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动力机制的比较研究
——兼论非营利性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路径

2014-03-22

东北林业大学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孵化器生产力机构

赵 静 薛 强

(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北京,100045)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动力机制的比较研究
——兼论非营利性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路径

赵 静 薛 强1)

(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北京,100045)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在综合分析国内外同类科技服务机构的基础上,按照动力机制的类型,将生产力促进中心按照两级划分为四类: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机构、非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机构、独立的营利性机构、非独立的营利性机构;阐述了四类机构的动力机制和非营利性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路径、机构模式。

科技中介;生产力促进中心;非营利性;发展动力机制

科技中介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主导因素很多,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角度看,其本质属性决定了演进的方向和路径。随着企业性质机构、政府主导机构的交织化发展,特别是公益类社会组织的出现和成长,科技中介机构的内在成长动力更趋多样化。

在对科技中介机构的属性研究方面。境外同类科技服务机构相对多元化[1],如,中国生产力中心的财团法人性质、中国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的政府支持的公益性质、德国史太白中心的企业化运转、英国EEN的政府机构等,不同的属性对机构的发展产生差别化的影响。境内科技服务机构主要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为代表[2],因其切合了我国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阶段特征,所有各类属性机构的建立和发展都形成了独特的脉络。从分类研究的角度看,王红卫[3]对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类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机构属性划分为政府性、非政府性、独立盈利、非独立盈利等4种基本类型。而从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实证研究看,据2010年的统计数据[4],上报统计数据的1 705家生产力促进中心,其中:企业法人244家、事业法人941家、社团法人16家、民办非企业法人160家、非独立法人344家;从组建方式上看,新组建独立机构576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727家、内设机构402家;总体上呈现属性多元化、方式多样性的特征。

在科技中介机构的分类和运行研究方面。曹斌等[5]从分析美国孵化器的发展四阶段和法国孵化器的四种模式入手,提出了我国孵化器的类型划分,包括专业型、高校创办、面向留学归国人员、国有企业创办等,并比较了国内外运行模式上的异同。刘艳莉等[6]在梳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提出了划分孵化器的五类标准,主要依据在孵企业所属技术领域、营运目的、单位体制、所有制关系和是否有经营场地进行分类,其中:非营利性机构与企事业性质机构未能按照对照组进行划分,本质上存在交叉问题。吴汉荣等[7]从以色列孵化器的投资主体构成及演变进行分析,研究了私营部门与公共部门对孵化器支持的路径和模式,并提出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建议。于忠军[8]针对可持续发展的视角,统筹考虑了不同属性孵化器的特点,提出了实现孵化器可持续发展的测评方法和实施路径。

1 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动力机制划分

从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实践[9]看,其属性的演进过程主要特征是从事业性质单一主导向多属性并行发展,动力机制的类型可按照两级划分为四类,即按照营利性与否划分第一级为非营利性机构和营利性机构。其中,非营利性机构按照出资主体划分为政府主导和非政府主导;营利性机构根据法人主体性划分为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以下对这四类机构逐一分析其动力机制。

1.1 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机构

在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范围内,这类机构的典型代表就是事业单位性质的中心。在2000多家中心占据绝对多数(数量多年保持50%以上的比例),其建设和发展的轨迹基本顺应了20多年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型企业成长的脉络。由于事业单位的属性特征,这类中心基本定位在政府公共科技服务职能的延伸,其服务的目标主体具有显著的行政区划色彩,即几乎全部的服务资源都集中在所辖的地域范围内,跨区域服务几乎不存在(这一问题上,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的服务思路值得借鉴)。同时,这类中心所依托的主要服务禀赋就是同级科技部门,由于存在隶属关系(绝大部分的中心是更为紧密的隶属关系,包括人事、财务等),因而其获取政府公共资源的途径更为通畅,信息获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相对更高,尤其是面向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时,具有其他性质生产力促进中心无法比拟的“公信力”优势。

在运行方式上,事业性质中心主要采取类似行政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收入分配等方面需要严格执行给定的约束条件。从有利方面看,中心几乎没有后顾之忧,服务的基本条件和保障不存在问题,提供公益性服务时,能够获得政府的经费支持(虽然不一定全额补助),统计其服务效益时往往会兼顾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赢得企业的信任和认同相对容易。从负面因素看,中心运行时的灵活性不强,在人才引进和使用、财务管理等方面面临制约,特别是“收支两条线”的情况下,对拓展服务市场的主动意愿受到影响,扩大自身服务实力和影响力的动力机制不完善,同时;由于承担了一定数量的政府公共服务任务,而任务量本身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自身业务资源的配置产生影响。

