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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承接伟大的文化传统

2014-03-20张京华

武陵学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孝经圣人孔子

张京华

(湖南科技学院濂溪研究所,湖南永州 425100)

□中华德文化研究□

《孝经》:承接伟大的文化传统

张京华

(湖南科技学院濂溪研究所,湖南永州 425100)

《孝经》一书,正文仅1 800余字,但地位极为特殊。有学者认为《孝经》之称为“经”尚在汉代立太学讲《五经》之前,其意义重大尚在各经之上,有“大本”、“总会”之称,可谓经中之经。“学”、“教”、“孝”三字形、音、义均有其相同的形态,即均与“爻”字相关,解为上行下效之“效”。父祖行,子孙效;圣人行,贤人效。凡我华夏子孙,当以承接文化传统为孝。孔子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删述《诗》《书》,殿以《孝经》,其意欲以绍述三代文明为期许,以承接神州固有文化传统为胸怀,此则孔子之“孝”也,孔子之“作”也,孔子之所以为“圣人”也。

《孝经》;孔子;文化传统

一 《孝经》之为经

《孝经》一书,正文仅1 800余字,但地位极为特殊。有学者认为《孝经》之称为“经”尚在汉代立太学讲《五经》之前。如宋儒黄震著《黄氏日抄》、清儒陈澧著《东塾读书记》,都将《孝经》列在首卷,位于《五经》之上。《诗》《书》《礼》《乐》,常人所诵读,《易》则“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不便初学,而《孝经》与《春秋》更多地寓含了孔子的宗旨、大义,后人认为其意义重大尚在各经之上。其中《孝经》独有“大本”、“总会”之称,可谓经中之经。

孔安国《古文孝经》序称:“《孝经》者何也?孝者,人之高行;经者,常也。自有天地人民以来,而孝道著矣。”

郑玄《孝经注》自序称:“《孝经》者,三才之经纬,五行之纲纪。孝为百行之首;经者,不易之称。”

郑玄《六艺论》曰:“孔子以《六艺》题目不同,指意殊别,恐道离散,后世莫知根源,故作《孝经》以总会之。”

《中庸》曰“大经大本”,郑玄注:“大经谓《六艺》,而指《春秋》也;大本,《孝经》也。”

《孝经纬·钩命决》曰:“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又曰:“孔子曰:‘《春秋》属商,《孝经》属参。’”又曰:“孔子云:‘欲观我褒贬诸侯之志,在《春秋》;崇人伦之行,在《孝经》。’”

邢昺《孝经注疏》序称:“是知《孝经》虽居六籍之外,乃与《春秋》为表矣。”

黄道周《孝经集传》序称:“《孝经》者,道德之渊源,治化之纲领也。《六经》之本皆出《孝经》,而《小戴》四十九篇,《大戴》三十六篇,《仪礼》十七篇,皆为《孝经》疏义。”

皮锡瑞《经学历史》曰:“汉人推尊孔子,多以《春秋》、《孝经》并称。《史晨奉祀孔子庙碑》云:‘乃作《春秋》,复演《孝经》。’《百石卒史碑》云:‘孔子作《春秋》,制《孝经》。’盖以《诗》、《书》、《易》、《礼》为孔子所修,而《春秋》、《孝经》乃孔子所作也。”

二 古人为孝之次第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曾子曰:

“烹熟鲜香,尝而进之,非孝也,养也。”(《大戴礼记》)曾参以孝著闻,但他自己说:“参,直养者也,安能为孝乎?”

有孝敬,有孝养。如果没有敬,只有养,那么养就不能称之为孝。而今人往往看重仪式活动,如跪拜、唱歌之类,又似乎只做敬,不做养,也不是完全的孝。

曾子论孝曰:“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礼记》)曾子所说养、敬、安、卒,将孝划分为四种程度。

古人又分孝为大中小三等。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又曰:“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礼记》)

古人还分孝为始、中、终三段。《孝经·开宗明义章》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甚至不孝也有等级。如孟子曰:“不孝有三。”又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

三 《孝经》之“五孝”

《孝经》文本结构的最明显特征,首先是分列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五章,称为“五孝”:“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邢昺疏:“凡有五章,谓之五孝。”“五孝者,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五等所行之孝也。”(《孝经注疏》)

