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我国个体工商户*纳税遵从的实证分析
——基于纳税心理的样本问卷
2014-03-14王鲁宁
影响我国个体工商户*纳税遵从的实证分析
——基于纳税心理的样本问卷
◆王鲁宁
鉴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的不完善、税收征管力度的不足,个体工商户已成为我国偷逃税款的主要群体之一,研究影响其纳税遵从的因素,特别是个体工商户纳税心理的因素,对于强化该群体的税收征管水平,提高地方政府收入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该类纳税群体的纳税遵从影响因素及其纳税心理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得到影响该群体纳税人纳税遵从的一些特征性结论。
个体工商户;纳税遵从;纳税心理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个体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稳定就业、拉动内需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且其数量规模也在逐年增大。根据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个体工商户突破了4200万户,而纳税额仅为596.4亿元,庞大的行业规模与纳税规模极不相称。依据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个体工商户所负担的主要税种是个人所得税,且税法规定年收入所得超过12万元者需要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大部分个体工商户业主没有形成良好的纳税习惯,即经营业者很少选择自主去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税款,因而对于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广大的个体工商业者很少有直接的心理体验,加上个体工商户经营流动性强的特点,其经营结果很难在账目上进行记录,税务机关也难以对其进行税收检查,这就造成了个体工商业者带有偷逃骗税的主观意识,产生了税款流失。因此,本文选择对这部分纳税群体的纳税遵从进行研究,力图为完善我国的税收管理,制定相关政策促进个体工商户主动地进行纳税申报,提高全社会的纳税遵从度,提供参考借鉴。
为了更好地研究我国个体工商业者纳税遵从的影响因素,特别是纳税心理对纳税遵从的影响程度,本文选择问卷调查的方式对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问卷调查作为社会调查的主要方式之一,一方面可以直观反映该纳税人的纳税态度和纳税心理;另一方面也是获取第一手数据的最有效途径。基于此,我们选取了某地区250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了问卷调查,通过设计问卷,研究其对于我国目前“税收制度、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情况、本身的税负”等感受,并对获取的数据进行计量检验和统计分析,进一步了解其纳税心理,以此得出影响该群体纳税人纳税遵从的一些特征性结论。
二、研究综述及提出假设
(一)研究综述
国外正式对纳税人税收遵从的理论研究始于Allingham和Sandmo(1972)的《所得税逃税:一种理论分析》一文,并在“纳税人都是理性人”的基础上提出了“A-S分析模型”,即运用预期效用理论来分析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决策。他们认为:纳税人做出的纳税遵从与否的决策取决于其自身收益最大化,同时该模型认为:“罚款的程度和稽查的成功率”是影响纳税遵从的主要因素。Yitzhaki(1982)对“A-S分析模型”进行了改进,构建了“A-S-Y”模型,分析了罚款率与税率的交互关系。Witte和Woodbury(1987)将“A-S”模型中固定税率的假设条件放宽,引进了所得税率,认为累进所得税率对收入申报有一个反向的激励,加大惩罚只会适得其反,因此其强调在税制上通过完善累进级次来预防和降低纳税不遵从度。之后众多学者在“A-S”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展,引进了社会心理学因素,研究结果显示:社会规范的示范效应及交互作用确实会影响纳税人的纳税遵从行为,例如:Porcano和Price(1996)使用了一种调查方法发现:如果强化社会处罚力度并将纳税人不遵从行为进行公示,社会纳税遵从度就会提高;Alm、Jackson和McKee(2001)运用历史数据分析研究表明:财政支出的不公平与偷税之间呈现正相关,即纳税人感到税制不公平、财政支出不合理的程度越高,所产生“逃税”的动机就越强;Tversky和Kahneman(2001)又提出了期望理论来分析风险选择偏好以及框架效应对纳税人纳税遵从行为的影响;曾任美国国内收入署首席律师的Peter Scott(2005)认为:税制的复杂性是导致纳税人非故意的纳税不遵从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导致一些经济状况良好的纳税人进行合理避税(Tax Avoidance)的一个重要原因。
