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争端的战略态势与中国的应对方略
2014-03-22
(华侨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泉州362021)
2009年美国政府高调实施重返亚太战略以来,特别是2012年9月日本政府上演钓鱼岛“国有化”闹剧以来,中日钓鱼岛争端不断升级和加温,已成为中日关系发展面临的最大障碍与核心问题。事态的发展正逐渐威胁到中国梦实现的区域安全环境的稳定与亚太地区合作的进程。认真研究当前钓鱼岛争端的战略态势与中国的应对方略,对于有效管控钓鱼岛争端的进程,营造有利于中国梦实现的区域国际环境,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钓鱼岛争端的历史经纬
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现实主权争端问题,首先必须弄清钓鱼岛争端的历史经纬。
(一)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钓鱼岛群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散布在东经123°20′—124°45′,北纬25°44′—26°的海域中,总面积约为6.32平方公里。其中主岛钓鱼岛的面积为4.319平方公里。钓鱼岛是台湾岛的附属岛屿。
丰富的历史文献证明:中国是最早发现、命名、管理和使用钓鱼岛的国家。因此,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不仅在中国官方册封史的文献中有记载,而且是历史上国际间的共识。
(二)日本通过发动甲午战争窃取和侵占了中国的钓鱼岛
1894年日本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在战争胜券在握的1895年1月14日,日本政府在内阁秘密会议上将钓鱼岛列屿偷偷划入冲绳管辖。1895年4月17日,日本强迫在甲午战争中战败的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给了日本,自然也包括台湾附属岛钓鱼岛列屿。由此可见,日本正是通过发动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先是窃取,后是侵占了中国的钓鱼岛。
(三)《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了钓鱼岛应属中国领土的法律地位
由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中、英、美三国于1943年12月1日发布的《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中国的领土,例如满洲(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攫取的土地,亦将日本驱逐出境”[1]30-31。
由中、美、英、苏四国于1945年发布的《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的其他小岛之内。”[1]31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日本无条件接受《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签订投降书而宣告结束。上述史料表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规定,被日本窃取的钓鱼岛列屿应同台湾一起归还中国。随着《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发布和实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在国际法上业已回归中国,中国拥有钓鱼岛列屿合法主权。
(四)钓鱼岛主权之争是美国一手造成
按照《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法律文件的规定,钓鱼岛列屿本应顺理成章地回归中国,但是美国为实施牵制社会主义苏联和中国的全球战略,于1951年9月8日在排除苏联和中国的前提下,与日本签订《旧金山和约》,将琉球群岛(即现在的冲绳)交由美国管理。1971年,美国又私自将钓鱼岛和冲绳一并交给了日本,而且美国宣布向日本移交的只是钓鱼岛的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钓鱼岛的主权需由中日双方谈判解决。中日钓鱼岛主权之争由此开始。由此可见,中日钓鱼岛主权之争完全是由美国一手造成。
二、当前钓鱼岛争端的战略态势
本文所说的“当前钓鱼岛争端的战略态势”是指2009年美国政府高调实施重返亚太战略以来,特别是2012年9月日本政府上演钓鱼岛“国有化”闹剧以来,钓鱼岛争端所呈现的战略态势。当前钓鱼岛争端呈现如下态势。
(一)美、日在钓鱼岛争端博弈中的战略意图日趋明晰化
钓鱼岛争端是美、日、中三个大国围绕对钓鱼岛问题的处理所进行的争议和斗争。美国重返亚太以来,随着钓鱼岛争端的加剧和升温,美、日在钓鱼岛争端博弈中的战略意图日趋明晰化。
1.美国利用钓鱼岛争端推进实施重返亚太战略