“五孝”各有不同的等级层面,与上述孝道之大中小三等、始中终三段,意义不同,不可以一身而兼有之,名位高的人要求有更高的承当。

与“五孝”等级最贴近的一段话,见于《礼记·曲礼下》:“国君去其国,止之曰:‘奈何去社稷也!’大夫曰:‘奈何去宗庙也!’士曰:‘奈何去坟墓也!’”而《礼记·礼运》曰:“国有患,君死社稷谓之义,大夫死宗庙谓之变。”《左传》郧公辛曰“灭宗废祀,非孝也”,可作这句话的补充。其中,四海为天子之责,社稷为诸侯之责,宗庙为大夫之责,坟墓为士人之责,而庶人匹夫亦谨守其乌鸟私情,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身为天子诸侯,不可以与匹夫论孝;身为庶人,也不可以与天子诸侯论孝。

《后汉书》载汉明帝:“当谒原陵,夜梦先帝、太后如平生欢。既寤,悲不能寐。即案历,明旦日吉,遂率百官及故客上陵。其日,甘露降于陵树,帝令百官采取以荐。会毕,帝从席前伏御床,视太后镜奁中物,感动悲涕,令易脂泽装具。左右皆泣,莫能仰视焉。”

这段珍贵而感人的情节,顾炎武却有批评,认为:“此特士、庶人之孝,而史传之以为盛节。故陵之崇,庙之杀也;礼之渎,敬之衰也。”位在天子而与士人、庶人同孝,故亭林讥之。

四 “虽欲孝,谁为孝?”

由此便产生出一个问题:孔子生三岁而父亡,未冠而母亡,原本无可尽孝,他为什么要作《孝经》?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曾参》记载:“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

《汉书·艺文志》曰:“《孝经》者,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

《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曾参》记载:“志存孝道,故孔子因之以作《孝经》。”

但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丘生而叔梁纥死,葬于防山。防山在鲁东,由是孔子疑其父墓处,母讳之也。”“孔子母死,乃殡五父之衢”,“郰人輓父之母诲孔子父墓,然后往合葬于防焉”。《礼记·檀弓上》记载:“孔子少孤,不知其墓,殡于五父之衢。人之见之者,皆以为葬也。其慎也,盖殡也。问于郰曼父之母,然后得合葬于防。”

孔子少孤,甚至不知父墓所在。如果他想冬温夏凊,昏定晨省,左右就养,进奉饮食,像曾参那样“躬行匹夫之孝”,胡可得也?

如果他想“哭不偯,礼无容”,“擗踊哭泣,卜其宅兆”,像《孝经》所述孝子之丧亲那样,胡可得也?

曾子曰:“亲戚既殁,虽欲孝,谁为孝?老年耆艾,虽欲弟,谁为弟?故孝有不及,弟有不时。”(《大戴礼记》)

五 “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

孔子在《孝经·开宗明义章》中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此语谓孝为体,教为用;先有孝,后有教。故唐玄宗御注:“言教从孝而生。”唐玄宗序又云:“圣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邢昺疏引《礼记·祭义》中曾子曰:“众之本教曰孝”,二语互证。“孝”与“教”的先后体用关系本极明朗。

但孔子在《孝经·三才章》又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前者言“孝”,后者忽然转而言“教”。

并且“化民”意即“教民”,教之化民,语意重复。据文意,“先王见教”必作“先王见孝”为是。

司马光《孝经指解》曰“:‘教’当作‘孝’,声之误也。”

朱熹《孝经刊误》曰:“其曰‘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又与上文不相属,故温公改‘教’为‘孝’,乃得粗通。”

黄道周《孝经集传》疏解云:“孝而可以化民,则严肃之治何所用乎?孝,教也。”虽未明言改字,其实解“教”为“孝”。

但《春秋繁露》、《白虎通义》、郑玄注引此句,已作“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

故刘沅《孝经直解》持异议曰:“不曰‘孝’而曰‘教’者,王者立教必本于孝,不必改教为孝也。”马其昶《三经谊诂·孝经谊诂》曰:“《春秋繁露》、《白虎通》引此经皆作‘教’字,温公易之‘孝’字,非是。”

今按《佚存丛书》本《古文孝经》“孝”字与今体相同,“教”字均作“”,与散盘铭文同。而“孝”古文作“”,与“”字右文且谐声,本出一义,实可通用。“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当作“孝”而作“教”,疑出汉儒训读之误,非由字之误与声之误也。

六 右文与谐声

“教从孝生”一语可以由义理言之,亦可以由训诂言之。由训诂言之,孝、教、学三字右文且谐声,字源相同,可以通用。

古人所论,有“学”、“教”从“孝”之说,宋人王去非、清人侯度先后倡之。

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七《孝经》曰:“王去非云:‘学者学乎孝,教者教乎孝,故皆从孝字。’慈湖、蒙斋谓古‘孝’字只是‘学’字。愚按《古文韵》‘学’字,古《老子》作‘’。‘教’字,郭昭卿《字指》作‘’。”[1]

