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相关问题探究
2014-03-18赵文淼
赵文淼
摘要:建设项目参与各方对跟踪审计主体、客体及职能等问题缺乏统一的认识,不利于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文以高等院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活动为研究对象,论证了内部审计作为审计主体、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活动作为审计客体的合理性,并从高等院校管理者视角,根据委托代理理论,明确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职能。
关键词: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主体 审计客体 职能
一、引言
跟踪审计是我国审计人员探索和创建的审计方式,被广泛运用于企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为建设项目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跟踪审计的介入,打破了原本由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组成的成熟的权利配置关系”,在缺乏政府统一规范和指导的情况下,相关各方对跟踪审计的认识存在偏差,制约着跟踪审计工作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一是审计主体归属问题。工程管理人员往往认为,工程建设项目是政府审计的重点,内部审计人员开展跟踪审计,只会影响工期,起不到什么作用,不应该承担这项工作。二是审计职能及审计客体问题。很多审计人员认同监督管理说,认为跟踪审计就是全程监督。工程管理人员更是认为跟踪审计就是对自己的监督,对审计工作比较抵触。鉴于此,研究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主体、客体及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文拟以高等院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为研究对象,对上述基本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二、高等院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主体的选择
我国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中分别赋予了政府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以审计职能,相应形成了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三种审计主体。
(一)国家审计不负责高等院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
教育部2012年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共计2 442所,71%为中央部委或地方部门主管;成人高等学校348所,只有1所为民办。按照财政资金流向哪里,国家审计就要延伸到哪里的审计原则,大多数高等院校的经济活动均在国家审计范围内。国家审计的主要职责是从国家角度出发,对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其工作重点是承担以国家投资或融资为主的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的审计工作,深层次介入审计多部委(机构)参与或突发的重大项目。从性质上讲,国家审计机关到高等院校开展审计工作是对高等院校所归属主管部门的延伸审计,是事后监督。高等院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不是国家审计项目。
(二)社会审计不适宜承担高等院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主体职责
内部审计外部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内部审计力量的不足,主要体现在社会审计机构接受内部审计机构的委托,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以相关审计操作规范为指引,完成企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程结算审计等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外部化成为一种很好的、互利共赢的内外审计配合模式。那么,内部审计是否同样可以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任务全部委托给社会审计机构,由社会审计承担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审计主体职责呢?
建设项目包括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阶段,开展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任务重、难度高。跟踪审计作为我国审计工作的创新,尽管已经开展了十余年,国家却一直没有出台统一的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基于这样的现状,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任务完全委托给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社会审计组织,很难保证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目标的实现。因此,社会审计不适宜承担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主体职责。
(三)内部审计机构履行高等院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主体职责是恰当的
内部审计作为高校的职能部门,其工作出发点是实现学校管理目标。与社会审计比较,内部审计作为实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主体具有两方面的优势:一是内部审计人员受到校内外评价机制的制约,出现审计偏差的概率较小。对校内资金的使用过程和结果进行审计是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涵盖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任务。在缺乏国家统一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质量标准的条件下,学校组织人事部门以及上级审计机构的评价制度能为跟踪审计质量提供现实保证。在相关机构的监督和约束下,内部审计人员比外部审计人员责任心更强,工作质量更高。二是内部审计人员熟悉学校主客观环境,在长期的校内审计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信息和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经验,了解学校工程建设中特有的风险点。因此,内部审计机构适宜担任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主体。
