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检定和校准结果报告质量考核方法
2014-03-22孔令刚
孔令刚
(1.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重庆 400037;2.国家矿山安全计量站,重庆 400037)
0 引言
检测、检定和校准结果报告是实验室检测、检定和校准的最终产品。结果报告的质量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实验室的信誉及客户的切身利益[1]。为了规范检测、检定和校准工作行为,提高检测、检定和校准结果报告的质量水平,保护客户权益,降低实验室责任风险,确保检测、检定和校准结果的准确、客观、真实,实验室应定期对检测、检定和校准结果报告质量进行考核。实验室普遍都制定了检测、检定和校准结果报告的质量目标,但如何对结果报告的质量进行考核,还没有一个较好的方法,有的实验室甚至未对结果报告的质量进行考核。本文结合自身实验室对结果报告质量考核的实际,提出了较具体的考核方法,对实现结果报告的定量考核和提高结果报告的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结果报告质量的分类
根据GB/T 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2]、JJF 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3]要求,实验室应准确、清晰和客观地报告每一项检测、检定和校准,或一系列的检测、检定和校准的结果,并符合检测、检定和校准方法中规定的要求。检测、检定和校准结果通常以检测报告、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含原始记录)等形式出具,在结果报告中还应包括客户要求、方法要求和说明检测、检定和校准结果所必需的的全部信息。
按质量情形将检测、检定和校准结果报告分为4类:虚假报告、错误报告、缺陷报告、合格报告。
1.1 虚假报告
伪造出具检测、检定和校准数据的属虚假报告。
1.2 错误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及以上的,视为1份错误报告:
1)超授权范围开展检测工作、并且加盖了资质认定标志章,或超授权范围开展检定和校准工作[4];
2)从事检测工作的人员无上岗证或从事检定、校准工作的人员无计量检定员证;
3)开展检测的仪器设备无有效期内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开展检定、校准的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无有效期内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或计量标准证书已过期;
4)检测、检定和校准依据存在根本性错误;
5)违反标准、规程或检测方案,关键(或重要)项目漏检、错检、错判或一般项目漏检、错检、错判总计超过3项的;
6)结果报告结论错误;
7)结果报告中存在数据错误;
8)缺原始记录;
9)因检测、检定和校准仪器及设备故障造成检测、检定和校准结果错误并导致严重后果;
10)对检测分包项目未能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导致检测结果(结论)出现重大失误;
11)原始记录数据处理错误导致结果判定错误;
12)结果报告加盖的印章违反规定;
13)未按要求办理签章及审批手续或内容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更改痕迹等致使结果报告在法律上无效;
14)检测报告签发日期与抽样日期、检测日期之间存在逻辑错误导致检测报告无效,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签发日期与检定、校准日期之间存在逻辑错误,导致结果报告无效;
15)抽样方法不符合标准或相关规定,导致结果错误;
16)检测、检定和校准的环境(如温度、湿度、电源、噪声、振动等)、时间等条件不符合标准、规程要求,导致检测、检定和校准结果无效。
1.3 缺陷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及以上的,视为1份缺陷报告:
1)缺少检测、检定和校准的地点或地点有误;
2)缺少结果报告编号、结果报告页码及结果报告结束标识或有误;
3)客户信息(如名称、地址等)不全或有误;
4)检测、检定和校准依据不正确或已过期作废;
5)样品的描述(名称、型号规格)、状态和标识不全或有误
6)缺少样品接收日期,缺少进行检测、检定和校准的日期,缺少结果报告签发日期,缺少检定证书有效期或日期有误;
7)检测、检定和校准结果的表述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或法定计量单位使用错误;
8)检测、检定和校准人员、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员签名不全,或非授权签字人签发结果报告;
