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者的呐喊
——《万家诉讼》的女权主义批评解读
2014-03-12孟宪印苏玉鑫
○ 孟宪印 苏玉鑫
(滨州学院 外语系,山东 滨州 256600)
作家陈源斌的小说《万家诉讼》 发表在《中国作家》1991年03期。陈源斌给本小说撰写的内容提要是这样的:认定一个“理”普通农妇硬是“民告官”。屡经周折困惑反倒处变不惊;疑是山重水复终归浑水澄清。故事亦张亦弛错落有致时代特征与鲜活人物相映成趣读来饶有兴味。稍后,《小说月报》8期头条和《新华文摘》8期转载了这部小说。《 中国文学》则将期翻译成了英法两种文字。《人民日报》和《作家报》分别发表了对这部作品予以肯定的评论。1992年中国大腕导演张艺谋将其搬上银幕,《秋菊打官司》,获第64届威尼斯国际电影节金狮奖。“讨个说法”成为当今社会流行词汇,并增补收入2005年最新版《现代汉语词典》。中国的各界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本小说进行了解读,但大部分是从法制的视角来解读本作品的内涵,还有部分是从中西文化交流与冲突的角度来阐释;但《万家诉讼》是一部以中国农村妇女主人公文学作品,讲述了一位被中国主流社会文化几乎边缘化生活在农村,文化水平极低的女性通过不自觉的意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的尊严,和权利并且最后成功的故事,因此,利用西方文论——女权主义文学批评来解读之是符合作品现实,并且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的选择之一。
一、女权主义文学批评理论解读《万家诉讼》的适用性
女权主义文学批评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欧美,至今仍在继续发展;
“女性主义” 和“女权主义”这两个词都是从英语的feminism 一词翻译而来的。[1]4也就是说,feminism一词有两个中文译名。不论在中国这个语境里人们赋予这两个译名词意内涵有没有差异,差异是什么,在英语里feminism的核心是一个很简单的思想:世界上并不存在高贵和卑贱两种人,从权利关系上看也不存在者主宰者和顺从者两种人,无论男女。抹杀这一事实的社会关系必须修正和改正,直到男女平等。
女权主义文学批评是西方女权主义运动高涨并深入到文化、文学领域的成果,因而有着比较鲜明的政治倾向。它是以妇女为中心的批评,其研究对象包括妇女形象、女性创作和女性阅读等。它要求以一种女性的视觉对文学作品进行全新的解读,对男性文学歪曲妇女形象进行猛烈批判;它努力发觉不同于男性的女性文学传统,重评文学史;它探讨文学中女性意识,它声讨男性中心主义传统文化对女性创作的压抑,提倡一种女性主义写作方式。女权主义批评在发展过程中广泛改造和吸收了在当代西方影响很大的新马克思主义、精神分析、解构主义、新历史主义等批评的思路与方法,体现了它的开放性,增强了它对父权中心文化的颠覆性。
作品《万家诉讼》讲述了中国皖南一个小山村发生的“常人故事”,一个执拗的农村女人不自觉地运用法律为自己讨尊严的故事,村妇何碧秋因丈夫被打告到乡、县、市公安局,再起诉到法院,不屈不挠打官司,最终获胜。小说给我们带来了新的生活气息,其艺术魅力在于其中的人物不是群体的符号、文化的傀儡,人物已经被赋予人之为人的主体性,成了具体的有血有肉的生命个体。这个具有初中文化,没见过世面的何碧秋,不听丈夫和周围人的劝告,单枪匹马,带着身孕,冒着寒风,接二连三跑到乡里、县里、城里打了一冬的官司,终于找回了个人的做人的权利和尊严,有经过个人的努力在老中医的帮助下治好了丈夫的病,找到了做女人的自信,《万家诉讼》,本身就是一女性文学文本,因此用女权主义文学批评视角来解读完全符合作品的实际,并能得出合理的结论。
二、女权主义文学批评理论解读《万家诉讼》
(一) 中国农村妇女争取做人权利主题的彰显
