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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起点上推动民族文化强区建设

2014-03-20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4年3期
关键词:全区自治区文化产业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2013年,全区文化系统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为主线,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结合党的群

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不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

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为工作出发点,以深

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为

工作着力点,以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增强草原文化影响

力为工作拓展点,努力推进民族文化强区建设。2014

年,全区文化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

神为指导,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大力促

进文化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抓手,

科学谋划,改革创新,增强活力,为推动民族文化发展繁

荣、建设民族文化强区作出新的贡献。

一、公共文化繁荣发展,文化惠民成效明显

公共文化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配套资金,

资金投入向基层单位倾斜。截至2013年11月,中央和

自治区拨付的经费总额为9.95亿元。下达盟市7.56亿

元,占总经费75%。加大对贫

困旗县资金的支持力度,制

定了38 个国家级、自治区级

贫困旗县扶贫方案和资金支

持方案,有力地促进了贫困

地区公共文化事业的快速发

展。积极发展公共文化示范

项目,鄂尔多斯市通过国家

公共文化示范区验收,包头

市进入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

示范区创建名单。乌海市

“书法五进”、兴安盟乌兰浩

特市“少数民族地区非遗项

目普及推广机制建设”成为

国家第二批公共文化示范项

目,实现了我区国家级公共

文化示范项目零的突破。

文化惠民方面。积极推

动基层文化繁荣发展,在全

区组织开展“文化志愿者基

层服务年”系列活动。与包

头市政府共同举办了“激情

广场·舞动金秋”全区广场舞

大赛,与巴彦淖尔市政府共

同举办了内蒙古首届中西部

民歌大赛。组织参加中国老

年合唱节和少儿合唱节,分

获“金山岭长城杯”和小云雀

奖。全区各地举办的节庆活

动、主题文化活动异彩纷呈:

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呼和浩

特昭君文化节、包头鹿城文化节、通辽赛马节、乌海市广

场文化艺术节、赤峰红山文化节、额济纳胡杨节等特色

化、品牌化、规模化节庆文化活动日益活跃。广场文化、

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社会文化活动丰富了

群众文化生活,影响良好。

为继续推动我区公共文化繁荣发展,体现文化惠民

实效,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与有关院校联系,在

东、中、西部设立公共文化队伍培训基地。继续指导和

推进全区群众文化活动全面深入开展,推动农村牧区、

城镇社区和老年文化、少儿文化、广场文化繁荣发展。

二是引导和鼓励群众性业余文艺创作和演出,发挥示范

引领和宣传展示作用,举办全区首届农牧民文化活动

周。三是继续开展“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服务

活动,加强与内地公共文化建设项目、文艺活动、人员培

训的交流与合作,加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优秀服务项

目培育和制度化管理。四是配合庆祝建国65周年组织举

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喜庆祥和的文化环境。

二、保护与利用并重,文化遗产保护取得

新成就

文物保护方面。我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

工作全面展开。全区62处重点文物古迹(2处扩展的文

物项目)被国务院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我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增至141处。近300处重

要文物古迹、民族文物、革命文物遗址获得申报,已成为

第五批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报自治区政府、国家

文物局审核通过了应昌路遗址等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

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规划。申报辽上京遗址、二道井子遗

址、萨拉乌苏遗址3处重点文物遗址为全国考古遗址公

园候选单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自治区文化厅开展了

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申报工作。

巴尔虎英雄史诗等43个项目和阿斯尔等25个扩展项目

列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鄂伦春自治

旗、科右中旗、阿巴嘎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重点旗

县开展普及试点工作,抢录了近百首长调和马头琴曲

谱,并举办了传承人培训班,培训了150名传承人。组织

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了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

遗产节、亚太传统手工技艺展、东北文博会等展览展示

活动。召开了全区蒙古族长调、呼麦、马头琴音乐保护

工作汇报会和全区马文化及其相关文化学术研讨会。

完成《蒙古族传统服饰》的出版和《蒙古族长调民歌大

系》的审校工作,促进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endprint

和学术水平的提升。我区土默特左旗塔布赛镇塔布赛

村等5处传统村落入选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名单。

为继续推动我区文物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工作向前迈进,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做好全区第一次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要求,

