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医学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探索
2014-03-19程子军
程子军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天津 300222)
高职医学院校的课程改革是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培养和提高医学生职业素质的关键。只有把卫生职业教育渗透到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才能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更好地服务于高职院校培养特色人才的办学宗旨,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合格的实用型、技能型医学人才。
高职院校使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是与普通高校同样的指定教材,虽然在教学内容和教学体系上保证了统一性、权威性,但缺乏高职特色。探索一条以教材基本逻辑和内容为基础、以培养卫生职业素质为核心、以增加实践教学为切入点的高职医学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的新思路,将学校教育与医疗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六个相结合”。
1 将培养医学生的兴趣和专业相结合,增强实效性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脱离医学生的专业实际照本宣科,这是高职医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产生抵触、厌倦情绪的重要原因。为了培养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医学生主动学习,教师应在“吃透”教材内容的基础上,对教学的重点、难点、热点、疑点问题深入细致地分析,结合高职医学院校的特点,结合高职医学生的特点,结合医学生的专业特点,贴近医学专业和临床实际进行讲解,创造性地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愉快、主动地获取知识,使课堂教学既能提高医学生的政治素养,又能帮助医学生解决专业思想问题,从而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成为促进高职医学生自觉形成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深受医学生喜爱的高质量精品课程。
例如,在新生入学第一天就把解决医学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思想问题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出发点和工作目标,在第一节的授课中重点介绍高职院校与普通院校培养目标的不同,并通过参观校史馆,请临床一线的优秀医务工作者、知名校友到校举办讲座等活动,使医学生重新认识学校,深入了解职业和所学专业,培养专业兴趣,消除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尽快实现角色的转变,适应大学生活[1]。
2 将道德教育与医德教育相结合,突出职业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可对医学生道德素养的提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对高职医学生的医德教育和医疗行为的规范涉及不多。现今,在对医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同时加强医德教育,能够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具有良好的医德情感、医德信念和医学职业精神,提升人文关怀的能力和医德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例如,在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道德部分时,将医学生道德教育与医德教育相融合,赋予道德教育更丰富的内容,增强教学的职业性,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具有吸引力。针对不同专业医学生的特点,组织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培养医学生以病人为本的思想、济世救人的精神、一视同仁的作风、遵纪守法的品德和自觉自律的慎独修养。
3 将促进全面发展与提升职业素质和能力相结合,提高竞争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要求高职医学院校毕业生不仅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应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及良好的职业心理等。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必须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卫生职业的岗位标准和素质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医学生为本,以培养医学生良好的职业态度、职业素质为重心,以培养医学生过硬的综合能力为宗旨,围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协作能力、承受风险能力、社交沟通能力、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动手能力等开展课堂和实践教学活动,做到日常素质教育常抓不懈,职业素质拓展锐意创新,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2]。
例如,在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人生观、世界观内容时,加强对医学生的人文教育,促进医学生以病人为本的医疗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完善人生理想与价值,实现科学精神和人文关怀的统一,提高自身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4 将讲授基本法律法规与卫生法规相结合,体现适用性
随着病人法律意识的增强、医疗要求的提高,医患矛盾日益加剧,医务人员在承担救死扶伤重任的同时更要培养自身法律意识和观念,自觉规范医疗行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规的重点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与基本法律法规相结合,使医学生在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的同时,明确在行医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
例如,在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法律部分时,一方面,针对不同专业的医学生编写符合其专业需要的卫生法规简单讲义,设计不同的临床教学案例,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适用性[3];另一方面,创设医疗情景,使医学生在角色转换中感受和体验,拓展和加深对具体卫生法规的理解,形成法律思维方式和法律观念,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 将课堂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实践性
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不能仅限于课堂教学,要将课堂理论学习与课外活动、临床实践相结合,使医学生在深入临床、接触病人、了解社会的过程中接受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自觉提升综合素质,完善自我[4]。
例如,高职医学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各项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卫生职业实践为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巩固、提高、升华课堂所学理论知识。通过专题讲座、社会调研、参观实习等,将“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引导医学生正确认识社会,正视现实,使医学生将理论知识内化,做到学以致用、知行统一。
6 将传统理论考核与实践评定相结合,体现客观性
伴随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式的确立,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评价考核不能只限于传统的纯理论评价考核,而是要与医学生的日常表现相结合,与医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相结合,与医学生临床实习的态度和能力相结合,加大实践考核力度,发挥考核评价体系对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引导功能。
例如,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医学生进行客观综合评定,考核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及分析、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评定中理论笔试占30%,平时参加活动的表现占10%,案例分析占20%,学习模范事迹的感悟演讲占20%,临床见习、实习表现占20%。
[1]朱震宇.浅析高职院校学生综合素质现状及其影响因素[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1(4):19-20.
[2]聂强,仇大勇.高职学生素质、能力结构及培养途径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0(10):100-101.
[3]高原平.高职院校不同专业学生思政课教学改革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1.
[4]毕西娟.医学院校医德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对策[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