值得一提的是,建设项目周期长、投资额大、参与主体多、控制环节多,跟踪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都很高,但是无论是从人员数量上,还是综合能力上,内部审计机构都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据天津师范大学所做的调查,天津市58%的院校中专职审计人员为2人及以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审计人员仅占10%左右。换言之,内部审计机构不能独立承担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需要借助社会审计的力量才能完成。本文之所以论证内部审计作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主体,并非不考虑实际情况,完全排斥社会审计力量的介入,而是拟通过论证,落实内外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定位,强调不管社会审计是否介入,“建设项目审计作为内部审计活动仍是组织内重要的责任,组织必须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并确保工作的质量”。进一步讲,笔者认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只能是部分任务外包,如社会审计机构接受委托,在内部审计的监督下,以进入施工准备阶段为起点,承担后续的跟踪审计技术任务,而内部审计作为审计主体,对整个审计工作的质量负责。
三、高等院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客体分析
根据主体—客体方法论,客体是行为的指向,即审计的内容或范围,取决于审计目标。简单地讲,实施跟踪审计就是为建设项目顺利完成提供保证。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活动复杂,需要工程管理部门、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等机构实体协同完成,任何一方不尽职尽责,都不利于建设项目目标的实现。因此,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范围应涵盖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所有参与者在该项目中开展的工作,每一个参与者都是一个被审计单位,将审计工作仅仅指向工程管理者是不全面的;同时,审计人员跟踪的是某建设项目,可以对该项目的工程管理过程进行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定义为对工程管理“人员”的审计也是不恰当的。endprint
可见,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问题上,要理清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客体这两个概念,不能将其相互混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被审计单位包括项目参与各方,而其审计客体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技术经济活动内容,包括项目参与各方在开工前、在建期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技术经济工作。
四、高等院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职能分析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审计是一种受托行为,审计目标产生于委托方的目的,审计职能是实现委托方目标的手段。本文试图按照这一原理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职能进行分析。
建设项目的管理目标包括质量、速度、效益三项目标。其中,质量目标是指工程实体质量和工作质量达到要求;速度目标是指工程进度和工作效率达到要求;效益目标是指工程成本及项目效益达到要求。一般地,牺牲速度目标可以保证质量目标,反之亦然。而追求质量势必增加成本,质量目标与成本效益目标出现不一致,反过来没有质量又没有效益。可见,三个目标方向不同,需要统筹兼顾,于是出现了参与工程建设多个实体各有侧重的制约机制:监理方负责监控质量,审计方负责控制成本,施工方自发关注速度(因为工期缩短有利于成本降低,实现利益最大化),高等院校工程管理部门代表学校负责协调管理工作。在传统的工程建设组织框架下,学校工程管理部门、监理和施工单位三方相互制约和配合完成工程建设过程,工程竣工后审计人员进行结算审计。由于审计人员建设过程缺位,开工前、建设中一些失误和不规范造成的成本增加已成事实无法改变,工程建设成为高等院校廉政风险高危领域,于是,管理层产生了对跟踪审计的需要,降低廉政风险、强化工程管理和控制造价成为跟踪审计被赋予的基本任务。
从国内外企业管理实践来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是降低廉政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基本保障。因此,跟踪审计首先要为优化工程管理制度提供咨询,使得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科学性、完备性、可执行性要求,强化工程管理,确保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其次,建设项目的造价如同产品成本一样,不是建设过程决定的,而主要取决于开工前的设计,审计人员控制工程造价要从开工前的准备阶段开始。在开工前的准备阶段,跟踪审计人员发挥咨询职能,重点做好工程设计及工程概预算制定环节的质量控制,避免日后由于设计失误造成耽误工期、增加预算等一系列问题,力争将建设过程产生洽商调整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资金量降到最小。再次,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概预算以及初始设计进行工程造价监督和控制。最后,工程竣工后做好评价,以实现最小成本和最大效益。跟踪审计的功能不只是监督,是咨询、监督与评价的结合,即为工程管理和决策环节提供咨询、对建设过程进行控制、在竣工后开展工程结算评价等。
五、结束语
内部审计作为高等院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主体,要不断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提升沟通交流能力和业务能力,应该承担起统一建设项目参与各方对跟踪审计认识的任务。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与建设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宣传跟踪审计的作用,为日后开展跟踪审计工作奠定基础。为了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在跟踪审计工作开展前,要制定科学合理、完善有效的审计工作方案,对于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预案;在跟踪审计过程中,正确行使职责,咨询阶段到位而不越位,控制阶段认真而不刻板,评价阶段科学而不刻薄,为学校发展发挥增值和保驾护航作用。
参考文献:
1.时现.建设项目审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8.
2.邹积娜.天津市高校内部审计状况与发展调研报告[J].中国内部审计,2011,(2).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