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清廉操守 坚守精神高地
2014-03-17徐华兵
党建 2014年2期
徐华兵
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操守,是共产党人的修身之道、立身之本。广大共产党员只有自觉做到“身正、心正、行正”,才能更好坚守精神高地,推动“为民、务实、清廉”理念落地生根。
以身作则,自觉做到“身正”。立德修身是根本,禁绝贪欲是关键。只有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才能坚守原则、实事求是,才能底气十足、无所畏惧,才能抵制腐败、敢于亮剑。因此,党员干部应自觉摆正“国计”与“家财”、“做官”与“发财”的关系,一点一滴培养为民品质,做廉洁奉公表率。
摒弃私利,自觉做到“心正”。法纪、制度等规范性约束作为外在要求,必须转化为个人内心的信念、理念,才能切实发挥作用,正所谓“固之于心,笃之于行”。党员干部要做到廉洁抗腐蚀,应自觉摒弃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心理,深化“明德、尚法、爱民”操守。应心里永远装着群众,不把群众当路人,不把自己当过客,在琐碎中坚持,在细微中体贴,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为民用权,自觉做到“行正”。古人云:“正人先正己”,“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如果没有良好的行为规范,做不到秉公执法,反而知法犯法、贪赃枉法,不仅会损害党员个人的社会形象,而且将严重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声誉和地位。因此,党员干部应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切实实为民用权,真真正正用好权,实现好、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责任编辑:张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