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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与“欲望”——从精神分析视角解读凌叔华的《酒后》

2014-03-12暨南大学广州510632

名作欣赏 2014年5期
关键词:好友丈夫妻子

⊙王 亮[暨南大学, 广州 510632]

作 者:王亮,暨南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

《酒后》是“五四”时期优秀女作家凌叔华的成名作。小说讲了一个不算复杂的故事:妻子采苕与丈夫永璋在家中宴会宾客,散席后二人皆有醉意,而好友子仪则不胜酒力酣睡于客厅。作为妻子的采笤对于丈夫的甜言蜜语心不在焉,却对醉倒的子仪体贴有加。望着沉睡中的子仪,采笤无法抑制心中的怜惜与爱慕之情,竟向丈夫提出要“闻一闻”(后面又变成了“Kiss”)好友的脸的要求。丈夫开始百般不愿,最后竟也勉强同意。在妻子慢慢靠近好友子仪并要实现那个“小小的愿望”时,却停住了,不要“kiss”子仪了,小说也就此戛然而止。

如果我们仔细地去分析一下,我们会发现小说中的人物都处在一种有趣的关系与环境之中。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小说中的人物都处在一种“酒醉”的状态,酒往往能把人带入了一种超常的生命体验之中;在酒精的作用下,人更容易从一种清醒的意识状态走入一种模糊的无意识状态。妻子采笤的“出轨”举动,正是一种无意识行为的体现;“自我”放松了对“本我”的审查,在力比多(Libido,即性力)的驱动下让作为妻子的采笤敢于向丈夫提出这样一种超越一般道德礼数的要求。

我们先看醉倒的子仪。作为夫妻二人的好友,他无疑是这篇小说中夫妇二人的矛盾焦点。有趣的是,本来他也应该是这部小说的主要人物之一,却由于他的醉倒而“沉默”了。我们对于“子仪”的了解,比如他有妇之夫的身份、家庭的不完满、气质不凡的风度,都是从采笤的叙述中得知的。子仪的身体虽然就躺在故事发生的客厅之中,但他并没有作为一个可以言说自我的主体而参与到故事之中。在故事中,他在夫妇二人的话语中“显现”,但实际上他并不“在场”。所以,与其说他是作为故事中一个人物,倒不如认为他不过是作为一个能指、一个符号,而这个能指在夫妻二人的心理中,有着不同的象征意义,构成了不同的心理关系。

我们再来看作为妻子的采笤。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采笤对作为好友的子仪关怀体贴,对自己的合法丈夫却是漠不关心。对采笤而言,沉睡中的子仪似乎有着某种特殊的魅力:

此时子仪正睡得沉酣,两颊红的像浸了胭脂一般,那双充满神秘思想的眼,很舒适的微微闭着;两道乌黑的眉,很清楚的直向鬓角分列;他的嘴,平日常充满了诙谐和议论的,此时正弯弯的轻轻的合着,腮边盈盈带着浅笑;这样子实在平常采苕没看见过。他的容仪平时都是非常恭谨斯文,永没像过酒后这样温润优美。

在这里,采笤把自己的情感与欲望投射到了沉睡的子仪身上。这不一定归咎于采笤与永璋的婚姻的不完美。“欲望”不等同于“需要”,“需要”是一种客观的生物本能,是可以满足的;而“欲望”则是不可满足的。正如婴儿的呼求中既有生理的需要,也有对爱的要求;他人可以满足其生理的需要,但无法为其提供无条件的爱。其结果是,婴儿的生理需要被满足了,但婴儿对爱的要求仍得不到满足——这一未能得到满足的部分即是欲望。用拉康的话来说,欲望是“从说出来的需求与需要的差异中产生的,它无疑是主体在其要求中说出来的需要得到满足后仍然缺乏的东西”;“欲望既不是需要满足的胃口,也不是对于爱的要求,而是从后者中减去前者所得的结果,是把两者分开的东西”。①对于采笤来说,丈夫或许可以满足她的物质上的生活需要,但不可能无条件地满足她对于爱的要求。这两者之差让她产生了一种欲望,而沉睡中的子仪就成为了这个欲望投射的对象。在采笤的心中,子仪象征着她某种所欠缺的东西(如小说中采笤所说的“令人倾心”的举止容仪、言谈笔墨和待人接物,这些即使让她通过占有丈夫也是不可得的)。这里的关系与精神分析理论中的“母亲的欲望”有点相似。采笤对于沉睡中的子仪的欲望,从某种程度看来类似于女人想要孩子的欲望(酣睡中“两颊红的像浸了胭脂一般”的子仪形象确实有点让人联想到柔弱的儿童,而子仪缺少妻子关爱的事实或许更加容易激发起女主人公内心潜藏的母性);而孩子则是母亲所欠缺的“象征的菲勒斯(阳具)”的替代物。