完成国有单位调查和文物系统外国有单位文物认定,开

展文物清库,藏品账册、档案建立健全工作。二是加强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文本编制和大遗址、古建筑

维修保护工作。对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141处全国重点

文物保护单位,逐步列入项目库分批保护、维修。三是

进一步加强全区博物馆陈列展览管理工作。规范全区

博物馆的文物展陈、保护、征集工作,提升博物馆发展质

量。策划优秀展览项目巡回展出。为人民群众营造良

好的人文环境,切实发挥博物馆爱国教育、传授知识、提

升素质的功能和作用。四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和传承工作。通过开展立法保护、抢救性保护、生产性

保护和整体保护,加强宣传和引导,加强理论研究和成

果出版,加强交流合作,推动全区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和传承工作深入开展。五是开展“万户千校”计划,

命名一批传承户,形成全民保护、全面参与的形势,同时

加强与各有关院校的合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

园。六是继续推动普查工作,推广普查试点经验,结合

各地情况,科学、合理、深入地进行田野调查工作。七是

继续对濒危项目,年纪较大的国家级、自治区级传承人

的采访、摄录工作。八是继续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

作,推动联合申报、联合保护。

三、创新延伸管理手段,促进文化市场健

康有序发展

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提出了把我区“建成祖国北

疆安全稳定屏障”的发展定位。结合自身实际工作,自

治区文化厅制定了“文化市场北疆稳定工程”项目书,列

出了时间表、路线图。各地认真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和执

法机构70%的时间、70%的人员用于文化市场巡查的要

求,加大了检查频率,扩大了检查的覆盖面,及时发现和

纠正了违规经营行为,全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保持了安

全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同时,按照文化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

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要求,自治区文化厅梳理了本

级文化市场负责审批的事项,决定取消、下放的4个项

目已报自治区法制办审核备案。在广泛调研的基础

上,制定了全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经过努力,全区文

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

2013年9月全国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大检查

中受到好评。

下一步,自治区文化厅将以改进创新管理为手段,

促进全区文化市场繁荣发展。一是抓学习培训,提高

依法行政能力。依托京蒙对口帮扶合作人才培训项目,

举办全区网络文化、美术品、演出市场监管培训班。举

办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综合执法、技术监控平台新增功

能应用技能培训班。组织开展全区文化市场行政审批

和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评选活动,并推荐参加

文化部优秀案件评选。二是抓市场监管,确保文化产品

内容和场所安全、经营有序。以文化产品内容和经营场

所安全为重点内容,以网吧、歌舞娱乐、电子游戏、营业

性演出、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等市场为重点对象,加强监

管,打击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抓管理理念和职能转

变,做好取消、下放和简化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按

照文化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指导意见,把取消、下放、

简化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并指导基层做好衔接工

作。四是抓发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组

织实施全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组织召开2014年全区文

化市场管理工作年会,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考评细则,

与各盟市文化局签订责任书。五是承办华北五省市区

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完善毗邻省市文化市场综

合执法协作机制。

四、加强引导,搭建平台,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文化产业发展,围绕自治区

“8337”发展思路,自治区文化厅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此规划对指导

我区文化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同时,为实现优势互补,自治区文化厅与广东省文

化厅签订了文化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跨区域文

化产业对接合作,为文化企业跨区域发展创造有利条

件,积极打造文化贸易和服务平台,以共同推进两省区

文化产业发展。

此外,为促进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自治区文

化厅推荐内蒙古东联影视动漫有限公司等3家动漫企

业、赤峰无界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6个动漫创意参加了

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工程申报工作。并在

呼和浩特举办了中国动漫金龙奖巡展,为我区动漫爱好endprint

者和创作者提供了学习机会。

下一步还要继续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第一

批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评选命名工作。二是继续推

动文化产业投融资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

合作和对接,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体系,举

办文化产业系统性融资规划培训班,扩大文化产业信贷

规模,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文化金融业务。三是推进文化

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强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培育一批