维持和延长在世界上唯一超级大国的霸权地位,是后冷战时期美国的全球战略。为实施这一全球战略,2009年,美国高调提出“重返亚太”,2011年美国实质性地推进“重返亚太”战略,2012年美国提出“亚太再平衡”战略。美国重返亚太,实施亚太再平衡战略,其战略意图是防止中国崛起挑战美国在亚太地区的主导地位,进而防止中国崛起威胁到美国的世界霸权地位。过去为了遏制中国,美国从来都是亲力亲为,但如今随着国力衰落却也感到力不从心。单靠派两架战略轰炸机在中国防空识别区转一转,出动两艘航母在南海和东海晃悠晃悠如何能够遏制中国[2]。在美国国力衰落所导致的军费开支减少的情况下,美国希冀日本在美国重返亚太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在美国重返亚太战略中,明确将日本作为战略支点。为紧紧抓住日本,并使日本成为美国重返亚太的排头兵,美国在中日钓鱼岛争端中,极力偏袒日本,使钓鱼岛争端不断加剧和升温。美国则利用钓鱼岛争端的加剧和升温,来加强同日本的军事同盟关系,联合日本共同制衡中国,企图通过巩固美日军事同盟阻止中国军舰通过宫古海峡,将中国控制在第一岛链内。
2.日本借助钓鱼岛争端寻求复活军国主义的强国战略
二战后,日本曾经实施经济强国战略和探索“脱美入亚”强国战略,但均在美国的打压下宣告失败。历史反复告诫日本的政治家:实施复活军国主义强国战略的唯一出路是借助美国,等待并抓住时机。美国重返亚太为日本寻求军国主义强国战略提供了难得的战略机遇。美国重返亚太的主要战略意图是扼制中国。日本十分清楚地认识到美国重返亚太的战略意图,紧紧抓住这个难得的战略机遇,加剧并借助钓鱼岛争端的升温,大肆渲染“中国威胁论”,在快速赢得国内支持率的基础上,又提出扩军、修宪、解禁集体自卫权等一系列极端的主张,企图否定二战胜利成果,拒不执行《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相关规定,逐步实施复活军国主义的强国战略。紧紧围绕美国遏制中国主要战略意图并充分利用这种战略意图,制造强军的必要条件,是日本实现军国主义强国梦想的关键战略步骤,而制造与中国的紧张和对立,甚至战争,是日本复活军国主义强国战略的必然趋势[3]。
(二)钓鱼岛争端日趋复杂化、尖锐化、僵局化和求解困难化
美国的介入和日本在复活军国主义道路上的“暴走”,使钓鱼岛争端日趋复杂化、尖锐化、僵局化和求解困难化。
1.钓鱼岛争端日趋复杂化
钓鱼岛争端日趋复杂化首先表现在钓鱼岛争端不光是涉及中日两国,而是涉及美、日、中三国。美国在历史上一手造成钓鱼岛争端;日本“购岛”挑起目前的钓鱼岛争端;中国为捍卫钓鱼岛主权被迫作出反击。美国是钓鱼岛争端的策划者和调控者。在钓鱼岛争端中,美国需要一个可利用的日本,但绝不希望出现一个失控的日本;美国需要一个发展中的中国,但绝不允许中国威胁或取代其领导地位。为实现美国国家利益的最大化,美国视钓鱼岛争端发展的情况适时增减砝码,美国政府在钓鱼岛争端中所玩弄的这种平衡战略,使钓鱼岛争端日趋复杂化。
其次,钓鱼岛争端日趋复杂化还表现在目前钓鱼岛争端正在扩大为东海危机,钓鱼岛问题绝非仅仅涉及东北亚,在很大程度上还会对东南亚地区其他国家产生某种辐射影响,因为其解决方式及产生的后果将对南海、东亚安全等问题的解决产生重大影响。
2.钓鱼岛争端日趋尖锐化
钓鱼岛争端日趋尖锐化首先表现在美日同盟与中国围绕钓鱼岛争端所进行的军事演习的规模日益增大,数量日益增加。自日本上演钓鱼岛国有化闹剧以来,美军频繁与日本在东亚地区举行联合军演,加紧训练日本自卫队岛屿防御和争夺的战力,并计划和实施在日本增加部署新的军事力量。与此针锋相对,中国在东亚地区也增大了军事演习的规模和数量。其次,钓鱼岛争端日益尖锐化也表现在,中日之间由于钓鱼岛争端所引起的军事对峙一再升级,发生军事冲突的可能性正在不断的上升。最近一段时期,中日两国博弈愈发激烈,先是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批准击落钓鱼岛上空的中国无人机,中国国防部发出警告,一旦日本击落中国无人机,将被视作战争行为;接着是日本军舰强行闯入中方演习区,中国国防部要求日本反省,并停止一切干扰中方正常军事活动的行为。中日双方的军方在某种程度上都从后台走到了前台,双方擦枪走火的几率在不断上升。再次,钓鱼岛争端日趋尖锐化还表现在钓鱼岛争端已由岛屿之争、资源之争升级为战略之争。中国要建设海洋强国就必须冲出第一岛链,而美日利用钓鱼岛争端不断在第一岛链部署军力,企图把中国走向太平洋的战略通道封死。为打破美日同盟对中国的战略封锁,中国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这一举措是中国海空战略的重大突破,背后深藏的意义在于中国关注的焦点不再只是钓鱼岛,也不再只是东海中间线的油气田,而是更加关注中国突破第一岛链的出海口宫古海峡。钓鱼岛争端已由岛屿之争、资源之争升级为战略之争。
3.钓鱼岛争端日趋僵局化
中日两国政府在钓鱼岛争端中所形成的强硬对抗态势使钓鱼岛争端日趋僵局化。首先,日本安倍政权不会纠正钓鱼岛“国有化”错误。这是因为:安倍上台后,带领日本在政治极右化、外交军事化、内阁战争化的复活军国主义的道路上“暴走”和“狂奔”,再加上美国对日本的纵容和支持,安倍政权绝不会改变对华的强硬立场,更不会纠正“购岛”“国有化”之谬误。其次,中国政府在“钓鱼岛争端”上毫无退路可言。这是因为,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既有保卫固有领土主权的综合国力,又有敢于使用力量维护国家利益的决心与意志。中国国内民意基础坚实,任何领导人不会也不敢违背民意,在“钓鱼岛争端”上做出妥协退让。中日两国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的强硬对抗,必然使钓鱼岛争端呈现僵局化的态势。