1.2 非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机构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非营利性机构或者公益性组织的法定登记程序和规定,所有此类机构的主要就是民办非企业类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来说就是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团类中心。与其他类型机构不同,此类中心是最近10 a出现和发展起来的,目前初具规模(数量占到10%左右)。从其自身定位看,此类中心的共性特点是专业化特色突出,主要针对某一细分行业领域开展科技服务,其主管机构(民政部门的规定)多数是行业性的院所或者研究型企业,也有是政府部门的。因此,这类机构基本上采取的是专业化服务模式,依托对行业发展和科技需求熟悉的优势,集聚行业内的科技服务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化服务;同时,其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公信力相对更高,获得专业领域的服务订单相对容易,但跨行业服务的供给途径非常有限。

在运行方式上,民办非企业类的中心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几乎是兼有事业类和企业类的共性优势。既可以承担行业的公共科技服务职能,满足本行业内企业的公益性服务需求,以此获得政府部门的扶持;又可以探索市场化条件下的盈利模式,进一步提升专业化的服务水平,进而有效集聚其他科技服务资源,扩大市场份额,并对公益性服务给予成本补偿。但是,此类中心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生存空间、社会认同等方面的制约,主要原因是其行业内的影响力本质上是靠其主管单位或者依托单位,而这类单位往往具有一定的政府行政色彩,因此其建立之初的一段时期内还是要靠类似事业单位获得的资源;在成长过程中,由于我国对社会组织的认同程度相对较低,中心在对外合作和市场拓展方面遇到的困难相对更大,而且由于服务范畴几乎集中在单一行业,受行业景气程度的影响更加明显。

1.3 独立的营利性机构

企业类的生产力促进中心,虽然相对事业类中心起步较晚,但其发展非常迅速;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科技服务业的快速提升,无论是中心数量,还是发展质量,都已经走在其他类型中心的前列。如果从投资主体看,企业类中心主要是国有资本投入和民营资本投入,具体形式包括了独资、合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几乎包括了科技服务类机构中企业性质的所有类别。鉴于企业的市场化定位,在确定服务群体和发展目标时,首要考虑的因素就是服务的营利能力,必须要核算投入产出、成本利润,甚至是在机构组建、人员聘用等方面都有综合考虑。这一现象也表现在承担公共科技服务时,排除国有性质的中心外,其他类的企业中心必然要考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来直接或者间接解决其服务支出的成本问题。另外,一个比较突出的现象是,民营企业类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初步形成规模,在服务模式、资源整合、市场开拓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经验。

企业类中心的运行模式相对简单,基本上符合一般企业的运行规律。差别之处主要是科技服务的特殊性,而且正是因为这种特殊性,对企业类中心的发展产生了先天的正反两方面影响。从积极层面看,科技服务从公益化向市场化拓展的过程中,蕴含着大量的机遇,而且这类服务本身具有智力密集型特征,其产生的附加值比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更高,利润水平能够快速促进企业自身实力的增长;同时,科技服务类企业吸引投资的能力也更强,容易引起各类投资主体的关注和投入。从消极层面看,我国企业的自身科研活动相对较少而且较为封闭,在服务意愿、服务需求方面存在差距,企业类中心的市场开拓面临一定困难,而且科技服务的外化形态基本上是智力支持类型,缺少实体化的手段,并受到服务对象自身人员素质、配合程度的干扰,其获得认可的过程相对较长。

1.4 非独立的营利性机构

如前所述,虽然企业类中心独立运行的机遇和实践都很乐观,但是,从整体上看仍然面临压力,特别是其他科技服务机构的竞争。所以,在现有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范围内,还有一定比例的是企业化运行的内设科技服务机构。这类中心的主要特征,是依托在企业或者科研单位,其运行机制还是企业化行为,但对外不是独立法人单位,承担的角色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内服务,这也是其主要任务,即为所依托单位的科研活动或者经济行为提供科技服务,核算方式类似于其他非独立的二级机构,通过上级法人主体评估其科技服务的效益(主要是经济效益),以此衡量服务价值并予以兑现;二是对外服务,结合上级法人主体的主营业务开展的辅助性或者延伸性服务,更好地提升整体服务或者产品的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由于其非独立法人的原因,基本上不从外部直接获得收入。这类机构的优势在于其灵活性和与上级机构的配合性,服务定位和目标群体非常清晰,对行业和区域的贡献更多体现在间接途径。但是,也存在自身稳定性的问题,特别是其上级机构的主营业务定位问题,如果是制造业企业,其内设生产力促进中心更类似售后技术支持的角色,无法真正发挥科技服务产业化的推动作用。

