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的学科性质
2014-03-11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戴曼纯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戴曼纯
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的学科性质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戴曼纯
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作为社会大规划的一部分,具有跨学科性质。由于研究视角众多,关于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的认识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根据西方学者的最新研究和论述探讨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的界定、学科的形成与发展、成效、理性选择模式及其他主要研究问题,以期展示学科的基本内涵。以往的研究和实践表明,语言政策及规划具有区域、时代、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局限性,任何语言政策制定和规划都必须顺应时代的需要。
语言政策;语言规划;语言多样性
1. 引言
我国近几十年来在语言政策及规划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汉语言文字标准化、推广普通话、少数民族语言建设、语言生活状况调查、外语教育等方面的研究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民族和谐、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做出了巨大贡献。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属于宏观社会语言学范畴,是关注社会的社会语言学,不同于微观社会语言学是关注语言的社会语言学(Nevalainen & Raumolin-Brunberg 2012)。作为当代社会语言学分支学科的语言规划具有跨学科性质,迄今已有50多年历史(Jernudd & Nekvapil 2012)。语言政策及规划作为一个学科源于西方学界,其主要思想和理论视角值得我们借鉴。本文主要讨论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的界定、学科的形成与发展、成效、理性选择模式及主要研究问题,以期展示学科的基本内涵。
2. 语言政策及规划的界定和本质
语言政策及规划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小到词语发音和使用,大到语言选择和学习,都属语言政策及规划范畴。语言是构建群体的关键要素之一,所有儿童都被各自的语言群体社会化,成人则努力保持自己在群体中的交际能力,教会儿童掌握群体使用的词汇和语言结构,并适时纠正。因此,所有人都在某种程度上管理、保护、推广语言,各种形式的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在不同社会应运而生(Wright 2007: 164),个人、家庭、公司、组织和政府都可能是语言政策和规划的主体。
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犹如一对连体孪生兄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却又各自不同。学者们在各自的论述中对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做出了不同界定,背景有异,用意不同。美国学者Einar Haugen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提出的语言规划概念,指的是一切旨在改变言语社团语言行为的所作所为。语言政策有时被用作语言规划的同义词,但准确地讲,语言政策是具体语言规划过程背后更宽泛的语言目标、政治目标和社会目标(Deumert 2009: 371)。也有学者(Skutnabb-Kangas &McCarty 2008)认为,语言政策是一种社会文化过程,包含官方颁布的法案和文件,以及关于语言形式和运用是否合法的日常语言规范;语言政策影响某一政体内语言或其变体的地位、权利、作用、功能和使用,以及社会组织和制度。语言规划也是社会文化过程,往往通过地位规划、本体规划、习得规划促使人们改变语言的使用。语言规划可能受以下一种或数种导向的影响,(1)语言被视作问题(因而必须消除语言多样性),(2)语言作为权利(在语言竞争环境中解决语言权问题),(3)语言是资源(促进语言民主和多元化)。总之,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均具有社会、政治和文化属性。正是这些属性使二者密不可分。