国内一些学者主要是站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与纳税人纳税遵从关系的角度来研究纳税人纳税遵从的影响因素。李林木、赵永辉等(2011)认为:纳税人的主观纳税遵从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有密切关系,若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越好,纳税人的主观纳税遵从应该越高,因此政府提高公共品供给效率,努力确保纳税人与政府之间的交换公平,就能有效提升纳税人纳税意愿。宋良荣、吴圣静(2009)认为:税务人员清廉程度也会在一定程度影响到纳税人的税负公平心理,纳税人对税务人员清廉评价越高,则使其对所纳税款被政府有效利用产生信心,且纳税人的公平心理也会得到满足。此外还有学者从经济的外部环境对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进行分析,他们认为:外部经济环境、社会道德环境及自身纳税道德水平的高低对于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有着重要影响,若纳税人个体所处的集体环境中,逃税人数众多,在一定程度反映这个群体的税收道德水平低下,自然会诱使个体进行“逃税”,从而会进一步影响到这个纳税群体的主观纳税遵从度。
(二)提出假设
本文在已有的诸多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站在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能否满足广大纳税人需求的角度,对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纳税遵从的影响因素提出一些假设,并对该假设进行了验证。
假设1:纳税人对现行税收体系的评价会影响其主观纳税遵从度,即税法的公平性与其主观纳税遵从正相关;税收体系复杂程度与其主观纳税遵从负相关;遵从成本与其主观纳税遵从负相关。
假设2:纳税人对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评价会影响其主观纳税遵从度,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足够程度与其主观纳税遵从度正相关。
假设3: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评价会影响其主观纳税遵从度,即税务人员清廉程度、税务机关办事效率、税务机关服务意识都与其主观纳税遵从度正相关。
假设4: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审计和处罚的评价会影响其主观纳税遵从度,即税务部门查账频率、做假账被发现的可能性、逃税被发现的可能性以及税务部门对偷逃税款处罚力度等,都与其主观纳税遵从度正相关。
假设5:纳税人所处外部环境及其自身纳税道德水平会影响其主观纳税遵从度,即所处的外部逃税人数与其主观纳税遵从度负相关;其自身纳税道德水平与其主观纳税遵从度正相关。
三、计量实证分析
(一)计量模型设计
通过构建计量模型可以反映广大个体工商业纳税人的主观纳税遵从程度,该模型一般是通过运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原理来分析影响纳税人主观纳税遵从程度的因素,如下所示:
其中Yi表示目标样本的纳税遵从程度,Xij表示为一系列影响主观纳税遵从程度的相关因素,βj为反映这些影响因素的影响程度,α0为截距项,表示影响纳税遵从的一些客观因素,εi为误差项,表示模型中的一些不可控变量。
鉴于本文研究视角和研究方式的特殊性,对模型(1)进行了改进,即通过使用“Probit模型”和“Logit模型”对个体工商户纳税人主观纳税遵从的影响因素进行回归分析,具体计量模型如下所示:
其中(2)式为Probit计量模型;(3)式为Logit计量模型。Pi表示纳税人主观纳税遵从与否的概率;Xij表示为一系列影响主观纳税遵从程度的相关因素;βj为反映这些影响因素的程度;α0为截距项,表示影响纳税遵从的一些客观因素;εi为误差项,表示模型中的一些不可控变量;F-1(·)为标准正态分布函数的反函数,其结果表示目标样本的纳税遵从程度。
(二)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
研究影响纳税人遵从纳税的心理因素及其主观纳税遵从程度,需要运用模型进行计量分析,然而反映心理因素的变量不容易获得准确的数据,只能通过数值赋值来表述。针对纳税人的纳税遵从程度的标准,本文用纳税人愿意缴纳的税率和实际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比较来反映,即若纳税人愿意缴纳的税率高于实际应该缴纳的税率,认定纳税人是主观纳税遵从,取值为1;若纳税人愿意缴纳的税率低于实际应该缴纳的税率,则认定纳税人是主观纳税不遵从,取值为0,并通过设计调查问卷来衡量被调查对象的主观纳税遵从程度,以“你愿意从收入中拿出多少来为政府提供给我们的服务买单”这一问题为例,将不同的收入占比进行赋值,分别为1~7,来反映被调查对象的主观纳税遵从度,值越大表明被调查对象的主观纳税遵从度越高(其中选择调查的样本只包含税前年收入在30000元以下和税前年收入为30000~60000元之间的个体工商户企业)。