由于钓鱼岛争端日趋复杂化、尖锐化和僵局化,从而使钓鱼岛争端的求解日趋困难化。
三、中国应对钓鱼岛争端的方略
在美、日两国战略意图日趋明晰化,钓鱼岛争端日趋复杂化、尖锐化、僵局化和求解困难化的战略态势下,为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中国政府必须制定和实施系统和完善的应对方略。笔者建议,这个应对方略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和平发展的大战略,主张和平解决钓鱼岛争端
坚持和平发展的大战略必须正确和深刻理解和平发展的内涵。走和平发展道路,就是通过争取和平国际环境发展自己,又以自身发展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坚持和平发展的大战略,不是一味地拒绝合法地使用武力,而是强调中国并不谋求通过武力的方式实现中国在国际体系中自身结构性地位的变化。坚持和平发展与中国在维护核心利益时在迫不得的情况下使用武力,事实上是并行不悖的[4]。我们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5]。
在钓鱼岛争端问题上坚持和平发展大战略,就是主张和平解决钓鱼岛争端,就是要呼吁和敦促日本政府在承认钓鱼岛主权存有争议的前提下,回到谈判桌上,通过和平谈判,解决钓鱼岛争端。
(二)继续运用国际法等手段,维护钓鱼岛的主权
自日本国有化钓鱼岛以来,中国政府已经运用国际法等手段,对于日本的挑衅行为采取了一系列有理、有力、有节的反制措施: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等71个岛屿的名称;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点基线。向联合国提交领海基点基线坐标表和海图;中国海监船在钓鱼岛海域实现了常态化的巡航和管理;海军巡航钓鱼岛实现常态化;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等。上述措施,维护了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表明中国维护钓鱼岛主权的决心和意志;明确了当前钓鱼岛争端是由日本挑起的,责任在日方;恢复了中国对钓鱼岛的部分控制权。
今后应继续运用国际法等手段,维护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特别是要运用《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的重要文献,站在保卫二战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高度,解决钓鱼岛争端问题。这样对钓鱼岛争端的解决才能高屋建瓴,有本有源。钓鱼岛问题与战后日本没有承担战败国的责任有关。日本通过炒作钓鱼岛问题,企图恢复军国主义,本质上是破坏战胜国通过《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所确立的二战后的国际秩序,是在否认二战反法西斯胜利成果。站在这个高度,抓住这个症结,有利于美国政府和包括英、法在内的反法西斯战胜国理解中国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有利于敦促日本信守投降诺言,从而最终有利于钓鱼岛争端在国际法框架内的和平解决。
(三)增强包括军事力量在内的综合国力,为和平解决钓鱼岛争端奠定坚实基础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证明,强大的国家综合实力是应对岛屿主权争端的基础因素。在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中,增强包括军事力量在内的综合国力显得更加重要。这是因为,第一,日本是一个敬畏强者的民族,谁用武力征服他,他就佩服谁。美国用原子弹教训了日本,苏联红军也在东北教训了日本关东军,所以日本心服口服。第二,在钓鱼岛争端的战略博弈中,美日同盟在军事力量上明显占据优势,日本的右翼政权有可能依仗美日军事同盟的强大军事力量,铤而走险。第三,日本在复活军国主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中日发生武装冲突的可能性在提高,中日严重冲突可能性已超叙利亚或伊朗,东北亚会成为比中东还危险的世界头号火药桶。在这样的战略态势下,只有增强包括军事力量在内的综合国力,才能为和平解决钓鱼岛争端奠定坚实基础,只有通过实力才能求得和平。在应对钓鱼岛争端中,现代化国防力量是必不可少的坚强后盾,现代化海空军力量和战略导弹力量是在东亚地区岛屿主权争端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基础。因此,在钓鱼岛争端中,为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必须增强包括军事力量在内的综合国力,也必须做好军事斗争的一切准备。充分的军事斗争准备,会起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功效。
(四)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应对钓鱼岛舆论战
