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摄影与绘画结合
2014-03-23魏传涛
魏传涛
(大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闻图片社,黑龙江 大庆 163311)
让摄影与绘画结合
魏传涛
(大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闻图片社,黑龙江 大庆 163311)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艺术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的变化和扩展。绘画和摄影成为当前最具代表性、也是最流行的视觉表现形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谈论了摄影与绘画的异同点,并探讨了如何让摄影和绘画相互融合,希望可以给艺术工作者带来好处。
摄影;绘画;结合
绘画艺术是人类一种古老的视觉文化,画家用画笔勾勒出客观世界的物质形态、色彩以及空间的透视等。而摄影作为一门年轻的艺术门类,伴随着工业文明而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然而摄影从出现就和绘画存在着似有若无的联系,所以,如何促使摄影和绘画相互结合并进步,是当代艺术工作者的主要任务。
一、摄影与绘画的相同点
(一)都属于视觉艺术
摄影和绘画都是观众通过眼睛直接观察到的具体事物的艺术形象。
(二)都是平面艺术
摄影和绘画不同于舞蹈、雕塑之类的艺术,是一种运用二维的平面进行展示的艺术形象。
(三)都属于瞬间艺术
摄影和绘画相比较其他的艺术形式而言属于瞬间艺术,诸如音乐、话剧之类的艺术展现的都是时间的发展,但摄影和绘画都只表现某一时刻的景象。
(四)造型的元素一样
摄影和绘画的造型元素都是一样的,都是通过点、线、形等要素把所要表现的事物凝结在一起,呈献给观众。
二、摄影与绘画的不同点
(一)两者的偏向性不一样
摄影主要偏向于客观性、现场感;而绘画则偏向于假定化和理想性。摄影主要是通过摄影器材进行拍摄,在摄影的过程中需要借助科学技术,摄影作品一旦离开照相机的机械作用和暗室的工艺,就荡然无存。但绘画却不一样,只要有纸和笔,就可以创作,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二)瞬间的表现
虽说摄影和绘画都是凝固某一瞬间,但摄影凝固的方式受环境和人的影响,摄影必须在某一瞬完成,不能够停顿和修改;绘画则不同,画家可以把凝结的瞬间进行反复构思再进行创作,创作的期间还可以进行修改。绘画只能画人眼所见到的景象,摄影作为一种科学的记录方式,可以抓住人眼看不到的细节。
(三)真实感不同
摄影依靠机械进行拍摄,可以进行最真切、最直接的景象描绘,绘画则达不到这一点。摄影是纪实,在拍摄的画面里,出现的是什么就是什么,但绘画里的却只能相似,最多达到逼真的效果。
(四)对光与影的应用不同
摄影主要依靠的就是光的纪录作用,依靠光来表达感情和记录事实,用光的语言进行造型,所以摄影又被称为“光画”,但绘画对光的表现力就不是那么明显。在光的应用上,摄影逐步的影响了绘画,将绘画的技能慢慢提升,把绘画的表达方式进行了完善,尤其是彩色的摄影技术,让画家感知到了肉眼观察不到的光。
三、摄影和绘画的相互结合
(一)摄影和绘画相互结合的可行性
摄影本来是一门年轻的艺术,从诞生就受到绘画艺术的影响和感染,但发展到今天,摄影却没有丢失自身的特点,也没有被绘画同化,更没有遭遇到任何的危机,相反这些影响成为了摄影艺术发展的主要力量。
在当前的各种艺术形式不断发展和新的艺术形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艺术家的思想也越来越先进,促使大众的审美观也在不断的变化。在变化节奏飞快的社会环境中,艺术家追求的美逐步的发生着变化,只对自身涉及的艺术领域坚定执着是远远不够的,当前社会需要的是多元化的艺术。艺术家需要多接触新鲜事物、新艺术、取长补短、并融会贯通收为己用。虽说新的艺术不一定就是好的艺术,但为了得到新艺术就必须进行创新,摄影和绘画的相互结合的艺术开始大放异彩,创造出新的艺术结构、搭配出新的色彩关系,在画面的表现上给人更好的视觉享受。
(二)如何正确的把摄影和绘画进行结合
既然摄影和绘画可以相互融合,但是该如何正确的将两者进行结合呢?只有准确无误的结合才可以产生新的艺术形式,错误的结合方式会使得艺术效果不理想,甚至不如不相互结合。
实际上,正确的把摄影和绘画进行结合应具备以下几个特征:虽说有些照片融合了绘画的艺术结构,但其本质仍旧是照片,是具备了摄影艺术独特美感的照片,在光感的营造上运用了摄影知识、摄影师的洞察力以及凝固瞬间的能力;而有些绘画结合了摄影的风格与手法,但它依旧是绘画,这类绘画作品追求的是极高的拟真度,使整个画面的风格更加的柔和,但也不至于让人因为他结合了摄影的特点,而把它当成摄影作品看待。
四、结语
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不同的艺术形式快速增加,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攀升的今天,人们的审美情趣也在不断提高。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们对于精神文明的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摄影和绘画这两种艺术形式,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正随着社会的和谐而不断的进行结合。所以,摄影和绘画相互结合成为影画的创作趋势。
[1]黎大志,张策.漫谈摄影与绘画[J].文艺生活(艺术中国),2013(02).
[2]周婷.浅析摄影与绘画的交错发展[J].美与时代,2009(08).
J405
A
1005-5312(2014)02-00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