根据2011年9月1日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即税前年收入不超过15000元,税率为5%;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部分,税率为10%;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部分税率为20%;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因此本文借鉴以上级次来划分样本主观纳税遵从度的高低,即对于税前年收入30000元以下的样本,如果其对问卷中认为“自己应该拿出多少收入为政府提供的服务买单”,选择1分和2分的,可以认定其主观纳税不遵从,P取值为0;选3分至7分的认定为主观纳税遵从,P取值为1。对于税前年收入30000~60000元的样本,如果其对问卷中认为“自己应该拿出多少收入为政府提供的服务买单”,选择1~3分的认定其主观纳税不遵从,P取值为0;选4~5分的认定为主观纳税遵从,P取值为1。
2.解释变量
针对目前广大个体工商户所关心的税收管理、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不同纳税人的体验程度以及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公平程度的影响问题,进行了问卷的问题设计,这其中有12个反映个体工商户的纳税遵从意愿的心理因素变量,分别是:公共服务满意程度、税收体系复杂程度、税务人员清廉程度、税务机关办事效率、税务机关服务意识、税务最优查账频率、做假账被发现概率、偷逃税款处罚力度、逃税被发现的可能性、周围逃税人数、纳税道德程度、纳税成本的高低,并依次对该问题的回答进行赋值,从低到高是1分至5分,分值越高,该因素影响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程度越高。
(三)实证分析
1.信度分析
通过对目标样本“250家个体工商户”发放问卷并进行统计分析,除去“无效问卷及缺省值较多问卷”后,共得到有效问卷207份,问卷有效率82.8%,达到了预期问卷的有效率,因此可以作为统计分析的依据。鉴于所进行的纳税心理调查问卷更多地反映被调查对象的心理感受,为检验这部分调查的可信度,因此还需要对其纳税心理进行信度分析。通过SPSS18软件对该批问卷的纳税心理部分进行信度分析得出结果,见表1:可见,Cronbach’s Alpha值超过了0.9,说明样本纳税心理部分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具有较好的信度,可以进行分析。
表1 纳税心理因素的信度(Q1-Q12①Q1-Q12分别是问卷设计的12个问题,用来反映纳税人税收遵从心理的12个因素。)
2.关联性检验
本文主要从个体工商户样本对“现行税收体系、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税务部门审计和处罚力度、外部环境及其自身纳税道德水平”5个方面进行评价来反映其纳税心理对纳税遵从度的影响及两者的相互关系,因此需要对纳税心理和纳税遵从度进行关联性检验。
(1)现行税收体系对纳税遵从度的影响
问卷中对现行税收体系的评价主要是通过3个问题来衡量的,即①你认为现行的税收体系复杂吗?②你是否认为目前为申报纳税花费巨大(人力,时间,财力)?③你认为现行的个人税法公平吗?其中第1个问题是对税收体系的整体评价;第2、3个问题分别从税收的效率和公平两个方面进行具体评价。我们将上述3个问题分别与纳税遵从行为进行相关性检验,得到结论:
在回答第1个问题时,约20.8%认为我国现行的税收体系很复杂,有30.9%认为比较复杂,32.9%的人认为不算复杂;共有16.9%的人愿意从收入中拿出0~5%来为政府提供的服务买单,仅有2.4%的被调查者愿意拿出收入的30%~35%;约15%的人选择拿出收入5%~10%为政府服务买单,而选择拿出收入30%~35%的为0;在回答第2个问题时,约有75.9%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为申报纳税所花的人力、时间、财力巨大,并且在这部分人群中,有21.2%的人愿意拿出收入的0~5%为政府服务买单,27.1%的人愿意拿出收入的5%~10%,没有人愿意拿出超过收入的30%支付政府服务;在回答第3个问题时,调查的个体商户中有39.6%的人认为现行个人税法公平或比较公平,28.5%的人认为不是很公平,31.9%的人认为不公平,在认为个人税法公平或比较公平的被调查者中,有16.8%的人愿意拿出20%以上的收入为政府所提供的服务买单。
以上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现行税法越公平,政府提供的纳税服务越高效,个体工商户为政府服务买单的意愿或者其纳税遵从度就越强的结论。
(2)政府收入使用的合理性对纳税遵从度的影响
用以下问题来反映政府税收收入使用的合理性,即“你认为政府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提供的公共服务足够好吗?”来衡量个体商户对税收收入合理使用程度的评价,通过与个体工商户的纳税遵从行为进行相关性检验,得到结论:认为政府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提供了足够好或比较好公共服务的人群占整个被调查个体商户的34.8%,并且有17.9%的人愿意拿出超过收入的20%为政府服务买单,而认为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太够或很不够的人中,愿意拿出收入20%以上的仅有1.5%。
