辑悖论是关于客观现实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统一,说明它在人们的认识和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方法论作用。用逻辑悖论的方法认识和把握现实生活中的事实和价值判断以及行为选择,把一切矛盾都看成是体现着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不合逻辑”而“又合逻辑”的悖论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在社会实践中辩证全面而又科学正确地认识客观现实。这就说明运用形式逻辑矛盾演绎的逻辑悖论方法是一种科学方法。正是因为运用逻辑悖论的思维方法是一种科学方法,这一科学方法才能成为逻辑悖论的文化力量。国内有学者指出:“科学史表明,悖论的出现和解决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内在的逻辑力量。”[12]220一方面,这表明逻辑悖论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内在的逻辑力量。而科学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逻辑悖论就成为推动人类文化发展的一种内在的逻辑力量。另一方面,运用逻辑悖论的科学思维方法,能够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现实存在的种种矛盾,这就为及时消解人们在社会文化领域中出现的种种矛盾提供了一种正确的认识思维和解题方法。当把这种认识思维和解题方法上升为科学、系统的知识体系,而非仅仅解决某种问题的具体知识,这一科学方法就成为逻辑悖论发挥自身文化力量的有效力量。
通过对李约瑟之问②英国著名生物化学家李约瑟(Joseph Needham,1900-1995)在其15卷《中国科学技术史》中提出:“如果我的中国朋友们在智力上和我完全一样,那为什么像伽利略、托里拆利、斯蒂文、牛顿这样的伟大人物都是欧洲人,而不是中国人或印度人呢?为什么近代科学和科学革命只产生在欧洲呢?……为什么直到中世纪中国还比欧洲先进,后来却让欧洲人着了先鞭呢?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转变呢?”这就是李约瑟之问。的解读,可以清晰地认识到系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知识体系如何成为能够激发和拓展文化的力量。李约瑟之问通过发问为何近现代科技与工业文明没有诞生在当时世界科技和经济最发达和繁荣的中国,试图解答世界科技发展史上的一个逻辑悖论问题。这个悖论可以表述如下:中国能否产生近代科学?如果中国不能产生近代科学,这虽然与历史事实相符合,却不能由中国是当时世界上科技最发达的国家的历史现实合乎逻辑地推演出来;如果中国能够产生近代科学,这虽然与历史事实不相符合,却可以由中国是当时世界上科技最发达的国家的历史现实合乎逻辑地推演出来。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阻断了中国产生近代科学的历史进程。虽然李约瑟之问是学界探讨的热点问题,对其回答却一直没有形成定论。其实从逻辑悖论的科学方法出发,不仅可以为回答这一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路,而且在回答的过程中能够论证逻辑悖论的科学方法如何成为其发挥自身文化力量的有效力量。
假设中国能够产生近代科学,就需要自主自由的意识和民主政治制度。因为从西方近代科学产生的历史来看,自主自由的意识既成为西方人反对宗教权威的思想意识,又培养了西方人的民主思想意识。这些意识都在思想上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做了充分的准备。商品经济的发展又成为科学技术发展和民主政治制度的物质保障。由此可知,科学技术的进步首先在于人,尤其是人的思想意识而不是物。然而,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等级制度,使得人们普遍崇信权威并缺乏反权威的意识。于是,小农经济时期的中国只能出现个别的科学技术知识(比如四大发明),却根本无法像西方社会那样建立一套系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知识体系。这样,近代科学技术就无法在中国产生。相比之下,西方社会自从古希腊罗马开始就有科学传统。毕达哥拉斯学派就非常注重科学的分析方法。亚里士多德提出用三段论的逻辑分析方法科学地认识自然界。西方近代科学更是对近代哲学产生了深刻影响,以至于在科学和哲学领域都出现了以具体科学为研究对象的普遍现象,产生了系统的科学思维模式、科学研究方法和科学知识体系,从而大大拓展了西方文化在全世界的影响力。