2 非营利性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路径

美国学者彼得·德鲁克[10]在分析美国非营利组织40 a(截至1990年)发展过程的实践后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非营利组织赋予并增强个人履行公民义务和实现自我价值的能力。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非营利组织面临着难得的机遇,而科技中介机构兼具公益性和市场性的特征,其探索非营利发展模式的路径更具优势。

2.1 使命定位

与其他类型的科技中介机构不同,非营利性机构的目标选择并不是十分清晰,因而其发展路径的最关键也是最开始的环节就是准备找到机构的使命定位。从宏观层面看,由于机构属性上强调服务的公益性,因此这类科技服务机构的使命必须上升到甚至超过目前事业类机构的定位,即更加强调为更广泛科研和科技型企业群体提供科技服务、以此推动全社会科技创新能力和效率的提升。在此前提下,合理选择每类机构自身在微观层面的使命和责任,如,生产力促进中心面向产业集群[11]和基层科技进步、大学科技园面向高校成果转移转化、孵化器面向中小企业和创业活动,等等。之所以要强调使命的选择,主要原因是非营利性机构具有路径选择依赖的特征,即其使命定位决定了其将来的发展路径,包括下文将要阐述的相关要素。从宏观和微观层次选定方向后,可以进一步设定服务的目标群体和具体的服务类别。

2.2 吸纳资源

非营利性机构运行和发展的关键是其“盈利能力”(不是营利),即其如何最大程度的提供公益服务,其中几乎都是免费服务。根据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所谓的免费服务只是不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而其服务本身的成本必然需要补偿,与企业类、事业类机构不同之处是获得补偿的来源和收益的分配问题。其中,关键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补偿主体(或称之为捐赠主体),就是为此类机构提供资金(或者实物等服务条件)的个人或者机构,当然政府部门是天然的选择,但是仅仅依靠政府就会演变为事业类机构,所以必须确定明确的其他类别的捐赠主体,而这又与机构的使命定位存在必然联系;二是服务资源的配置,除了显性的市场配置和政府配置[12]两种方式外,社会网络配置的作用不容忽视,这是主要发挥人际关系资源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对具有募捐性质的非营利性机构来说,更是非常有效的路径。

2.3 服务效益

保障非营利性机构顺畅运转,关键是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核心是服务绩效的衡量与反馈。对此类机构而言,社会效益的作用大于经济效益,在绩效评价和反馈时就要有所区别。在社会效益方面,侧重采取第三方独立机构评估的方式,以此突出评价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重点反映科技中介机构在提供科技服务过程中对社会的贡献,特别要注重隐性价值的反映,以此扩大机构的社会影响力;在反馈渠道上也应发挥第三方独立机构的作用,提供绩效的可信度;可以借鉴香港特区政府对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的考核和反馈方式。在经济效益方面,核心思路是通盘考虑,不能局限于单笔服务的经济效益,因为非营利机构的自身价值实现是通过面向公众群体提供无偿服务,以此获得社会效益;之后,从捐赠群体获得经济补偿,进而形成循环往复的事业拓展。

2.4 团队构建

由于非营利性的特征,在构建团队过程中要有相应的创新,特别是对所谓“编外人员”的重视。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机构的领导者,主要是名义上和实际执行,名义上的领导者主要以名誉职务对外工作,核心作用是发挥其自身的知名度和社会网络优势,提升机构的影响力和认可程度;实际执行层面的领导者必须对非营利性和科技服务性二者有充分认识,不能简单采取企业类或者事业类的管理模式,同时要注重调动其他方面的人力资源。二是受雇人员,即机构实际聘用的工作人员,这其中要注意业务相关性的把握和使命责任感的培养,可以把服务本身作为职业,但是要提升到事业发展的层面。三是志愿者,这也是其他类型机构不具备的条件,因为其社会公益性,所以可以调动的社会性智力资源更加丰富,特别是在专业性的科技服务领域,可以更好发挥志愿服务的作用;同时,还可以与专业服务机构联合,共同开展志愿性的科技服务。