我们再看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的另一种界定。Fishman(1974)把语言规划界定为刻意改变语言地位、结构和习得所做的努力。语言规划是社会规划大范畴(包括住房、就业、迁徙、税收政策在内的广大公共政策领域)的组成部分,有明确的目标和实施方案。语言政策指官方机构和部门(如教育部、校方、单位领导层)实施的隐性或显性语言规划。语言政策可以是国家或机构针对语言结构、使用和习得制定实施的指导方针和规定,既可能是明文规定(如语言政策入宪)也可能隐而不言。虽然语言政策由政府机构制定和推行有其优势,但是大多数学者认为语言政策既可由公共机构(如政府机关、学校、法院)负责,也可由私人机构(如公司、企业、非政府组织)自行制定(Tollefson 2011: 357)。上至政府机构下至黎民百姓制定的语言政策及规划均会对社会结构和发展、人们的生活等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语言政策及规划的实施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语言教育。仅有地位规划和本体规划而无习得规划便无法达到目标。习得规划负责地位规划和本体规划的实施。一旦政策制定者确定某一语言在公共生活领域的作用及具体语言形式,语言习得就由教育工作者负责组织实施(Cooper 1989: 1),即习得规划通过语言教育和规划来完成。而语言教育政策指正规教育中和语言习得有关的政策,一般包括各级政府的法规和文件,下属机构的常规工作等(De Korne 2010)。
早期的语言教育政策及规划与现代化和发展理论相关且有三个关键的共同点:(1)乐观地认为语言教育政策及规划使少数民族语言群体受益;(2)政策及规划专家应当在制定、实施高效合理的计划和政策方面扮演重要角色;(3)学术研究及实践应当聚焦于民族国家。一般认为政府的教育机构在语言政策及规划活动中起主要作用,这一认识使早期研究采取自上而下的视角。但是,早期的做法有几个不足:(1)忽视了社会政治体系的复杂性,政策与实施成效之间的因果关系极为复杂,社会群体往往有不明言的不同目标;(2)关注国家政策和规划,忽略语言教育对象的态度和语言习惯;(3)过于相信语言教育政策及规划整合小族语言群体的价值(Tollefson 2008: 4-5)。之所以出现以上问题,是因为语言政策及规划具有区域、时代、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局限性。政策及规划的指导思想在变化,彼时彼地可行有效的做法在此时此地已失去价值。
3. 学科发展脉络
一般认为,现代语言政策及规划研究进入社会语言学领域始于20世纪60年代,兴起于70年代,学科发展与当时许多亚洲和非洲新独立国家面临国语选择和推广问题有关。语言选择、标准化及推广,国家团结与发展等问题吸引了大量学者对其进行研究探讨,使学科朝着问题驱动型方向发展。但是,语言是否能人为规划在学科发展初期备受质疑。当今学界认为语言可以被规划,但并不意味语言应当被规划(Deumert 2009: 371)。现代语言学作为一门科学早已摈弃规定语言学,语言学界执牛耳者为结构主义语言学。结构主义对语言规划持反对态度不仅因为结构主义的理论基础与规定主义截然不同,而且还因为语言规划超出了语言学范畴,是一门关注政策制定和实施、带有明显的社会政治色彩的跨学科(Jernudd & Nekvapil 2012: 17)。来自非语言学领域的理论中(尤其是社会文化理论),有的带有整合社会的倾向,有的则推崇语言文化多样性。关于语言的不同认识论在语言政策及规划研究界表现出不同倾向:语言纯洁主义、描写主义、自由主义等。正因如此,语言政策及规划领域迄今为止尚未出现主流理论。