以上分析表明:当被调查的个体工商户认为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越好,那么他们愿意缴纳的税款就越多,其纳税遵从度会越高。
(3)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对纳税遵从度的影响
我们主要通过“税务机关服务意识、办事效率以及工作人员的素质”这3个方面对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得到分析结果:有32.6%的被调查者认为现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程度较高;有30.4%的被调查者认为现在税务工作人员服务程度一般;有37.2%的人对目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纳税服务不满意,其中特别是认为税务工作人员不清廉的比例超过了10%,可见税务干部的清廉程度直接影响了人们纳税遵从意愿,这反映出被调查者对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看得非常重。因此如果税务机关服务意识越强、办事效率越高,则广大工商业户愿意为政府服务买单的数额占其收入的比例就越高。
(4)税务部门的审计和处罚力度对纳税遵从度的影响
问卷从“税务部门查账频率、税务机关对偷逃税款行为的处罚力度、发现做假账和虚报应税收入的可能性”3个方面来考察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审计和处罚的评价。具体分析结果如下:分别有9.7%和25.6%的调查对象认为税务机关每季度或者每半年查账最好;有44%的人支持1年1次查账,而有20.8%的人认为税务机关最好2年或者更长时间查账;认为最好每季度、每半年查账的调查对象中愿意拿出超过收入20%的数额为政府服务买单的比例为16%,远高于选择2年或者更长时间查账的人群。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选择查账频率越高的人群,愿意为政府服务支付的数额就越多,纳税遵从度越强。认为税务机关对偷逃税款行为的处罚力度很重或比较重的,占调查对象总数的33.8%,其中有12.6%的调查对象仅愿意拿出不超过收入的10%为政府服务买单;认为税务机关对偷逃税款行为的处罚力度比较轻或很轻的占37.7%,选择拿出不超过收入10%为政府服务买单的为28%;此外在对税务机关发现做假账和虚报应税收入的可能性对纳税遵从行为的影响调查中发现:当被调查者认为做假账和虚报应税收入被税务机关发现可能性越大时,其为政府服务的支付意愿也就越强烈,占收入的比重就越大,纳税遵从程度就越高。
(5)外部纳税环境及自身纳税道德水平对纳税遵从度的影响
通过探索外部环境因素对纳税人纳税遵从行为的相关性影响程度,本文设计了两个问题,分别是:①你所知道的周围的逃税人有多少?以此来衡量个体工商户的外部纳税环境;②逃税500元以上会不会违背良心?以此来反映个体工商户自身纳税道德水平。得到结果如下:当被调查样本中认为周围没有人逃税或者仅有很少人逃税时,他们为政府服务的支付意愿就更强,如选择周围没有人或者仅有1~5人逃税的人群,愿意为政府服务买单的数额占其收入超过20%的比例为19.3%;当周围逃税人较多时,被调查者为政府服务支付的意愿就明显下降。说明周围良好的外部纳税环境,能够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意愿。此外被调查样本中仅有16.9%的人逃税500元以上会感到很自责或有一点自责,而47.8%的人没感觉,还有35.3%的人竟感到自豪,其中在选择自责的人群中,愿意支付收入10%以下为政府服务买单的占2.9%,愿意支付超过收入20%的占8.7%。选择逃税500元以上没有感觉的人群占23.2%,选择愿意支付不超过收入的10%为政府服务买单的占到了7.8%,选择愿意支付超过收入20%为政府服务买单的占到了10.9%。而选择逃税自豪的人中,愿意支付收入10%以下为政府服务买单的占24.6%,愿意支付超过收入20%的仅为4.9%。
对于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的相关性进行分析的结果显示:所有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均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表明这些因素都会对纳税人的主观纳税遵从产生影响。而反映纳税人纳税遵从心理的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系数普遍较高,这主要是因为设计的问题带有一定的交叉性,导致相关性较高,因此需要在回归分析中,解决解释变量之间的共线性问题。
3.计量分析结果
(1)税制公平因素对主观纳税遵从的影响
本文假设1认为:纳税人对现行税收体系的评价会影响其主观纳税遵从程度。为了检验这一假设,我们分别使用“最小二乘法(OLS)”和“Prob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①其中OLS使用主观纳税遵从程度(Y)作为被解释变量,Probit模型使用是否主观纳税遵从概率(P)作为被解释变量,下同。结果见表2所示。