日本朝川鼎《古文孝经私记》卷下《孝德之本教之所由生解》全引《困学纪闻》,曰:“善乎王去非之言!……盖谓孝外无学又无教也。夫子于首章发一经之端,而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不其然乎!其字形,古《老子》作‘’,郭昭卿《字指》作‘’。”[2]

陈澧《东塾读书记》卷二《论语》引侯度之说:“‘学之为言效也。’昔吾友侯子琴云:‘学之为言效也,如学书者云学欧学褚是效欧效褚也,学诗者云学杜学韩是效杜效韩也,学梓匠轮舆亦效其师为梓匠轮舆也。’此说最明切。”

此外,《论语》曰“学而时习之。”朱子集注曰:“学之为言效也。人性皆善而觉有先后,后觉者必效先觉之所为,乃可以明善而复其初也”。《东塾读书记》卷二《论语》曰:“朱注云:‘学之为言效也,后觉者必效先觉之所为。’澧按:‘学’训‘效’,见《尚书大传》及《广雅·释诂》。……后圣亦必效先圣,后王亦必效先王。……‘后觉效先觉’,圣人复起,不易斯言矣。”

1933年魏建功论字音之转,曾举例云:“其音之转,犹……‘爻’之于‘学’、‘觉’……皆所谓‘鼻通相转’。”[3]其已注意到“学”、“觉”与“爻”的关系,惜未深论。

宋明以来学者王圣美、戴侗、王观国、张世南、黄生屡有“右文”之说。沈括《梦溪笔谈》卷十四曰:“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以为‘右文’。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歹而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也。”

谐声之说则认为“右文”不仅表意,而且谐声。钱塘《溉亭述古录·与王无言书》曰:“声者,所以达意也。……意一则声一。声不变者,以意之不可变也。”

关于“右文”的字例,以往沈兼士《右文说在训诂学上之沿革及其推阐》、钱穆《文字学大意》两书列举不少,但均未言及“学”、“教”、“孝”、“爻”之例,可能是由于未究古文字形之故。

今按“学”字繁体作“學”,读为xué,方言又读为xiáo,古文又写作“”。桂馥《说文解字义证》云:“‘’,经典通用‘學’字。”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亦云:“‘’,此字疑即‘學’之古文。”

但“学”字又写作“斆”。《说文》:“學,篆文‘斆’省。”段玉裁注:“此为篆文,则‘斆’古文也。”

兼声。”[4]348是也。

甲骨学家已有“学”用作“教”之例[5]。

“学”字之义,训诂家解为“觉”。《说文》:“觉,寤也。从见,学省声。”

“觉”字繁体作“覺”,“觉悟”、“觉察”之“觉”方言又读为jiáo,“睡觉”之“觉”今仍读作jiào。

段玉裁谓“学”与“教”古无分别。《尚书大传》、《广雅·释诂》皆云:“学,效也。”朱熹亦云:“学之为言效也。”大抵由师长教人一面而言,当以觉人为主;由弟子学习一面而言,当以仿效为主。

“教”字读为jiào,古文又作“斆”,又简化作“敩”。

《尚书·说命下》:“惟斆学半,念终始典于学,厥德修罔觉。”《礼记·学记》引此篇写作《兑命》,作“学学半”。

孔安国《尚书》注云:“斆,教也。教然后知所困,是学之半。终始常念学,则其德之脩,无能自觉。”孔颖达《礼记》疏曰:“惟教人乃是学之半。”陆德明释文:“‘学学’,上胡孝反,下如字。”江声《尚书集注音疏》作“学学半”,亦云:“上亦孝反,下于珏反。”

古文献“学”、“教”可相通。《尚书·洛诰》中“乃女其悉自教工”,刘逢禄集解曰:“教工,《大传》作学功。”《礼记·学记》中“善教者使人继其志”,陆德明释文曰:“教,一本作学。”俞樾又谓“”、“教”可通,《尚书·皋陶谟》中“无教逸欲有邦”,《群经平议》曰:“‘爻’、‘’、‘教’三字并声近而义通。”

《诗经·鲁颂·泮水》中“靡有不孝”,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曰:“‘孝’者,‘’之隶变,与孝弟之‘孝’异字。”今所见汉孝大庙寝瓦当铭文“孝”字作‘’形。