文化旅游重点项目,打造一批高质量文化旅游产品,扩

大内蒙古文化的影响力。四是深入抓文化产业项目建

设,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立自治区文化产业项目库,

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项目建

设带动全区文化产业发展。五是进一步加大文化产业

人才培养力度。配合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文化产业人

才的培训,提高文化产业管理者和文化企业经营者的能

力,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文化产业人才队伍。

五、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文化队伍建

设得到加强

自治区文化厅在2013年度明确了编制、人事、收入

分配、艺术生产等方面的改革要求,报送了直属单位分

类改革方案。

同时,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与中央文化管理

学院协商,制定了2013年京蒙对口帮扶合作赴京人才培

训方案,以“走出去”的培训形式,选派了9名专业骨干到

中直文化单位、北京市直文化单位和高校进行4-6个月

的岗位技能培训。还以“请进来”的培训形式,举办了全

区艺术编导人员培训班和全区文物保护工作与文化产

业园区建设培训班。

自治区文化厅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积极推进事业

单位分类改革,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影

响力的骨干艺术院团;做好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集团)

的组建工作,开展人员资产移交,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

策和实施办法,确定剧院(集团)内设和下设机构以及剧

院(集团)登记和注册等工作。二是完成2014年京蒙对

口帮扶合作赴京人才的培训工作。组织举办3-5期赴京

培训班,组派13人参加中长期岗位技能培训。三是组织

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部分年轻干部到基层文化局进行为

期3-6个月的挂职锻炼。四是组织开展好2014年度边

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

化工作者专项工作。

六、积极推动对外文化交流,草原文化影

响力日益增强

对外文化交流方面。自治区文化厅与毛里求斯开

展了大规模文化交流与合作,全年共派出15 个批次文

化团组赴毛里求斯,包括艺术演出、文化讲座、文艺培

训、内蒙古民俗风情展览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特别

是2013“中国·内蒙古文化周”活动,掀起了我区与毛里

求斯合作的高潮。此次文化交流活动,受到文化部、毛

里求斯中国文化中心、毛里求斯艺术和文化部的高度

评价。

同时,自治区文化厅组派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一行

15人,参加了由俄罗斯图瓦共和国文化部、“呼麦”国际

学术中心举办的第六届“中亚民族文化瑰宝——呼麦”

国际呼麦比赛,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昂沁组合在比赛中

获一等奖,3名演员分别获最佳人气奖、创新奖等奖项。

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方面。2013年6月,受自治

区政府委派,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演职人员一行89人赴

香港参加香港回归祖国16周年庆典活动,获得圆满成

功;2013年7月,接待“香港青少年蒙古族文化艺术考察

团”及台湾大学院校艺文中心学会参访团赴我区呼伦贝

尔、鄂尔多斯、呼和浩特等地进行考察访问,活动圆满完

成,得到了广泛好评。

为促进文化交流,扩大草原文化影响力,要抓好以

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的交流

与合作。拟与澳大利亚悉尼中国文化中心开展合作与

交流活动,除继续派出演出、展览、培训、讲座等文化交

流活动,还要在扩大领域、丰富内容与形式方面进行积

极探索,如与经济贸易及其他领域有关部门合作开展交

流,鼓励社会团体参与对外文化交流,探索与多个国家

的海外文化中心开展合作交流等,以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效应,进一步提升我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继续加

强与蒙古、俄罗斯等周边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在已

有合作成果基础上,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等方式,推动我区与俄罗斯

及蒙古国交流的不断深入。三是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

交流,在演艺、非物质文化展示等领域继续寻求交流与合

作机会,以扩大交流成果和效应。四是推动我区对外文

化交流上规模、上层次,积极争取参加我国在海外举办的

“欢乐春节”“中国文化年”“中国文化节”等活动,推介我

区各类文化艺术团体参加国际文化艺术比赛,并争取在

赛事中取得名次,扩大内蒙古及中华文化影响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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