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创业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推进作用
2014-03-22
(吉林大学 商学院,吉林 长春130012)
一、引 言
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城镇化建设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中之重,而城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进入城镇生活的农民市民化程度。在我国将近8亿的农民中,进城务工人员数量已经超过2.5亿,其中,20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又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调查显示,随着老一代传统农民工逐渐回家养老,我国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已经达到农民工整体的61.6%[1],本文关注的就是数量仍在不断增长的新生代农民工及其市民化问题。农民工市民化的前提是生活在城市,当前学者研究中“市”的含义已经远远超越了大中城市的限制,还与城镇化的步伐相一致,将小城市(县)、镇纳入其中,由此可见市民化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发展空间[2]22。从内涵来讲,农民工市民化包含三方面内容,首先是职业由非主要的、非正规劳动力市场上的务工人员向主要的、正规的劳动力市场上的非农产业工人、自主经营者转变,身份由“未来渺茫的农村外来户”向“未来有规划的城镇坐地户”转变;其次是农民工自身的素质得到提升;最后是农民工的生活方式及其行为方式逐渐向市民靠拢,包括公共服务、思想观念、政治觉悟、文化意识等最终与城市居民实现同一[3]。受当前就业压力、生活压力、环境压力的限制,新生代农民工在大中城市就地市民化的脚步受阻,在此背景下,返乡创业成为众多新生代农民工的另一选择。
从空间来看,返乡创业中“乡”的概念也已经超越了传统观念认为的祖祖辈辈所生活的村屯老家,更多地新生代农民工选择户口所辖的小城市(县)、镇[2]22,由此可见,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与市民化首先在空间上形成了交集;其次,从时间上来看,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一方面促进创业者经济收入的增加,实现由打工者向自主经营者的身份转变,另一方面必然带动创业者在政治觉悟、思想观念、文化意识、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提升,因此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及其市民化在时间上具有同步性;最后,在速度上,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活跃时期也是其市民化得以快速推进时期。因为掀起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高潮使“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跃进,推进小农经济向城镇经济过渡,并逐渐被纳入大城市经济发展体系,与此同时城镇经济所涉及的就业方式、公共服务、政治参与、基础设施、文明风气等将进一步向城市经济靠拢,最终实现城镇居民与城市居民的统一。正是以两者在空间、时间、速度上的三维协调为前提,返乡创业才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回流式市民化”的推进力量。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新特征
与传统农民工相比,20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其成长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改革开放后,在经济上,我国先后经历了经济体制改革、确立市场经济、入世经济腾飞三个标志性阶段;在制度上,先后对教育制度、卫生医疗体制、养老保障体制、分配制度进行了改革;在文化上,国际相互交流的现代化时代促成了中西文化的碰撞与交融。在这种大环境的发展中,新生代农民工也出现了一些新特征。
第一,与传统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知识技能有所提高,但是他们对文化教育培训显示出更高程度的重视和渴望。首先,传统农民工进城务工大多从事的是出卖苦力的低技术含量工作,而新生代农民工更加倾向于从事技术含量更高、更加稳定、更加体面的工作。同时,城市产业升级也提高了新生代农民工对成为技术工人的渴望。虽然,1986年4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大提高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大多数完成了中等教育,但是在城市的劳动力市场中仍然属于低学历,加之没有一技之长,使他们普遍陷入了“技术困境”。新生代农民工意识到要想真正在城市中立足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其次,大多传统农民工认为自己属于城市的“过客”,外出务工是为了“养家糊口”,熟练掌握务农技能的他们处于“留不下城,回得了村”的状态。然而,随着农业机械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加之城镇化过程中大量农村土地被城市和工业建设征用,缺乏务农技能的新生代农民工处于“留不下城,回不了村”的边缘状态。在这种压力下,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渴望通过教育和培训学习到新的技术,进而得到立足和发展。最后,新生代农民工由于缺乏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带来的困惑、权益受损等实践决定了他们对知识的渴求,许多新生代农民工还将希望寄托于下一代身上,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接受更好的文化教育,进而改变命运[4]。