计量结果显示:①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法的公平程度与个体工商户纳税遵从度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并且在1%水平下显著,表明随着纳税人对现行税法公平程度评价的提高,其主观纳税遵从程度也将提升;②税收体系复杂程度会显著地影响个体工商户的纳税遵从度,即纳税人认为税收体系越复杂,则其主观纳税遵从程度越低;③纳税成本与纳税遵从度之间呈现负相关,且在1%水平下显著,这说明纳税人认为纳税成本越高,则其主观纳税遵从度会降低。由于以上3个结论都反映了纳税人对现行税收体系的评价,各个结论之间存在较大的相关性,因此模型(4)中各个变量系数有一定的变化,且纳税成本因素的系数不再显著,但从系数符号情况来看,各个问题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符号关系未发生根本变化,表明上述结论是存在的,同时“Probit模型”的结果与“OLS模型”得出的结论相似,这也从一个侧面验证了我们结论的稳健性。
表2 对假设1的计量检验
注:***、**、*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下显著;括号中数字为t或z值。
(2)税务部门提供服务的评价对主观纳税遵从度的影响
本文假设3认为: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评价会影响其主观纳税遵从度,同上所述,我们分别使用“OLS模型”和“Prob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并进行比较。具体结果见表3所示。
表3中模型(1)显示:税务人员清廉程度在1%显著性水平下正向影响纳税人主观纳税遵从程度,因此税务人员清廉程度的提高对于税收征管起着积极作用;模型(2)显示:税务机关办事效率同样显著地正向影响纳税遵从程度,办事效率的提高有助于改善纳税人的纳税体验;模型(3)中显示:税务机关服务意识与纳税遵从程度存在正相关,这种正相关在1%水平下显著,表明税务机关服务意识的提高,促进了纳税人主观纳税遵从程度;模型(4)中显示:各变量的系数大小有一定程度的改变,说明3个变量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但各变量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水平未发生显著变化,表明回归结论的可信性。“Probit模型”回归的结果同样验证了我们的分析。
表3 对假设3的计量检验
(3)公共服务满意程度及自身的纳税道德水平对主观纳税遵从的影响
为了验证假设2和假设5,即纳税人对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评价会影响其主观纳税遵从度和纳税人所处外部环境及其自身纳税道德水平会影响其主观纳税遵从度。本文延续上述方式进行回归分析。模型(1)显示:公共服务满意程度显著地促进了主观纳税遵从程度的提高;模型(2)显示:公共服务满意程度与是否主观纳税遵从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表明纳税人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评价越高,越能提升其税款被有效利用的信心,从而提高其主观纳税遵从;模型(3)和模型(6)显示:逃税被发现的可能性与纳税主观遵从度之间都存在显著的负相关,而逃税被发现的可能性与纳税人从众的心理有很强的关系,这表明纳税人所处外在环境会影响其自身对纳税的态度;模型(4)和模型(7)显示:纳税道德水平高低与主观纳税遵从存在显著的正相关,证实了纳税人自身的纳税道德水平是影响其主观纳税遵从的一个重要因素。
表4 对假说2和假说5的计量检验
(4)税务部门审计和处罚的力度对主观纳税遵从度的影响
假说4认为: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审计和处罚的评价会影响其主观纳税遵从度,为了验证这一假说,我们同样做了实证检验,具体结果见表5,表5中模型(1)显示:税务最优查账频率与纳税遵从度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这是因为纳税人主观遵从度越高,其公平性心理会希望税务部门提高查账频率,从而使其他纳税人不发生偷逃税款行为;模型(2)显示:做假账被发现的概率高,会显著地提高纳税人主观纳税遵从程度,表明被发现的威慑作用会从心理上抑制纳税人不遵从的冲动;模型(3)显示:偷逃税款的处罚力度与主观纳税遵从程度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处罚力度越轻越会降低对纳税人不遵从行为的威慑力,提高其不遵从的动力,从而负向影响其主观纳税遵从;模型(4)显示:逃税被发现的可能性与主观纳税遵从程度存在显著的负相关,这表明税务部门发现逃税行为的能力提高,有助于降低纳税人不遵从的冲动,提高纳税人的主观纳税遵从;模型(5)显示:虽然各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导致回归结果系数大小发生变化,但是各个变量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水平未有明显变化,这验证了上述结论的稳健性。