自日本政府国有化钓鱼岛以来,中日两国围绕钓鱼岛争端展开了一场日益白热化的舆论战。日本政府借助其价值观和话语体系更靠近西方的优势,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国际公关,利用西方强大的舆论工具,不断地向国际社会抛出“钓鱼岛属于日本”的谬论,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掩饰其非法窃取钓鱼岛的强盗行为。在此期间,中国政府加强了钓鱼岛主权宣示和宣传,国务院新闻办出版了《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国家海洋局出版了《钓鱼岛——中国的固有领土》宣传册,并用中、英、日三种文字印刷;国家领导人及中国驻外机构也利用各种形式,向外界阐述了钓鱼岛问题的历史经纬,以正视听。中国军方也制作了以维护钓鱼岛主权为背景的网上游戏《神圣使命》[6]。
虽然中国在钓鱼岛舆论战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上看,同日本相比,在国际舆论方面,中国并不占优势。中国应积极应对钓鱼岛国际舆论战,在加强对钓鱼岛的历史研究、法律研究的基础上,在充分了解和掌握日本有关钓鱼岛问题研究、宣传及外交动向的基础上,针锋相对地采用多种形式,在国际社会开展立体宣传攻势,抢占国际舆论高地。这些形式包括:开展外交圈地运动,做好政客的游说工作;加大资源投入,做好西方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兴的互联网媒体的国际公关工作等。通过这些形式向国际社会宣传中国钓鱼岛的主张,增进国际社会对钓鱼岛问题的了解,为中国有效维护钓鱼岛主权,反制日本恢复军国主义的行径,营造有利的国际舆论环境,利用国际社会的民意和国际舆论制约日本的无耻行为。
(五)加强协调和沟通,构建钓鱼岛争端管控机制
2013年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日本公明党党首山口那津男时指出,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和明确的,日方应正视历史和现实,以实际行动,同中方共同努力,通过对话、磋商找到妥善管控和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7]。习近平主席在此提出了钓鱼岛争端的管控问题。后来经由山口那津男把习近平主席这一提法直接在首相官邸传达给了安倍,然后安倍在国会答辩的时候,几乎重复了习近平主席的这一说法。因此,虽然中日双方在是否存在“搁置争议”这一问题上很难达成共识,但是在管控,也就是说应该使其处于可管控的状态上,双方事实上是存在着潜在的共识的。如何使这一潜在共识能够成为一个可视的、可见的客观的机制,或许将是中日两国政治家拿出智慧的时候[8]。
构建钓鱼岛争端管控机制是对历史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在历史上,由于国际争端的各方没有建立强有力的国际争端管控机制,导致了两次世界战争的爆发。在美苏冷战时期,虽然双方举行了许多军事演习,规模远较目前中日两国的规模更大,但是经过无数次的近距离的对峙之后,苏联跟美国终于签订了海上事故防止协定,建立了美苏争霸管控机制,避免了美苏两个大国核战争的爆发[8]。
为构建钓鱼岛管控机制,双方应作以下努力:(1)在双方政府间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就钓鱼岛争端保持沟通,使双方的争端保持在可控状态,避免因争端升级而导致爆发战争,给两国和亚太地区带来灾难性后果;(2)充分发挥两国民间团体和机构的积极性和作用,通过民间的协调和沟通,制约和影响两国政府在钓鱼岛争端中的行为,使钓鱼岛争端保持在可控状态。
[1]董永裁.浅论“钓鱼岛争端”[J].中日关系史研究,2013(2).
[2]张召忠.中国不应乞求和平 要靠斗争让日看到失败下场[EB/OL].[2013-11-29].http://mil.huanqiu.com/observation/2013-11/4612849.html.
[3]胡文龙.应如何判断日本的战略[EB/OL].[2012-09-29].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2-09/29/c_123776152.htm.
[4]朱锋.维护核心利益 亟待外交“大战略”[J].人民论坛,2012(18):31.
[5]习近平.夯实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基础[EB/OL].[2013-01-30].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3-01/30/c_132137086.htm.
[6]澳门日报.钓岛舆论战须积极应对[N/OL].[2013-11-05].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3-11/05/content_851212.htm.
[7]重庆商报.习近平会见日本公明党党首山口那津男[N/OL].[2013-01-26].http://news.sina.com.cn/o/2013-01-26/050026126709.shtml.
[8]邱震海,杨伯江,叶千荣.中日两国博弈愈发激烈双方擦枪走火是否在所难免?[EB/OL].[2013-11-08].http://blog.ifeng.com/article/31056887.html?tou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