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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流转进入“倒计时”

2014-03-15赵雪涛

民生周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陈锡文倒计时国土资源部

赵雪涛

从权威渠道和最新信息来看,“存量农地”和“新增农地”均有先期进入试点的可能性,只是针对“不同的地”,要制定“不同的改革方案”。

1月19日,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公布,提出要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一号文件”出台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一号文件”可以说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具体安排,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将涉及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

陈锡文认为,土地管理法需要修改。该法规定,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以任何方式出让、转让给他人作为非农建设用地。另外,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如果进入市场的这部分土地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今后的城市土地就不完全是国家所有,也会有集体所有。所以,这涉及到一些非常重大的法律修订。

“在现有法律上进行改革,要想突破它,其实有三个办法。”陈锡文近日撰文称,“第一,中共中央正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法建议。第二,直接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封闭实验,比如说上海保税区改为上海自贸区。第三,依靠国务院的授权来突破现行的法律法规。”

另据陈锡文介绍,有关部门正在清理“土改”涉及的法律法规。根据确定试点的范围和内容,不涉及法律法规的改革鼓励地方积极试点,涉及法律法规修改的,地方不能自行试点,必须通过一定程序得到授权。

2月24日,国土部在其官方网站透露信息:将研究起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条例》。

去年底,有媒体报道称,在立法之外,国土资源部将适时推出农村集体土地改革试点。

与以往不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由中央统一布置,“集体建设用地试点的进程将会很快”。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及中农办等相关部门正联合研究试点方案,预计2014年上半年有望出台。

2月18日,国土资源部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全国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地方座谈会,副部长王世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世元强调,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是三中全会深化改革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改革的难点之一。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遵守的基本要求就是积极审慎稳妥,谋定而后动。当前,要集中力量抓紧研究制定《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思路框架》。

会上,国土资源部调控司负责人介绍了《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思路框架》(征求意见稿)内容。意见稿提出了改革的目标和总体思路,强调了改革的原则和底线,确定了改革的重点任务,明确了改革的保障措施。

据悉,此次座谈会后,国土资源部还将召开专家和部门座谈会征求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对思路框架进行修改完善,争取抓紧报中央审定后尽快启动实施。

对此,有媒体报道称,新土改方案正在加紧设计,农地流转已进入“倒计时”。而从权威渠道和最新信息来看,“存量农地”和“新增农地”均有先期进入试点的可能性,只是针对“不同的地”,要制定“不同的改革方案”。这也给了各地不同试点以猜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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