为了了解语言政策及规划学科的本质内涵及发展脉络,我们可以参考新近出版的《剑桥社会语言学手册》(2011)和《剑桥语言政策手册》(2012)。前者的作者之一Tollefson(2011: 357-376)对语言政策及规划的发展做了一个简要的归纳整理,将学科的现代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经典及新经典时期、批判与幻灭阶段、学科复兴阶段。后者专辟一章(参见Jernudd & Nekvapil 2012: 16-36)简介语言政策历史,分为四个阶段:前现代、近现代、现代和后现代。前现代阶段的典型代表是1635年成立的法兰西学院及其推行的语言政策及规划,法兰西学院被视为欧洲许多类似机构的典范。19世纪欧洲兴起的民族运动以语言规划为手段,以满足语言和文化需求为由,将社会目标和政治目标合法化,并试图完成这些目标。前苏联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的语言政策及规划属于近现代类型,但是兼具前现代和现代阶段的部分特征。而捷克斯洛伐克同期由布拉格语言学派推行的语言规划带有明显的现代阶段特征,即重点关注微观层面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忽略社会问题,注重细节,不求大变。1918年从哈普斯堡帝国废墟中建立起来的捷克斯洛伐克族群较多,族际交流问题严重。布拉格学派致力于完善多数人使用的标准捷克语,其语言完善理论享誉世界,被后来的“经典语言规划”认可接纳。作为布拉格学派语言规划标志的基本概念(如语言规范、语言功能、语言雅化、语言培育等)对后来的语言政策及规划产生了重要影响。
下面我们主要根据Tollefson(2008, 2011)及Jernudd & Nekvapil(2012)的阐述,结合其他学者的观点,简要介绍现代语言政策及规划学科的发展阶段。
3.1(新)经典阶段
近现代语言政策及规划的大部分研究聚焦于设计语言政策及规划的理论框架,研究有限的实际问题,例如新兴民族国家的本体规划。早期研究与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和国家发展密切相关,受现代化理论影响严重(Tollefson 2008: 3-4)。学科发展初期一方面缺少理论,另一方面关注的问题不够全面。因此,不少学者借鉴其他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指导语言政策及规划研究,关注的问题由此拓宽,涵盖语言本体和语言相关问题。
根据Tollefson(2011)的观点,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为学科发展经典时期(包括后期的新经典阶段),为语言政策及规划奠定了基础。这一阶段的学者主要关注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在大量案例研究和理论探讨的基础上提出这样的观点:语言是南亚、东南亚和非洲初建国家面临的社会、政治及经济挑战中最核心的问题。例如,后殖民国家的教学语言是否应当继续使用殖民者的语言?地方及本土语言是否应当通过标准化最终在公共领域代替殖民语言?多语国家应当如何选择自己的通用语?各不同教育层次应当实施什么样的语言教学方案?没有文字的语言或一语多文的语言是否应当设计新的书写系统?此类问题,不一而足。许多情况下,这些问题成为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现代化和国家发展的核心问题。语言政策及规划在发展初期被认为对解决发展中国家的语言问题具有重大的实用价值,而实际上其价值远不止此,语言政策及规划还可以用于解决和语言相关的问题(如多民族国家的民族融合、政治架构)。初期的语言政策及规划仅区分地位规划(确立语言变体的社会地位,如教学语言、行政管理语言、司法语言)和本体规划(针对语言结构方面实施的规划,包括标准化、词库建设、创制文字、纯洁化、国际化等),后来才加上习得规划(通过语言学习推广语言,促进语言传播)。实际上,地位规划和本体规划并非泾渭分明、非此即彼,本体规划往往是地位规划的手段或延伸。虽然语言政策及规划发展初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或操作模式,但是对学科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大量案例研究得出一条关于多语社会语言问题的重要结论:多语社会最好是稳定的双言社会,即两种相近的语言变体明确用于不同领域。双言概念的含义在语言政策及规划学科发展过程中也发生了变化,涵盖范围更广,即不同语言使用范围采用了两种(甚至两种以上)语言变体(包括同属一门语言的方言、社会方言,乃至不相关的语言)。双言的稳定性主要在于语言变体不是竞争关系,而是各司其职的互补关系;双言的功能划分是社会的自然选择。如果双言的使用范围出现交叉,则可能导致不稳定的双言关系。对此,语言政策及规划制定者必须充分考虑多语社团的利益,清晰划分不同语体的用途。(新)经典时期的理论与实践依然在影响当今的语言政策及规划研究,没有地位规划、本体规划和习得规划,语言政策及规划就无从谈起。