第二,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层次更高,然而他们却不得不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多重差距。与传统农民工为了改善生活的“生存型”务工不同,新生代农民工更多的是为了体验生活的“发展型”务工,因此他们既追求更好的物质生活,同时精神上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一方面,传统农民工为了养家糊口“苦行僧”式的消费方式早已不被新生代农民工所认可,他们追求更高的物质条件,反对被束缚,对于独立、财富和成就的渴求更加强烈,具有更高层次的自我期望。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调查,27%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自己说了算,当老板”的计划[1]。但是较低的收入和城市过高的创业成本遏制了他们的追求;另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感受了城市文明,他们希望得到尊重,希望交到朋友,希望同市民享有同样的医疗、养老、教育权利,希望能够摆脱“候鸟式”的迁徙方式,留在城市生活。一项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调研显示,92.3%的新生代农民工不愿再回农村[5]。但是房价、户籍等的限制使他们面临“农村不想留,城市难安家”的困境,远远没有达到他们“发展型”务工和“生活而非生存于城市”的理想,进而徘徊在农村与城市的边缘。
新生代农民工的这些新特征决定了他们具有更加强烈的创业意愿,对于返乡创业的行动力也更强,进而对于市民化的促进作用也更加明显。
三、返乡创业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需求的契合
返乡创业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在小城市(县)、镇这一地理空间上形成了交集,在时间上形成了同步,在速度上实现了同一。另外,返乡创业还从多个角度满足了市民化对新生代农民工这一主体提出的需求。
(一)返乡创业满足了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对职业身份转变的需求
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务工期间大多从事的是非主要的、非正规劳动力市场上的苦力工作,在身份上,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期间是地道的“外来户”,属于“生存于城市”非“生活于城市”的人员,未来渺茫。市民化要求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转变为主要的、正规劳动力市场上的非农产业工人或者自主经营者,身份转变为“坐地户”,生活有可规划的未来[6]。
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接受了职业培训,因此掌握了相关技能。很多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后所创办的新事业大多涉及零售业、服务业、维修业等非农的第二、三产业。还有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后发挥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大中城市的辐射作用和规模效应,创办了延伸城市产业链条的新事业,成为大中城市产业发展的生产基地、后勤基地。这些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彻底摆脱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务农生涯,也远离了城市中不受尊重、没有发展空间的夹缝生活,成为自主经营的商人。虽然没有留在大中城市生活,但是与职业身份同时转变的还有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这使他们更有能力支付对物质的追求,而且,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县域经济的发展,使他们离独立、财富、成就的梦想更接近。
返乡创业实现了新生代农民工第一个层次的市民化。与此同时,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后成功创办的新事业能够起到宣传作用,对大多数仍在城市打拼的农民工起到示范效应,激发他们去参考和学习,进而使返乡创业具有“造血”机制。另外,新生代农民工创办的新事业能够缓解周边居民的就业问题,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调研显示,一个返乡创业者能够带动周围4人就业,使每人每年的收入增加5 000元[5]。从这个角度来说,新生代农民工的返乡创业也提高了整体市民化水平。
(二)返乡创业满足了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对提高素质的需求
一个新生代农民工要真正实现市民化,不仅仅是有意愿就可以的,还需要具有市民化的素质和能力[7]。市民化要求居民具有为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提供专业化劳动和服务的专业素质,在面临困难时能够拥有自强、自信、乐观的心理素质,具有进行遵纪守法、资本积累、维护权益、互动交流的文化素质。
首先,新生代农民工在务工期间大多参加了职业技能的培训,掌握了相关的技术,返乡创业后利用所学技术和经验创办经营新事业,为市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其次,创业就像大浪淘沙,在创业型经济蓬勃发展的背后是众多中小型的创业企业被无情的淘汰,因此创业者需要承担更高程度的风险、面临更加残酷的竞争。新生代农民工成功返乡创业的过程远远不是一帆风顺的,其中的挫折和坎坷锻炼了他们自信、自强、乐观的心理素质;最后,虽然新生代农民工是农民中的“精英”,但是在大学生就业难的今天,他们的文化教育水平尚不足以得到城市劳动力市场的认可,尤其在向市民转变的过程中,还需要具有相当的文化素质来了解市民的权利和义务。返乡创办和经营新事业要求新生代农民工不断学习沟通技巧、管理和财务知识、法律常识等,这也弥补了他们在文化方面的不足。
另外,从外部主体来看,当前各级政府为提高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能力开展了相关培训,涉及学习专业技能,培育敏于发现、敢于人先、承受挫折的创业精神,讲授管理经营知识等内容,提高了返乡创业者的综合素质,为市民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返乡创业满足了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对生活和行为方式转变的需求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传统小生产者因循守旧的习惯势力极大地压抑和束缚了农村居民的创造力,低估了他们的思想水平,制约了他们行动的积极性。市民化就是要在城镇地区延伸和传播城市文明,摒弃传统的小农思维所倡导的求稳怕变、故步自封、封建迷信、充满惰性的陈规陋习和生活习惯,使转移到城镇生活的农村居民具有广阔的视野和灵动的思维。