表5 对假设4的计量检验①采用OLS模型的检验结果与Probit模型中结果基本相同。
四、结论
通过对个体工商户的问卷调查,并在得到样本数据的基础上,对影响个体工商户主观纳税遵从的因素进行分析,并以此为依据对我们提出的5个假设进行验证,得到的研究结论如下:
1.现行税收体系的评价会影响广大个体工商户的主观纳税遵从度。这表现在:税法的公平性显著正向影响其纳税遵从;税收体系复杂程度与遵从成本则显著地负向影响其纳税遵从。因此只有不断完善现有税制、提高税法立法水平和公平程度才能提高纳税人主观纳税遵从度。
2.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会影响广大个体工商户的主观纳税遵从度。这表现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足够程度与纳税人主观纳税遵从度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因此政府部门只有认清税收是公共品价格,要想更有效地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必须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才能提高纳税人对所纳税款用途的信心,从而提高纳税人主观纳税遵从。
3.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会影响广大个体工商户的主观纳税遵从度。其中税务人员清廉程度、税务机关办事效率、税务机关服务意识都会显著地正向影响纳税人主观纳税遵从。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为政府面向纳税人的一个窗口,是政府向纳税人展示政府清正廉洁和办事效率、态度的一个非常好的示范平台,因此提高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纳税人心目中的形象,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主观纳税遵从。
4.税务部门审计和处罚力度会影响广大个体工商户的主观纳税遵从度。税务部门审计和处罚是对纳税人不遵从行为的一种威慑,只有纳税人真正感受到这种威慑的存在,才能促进纳税人主观纳税遵从,因此税务部门需要提高其审计和处罚的力度。
5.外部经济环境及个体工商户群体纳税道德水平的整体性会影响个体的主观纳税遵从度。研究显示:纳税人所处经济环境与主观纳税遵从存在显著的负相关;自身纳税道德水平与主观纳税遵从度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因此在强化教育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同时,还要综合培养经济社会诚信纳税的整体环境。
[1]Webley,P,H Robben,H.Elffers,D.Hessing.Tax Evasion:An Experimental Approach[J].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Taxation,1991,(10).
[2]James Alm,Benno Torgler.Culture Differences and Tax Moral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Europe[J].Journal of Economic Psychology ,2006,(12).
[3]Dusenbury L.The Effect of Prepayment Position on Individual Taxpayers Preferences for Risky Tax-Filing Options[J].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Taxation Association, 1994.
[4]Tyszka.Cognitive Representation of Economics[J].Paper Presented at the IAREP/SABE Annual Colloquium,Rotterdam,The Netherland,2007.
[5]Webley, Paul.Tax Evasion: An experimental approach[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
[6]李林木,赵永辉.公共品供给效率对于高收入者纳税遵从决策的影响—基于前景理论的分析[J].财政研究,2011,(10).
[7]童疆明.纳税遵从影响因素的实验分析[J].税务与经济,2009,(2).
[8]邓保生.税收道德与遵从行为的关系研究[J].价格月刊,2008.(10).
[9]宋良荣,吴圣静.论税收遵从研究的理论基础[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9,(2).
(责任编辑:东方源)
F812.423
A
2095-1280(2014)06-0039-09
*本文是国家税务总局教育培训科研课题《基于数据挖掘技术的税务稽查选案培训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王鲁宁,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