当然,在这里妻子的“自我”并不是完全失去了防御作用,她其实一直都为意识到自己愿望行为的不当性而焦虑。“酒醉”的状态只是让采笤的意识“审查”功能有所放松而不是完全失效。所以采笤把自己的欲望进行了“投射”,也就是把本属于自己的情感和愿望归于别人,把责任推给了外界,从而减轻了自我的压力以及来自内部的恐惧与焦虑。具体就体现在采笤在言行中把这种本能冲动伪装成了一种“怜惜”之情。一开始她就说“咳!他的家庭也真没味儿,他真可怜”,并表示各种体贴照顾以至于忽略了丈夫;后面在向丈夫提出亲近子仪的要求后,又辩解道:“他处在一个很不如意的家庭,我是可怜他……我想到他家中烦闷情况——一个毫没有情感的女人,一些只知道伸手要钱的不相干的婶娘叔父,又不由得动了深切的怜惜。……他真可怜!……亲爱的,他这样一个高尚优美的人,没有人会怜爱他,真是憾事!”就这样,女主人公把“我爱他”变成了“他值得我爱”“我必须爱他”,从而减轻这种行为带来的道德压力。此外,由于丈夫作为一个象征秩序与法律的“抽象的父亲”的存在,使得妻子的宣泄欲望的行为只能固着在“闻一闻”的阶段而不至于走向更为出格的地步。

我们这里再来分析一下作为丈夫的永璋。在小说的前半部分,永璋一直不断去赞美自己的妻子,在这个过程中他并没有考虑妻子是否在听,便不断大放溢美之词。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永璋有着一种自恋情结,自以为无所不能,仿佛有种得天独厚的心理状态,可以满足妻子任何的要求。事实上在这里一开始丈夫永璋跟妻子采笤处在了一种“想象界”的“镜像”关系之中。妻子在这里担当了“母亲”的角色而与作为“儿子”角色的丈夫处在了一种二元关系之中。丈夫永璋通过妻子看到了一个虚构的、理想而完美的“我”的存在。诸如“仙子下凡”“纯美之宫”,表面上看是在赞美妻子,实质上是一种自我陶醉。他隐含的逻辑关系是:“采笤很美好”——“采笤是属于我的妻子”——“所以我很美好”。在这种潜意识里,他希望成为她的一切,成为她欠缺的全部补充成分,用拉康的话说,就是欲望成为她欠缺的“菲勒斯”。在这一状态下,他就是母亲欲望的欲望,为了满足这一欲望,他将自己认同于这个想象的菲勒斯。②在小说的前半部分,永璋基本上忽略了好友子仪的存在,在他的视野里,只有妻子和他的一种二元关系存在;然而随着妻子提出要“闻一闻”子仪的脸时,子仪作为他者、一种类似于拉康所说的“父亲的名字”的象征秩序的能指侵入了这种二元镜像关系之中。永璋通过作为好友的子仪,开始重新意识到自己作为丈夫的身份并且知道“夫妻的爱和朋友的爱是不同的”,他必须恪守自己作为丈夫所要求的伦理秩序。虽然永璋最后答应了妻子的要求,但这也可以理解为兑现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秩序与法律的代表者之前答应妻子“满足她任何要求”的承诺,尽管他心中是十分不愿意的。在这里,丈夫从一种对母亲欲望的认同转向对父亲身份的认同,通过自我实现将自己注册到了象征秩序之中。

正如本文开头部分所言,小说中所有人物的无意识行为都是在“酒醉”这样一个特殊的条件下进行的,也是作者为了刻画人物特殊的心理活动而营造出来的氛围。只有在酒的作用下,人平常的清醒意识被麻痹,无意识才能对人的行为发挥明显作用,人物也才能做出一些平时被压抑的、不敢做的行为,在这里我们可以认为“醉酒”起到了弗洛伊德中“梦”的作用。而一旦酒的作用失去,人慢慢回复清醒状态,那么人自然也就会按照现实世界的原则去行事,“本我”被重新压抑下去。或许永璋的酒醉被妻子的骇俗要求吓醒了,从而唤回了他作为一个丈夫的身份;而作为妻子的采笤,也意识到了丈夫不可能无条件地答应她的任何要求(比如永璋没有答应在采笤吻子仪时陪在她旁边的要求)。随着她越走近子仪,“子仪的面目愈现清楚,采苕心跳的速度愈增。及至她走到大椅前,她的心跳度数竟因繁密而增声响。她此时脸上奇热,心内奇跳,怔怔的看住子仪”。一方面,在接近子仪的过程中,原来那种被压抑的欲望就渐渐地得到释放,从而达到一种兴奋的状态;另一方面,在这种兴奋状态下,采笤慢慢地从酒醉回复到清醒状态,原来麻痹的自我被重新唤醒,她眼前看到的子仪不再是一个自己欲望的对象,而是作为一个朋友、一种有着特定社会伦理关系要求的对象。“一会儿她脸上热退了,心内亦猛然停止了强密的跳”,“本我”在“自我”的压抑下退却了,采笤只能回到那个属于象征界的作为“父亲的名字”的代表的丈夫身边。

在这篇写于上世纪20年代、只有短短数千字的小说中,作者通过描写永璋与采笤这对夫妻酒醉后面对酣睡的好友子仪的种种言行,表现了男女之间那种隐秘而微妙的心理和感情变化。通过对小说中人物的心理分析,或许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小说独特的审美价值。

① 黄汉平:《拉康的主体理论与欲望学说》,《文学评论》2010年第3期,第196页。

② 王先霈、王又平主编:《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第5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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