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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建设工程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资源整合模式研究

2014-03-25陈宇

长春大学学报 2014年7期
关键词:委托建设工程监控

陈宇

(福州大学监察审计处,福州 350108)

高校建设工程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资源整合模式研究

陈宇

(福州大学监察审计处,福州 350108)

高校建设工程内部审计和委托社会审计各有优势和不足,将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有效整合是提高高校建设工程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为确保高校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具体实践,从高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整合的必要性入手,提出了内部审计为主导、社会审计具体施行为辅、审计监控平台有效控制的审计资源整合模式及其实现路径。

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资源整合

0 引言

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第七十五条指出,“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由内部审计机构独立实施,也可由内部审计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实施”。据此,为完善高校建设工程审计监督,促进高校建设工程目标的实现,各高校已普遍委托社会审计参与大中型建设工程审计。但在工程审计实践中存在内部审计专业资源欠缺、社会审计谋利行为风险、委托审计过程监控不力、审计环境的限制等问题,高校建设工程的审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制约。近年来,如何完善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审计增值作用渐渐成为高校和社会关注的问题。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的整合是对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工作的管理优化,是在委托审计的基础上以内部审计为主导,兼顾社会审计的独立性风险和经济效益,建立并完善委托审计管理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技术的监控作用,实现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在管理和技术两个层面上的优势互补。可见,建设工程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的整合对改善高校目前委托审计状况、提高工程审计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拟结合高校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实践,深入探讨高校建设工程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整合模式及其实现路径,以保证高校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1 高校建设工程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整合的必要性

1.1 能够满足建设各方对审计监督的要求

近年来,建设项目的审计评价已越来越受高校建设各方的重视,内部审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对建设项目各阶段管理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及适当性进行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以促进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和建设工程管理的改善。因而不少高校内部建设单位会主动请求内部审计部门对项目开展跟踪审计,以便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使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但内部审计由于受到人力资源、技术资源配置的限制,很难满足多数建设单位的被审计监督要求,这就需要外部审计资源的有效配合。此外,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在其最为关注的工程造价的确认上也更愿意接受具有客观鉴证性质的审核意见,而内部审计相对于高校这个主体,并非独立的第三者,所作的鉴定只能是一种“自我鉴定”[1],其客观公正性对外是难以让人信服的。以内部审计为主导、社会审计具体施行为辅的资源整合可以缓解内审人员在数量及技术上的不足与不断增长的审计需求之间的矛盾,满足建设单位对工程实施过程审计监督的需要和施工单位对审计结论客观公正的要求。

1.2 有利于内部审计职能的延伸

高校建设工程审计不仅是高校建设资金得以合理使用的重要保证,还是确保建设全过程依法按规施行、工程质量真实符合标准的重要环节。目前,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由于资源限制根本无法满足建设工程审计突出重点和全面审计的基本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和拓展。而将内部审计的管理优势和社会审计的技术优势有效结合,由社会审计机构的专业人员承担高校建设项目的微观审计业务,可以使高校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主体从内部审计部门扩展到社会审计机构。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则可以从繁琐的微观计算复核工作中解放出来,集中力量加大建设过程跟踪审计的实施力度,将审计介入点提前,充分扩大工程审计覆盖面,将内部审计职能延伸至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为高校工程建设提供更加良好和专业的审计服务。

1.3 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审计风险

社会审计在审计署有关文件中被称为“独立审计”[2]。从这个概念可以看出社会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根本区别,即社会审计实际上是一种私人产品。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审计事务所或造价咨询公司等社会审计机构,是在收取委托人费用的前提下提供相关审计服务的,并以委托人的需求为业务导向,以获得自身效益最大化为目标。这种经济人的特征决定了社会审计有可能会受到利益驱使无法保证委托审计质量,如为了承揽更多的审计业务压缩审计时间、与施工单位合谋损害高校的利益等谋利行为,不仅增加了社会审计风险,也影响了审计质量。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的整合以内部审计为主导,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对社会审计工作的管理监控作用,能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审计风险,引导社会审计进入有序正轨,提高建设项目委托审计质量。

1.4 有利于规范高校建设工程审计过程

目前,大多数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在签订工程委托审计合同后便将工程审计事项全部交给社会审计机构执行,内部审计对委托审计过程不管不问,工程审计过程严重缺乏监管[3]。如在初审意见完成前社会审计机构随意与施工单位接触、校内建设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社会审计机构的协调工作等弱化审计过程控制的行为给工程审计带来了隐患。除了社会审计本身存在的道德和技术方面的风险,建设工程审计过程各环节监管不力同样会带来控制风险[4]。这种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结合的随意性、不规范性给高校建设工程审计的审计效果控制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严重影响审计结果的可信度。高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的整合要求以内部审计为主导,制定相应的委托审计过程监管制度和措施,能够规范工程审计过程,减少各类审计风险。