其一,新生代农民工的返乡创业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打破传统的进步和创新,改变了多年来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所形成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上流动”的特点;其二,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期间感受到了现代的城市文明,其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更加符合社会规范的要求,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小城市(县)、镇有了发展空间,能够将这种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持续并传播给周边群众,进而在城镇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社会风气[8]。以文化学习为例,受城市居民文化消费的熏陶和感染,新生代农民工也相对重视文化生活,但是在城市务工期间没有资源来满足这种需求。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我国众多小城市(县)、镇重视软实力,注重文化设施和队伍建设,返乡创业后新生代农民工能够充分利用图书馆、文化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在城镇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其三,传统的农村居民不重视教育,很多农村少年没上完初中就已经辍学,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深受教育缺失给生活、工作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他们更加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接受更好的文化教育,进而改变命运。返乡创业后新生代农民工将城市的教育观念传播扩散到城镇,推动了整体市民化的脚步。
四、结 语
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已经成为城镇化建设中的关键问题,这不仅要求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身份发生转变,还要求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改变传统的不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返乡创业满足了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需求,推进了市民化的进程。
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启示:第一,社会和政府应当关注农民工的代际分化,立足新生代农民工所显现出的新特征,了解他们与传统农民工对返乡创业持有的不同态度,从创业环境、创业政策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其创业意愿,利用“引凤还巢”来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第二,返乡创业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在空间上的交集处于小城市(县)、镇,因此一方面小城市(县)、镇政府机构要充当返乡创业者的引导员、服务员和培训员的角色,增强返乡创业的吸引力。具体来说,要引导城镇地区居民的思想观念由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充满惰性向鼓励创新、支持创业转变,并且面对创业过程可能遭遇的失败和挫折,创建宽容失败、理解失败、鼓励失败者走向成功的舆论氛围;为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全过程提供一体化的政策服务和执行服务,其中政策服务包括融资、土地、税收等政策的扶持,执行服务包含简化审批手续、降低审批费用、创业企业法律服务等;为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专业技能、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另一方面小城市(县)、镇政府机构要通过鼓励创业落户、降低或取消户籍限制、扩大城镇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等措施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提供外部保证,彻底打消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后顾之忧。
[1]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报告[N].工人日报,2010-06-21(2).
[2]王文礼.论返乡创业农民工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主体地位及其市民化[J].成人教育,2012(1).
[3]刘传江.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研究[J].理论月刊,2006(10):5-12.
[4]李建华,郭青.新生代农民工特点分析与政策建议[J].农业经济问题,2011(3):42-45.
[5]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民工回乡创业问题研究课题组.农民工回乡创业现状的调查与政策建议[EB/OL].[2010-07-21].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
[6]刘传江,徐建玲.第二代农民工及其市民化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7(1):6-10.
[7]夏显力,张华.新生代市民化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以西北3省30个村的339位新生代农民工为例[J].西北人口,2011(2):43-51.
[8]张秀娥,孙中博.农民工返乡创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解析[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