李约瑟之问这一世界科技发展史上的逻辑悖论现象,在发问当时世界上科技最发达的中国为什么不能产生近代科学的同时,就通过中西方文化的对比、政治制度的对比等一系列比较做出了自己的回答。从逻辑悖论的视角来看,李约瑟之问借助逻辑悖论的形式,引起了人们对中西方文化以及科学技术的产生等一系列问题的反思。于是李约瑟之问借助这个世界科技发展史上的悖论现象,深入探讨了西方文化为什么在世界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中国传统文化为什么没有产生近代科学技术这样深刻的问题,从而彰显了逻辑悖论作为一种文化的力量,能够有效而且充分地发挥自身的文化力量。附加对象某种独特的规定。人在把握对象的过程中其实质不在于对对象的认知程度如何,而在于不断地赋予对象以新的意义即意谓。人的意谓不是对事实的认知,而是根据规律即逻辑进行的创造性选择和建设性附加。”[13]78人们总是在创造一种有意义的世界。逻辑悖论通过其逻辑学、数学和哲学等学科的思想内容,以及能彰显其文化力量的科学方法,就能在逻辑地演绎人文精神的过程中表征自身的文化意义。
李瑜青认为:“人文精神就其核心的内容是人类基于实践活动之上的对生活整体性意义的寻求,在人的活动中始终渗透着人的价值取向和主观性的品格,在与外界对象的关系中始终将对象理解为‘为我关系’的性质。”[13]77陈新汉指出,人文精神作为“文化世界的精神”,“体现着对作为文化世界本体的人的生命过程的理解,从而就凝聚着对人的生命理解的本质规定”[4]10-11。由此可见,人文精神集中表达着生活在文化世界的人的生活的整体性意义。探讨逻辑悖论的文化意义,就是要说明逻辑悖论是人文精神的一种反映。人文精神对逻辑悖论的文化意义进行追问,促逼逻辑悖论对人的文化提供理性思考。只有重视研究逻辑悖论的文化意义,才能真正体现逻辑悖论对人的现实生活的哲学观照。
具体而言,对逻辑悖论的理解要在意识并回归到人文精神中达到自觉。逻辑悖论作为人们在观念中把握现实的有效逻辑思维工具,体现着人文精神的典型思维方式。黑格尔认为,“反思以思想的本身为内容”,“力求思想自觉其为思想”[14]39。根据黑格尔的思想,通过“反思”途径,使思想摆脱异化,就能使思想意识到自身并回归到人文精神,这就是思想的自觉状态。这对于理解逻辑悖论同样如此,即:逻辑悖论作为体现人文精神的有效思维方式,通过“反思”途径,使自身摆脱异化,①离开特定历史时期的具体形态和内涵来理解逻辑悖论,就会形成误解,从而导致逻辑悖论的异化。例如,在“上帝悖论”中,如果只从形式逻辑分析“上帝能不能创造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就无法理解“上帝悖论”的提出背景、前提预设、实质及其深远影响。如果将“上帝悖论”放到文艺复兴运动这一特定历史背景中来解读,就会发现它是对中世纪黑暗时期的神权统治的反思。通过“上帝悖论”营造反对教会权威的精神氛围,促进了人的解放和发展,从而使其成为文艺复兴运动时期人文主义社会思潮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由此就能使对逻辑悖论的理解在意识并回归到人文精神中达到自觉,这是理解逻辑悖论的自觉状态。
四、人文精神:逻辑悖论的文化意义
在哲学上,意义本身包括意指和意谓。“意义从生发的主体结构看是人的意识的意向性表现。人通过意向性总是指向意义的对象即意指。意识的意向性的独特功能在于面对意识的对象时总是