徐中舒云:“爻、效声义同。”[4]348是也。

“爻”字又读作xiào,解为“效”。

《集韵》云:“爻,后敎切,音斆。”《广雅·释诂》云:“爻,效也。”

《易经·系辞下传》载:“爻也者,效此者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

《易经·系辞上传》中“效法之谓坤”,古文作“爻法之谓坤”,马王堆汉墓帛书《系辞》亦作“爻法之谓坤”。《玉函山房辑佚书·费氏易》马国翰注引晁氏云:“爻,古文‘效’字。”陆德明《释文》云“:蜀才爻作效。”又引马、韩云:“爻,放也。”《说文》“效”字段玉裁注:“‘效法’之字亦作‘爻’,《系辞》‘爻法之谓坤’是。”

由上所论,“学”、“教”、“孝”三字形、音、义均有其相同的形态,即均与“爻”字相关,从而构成“右文”之一例。

右文与谐声的意义在于,透过对造字规律的揭示,可以判断古代同形、同音、同义之字,大抵均在一时或者依照同一原则,由王官(史官)有意识地创造出来,而非漫无目标地由于劳动者的劳动和人民大众的使用“慢慢地丰富和发展起来”,故而在这样

的字例当中,包含了更加充分的文化内涵和学术精义。

陈寅恪认为:“凡解释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7]173又说:“‘右文’之学即西洋语根之学,但中国因有文字特异之点,较西洋尤复杂。”[7]171

《易》理的基础是排比爻画,爻爻相比相从相系。《说文》云“爻,交也”,又云“文,逪画也”,但“爻”或“文”并非仅为若干线条符号,其本身亦具有形、音、义的内涵,亦即具有文字的性质。由此即可以窥知《易》卦与文字的产生相关,古人“画八卦,造书契”之说确有根据。

七 天之经、天之明、天之道、天之时

《孝经·三才章》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此“行”字非个人行为、言行之“行”,乃是人类生存、生命的运行,即如天地星辰的运转。“民之行”即人道、人文、文化、文明之意。人道效法天地而助成万物,故下文云:“则天之明,因地之利。”

“天之经”一节内容与《左传》论“礼”略同。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孝经》)简子曰:“甚哉,礼之大也!”(《左传》)邢昺疏曰:“此经全与《左传》郑子大叔答赵简子问礼同,其异一两字而已。”表明“孝”与“礼”可以互释。

《左传·昭二十五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礼……民之所以生也……故人之能自曲直以赴礼者,谓之成人。”礼由天地而生,故孝亦由天地而生。

黄道周《孝经集传》解“天之经”,备引《礼记·礼运》“夫礼,必本于太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夫礼必本于天”一节。

郑注《孝经序》曰:“《孝经》者,三才之经纬,五行之纲纪。”唐玄宗御注:“孝为百行之首,人之常德,若三辰运天而有常。”邢昺疏:“云‘若三辰运天’,谓日月星以时运转于天。”均以天道解孝。

董仲舒以“天有五行”解“天之经”,可知“民行”之“行”亦如四时、五行之“行”。《春秋繁露》记载河间献王问董仲舒曰:“《孝经》曰:‘夫孝,天之经,地之义。’何谓也?”对曰:“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春主生,夏主长,季夏主养,秋主收,冬主藏。……是故父之所生,其子长之;父之所长,其子养之;父之所养,其子成之。……由此观之,父授之,子受之,乃天之道也。故曰:‘夫孝者,天之经也。’此之谓也。”

《孝经援神契》及《孝经左契》曰:“元气混沌,孝在其中。”《太平御览》引《春秋说题辞》曰:“天地开辟皆在孝。”亦以天道解孝。

《孝经·三才章》云:“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开宗明义章》亦云:“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故陈柱《孝经要义》谓“《孝经》之学在明顺逆”,不曰治天下、平天下,而曰“顺天下”,“顺之时义大矣哉”,《孝经》“顺”字凡十见,为《孝经》最要之字。又举证《春秋》三传、《国语》、《易》、《诗》、《礼》所称“顺”字,并引唐文治之说:“《孝经》一篇专言‘顺’,《洪范》一篇专言‘叙’,其理一也。”

《孝经·庶人章》又云:“用天之道。”陆德明《释文》引郑玄注:“春生,夏长,秋敛,冬藏。”唐玄宗御注引之。

简朝亮《孝经集注述疏》云:“‘用天之道’者,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四时迭用其道也。”陈柱《孝经要义》引之。