3.2 批判与幻灭阶段
新兴后殖民多语国家的语言政策及规划成效令人失望。在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新)经典语言政策及规划遭受批判。批评意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经典时期把语言政策及规划与现代化和发展过于密切地关联在一起,将其视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手段,例如将本土语言词汇系统现代化、制定教学方案向小族语言使用者快速传授主流社会语言。而事实上,经典时期的语言政策及规划往往未能促进经济发展。第二,语言政策及规划研究对受国家政策和计划影响的社团关注不足,把主要精力放在教育部及其他国家机构自上而下的规划上,忽略了语言小族的政策偏好、学习通用语对社团的影响、身份认同、幸福感等问题。第三,政策推广忽视了普遍存在的强制性问题。其他批评包括:经典时期看重显性政策,忽略了隐性政策具有同样的重要性;过分关注机构(如学校)这一宏观层面,忽略了微观层面;没有注意不同语言变体的成本效益问题,比如为什么某些语言适合作为高阶语言、为什么低阶语言不可用于高阶场合等(Tollefson 2011)。
Jernudd & Nekvapil(2012)也持类似的观点。他们指出,许多学者不赞同经典语言规划隐含的理论基础,因为它破坏了语言规划的中立性。语言规划带有明确的社会政治意图,旨在促进现代化,结果不但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反而强化了发展中国家的社会和经济方面的不平等。
席卷语言政策及规划领域的各类批评最终导致新思路和新方法的诞生,由此出现新的核心问题,如语言政策及规划与社会不公的关系、语言政策及规划的思想本质、语言小族的感受、政策及规划的民主模式等。很显然,语言政策及规划的关注点发生了重大变化。
3.3 学科复兴阶段
20世纪90年代初,语言政策及规划研究受社会科学理论发展(尤其是批评理论)的影响,开始复兴。这一阶段的早期研究大多关注影响规划和政策的历史因素和社会结构力量,特别是阶级、性别、种族和民族。运用批评理论的历史结构观(historical-structural approach)与(新)经典时期的认识有本质区别。例如,经典时期强调个人决策及政府部门的作用,历史结构观试图释放影响语言运用的社会因素和历史因素,不将个体语言决策视为成本效益分析的结果,而是探索成本效益具体表现方式的潜在原因:为什么有的群体必须耗费成本去学习主流语言、为什么某群体的成本效益不同于其他群体、语言政策带来什么利益等。在历史结构观视野下,个体语言决策不能视为个人选择,而应视为复杂历史结构因素产生的结果。正是复杂的历史结构力量造就了社会系统,个人必须遵循社会系统行事。语言政策的历史结构观重视历史因素的作用,把历史关系视为根本关系,不做细致的历史分析就无法搞好语言政策及规划研究。历史分析法重视结构因素(特别是经济阶层因素)划分的不同群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历史结构观认为成功实施的语言规划通常服务于强势群体,因此单纯评估政策实施的成功程度意义不大,评价的重点在于语言政策及规划如何影响不同社会群体的生活机会,影响不平等权力关系的可能性,以及对社会公正的影响(Tollefson 2011)。Jernudd & Nekvapil(2012)所指的后现代语言规划类型反映的正是西方社会关于语言的新认识,重视语言权,在全球化过程中维护语言多元,承认并支持社会多样性,保护社会多元特点。
语言政策及规划研究转向关注权力、不平等和社会公正仅仅是该学科拓展研究思路和方法的第一步。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学科出现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从事语言政策及规划研究,并且把其他领域的研究思路引入这一学科,例如世界体系论(world-systems)、语言生态观(ecology of language)、治理观(governmentality)等(Tollefson 2011)。
