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的士与道
2014-03-12刘淑莲
○ 刘淑莲
(北京师范大学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875)
在中国社会士与道是分不开的,道是士的精神标志,而士则是道的执行者和捍卫者。俗话常讲的“卫道士”就有几分这意思。所以《论语·里仁》讲:“士志于道”[1]36,然而所谓士在商周时期不是孔子讲“士志于道”的士,而是政府“公务员”,许慎《说文》里讲:“士,事也”。道也不是孔子讲的道,而是在原始信仰的上古社会里,卜人、巫师口中的天道。一种高于世俗的高高在上的权威,这段时期的士与道虽然在时间跨度上是比较长的,但对于儒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来讲并没有主导意义。真正意义的“中国社会”是从春秋开始的,周天子的统治合法性受到置疑,周王朝的统治开始瓦解。新的对于道的阐释开始出现,而所谓的士已经不在是完全的国家“公务员”,而是儒、墨、道家一样的知识分子。
一、礼崩乐坏而道生
春秋以前的“士”,如顾炎武所言,“大抵皆有职之人”。到了春秋时代,“士”的构成和社会地位发生了变化。士逐步脱离了奴隶贵族的身份和庶人联系在一起,“士、庶人不过其祖”[2]572。随着周朝礼乐制度的崩溃,原有的贵族体系解体,最先涉及的就是出于贵族最底层的“士”,这些士因为依仗先前文化、经济上的优势,不可能完全沦为普通民众。所以他们就成了中国士大夫的源头,中国社会里的知识分子。于是,中国社会的四民结构逐渐形成,并且深深影响了中国历史的发展,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清末,或者说今天。“上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春秋榖梁传·成元年条》)
接下来我们讲“道”。脱离贵族体系的士不再受固定身份的限制,思想亦解放,他们有了空间和自由来探索理想世界的“道”。道从一开始就是对抗礼法而产生的,是中国士人用以批评和反思社会的思想载体。《庄子·天下》篇是公认的关于论述百家兴起的经典陈述:
“天下大乱,圣贤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后世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3]855
正是因为天下大乱,原有的礼法天道和社会构成的瓦解才促成了诸子百家的兴起,诸子百家的兴起是中国社会的“士”形成的真正开始,他们作为武器和手段的就是“道”。这点就是一生以“恢复周礼”为己任的孔子也不否认。“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1]186礼崩乐坏是对东周时期典章制度逐渐被废弃的一种形象描述。在春秋中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在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领域出现了与周礼要求不相融的局面,具体表现在势力强大的诸侯开始变王田为私田,变分封制为郡县制,政权不断下移,并纷纷制定自己的法律。这都反映了周代封建社会正走向解体。正因为“礼崩乐坏”,诸子都争相向世俗政权推荐自己的重建社会的“道”,于是所谓“道”也就产生了。道,就是路。“道,所行道也。”(许慎《说文》)一条通往规则秩序的路,由此而引发成为道德制度。《易·系辞上》:“成性存存,道义之门。”[4]383-384汉荀悦《汉纪·高祖纪一》:“夫立典有五志焉:一曰达道义,二曰彰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著功勋,五曰表贤能。” 唐·李山甫《酬刘书记一二知己见寄》诗:“自喜幽栖僻,唯惭道义亏。” 明·冯梦龙《梦磊记·寓传讹信》:“他与我道义文章非泛有。”明·李贽《与周贵卿书》:“仆与先公正所谓道义之交者。”
道家以道为名,但我们应该意识到,这里所谓的道不是道的全部意义。所谓“道”就是百家的学说和实现这些学说的路,对道家而言,所谓道就是自然。“道法自然”语出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对于儒家来说,这个道就是“仁”,孟子曰:“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5]137
二、越名教而任自然
董仲舒倡导审察名号,教化万民;西汉武帝时,把符合封建统治利益的政治观念、道德规范等立为名分,定为名目,号为名节,制为功名,用它对百姓进行教化,称“以名为教”(其内容主要为“三纲五常”)。但“名教”这个词的出现是在魏晋时期,用来指以孔子的“正名”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封建礼教。魏晋时期围绕“名教”与“自然”的关系展开了论辩:王弼糅老庄思想于儒,认为名教出于自然;嵇康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西晋郭象则认为名教即自然。“名教”与“自然”之辩是魏晋玄学研究思考的主题之一,并与社会政治问题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名教”代表的是儒家所宣扬的维护封建统治的政治道德原则,到了汉代逐渐形成了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政治道德规范,实质为控制人民的精神枷锁。而“自然”则代表的是道家所宣扬的“道”(夏侯玄说:“自然者,道也。道本无名,故老氏强为之名。”),后逐渐发展成尊重自然基本规律,以“清静无为”为核心的思想。“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琊王戎。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竹林七贤经常在竹林聚集,远离世俗、崇尚老庄、谈玄论道,喝酒往往酩酊大醉,潇洒自然,放浪形骸之外,因此通常被认为是“越名教而任自然”的代表人物。他们皆以生活上的放荡不羁和超然物外来诠释“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却往往由于思想境界的差异,在行为的高度上有了层次之分。虽然七贤追求的是老庄的潇洒超脱,但“气静神虚”毕竟只是一种追求。嵇康在《释私论》中条分缕析、逻辑严密地论述了“公”“私”之辩,实际上就是名实之辩、真伪之辩。七贤的“越名教而任自然”之为,自有率真意诚而越礼之举。而类似于嵇康打铁,阮籍末路而哭之为,应是借放任身躯或是劳役身躯以释放心中的压抑。当然也有俗气未脱却装模作样沽名钓誉之表演,比方说王子猷的一日不可无竹。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不同心境之中也会有差别的表现。
