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住宅小区声环境评价方法与评估标准比较研究
2014-03-22姚珊珊余术刚
姚珊珊余术刚
1郑州大学建筑学院(450000)2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0000)
生态住宅小区声环境评价方法与评估标准比较研究
姚珊珊1余术刚2
1郑州大学建筑学院(450000)2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0000)
通过对各个标准的室内外声环境相关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各标准之间关于声环境指标的差异,进而更好地为生态住宅小区声环境的评价提供指导。结果表明:关于室外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分类最为详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的规定最为严格,开窗条件下室内声环境指标以《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CECS 179:2005的要求最为严格,关窗条件下室内声环境指标以《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的规定最为严格,建筑构件计权隔声量以新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规定最为详细和严格。
住宅声环境;室内标准;室外标准
0 概述
随着经济发展和住宅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小区的声环境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规定住宅室内外声环境的标准指标也比较多样。尤其是对于室内声环境来说,各标准关于开窗和关窗状况下的指标也有所不同。因此,这里将对各个标准进行梳理,分析各标准之间关于声环境指标的差异,使其更好地为生态住宅小区声环境评价提供指导。
目前,各个标准对声环境的评价指标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等效A声级:是指某一段时间内的A声级按能量取的平均值,单位为dB(A),主要用来评价昼间和夜间室内外声环境的质量状况。
2)偶然噪声级:是指偶然出现的突发噪声,单位为dB(A),主要用来评价在夜间突发噪声时室内声环境质量状况。
3)计权隔声量:是指通过计权网络测得的隔声量,在声源室的频谱和声级固定的情况下,以接受室测得的A声级隔声量作隔墙或构件的隔声评价,单位为dB。
1 标准列表
对于住宅声环境评价标准整理如下:
1)《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1]。
2)《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2012版)[2]。
3)《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4)《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CECS 179:2005[3]。
5)《住宅建筑规范》GB 50386-2005[4]。
6)《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 50362-2005 [5]。
7)《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6]。
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7]。
2 室外噪声环境标准指标比较
对各个标准室外噪声环境指标进行总结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到,《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对室外声环境指标的规定是最为严格的,要求昼间不大于45 dB(A),夜间不大于40 dB (A)。其中关于夜间的指标仅比昼间低5 dB(A),这与一般标准中规定室外声环境夜间比昼间低10 dB (A)有较大差异。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对室外声环境标准规定的分类最为详细,共分为四大类,其中规定普通居民住宅室外声环境昼间不大于55 dB (A),夜间不大于45 dB(A)。并且该标准对交通干线旁的住宅区域有着特殊规定,公路两侧区域住宅室外声环境昼间不大于70 dB(A),夜间不大于55 dB (A),铁路两侧区域住宅室外声环境昼间不大于70 dB(A),夜间不大于60 dB(A)。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 50362-2005对于夜间偶然噪声级有所规定,共分为三大类,三类不大于55 dB(A),二类不大于60 dB(A),一类不大于65 dB(A)。
3 室内噪声环境标准指标比较
3.1 开窗条件下,各标准室内声环境指标比较
表2表明,在开窗条件下,室内声环境标准的要求主要以《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88为基础,以《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2012版)与《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CECS 179:2005主要参考该。在《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88废除后,开窗条件下应《健康住宅建设技术》CECS 179: 2005对卧室、起居室、书房昼间不大于45 dB(A),夜间不大于35 dB(A)的要求最为严格。
表1 室外噪声环境标准指标比较
表2 开窗条件下各标准室内噪声指标比较
3.2 关窗条件下,各标准室内声环境指标比较
在关窗条件下,室内声环境标准的指标以《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最为严格,为昼间不大于35 dB(A),夜间不大于30 dB(A)。其中夜间的指标仅比昼间低5 dB(A),这与一般标准中规定室内声环境夜间比昼间低10 dB(A)有较大差异。
表3 关窗条件下各标准室内噪声指标比较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对于关窗条件下卧室室内声环境昼间不大于45 dB (A)、夜间不大于37 dB(A)和起居室昼间与夜间均不大于45 dB(A)的规定是强制项。
3.3 建筑构件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及撞击声压级比较(表4见下页)
由表4可知,各标准所规定的建筑构件计权隔声量有所不同,并且所规定的建筑构件范围也有较大的不同,但基本上是以《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88为基础。新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在这项规定中分类更为详细且要求更为严格。
其中分户墙和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以《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规定的高要求住宅大于50 dB为最高标准;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 50362-2005、《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CECS 179:2005、《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规定的不大于65 dB为最高标准;户门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规定的不小于30 dB为最高标准;外窗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以《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规定的不小于30 dB为最高标准,该项规定是指位于交通干线两侧卧室和起居室的窗户。
4 结论
综上所述,室外声环境指标以《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最为详细,以《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规定的昼间不大于45 dB (A)、夜间不大于40 dB(A)最为严格。
开窗条件下室内声环境指标以《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CECS 179:2005对卧室、起居室、书房昼间不大于45 dB(A)、夜间不大于35 dB(A)的要求最为严格。关窗条件下室内声环境指标以《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规定的昼间不大于35 dB(A)、夜间不大于30 dB(A)最为严格;建筑构件计权隔声量以新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规定最为详细和严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GB 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3]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CECS 179:2005,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
[4]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GB 50386-2005,住宅建筑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T 50362 -2005,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GB/T 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7]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
表4 各标准建筑构件空气声计权隔声量指标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