《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载夫子曰:“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时”亦即春夏秋冬四时。

“用天之道”,日本《古文孝经》径作“用天之时”。

可知天之经、天之明、天之道、天之时,皆一义,均谓天道四时五行运转之顺序。

八 “周公其人”

《孝经·圣治章》云:“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

《孝经》一书称道先王、明王,而提到姓氏的只有周公一人。与“周公其人”此节最贴近的一段话,见于《中庸》,曰:“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又云:“父作之,子述之。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一戎衣而有天下。”又云:“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

黄震《黄氏日抄》卷一《读孝经》:“愚按《中庸》以‘追王大王、王季’为‘达孝’,亦与此章‘严父’、‘配天’之孝同旨。”

可知古人言“孝”,有“善继”、“善述”之义。“继”言接续其事,“述”言循守其职。《说文》云:“继,续也。”“述,循也。”“继”与“述”皆谓继承、承接。

又《周礼·考工记》云:“知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此节言圣与贤、作与述最明。

盖有世业乃有所谓承传,能开创、作始乃得称之为智者、圣人,能承接其志意与事业乃得称之为巧者、贤人。

“圣”即“智”,《尚书·洪范》称:“睿作圣。”“贤”即“巧”,《说文》云:“贤,多才也。”未有深通之智,不

足以称为“圣人”;未有多才之巧,不足以称为“贤人”。故《考工记》此节亦可理解为:“圣人创物,贤人述之。”

“守之世”,郑玄注:“父子世以相教。”孙诒让正义:“即《大司徒》十二教之‘世事’,《荀子·儒效篇》云‘莫不继事’”。

“知者创物”,郑玄注:“谓始开端造器物,若《世本·作》者是也。”孙诒让正义:“谓《世本·作篇》所说创作器物之人”。

《韩非子·五蠹》云:“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此即古人所说圣人之所以为圣人之公论。

而创业虽难,垂统亦难。“善继”、“善述”而能“垂统”者,如此谓之为“孝”。

《尚书·文侯之命》之“追孝于前文人”,孔安国传:“继先祖之志为孝。”

《论语·学而》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范祖禹《论语说》云:“为人子者,父在则能观其父之志而承顺之,父没则能观其父之行而继述之。”

《孟子·梁惠王下》曰:“苟为善,后世子孙必有王者矣,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

朱熹《中庸集注》云:“上章言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以有天下,而周公成文武之德以追崇其先祖,此继志述事之大者也。”

魏文帝黄初三年诏曰:“子以述父为孝,臣以继事为忠。”

可知“善继”、“善述”即“孝”之真义。

陈澧《东塾读书记》卷一《孝经》云:“《孝经》大义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皆保其天下国家,其祖考基绪不绝,其子孙爵禄不替。”此即《孝经》称道周公之意。盖能承接先祖基绪,则称之为“大孝”、“达孝”、“至孝”;凡不能承接先祖基绪者,则亦不得称之为“孝”也。故《考工记》“知者创物,巧者述之”一节亦可理解为:“先祖创物,孝者述之。”

由此而言,《孝经》当可称之为一部上行下效之经,一部继承之经;也可称之为一部教与学之经,与《大学》、《学记》诸篇共同作为中国教育史的开端文献。但此处所说的教与学亦非普通的教育与学习,“建国君民”,“化民易俗”,“明德新民”,“止于至善”,此大学之道也。

九 孔子所孝何孝?

《礼记·乐记》曰:“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此节论“作”、“述”之别甚明,而儒家屡言圣人制礼作乐。

然而《论语》载“子曰‘述而不作’”,学者于此议论纷纭,千百年间,至今未已。既称孔子为圣人,而孔子自言“述而不作”,何以称之为圣人?如谓孔子有作,则孔子之作在于何处?

朱子《论语集注》解此节,约有三义:其一,以孔子语为自谦之辞。“盖其德愈盛而心愈下,不自知其辞之谦也。”其二,以为孔子确为有述无作,是贤非圣。“述,传旧而已。作,则创始也。故作非圣人不能,而述则贤者可及。……孔子删《诗》,《书》,定《礼》《乐》,赞《周易》,修《春秋》,皆传先王之旧,而未尝有所作也,故其自言如此。”《朱子语类》卷三十四又云:“孔子未尝作一事,如删《诗》定《书》,皆是因《诗》《书》而删定。”其三,孔子虽然不作,功业则超乎始作。“然当是时,作者略备,夫子盖集群圣之大成而折衷之。其事虽述,而功则倍于作矣,此又不可不知也。”《朱子语类》卷三十四又云:“要之,当时史官收《诗》时,已各有编次,但到孔子时已经散失,故孔子重新整理一番。”