世界体系论区分中心和边缘,关注中心语言(如英语)对边缘世界精英的作用,许多边缘国家精英在中心国家或本地精英学校接受教育,教学语言采用中心语言;甚至有的边缘国家(如菲律宾),非精英阶级也被迫接受具有官方地位、用于教学的中心语言。运用世界体系论的代表性观点有Phillipson(1992/2012)的语言主义和语言帝国主义。帝国主义一般指强大的外部群体将其政治、经济和文化规范强加在他人头上,与欧洲的殖民扩张密切相关 (Mühlhäusler 1996: 18),中心国家或社会通过剥削、非等价交换等手段统治边缘国家或社会。所谓语言主义,则是指处于支配地位的语言被赋予令人向往的特征属性,起着吸纳作用;而处于被支配地位的语言被赋予相反的特征属性,起着排斥作用。英语语言帝国主义是语言主义的一种。只要把英语推广政策置于帝国主义框架下进行考量,就会了解到强大的中心国家以牺牲边缘国家利益为代价,通过推广英语保障中心国家的利益。英语语言帝国主义的合法化依靠两个手段推行教育语言规划:语言文化(盎格鲁中心观)和教学法(职业化)(Phillipson 1992/2012: 47)。因此,有人如此批评语言帝国主义,即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在殖民过程中成为杀手语言(Mühlhäusler 1996: 20),导致大量本土语言消亡。
语言生态观将社会语言与生物多样性进行类比,其核心思想是尊重语言多样性,关注濒危语言、语言活力、语言维护和语言复兴,坚信社团语言对形成身份和归属感的价值,坚信异质和杂合是所有语言的根本特点,关注语言权利。例如Wright(2004)从语言生态角度论述南非语言政策时指出,英语在经济中的势力是促使南非语言生态朝双语互利形式(a form of diglossic mutualism)发展的主要动力,英语在全国范围内用于高层交际,而非洲语言起着重要的互补作用,南非语(或称南非荷兰语)正日渐获得语言交际的补充地位。南非语已发展为适用于高等教育的语言,但英语是广泛获得知识的工具及国际学术界发表成果的语言,南非语在许多学术领域还处于次要地位。使南非民众广泛接受语言生态多样性的关键在于将重心从研发政策转向研究语言能力的培养,为南非语言的复兴提供保障。
语言政策及规划使用的治理概念源自Foucault的论述。Foucault使用的治理有两重含义:一般指伴随国家利益出现的管理艺术,第二种含义更窄,指18世纪开明政府的出现(Bröckling et al. 2011)。治理观体现行政、法律、财政、制度、专业部门、具体做法及手段等在内的所有规约个人及群体行为的力量。语言政策及规划(尤其是这方面的话语)、教育及其他机构的做法均视为社会规约手段。按照语言治理框架研究语言政策及规划的学者探索语言、文化及教育如何形成不同的制度,而制度对于管理而言至关重要。语言治理关注(尤其是机构内部的)日常话语,将语言政策表述为文化政策,视其为决定人们态度和行为的道德观及政治观。语言政策不是推广或限制某些语言,或仅仅为实现更大的政治目标和经济目标,而是从广阔的文化领域和历史领域进行考量。
从现代语言政策及规划的几个发展阶段可以看出,学科内涵在不断扩大,从带有明确社会政治目标(如实现一国、一民、一语三位一体的目标)的地位规划、本体规划和习得规划,逐渐演变为重视语言权、保护语言生态、消除社会不公、保护语言多样性等。关注点的重大转向反映了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是不断考量语言政策及规划的社会政治成效的结果。
4. 语言政策及规划的成效及理性选择模式
语言政策及规划实施的成功程度各地不尽相同。有的国家相对成功,也有国家努力而效果不佳。当今欧洲不少国家的建立与语言政策及语言规划密切相关,例如法国的民族建设离不开法语相助。可以说,语言政策及规划曾对欧洲的民族建设做出过重要贡献。近现代早期欧洲的语言政策及规划始于西欧本土语言的标准化及其传播。第一批摆脱封建主义的民族国家有法国、西班牙、英国、瑞典和荷兰。统治王朝战胜来自贵族的权力挑战,确立了稳固的疆界。随后出现的中央集权时期使首都和宫廷使用的方言获得比国内其他方言或语言更高的地位,成为行政部门通用的语言。例如,法国国王1539年颁布敕令,降低拉丁语在公文、合同和司法领域的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国王使用的语言,不容有他。1536年英国的《联合法案》规定,只有学会了英语的威尔士人才可以担任公职(Wright 2007:165)。欧洲国家的语言规划产生了明显的政治效果,即国内的语言愈趋统一,差异在缩小,而与邻国的语言差异则出现最大化。国界实际上也是语言边界。许多欧洲国家语言政策和规划取得成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主要原因离不开民族主义思想、忠于国家、积极科学的态度、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发展、教育普及、工业化等。尤其是工业化吸引使用不同语言或方言的人前往城镇这样的语言大熔炉,人们不得不使用国语作为通用语。虽然欧洲大陆被语言分割成若干国家的过程从未彻底完成,但是教育部门和中央政府推行的显性语言政策和规划,以及作为其他政策(比如大规模征兵)副产品的语言政策及规划,促进了国家内部团结,建立起了语言疆界。
