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与民企:中国经济的世纪之争
2014-03-17沈祖炜
沈祖炜
纵观150多年来的中国工业化历程,可以发现,企业的“官民”之争、“公私”之争,或者直白地说,是“国进民退”还是“民进国退”,这种纠结伴随始终。这一“争”,不是企业之间正常的市场竞争,而是国家政策两种导向的博弈。
当初清政府以“自强”为口号,引进西方机器技术,以“官为控制”为方针,办起了江南制造局等一批官办的新式工业。后来清政府又着眼于“招商”,吸纳商股参与兴办机器织布局、轮船招商局和其他民用工业的时候,官督商办的企业形态便风行一时。到了清末新政时期和后来的北洋政府时期,中央政府对社会经济的控制大为削弱,于是转而采取了一系列鼓励私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及至1927年国民政府上台,逐步推行经济统制政策,其后又以抗日战争为契机,大大强化了政府对于经济的控制,垄断性的国企占据了主导地位。新中国成立后,通过没收外国资本、“官僚资本”和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参照苏联的公有制模式,建立起庞大的国有经济体系。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政策导向发生丕变,引进外资、发展民营经济、推进国企改革,逐步形成了国企、民企、外企三驾马车齐头并进的新局面。
回望历史,我以为,认真处理好国企与民企的关系乃是保障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
首先,国企的主导性地位应该得到充分肯定。作为一个后发国家,国家资本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至关重要。在国家权力的支撑下,国家资本所办新式企业,有助于突破传统经济结构的束缚。如洋务运动时期许多新式企业都是如此得以诞生的。有鉴于此,孙中山领导革命,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同时在经济政策上提出民生主义,却仍主张发展国家资本而“节制”私人资本。在抗日战争时期,以资源委员会为代表的国家资本为支撑全国的抗战大业发挥过积极的作用。至于新中国的国有经济在国家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更是毋庸置疑的,今天它仍然是国家实力的强大支柱。由此可见,在中国工业化的全部历史中,国有经济始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次,国企和民企要实行公平竞争。由于封建主义的传统,国企很容易同官僚体制结缘,出现企业官场化、衙门化的倾向,从而导致经营效率低下。历来官办企业的种种弊端至今仍可引为教训。更有甚者,官办企业又有管控民企的工具性作用,所以中国近现代历史上不乏官办企业利用特权垄断利益,限制民企发展的事例。在事关利益分配的问题上,民企国企孰轻孰重,最能体现政策导向。以民国时期著名的民企“荣家企业”为例,当其陷于企业经营的困境时,国民政府实业部竟以“整理”为名,企图进行吞并,因而遭到荣德生的强烈反抗。抗战胜利之初,国民政府曾经承诺,“所有接收的敌伪纱厂,两年后一定全售给民营”,但实际情况却是“非但国营纱厂不会售给民营,反将民营纱厂逐步进而加以控制,剥夺民营事业的生产竞争权、营业自由权”。可见,民企和国企在平等的市场环境中竞争,也是民企所渴求的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
还有,国企要发挥帮助民企的作用。国企规模大,实力强,同民企的关系也可以视作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关系。国企不能一味“做大做强”,甚至垄断性经营,对普通民企进行不公平竞争。国企是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应当通过对社会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投入,为民企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通过对新兴产业和风险产业的示范性经营,成为民企的表率。然而,正是在这一点上近代历史上的中国国企是做得最糟糕的。这种历史的教训值得记取。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是深化改革的重大方针。国企改革说到底是要彻底改变国企经济组织“外化”的状态,尽快实现“去行政化”, 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值此之际,回顾近代以来的经济史,我们更深感当下国企改革的划时代意义。围绕国企民企,历来就是争议多多。“左派”提倡“国有化”,自由派提倡“私有化”。今天中央提出以推进“市场化”为目标,提出强化国有资本而淡化国有企业,鼓励混合经济的成长,这就超越了国企发展的传统思路,也超越了西方新自由主义的思路,令人耳目一新。这个思路既不是什么“国进民退”,也不是什么“民进国退”,而是国企民企并驾齐驱。只有跳出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式,才会迎来豁然开朗的新境界!但愿近代历史的八道轮回不再重复,官民交相争利的局面会被打破,国企民企可以在市场经济的规则下平等竞争,共臻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