9)检测、检定和校准结果报告结论表述不准确、不明确,易引起使用者误解;
10)必要时,缺少结果报告与被检测、检定和校准样品有关的声明;
11)由分包方进行的检测项目,检测报告中未声明;
12)校准不确定度表达不准确;
13)不影响结论判定的一般检验、检定和校准项目漏检、错判或打印存有错误的;
14)含抽样的检测报告缺少:抽样日期,抽样人,抽样标准或规范以及对标准或规范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信息,抽样过程中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解释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所用抽样计划、抽样位置等其他必要的抽样信息;
15)结果报告未按体系文件规定的模板制作的;
16)检测、检定和校准结果报告与原始记录不一致;
17)原始记录中:主要仪器设备信息记录不全,温、湿度等环境条件记录不全,检测、检定、和校准人员、校核人员签字不全;
18)原始记录更改不符合规定;
19)数值修约有误;
20)委托检测、检定和校准未签订委托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信息不全;
21)样品流转记录不全;
22)归档资料内容不完整或编号、页码标识不完整,归档报告副本未盖章(含骑缝章);
23)其他影响结果报告质量的缺陷。
1.4 合格报告
除以上情形外,视为合格报告。
2 结果报告质量信息来源及考核方式
1)定期抽查考核:一般每季度抽查一次,由质量负责人组织内审人员从实验室当季度出具的结果报告中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一般为总数的2%~5%,当发现问题较多时,可加大抽查比例。抽样时,尽可能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基本能覆盖所有授权项目的结果报告。
2)实验室接受外审时,专家组发现的有问题的结果报告。
3)客户投诉或反馈的经核实的有问题的结果报告。
4)其他途径发现的有问题的结果报告。
3 结果报告质量考核结果的确认
1)质量监督部负责对结果报告质量信息的采集,并报质量负责人。
2)质量负责人组织对结果报告质量信息进行核实和判定。
3)实验室对结果报告质量信息有争议时,可于3日内提出书面申诉,由质量负责人再组织有关人员做进一步调查、判定。
4)结果报告质量用结果报告差错率来衡量,结果报告差错率为错误结果报告数占结果报告总数的百分比,即 结果报告差错率=全年错误结果报告数÷全年结果报告总数×100%,为便于计算,将5份缺陷报告视同为1份错误报告。
5)虚假报告为结果报告质量的否决项,当出现虚假报告时,直接判定结果报告质量不合格。
4 结果报告质量考核结果的处理
1)当结果报告质量考核发现问题后,应及时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2)奖励:对全年未出具虚假报告且报告差错率未超过考核目标的检测室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实验室绩效奖励参考内容之一。
3)处罚:发现虚假报告按实验室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对当年结果报告差错率超过质量目标的检测室除通报批评外,按差错率每超过0.1%乘以一定基数从该检测室绩效奖励中扣出。
5 应用情况
2013年,本实验室依据上述方法对检测、检定和校准结果报告质量进行了考核,全年共出具结果报告总数5428份,抽查结果报告110份,无虚假结果报告,发现错误结果报告总数17.2份,结果报告差错率为0.32%,结果报告质量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结果报告差错率低于1%的质量目标。
6 结束语
本文提出的考核方法按虚假报告、错误报告、缺陷报告、合格报告来分类统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信息,利用质量信息统计结果计算结果报告差错率,以此来衡量结果报告的质量。该考核方法经本实验室应用,具有可操作性,较为实用,实现了结果报告的定量考核。通过定期考核,规范了检测、检定和校准工作行为,提高了报告的质量水平,保证了检测、检定和校准结果的准确、客观、真实。
[1]鲍晓霞,李宏,误建伟,等.实验室检测报告质量控制的两个关键方面[J].现代测量与实验室管理,2013(3)
[2]JJF 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S]
[3]GB/T 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S]
[4]梁艳,王兴东,林红,等.实验室证书报告质量跟踪实施内部量化考核管理[J].现代测量与实验室管理,2013(4)
[5]涂祺慧,晏上明.校准实验室认可标识在校准证书中的使用.计量技术,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