3 思考

科技中介机构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在现行体制条件下,不同类型的机构面临着不同的压力,非营利性机构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当前,我国公益组织发展态势良好,基于高收入群体扩大、先富群体的慈善意愿增强等条件,客观上具备了加快发展公益性科技中介机构的基础。同时,传统公益组织的信任程度徘徊不前,也为科技服务领域的新兴公益组织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要逐步引导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能力扩大到科技服务领域,把对民生的直接捐助拓展为对未来经济发展潜力的贡献,把对企业的天使投资转为对服务企业的中介机构的天使注资,进而扩大慈善的惠及领域和范围。

同时,科技服务发展机遇难得。传统意义上,初创期企业更为看重的是投资服务,但是当前竞争环境下,更需要高质量、差异化的科技服务,要从起步阶段就提高科技服务,避免“先天缺陷”造成后天发育不良,如,财务管理的不规范很大程度影响将来的企业上市或者并购。但这一时期企业希望的是无偿服务,尽管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买单,不过能力有限,因此需要天使类的科技服务,这就对非营利性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土壤。

从生产力促进中心转型升级发展的方向看,事业类中心面临行政体制改革的压力,只靠财政经费负担的难度越来越大,迟早要走向自我生存的状态;企业类中心面临着其他机构甚至是国外机构的竞争,如何在科技服务市场范围占有一席之地困难重重。而生产力促进中心原本具有公益性和市场性的双重特征,在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积累了实践经验,特别是在科技型企业的服务领域内具备了参与竞争的条件和品牌认同,采取非营利性的发展模式,可以进一步提升竞争力,实现体制机制和服务方式的转型。

[1] 赵静,薛强.典型生产力促进机构发展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29(13):15-18.

[2] 薛强,赵静.文化科技融合视阈下科技中介机构的功能分析[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41(3):32-35.

[3] 王红卫.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创新对孵化企业绩效影响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08.

[4] 薛强,赵静,李楠林,等.中国科技服务的探索与实践: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典型50例[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11.

[5] 曹斌,侯天伟,尹余生.国内外企业孵化器运转模式比较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10):119-120.

[6] 刘艳莉,吕彦昭.企业孵化器的概念、分类与运行模式[J].商业经济,2012(5):34-35.

[7] 吴汉荣,耿燕.以色列技术孵化器私有化模式的理论分析及启示:基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视角[J].科技管理研究,2012(18):93-96.

[8] 于忠军.企业孵化器的可持续发展研究[D].青岛:山东科技大学,2005.

[9] 薛强.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阶段及特征分析[J].科技成果纵横,2012(3):33-44.

[10] 德鲁克.非营利组织的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11] 薛强,赵静.基于培育产业集群竞争优势视角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功能分析[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44(3):75-79.

[12] 薛强,赵静.区域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的建设模式分析:基于“重点省行动”的实证研究[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17(3):65-70.

Dynamic Mechanism of the Development of Productivity Promotion Center——The Development Path of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onprofit Institution/

Zhao Jing(Torch High Technology Industry Development Center, Beijing 100045, P. R. China); Xue Qiang(Department of High & New Tech and Industrialization,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Journal of Northeast Forestry University.-2014,42(6).-118~121

Based on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similar S&T services, Productivity Promotion Center can be divided into four categories according to the type of the dynamic mechanism in two stages: government leading non-profit, non-government leading non-profit, independent for-profit, and dependent for-profit institutions. The development path and four kinds of the dynamic mechanism and non-profi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termediary organization were describe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termediary; Productivity Promotion Center; Nonprofit; Dynamic mechanism

赵静,女,1981年12月生,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助理研究员。E-mail:zhaoj@ctp.gov.cn。

2014年2月10日。

N289

1) 薛强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现工作于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猜你喜欢

孵化器生产力机构
把“风景”转化成“生产力
一周机构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增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减仓股前20名
孵化器 倒闭潮来了?
我国道路货运生产力发展趋势
人口红利与提高生产力
硅谷孵化器500 Startups听课记
中国首家孵化器如何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