名士们放任自然,并不等同于放纵自己的欲望,他们只是不屑于掩饰自己的欲望罢了。况且对于放达之士而言,戚戚于权势浮名之欲是可耻的,他们的欲望仅仅是人天然的酒食色之欲罢了。名教与自然之争,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其他方面的论争。都可以看作知识分子认识道,践行道,以道对抗礼法道统,进行社会批评的武器。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清末保皇派和革命派的论争,一样是围绕着知识人(士)行道与礼法教权(皇帝)的对抗。
三、从“得君行道”到“觉民行道”
《明代理学与文化发微》是余英时《宋明理学与政治文化》[6]一书中的最后一章,余先生在本章中分析了宋代理学到明代心学的转变是有一个很深的政治背景,即:明代改变了宋代优待“士”(主要是儒生)的做法,对“士”动不动就是施以廷杖等种种侮辱,甚至残杀。对于明太祖朱元璋为何如此对“士”,余先生说是由于朱元璋自卑自己的贫寒出身,余先生还说这是心理史学的研究专题,但是没有向读者说明心理史学是如何得出这样的结论的。对于政治因素在宋代理学到明代心学转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我是认同余先生的观点的。但是余先生关于朱元璋慢待“士”的解释,我是半信半疑的,因为余先生没把心理史学得出这个结论的过程展现出来。此外,笔者认为宋代理学到明代心学的转变除了有余先生说的政治因素外,还应关注社会环境等其他因素,但是本文基本没涉及这些,是否余先生觉得政治因素是造成宋代理学到阳明心学转变的唯一原因?
在本章中余先生还提到阳明先生的“良知说”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阳明先生的“良知说”彻底否定了“天之下是非一出于朝廷”——这是余先生点出的明代政治文化最典型的特征之一。对于余先生的说法笔者是认同的,对于阳明先生提出的“良知说”笔者也是深为叹服的,但是笔者还有一困扰。阳明先生说人人皆有良知,从本体论上笔者十分认同,《大学章句序》里也说:“盖自天降生民,则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矣。”事实上有些人的良知会被遮蔽,在这些人身上很少甚至没有一点良知的显现。据余英时的观点,“满街都是圣人”的说法是可以从阳明先生“致良知”之教中逻辑地引申出来的。我的问题就在这里:《大学章句序》里说:“盖自天降生民,则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矣。然其气质之禀,或不能齐,是以不能皆有以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也。一有聪明睿智能尽其性者出于其间,则天必命之以为亿兆之君师,使之治而教之以复其性”,可见,现实中是有“尽性者”和“非尽性者”之分的。“尽性者”可以理解为君子,“非尽性者”就是除君子外的大多数平常人和少部分小人。根据《大学章句序》的说法,除君子外的大多数平常人和少部分小人是应该在君子的“治”和“教”之下复性的。韩愈在《原性》中也有类似观点,韩愈说“性之品有三”,而“下之性,畏威而寡罪。是故上者可教,而下者可制也”。但是,“满街都是圣人”让存在的少部分小人找到了抗拒君子“治”和“教”的借口,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君子和非君子的差别,也不利于君子对大多数平常人实行“治”和“教”。
想想建国之后越来越残酷的知识分子政策,不能不令人感慨。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知识分子方才迎来了自由的曙光。陈寅恪曾说:“不采蘋花即自由。”其实在建国后的三十年中,哪里有“不采蘋花”的自由呢?如今,随着自由度的扩大,知识分子群体也出现了更大的分裂,市场经济亦成了引诱知识分子的一股巨大力量。物质和利益,既能促进社会的发展,也会消解本来高尚的、精英的文化。试看当下的中国,知识分子的状况,我们就会发现,人文的发展,尚需要太长的荆棘之路要走。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中华书局,2009.
[2]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组,点校.国语·楚语(下)[C]//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3]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中华书局,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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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丽华,蓝旭,译注.孟子·离娄下[C]//孟子.中华书局,2010.
[6]余英时.宋明理学与政治文化[M].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