2 高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的整合模式及其实现路径

2.1 确保内部审计在高校建设工程委托审计中的主导地位

目前,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在遇到大中型工程项目时,常常因内部审计部门资源不足而选择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协审,内部审计人员常以“审计监督者”而非“审计执行者”的角色出现,这种现象将弱化高校内部审计人才的储备,而且影响内部审计专业人才实践能力的长期发展。诚然,社会审计资源的引入在缓解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不足、技术实力薄弱的窘境上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也使内部审计人员过分依赖社会审计,带来了外部因素造成的审计风险隐患。因此,如何在高校工程审计中找到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两者之间的平衡点,确保高校内部审计在委托审计中的主导地位,实现审计资源优势互补,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高校建设工程审计在引入社会审计资源时应秉承两个原则:一是要确保高校内部审计的主导地位。首先,对社会审计机构的选择与监控、委托内容的确定上要体现内部审计的主导作用;其次,社会审计机构制定的审计方案、实施重点及实施步骤应以内部审计目标为导向;再次,社会审计的审计方法、审计报告深度及审计时限应体现内部审计的要求及意图;最后,社会审计结论的复核与运用应体现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二是要注重合理分工、相互制衡。内部审计要严格防范社会审计的独立性风险,通过内部审计人员的直接参与、互相复核印证来克服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同时在审计任务分配上也应考虑适当的工作交叠、备选和替代,以应对突发状况的发生[5]。

2.2 规范参与高校建设工程审计的社会审计机构的管理

2.2.1 建立并严格管理高校内部中介备选库

由内部审计牵头,组织建设有关部门和邀请的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统一的资质标准和审核程序评审确定入库社会审计机构。同时,定期对入选高校内部中介备选库的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分。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过程质量、审计成果准确性及规范性、审计工作纪律等方面。对于审计结果与内部审计复核结果偏差较大的社会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将其情况按实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者从高校内部中介备选库中除名[6]。

2.2.2 在社会审计机构管理上应实行“三权”分离

要加强参与高校建设工程审计的社会审计规范化建设,内部审计部门应尽量做到对参与协审的社会审计机构的选择聘任权、管理监督权、复核评价权的三权分离。在选择聘任权上,大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社会审计机构,中小型项目可以在高校内部中介备选库中随机抽取选定社会审计机构。在管理监督权上,应实行专人负责制,由指定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协调和监督具体项目的社会审计机构人员实施审计。在复核评价权上,一般是由内部审计部门的项目审计组长或专业工程师对社会审计结果进行复核,以及根据审计质量评价标准对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质量进行量化打分,并记入档案。

2.2.3 强化合同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约束

目前,高校建设工程委托审计一般使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对一般事项做了明确的约定,而专用条款则需要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与社会审计机构认真商定,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不应放弃制订专用条款的主动权。在通用条款中没有约定的事项一定要在专用条款中详细补充,专用条款要明确社会审计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及主审工程师、审计时限、审计阶段性要求、审计收费标准、质量问题惩罚措施等事项[7]。同时,要求社会审计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和参审人员分别签署《诚信审计承诺书》。

2.2.4 制定委托社会审计质量控制办法

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着手制定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高校建设工程委托审计质量控制办法,以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控制。控制办法中应包括社会审计机构的选聘程序、社会审计工作质量定期考核标准、社会审计的管理控制制度等。控制办法要确保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和社会审计机构的权利和责任清晰化,各控制环节之间无缝连接、环环相扣,充分实现审计业务的流程化操作及工程审计信息的共享,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在管理和技术上的优势。

2.3 建立委托审计合理报酬机制

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社会审计机构自身利益最大化无疑是其工作动力的来源之一。因此,高校内部审计既要保证支付的审计费用价有所值,又要考虑社会审计机构的经济利益,以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资源整合时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报酬机制。内部审计机构要建立合理的报酬机制首先应考虑社会审计成本对社会审计质量的影响。一般说来,社会审计成本投入越大,社会审计机构就越可能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因此,为保证社会审计工作质量,审计费用的计算应充分考虑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成本,体现“费”和“得”的合理关系。目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通过政府公布指导价来管理的,各省物价局负责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收费价格的调整。各省公布的收费标准都明确提出咨询费用可以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复杂程度、管理成本等具体情况,以政府公布的指导价为基础在±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这体现了“按劳按质”取酬的精神实质。因此,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不能仅按照送审额和核减额的一定比例简单计算委托审计费用,应更全面地衡量审计业务难易度与具体要求,确定合理委托费用付费标准[8]。在高校建设工程审计中,对于工程结构复杂、特殊专业工程或有特殊的审计要求的审计项目,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在规定范围内增加一项补偿性质或奖励性质的审计费用,以激励社会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同时也促使更多的高质量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到委托审计项目中,形成良性循环。