现时中国农村,重男轻女,大男子主义,父权思想还很顽固。而如今,陈源斌的小说《万家诉讼》则是一部“阴盛阳衰”的文学文本——村长王长柱被具有初中文化,没见过世面的何碧秋村妇打败。李公安员,严局长,吴律师在何碧秋面前又显得多么苍白无力。《万家诉讼》把中国和西方文学艺术作品中生性豪侠,具有骑士风度的好汉救助弱女子的传统倒了过来,成了女强人为弱男人鸣不平,打官司。一个畏畏缩缩,窝窝囊囊的“大丈夫”万善庆面前是一个势不可挡的女人何碧秋。
解放以来,歌颂妇女,以女性为中心的文学艺术作品并不少。但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农村妇女大胆地做出“民告官”的举措,不能不说是颠覆了中国农村妇女的典型和形象。何碧秋这场官司“打倒”了多少男人——李公安员的裁决她不服,村长赔钱她不要,县公安局的裁决她不服,地方法院的一审裁决她不服。官司一直打到中级法院她胜诉为止。她得到了“说法”,夺回了在重男轻女,大男子主义,父权思想还很顽固的中国农村的话语权,找回了个人的做人的权利和尊严。
(二)《万家诉讼》关照了中国农村妇女争取做女人权利,展现了她们做女人的自豪感
西方女权主义文学评论家总是千方百计地在文学艺术作品中寻觅反传统的,有利于提高妇女地位,打破男子一统天下局面的任何符号与诠释;女权主义文学评论家是文本诠释的多元论者,用西方女权主义多元论来剖析《万家诉讼》,甚至会引起我国普通受众认为的荒诞的诠释。《万家诉讼》中何碧秋不断重复的一句话:“他当村长的管一村人,譬如一大家子,当家长的管下人,打,骂,都是可以的。可他呢?踢他胸口倒罢了,又踢他下身,几乎擦着要害了,不是逼人命嘛!”[2]34“又踢他下身”,下身这是要命的地方,踢这个部位,轻可以使他丧失性功能和生殖能力,重则丧生。这两者都是何碧秋所不能容忍的。踢了这要命的地方受损的不仅是她的丈夫,而且是作为妻子的她。因为这意味着剥夺了她享受性生活和生育的人生乐趣。
西方女权主义评论家却可以从中得出有利于妇女地位的诠释。60年代后期以后在法国乃至欧美名噪一时的评论家茱莉亚·克里斯蒂娃在1979年发表的题为《妇女的时代》一文中说,妇女想当母亲,想生孩子,“这是妇女为发现女性丰富而复杂的体验所不可缺少的,这复杂的体验蕴含着欢快和痛苦……”。在茱莉亚·克里斯蒂娃看来,妇女怀孕生孩子真是她有别于男人,高于男人,风险人类的伟大之处[3]305-306。
何碧秋为了享受性生活和生育的人生乐趣,多方找人给丈夫治病,在一老中医处一住半个月,多亏那退休老中医的极好手段,终于治好了“大丈夫”万善庆的病。她打赢官司,治好丈夫的病,争取到了中国农村妇女做女人权利,展现了做女人的自豪感和成就感。
(三)太阳好起来了——陈源斌在《万家诉讼》中重构了中国农村妇女形象
《万家诉讼》故事不但情节曲折,语言生动,而且人物性格异常鲜明。尤其何碧秋的性格,更具有中国农村妇女的典型特征,甚至可以说,何碧秋是中国农村妇女身上的一面镜子,反映出他们的优秀品质。勤劳、善良、爽快、乐观、勇敢,在何碧秋身上表现得相当突出。敢于“民告官”,坚信世界上一定有讲理的地方,相信世界上好人多,相信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正是具备了这些信念,才使她在同村长的斗争中无所顾忌,勇往直前。
在以往的涉及中国的农村妇女更多的是突出她们的身上的弱点和局限性,即,软弱性、妥协性、动摇性、不彻底性。主人公何碧秋执意要去讨个说法,打官司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这方面包括派出所李公安对她的不理解,村长对她的恼火,以及丈夫与她的言语不合,还有乡里乡亲对她得理不让人行为的种种议论。打官司的思想动因更多是她心里追求的一个说法,是一种尊严。她为了个人的尊严,彻底克服了中国农村妇女的上述她们的身上的弱点和局限性。