逻辑悖论是否自觉的具体标准和具体目标是,对逻辑悖论的理解是否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人文精神的具体形态和内涵。如果对逻辑悖论的理解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人文精神的具体形态和内涵,逻辑悖论就能在意识并回归到人文精神中达到自觉。如果对逻辑悖论的理解不能体现特定历史时期人文精神的具体形态和内涵,就意味着对逻辑悖论的理解与人文精神的具体形态和内涵相悖(这是逻辑悖论异化的具体表现),也就意味着不能把逻辑悖论作为理解这一历史时期的人的生命活动和过程的人文精神,那么也就自然而然地反映了生活在这一历史时期的人的生命活动受到了压抑、破坏甚至是毁灭。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德尔斐神庙有关苏格拉底的神谕与苏格拉底之死都是历史上有名的关于苏格拉底的逻辑悖论。因为当时的人们普遍不尊重并且不理解苏格拉底及与其有关的悖论的精神实质,导致最聪明的人受到了最不公正的对待。历史上的许多暴政和人类生活的无序,很多也是不尊重逻辑悖论的现实表现。从这一视角而言,没有逻辑悖论支撑的人文精神和不能反映特定历史时期人文精神的逻辑悖论,都只能是远离生活现实的乌托邦幻想。
进一步而言,对逻辑悖论的理解要回归到人文精神中彰显其文化意义。这是因为对逻辑悖论的理解能够促使人们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世界,从而使人生活在“有意义”的世界中。在正确认识和促进矛盾解决的过程中,逻辑悖论建构了马克思所说的“为我而存在的关系”。“为我而存在的关系”就是人们所建构的文化关系。生活的意义和人的价值就体现在马克思所说的“为我而存在的关系”中。也就是说,人的生活意义和价值就体现和表达在人们所建构的文化世界里。哲学中的价值一般而言是客体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为我”就是对于我而言的利益,也就是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主体总是通过利益表现出来,否则主体就是抽象的。具体的人总是与具体的利益紧密相连,否则就很难说具体的人是目的。人的有意义生活就表现在人实现自身目的的有意识地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逻辑悖论是人的有意义生活的有效思维工具。正是逻辑悖论的这一思维工具引导人们把自然物改造成实现人的目的并满足人的需要的文化物,从而实现了人的本质力量。于是逻辑悖论就能回归到人文精神中彰显其文化意义。
逻辑悖论在回归到人文精神中彰显其文化意义,就将人文精神作为人类文化的基础,使人文精神所主张的自由、平等、人权、博爱、幸福等体现“人是目的”的观念构成人类文化世界的基础价值文化。于是逻辑悖论就与人文精神内在契合,实现自身的文化意义。从本质上说,逻辑悖论能够表达人类文化世界的人文精神及其文化意义。因为逻辑悖论所蕴含的人文精神理念正是每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化世界所特有的人文精神。如果对逻辑悖论的理解不能体现特定历史时期人文精神的具体形态和内涵,尤其是当前中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时代要求,将导致对逻辑悖论的理解不能在意识并回归到人文精神中达到自觉。
最后,逻辑悖论的人文精神意味着作为人类文化的一部分,逻辑悖论与人文精神的一致性。它与人文精神的一致性不仅是指逻辑悖论能够为人们的生活方式提供若干可以根据的结论,而且给人们的生活方式提供了某种精神意境。一种新的逻辑悖论,在它确立起一种新的思维方式的同时,就意味着为人们开辟了一个新的更高的思想境界,把人们带入了更加广阔的精神世界。可以说,在思考逻辑悖论的同时,人们创造着一种有意义的世界。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探讨逻辑悖论的文化向度问题,正体现了当今时代哲学发展对逻辑悖论关注的特殊所在。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逻辑悖论是人们创造的精神成果的重要内容。从语用学维度对逻辑悖论进行解悖和建悖的尝试,能使人们更加深入地认识和把握外在于人的客观世界。在这一过程中,逻辑悖论为人们确立了新的思维方式,把人们带入了更加广阔的精神世界,从而不断地赋予人的生活世界以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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