2.4 建立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动态沟通协调机制

在高校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实施过程中,社会审计人员获得工程信息的途径通常局限在送审资料的计算核对和已完工现场的勘察。由于社会审计是事后介入而无法获得建设实施过程第一手详细资料,社会审计人员发现的线索往往只是问题的表象。要实现高校建设工程审计的最终目标,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应建立动态的沟通协调机制,双方紧密配合、信息共享、互通有无,以便能沿着问题的线索深入追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首先,制定社会审计成果的定期整理和汇报的制度。社会审计机构应及时把阶段性审计成果按照与内部审计部门约定的时间和形式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交,以便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和跟踪社会审计实施情况并提供帮助和指导。同时,使社会审计机构能及时获得内部审计的反馈信息,调整审计步骤与审计重点,以确保社会审计结果满足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要求。其次,制定定期召开由内部审计部门主持的联席沟通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牵头,社会审计人员、监理人员、学校基建部门负责人及现场代表均应参加。通过这种联席会议的方式,双方将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种种问题的线索进行动态的沟通和协调,充分讨论审计人员所掌握的线索和问题的相关情况,提出个人的观点和建议,在协调和沟通过程当中如果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则可集中力量进行重点突破[9]。

2.5 构建高校建设工程委托审计监控平台

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依靠信息平台技术和网络技术,尝试开发委托审计监控平台,以实施对委托审计全过程的监控,从而降低社会审计的控制风险。该控制平台应秉承“把好准入关,严控实施关,注重评价关”的基本原则,全过程实时监控社会审计机构委托审计质量[10]。

2.5.1 审计项目的委托方式在监控平台上得到优化

监控平台对高校不需要委托审计招标的建设项目自动打包并委托分配。首先,监控平台会定期对投资限额内尚未委托社会审计的建设项目分类打包。对于以下两种情况工程项目可以破例单独打包委托社会审计:一是工程项目的结算送审资超过了规定限额;二是工程项目的审计时间有特殊要求。其次,监控平台对打包好的建设项目随机编号,并通过自动随机摇号从高校中介备选库中对应项目包编号选定社会审计机构,从而完成项目的委托分配。另外,平台应自动排除连续抽中两次或有两项以上审计项目未完结的社会审计机构。

2.5.2 通过监控平台实现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之间的信息共享

首先,社会审计机构要按照内部审计部门的要求及时将审计信息和阶段成果汇总上传到监控平台,同时提出需要内部审计部门及时配合的事项,内部审计部门应在约定时限内进行研究解决。当涉及到重大问题时,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召集建设有关各方召开联席会议研讨解决,会议纪要应在监控平台备案。其次,内部审计部门的各项目联络员可以通过监控平台对社会审计机构在审计方案的编制、实施步骤、审计重点等方面与社会审计人员进行及时的交流沟通,以保证工程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后,在审计项目结束以后,社会审计机构应按照内部审计部门的要求对审计档案进行及时的归档整理和上传。

2.5.3 通过监控平台对社会审计质量进行联合考评,完善淘汰机制

由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基建部门以及邀请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审计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和质量评价工作。同时,监控平台应逐步建立建设工程社会审计质量评价考核体系,将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完结阶段的工作评价相结合,构建全程跟踪式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用于每年的高校中介备选库入选资格的评审,平台自动淘汰评分低于入库资格的社会审计机构。

[1]刘琳,陈小林.内部审计的功能定位[J].审计与理财,2009 (11):48-49.

[2]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37.

[3]孙晔.高校基建工程委托审计中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会计之友,2013(12):63-65.

[4]肖静.高校工程结算委托审计的风险防范[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2011(1):37-39.

[5]罗庆渝,赵光宏.运用关键点质量控制方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质量控制[J].经济师,2006(10):247-249.

[6]朱旭隆.审计机关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审计的研究[J].建筑经济,2011(1):87-90.

[7]李兆暧.工程结算委托审计质量控制技巧[J].商场现代化,2006(10):339.

[8]李越冬.国家审计机关聘用审计研究[J].会计之友,2011(5):106-109.

[9]任有泉.政府审计项目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研究[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7:19-27.

[10]梁素萍.建设项目审计实验平台建设探析[J].高教研究,2012(3):47-48.

责任编辑:沈玲

Research on the Resources Integration Mode of Internal Audit and Social Audit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Universities

CHEN Yu
(Supervision and Audit Section,Fuzhou University,Fuzhou 350108,China)

Internal audit and social audi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universities have their own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and the effective integration of the internal audit resource and social audit resource i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audit.To ensure the healthy and ordered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commissioned audit work,combining with the practice,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necessity of auditing resources integration,and puts forward the model and path of auditing resources integration which takes internal audit as the leading,social audit as the auxiliary and audit monitoring platform as the means of effective control.

internal audit;social audit;resources integration

F239

A

1009-3907(2014)07-0903-04

2014-04-22

福建省教育厅项目(JB12015S)

陈宇(1976-),女,福建福州人,审计师,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经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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