何碧秋是个善良的人 农妇何碧秋告村长王长柱,实在是迫于无奈,她最初是带着充分的谅解去村长家的,她只是想要个“说法”而已,“村长管一村人,就像一大家子,当家的管下人,打,骂都可以的。可他要人的命,这就不合体统了。这又罢了,我登门问,他连个说法都没有”。何碧秋告王长柱,表面看是对乡村生活“无讼”传统的一次出格与背叛,但她的心理前提并不是村长不可以打人骂人,她用了好比“当家的管下人”这样一个比喻来说明村长治理村务时适当的打骂在民间是可以被接受的。在何碧秋的眼中,她无疑是深深认同村长在乡村权力体系中的地位的,因而,即使出了“要人命”的事情,如果村长能及时给个“说法”,善意的何碧秋也就随时准备原谅他,这次她甚至还准备着等村长把钱递给她,她就把钱还回去,说一声“算了,事情也就这样了”。但霸道的村长显然不打算这么做,他颇为自负地把钱撒了一地,让何碧秋捡一次就给他低一次头,一直低三十下。也就是说,村长宁愿用侮辱的方法赔她钱,就是不给她“说法”。
何碧秋是个善良的人 她也不是不知道人情世故 从给市公安局局长买礼品这点就能看出来 她也知道村长好歹也是公家人 要面子 但她就是不能让这件事就那么过去了 她心里闷 咽不下这口气 她始终坚信 她可以找个地方讨到说法。通过何碧秋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陈源斌在《万家诉讼》中颠覆了中国农村妇女具有的弱点和局限性,即,软弱性、妥协性、动摇性、不彻底性。重构了且特书了中国农村妇女的特质:勤劳、善良、爽快、乐观、勇敢 并且通人情世故。
(四)男子英雄气概的颠覆
在中国传统文化重男轻女的文化氛围中男人是一个家庭中的顶梁柱,家中男人如果不幸病亡,人们尤其在偏远的农村人们习惯的说法是 “天塌啦”。令人感兴趣的是在英语文明语境下,男性气概/气质(masculinities)也基本相同:美国白人中产阶级理想的男子气概/气质(masculinities)主要有三方面得内涵:首先是孔武有力,有生殖活力的“原始本能性”;其次是独立自主,竞争好胜,坚持不懈的“后天成就性”;最后是意志力,自我克制和戒律修养所形成的某种“宗教性”。
“大丈夫”万善庆本人被打之后所表现令人叫绝:何碧秋告状过程中,“大丈夫”万善庆态度变化令人遗憾先是息事宁人,然后拉后腿,最后阻挠;他拙于言谈,毫无风趣,行为举止缺少阳刚之气与侃侃而谈,风趣幽默,英俊潇洒,豪爽奔放的白人男子形成鲜明对比,按照西方男子汉的标准这是对男子英雄气概的颠覆;何碧秋则勤劳、善良、爽快、乐观、勇敢,她恰与美国大众文化中男性气概/气质(masculinities)相符。
(五)英雄救美故事的颠覆
英雄救美是中西文学作品中久盛不衰歌咏的主题。中国文化中男性为中心的文本中即在男权文化中,男性优越,女性卑微;男性主动,女性被动;男性刚强勇武,女性柔弱温柔,男权文化反映的是一个男性拯救女性的世界;在西方文化文学语境下,撇开中世纪的浪漫故事不谈,在现代外国文学作品中,英勇的其实会把女性从各中各样的困境中拯救出来,这些可能是简单的缺乏自信,婚姻受挫,厌倦了生活,也可能是贫穷,受压迫或沉闷的家庭生活。就像灰姑娘童话中的王子一样,生活中的骑士洞察到女孩子的不幸,发现她身上闪光的东西,从而将她从不幸中解救出来;本小说被改编并被拍成电影之所以在西方如此受欢迎原因之一,初中文化,没见过世面的何碧秋村妇竟然把村长王长柱彻底击败,李公安员,严局长,吴律师在何碧秋面前又显得多么苍白无力;何碧秋一普通村妇也非现代意义上的美女却通过个人的坚忍不拔,为丈夫找回了尊严和“说法”,上演了现代版的“美女”救丈夫。
陈源斌的《万家诉讼》应该归于女性文学文学作品,在本小说中,作家从社会底层的视角关照了中国主流社会的被边缘化人物——中国偏僻农村的农村妇女的生存状态,关照了中国农村妇女争取做女人权利,展现了她们做女人的自豪感;作家颠覆了农村妇女的形象,重构了中国农村妇女勤劳、善良、爽快、乐观、勇敢 并且通人情世故的形象。
【参考文献】
[1]张京媛.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2]陈源斌.秋菊传奇[M].解放军出版社,2006.
[3]张中载.当代英国文学论文集[C].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