《孝经》一书,以实情论之,文本多撮述经传,情节则孔子与曾参问答,而又篇幅简短,绝似《小戴》、《大戴》之一篇,当亦为汉人所传“礼记”之类。此意以往著录家已论之。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曰:“今其首章云‘仲尼居,曾子侍’,则非孔子所著明矣。详其文义,当是曾子弟子所为书也。”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经部孝经类小叙曰:“今观其文,去二戴所录为近,要为七十子徒之遗书。使河间献王采入一百三十一篇中,则亦《礼记》之一篇,与《儒行》、《缁衣》转从其类。惟其各出别行,称孔子所作,传录者又分章标目,自名一经。后儒遂以不类《系辞》、《论语》绳之,亦有由矣。”

章学诚《文史通义》亦曰:“大抵为典为经,皆是有德有位,纲纪人伦之所制作,今之《六艺》是也。夫子有德无位,则‘述而不作’,故《论语》、《孝经》,皆为传而非经,而《易·系》亦止称为‘大传’。”

又按汉人虽重《孝经》,而其简册形制仅当经书之半。

孔安国《古文孝经》序云:“鲁共王使人坏夫子

讲堂,于壁中石函得古文《孝经》二十二章,载在竹牒。其长尺有二寸,字科斗形。”

《仪礼》孔颖达《疏》引郑玄注《论语序》曰:“《易》、《诗》、《书》、《礼》、《乐》、《春秋》策,皆长二尺四寸。《孝经》谦半之,《论语》八寸策者,三分居一又谦焉。”

《左传序》孔颖达《疏》引郑玄注:“《春秋》二尺四寸书之,《孝经》一尺二寸书之。”

《通典》引《孝经钩命决》云:“《六经》册长〔二〕尺四寸,《孝经》册长尺二寸。”

简册形制,经、传各有定数,不可以意移易。故《孝经》简册为经书一半,亦可视为《孝经》之重要性仅为经书之一半。

《易经》有“随时之义”,《中庸》有“君子时中”。当其时之谓可,而时有盛衰。故当盛世之时,始作为难,绍述则卑卑无足论;当衰世之时,始作不可得,绍述则难能可贵矣。

按吴兢《贞观政要》载唐太宗谓侍臣曰:“帝王之业,草创与守成孰难?”房玄龄与魏徵各有所对,而唐太宗以为当草创之时则草创为难,当守成之时则守成为难。

孔子当晚周衰世,故不可言始作,只可言绍述。刘炫《孝经述义》曰:“夫子运偶陵迟,礼乐崩坏,名教将绝。”邢昺《孝经注疏序》曰:“(孔子)生不偶时,适值周室衰微,王纲失坠,君臣僣乱,礼乐崩颓。”《史记·孔子世家》曰:“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又曰:“鲁自大夫以下皆僣离于正道。”要之,孔子“述而不作”,孔子之时也。

在传统中绝的时态下,对于古学的守旧,亦即是重要的创新。故孔子之所为在三代当为述,在晚周则为作。

当周文疲敝之时,孰能保三代学术而守之?当秦火之后,孰能保《六经》章句而守之?当民国“赤县神州值数千年未有之巨劫奇变”之时,熟能保数千年固有之文化精神而守之?当此之时,似乎守旧,实则创新。故孔子之“述”,其实际作用甚至超乎先圣之“作”,亦犹《孝经》之“总会”甚至超乎《六经》。

孝,上行下效也,先祖行子孙效也,圣人行贤人君子效也。凡我华夏子孙,当以承接文化传统为孝,不如此则不足以称孝。孔子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删述《诗》《书》之后,殿以《孝经》,越过天子、庶人之“五孝”而论“三才”,继论“孝治”、“圣治”,凡此均与孔子自身无关,其实寄寓“大孝”、“至孝”、“达孝”一重境界。《孝经》引《大雅》、《小雅》:“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盖意欲以承接全部三代文明为期许,以全面承接华夏神州固有的文化传统为胸怀。

此孔子之“孝”也,孔子之“作”也,孔子之所以为“圣人”也。

[1]王应麟.困学纪闻[M].四部丛刊影元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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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群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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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9014(2014)01-0005-07

2013-10-18

湖南省舜文化研究基地资助项目。

张京华,男,北京人,湖南科技学院濂溪研究所所长,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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