19世纪至20世纪初的欧洲语言政策及规划远比美国同期成功。美国在摆脱殖民统治后成立的政府没有几届像那些欧洲国家一样努力实现语言、民族和领土融合一致的民族主义理想。迄今为止,美国仍未制定并推行显性的国语政策,唯英语运动仅反映出自下而上的语言规划诉求。印度尼西亚和坦桑尼亚属于积极推行语言政策及规划工作的国家,但是国语未能全民普及,尚未成为所有公共领域的交际媒介(Wright 2007: 166-167)。这些事实说明,语言政策及规划的推行效果受制于诸多因素。尽管欧洲的语言政策及规划相对比较成功,但是很难真正做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语言三位一体的政治目标。在语言融合度不高的地区(例如前南斯拉夫),小族语言群体一直给国家带来政治困扰,甚至造成分裂。这就足以证明语言融合政策的优势和价值。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政治格局的变化,过去推行的语言政策及规划必须重新评价并做出调整。欧洲过去以语言规划为手段促进民族建设,对当前的欧洲一体化带来不少障碍。例如,欧洲国家把语言政策和教育置于主权之中,各自为政。拥有27个成员国的欧盟和拥有47个成员国的欧委会(包含所有欧盟成员国)在教育事务和语言事务方面权力有限。他们的主要作用只是推行一体化、促进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和交流。自欧盟将2001年定为欧洲语言年以来,语言政策研究出现新的势头,2007年设立多语专员职位,负责语言政策,但是随着2010年新的欧盟委员会入职,多语领域的工作并入欧盟教育、文化、多语及青年专员的工作。欧盟委员会的多语政策有三项基本目标:所有公民可以用自己的母语阅读欧盟文件,促进多语经济,鼓励语言学习、提倡社会语言多样性。语言政策远期目标是,每一位欧洲公民除母语之外从小至少学习并掌握两门语言的基本技能,即所谓M+2方案(Cenoz & Gorter 2012: 307)。很显然,推崇语言文化多样性使欧洲一体化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大语种(如英语、法语、德语等)之间、大语种与小语种之间的角力场。最后的胜负遥未可知。语言帝国主义在此似乎难有市场,语言生态观和语言资源论也许能有一席之地。
根据Deumert(2009: 380)论述的语言规划理论,语言是一种社会资源。语言就像黄金、煤炭和水一样的自然资源,社会上的语言使用可以合理系统地进行规划。语言规划的特点是在不同解决方案中作出合理的选择。决策过程分五大步骤:发现问题,确定目标,提出解决方案、分析成本效益(cost-benefit)并合理选择方案,实施解决方案,通过比较预期结果和实际结果进行评估。
所谓语言规划问题,一般指创制文字、编典及现代化。但欧洲当前的语言规划不存在这些问题,主要问题在于语言选择和组合。理想的语言规划应当建立在深入了解社会语言状况的基础之上。实况调查是理性决策的先决条件,包括全国性普查和大型社会语言学调查,以便确定母语使用人数、二语使用人数、双语使用程度、语言选择与维护方式、语言态度等。成本效益分析在语言规划中有着重要作用,但是有别于经济学家广为采用的严格意义上的成本效益分析,因为语言规划的成本效益分析需要考虑非物质因素。规划者必须明确目标、问题及结果,掌握决策过程所需要的信息。成本效益分析在语言规划中的应用有两个难点,一是语言规划耗时长(有的长达几十年),难以准确计算出成本和效益;二是语言规划的效益很难用金钱衡量。
以比利时为例。虽然比利时推行法语和荷兰语(佛兰芒语)双语制耗费很高的成本,但是,如果只选择法语或者荷兰语就会导致社会动荡和政治冲突,因为语言身份与文化身份之间的联系在比利时尤为密切。我们再以波兰为例。像许多其他东欧国家一样,波兰在20世纪90年代面临选择俄语还是英语作为第一外语的问题。按照成本效益分析,波兰有两种选择:继续将俄语作为第一外语,原有课程设置不作变动;或者用英语代替一直作为第一外语的俄语。如果引进英语作为第一外语,需要消耗的成本包括培养英语教师、支付英语教师工资等。预计获得的效益包括:掌握英语知识、促进与西方国际的贸易、改善去英语国家留学的条件、加强与西方国家的文化联系、拓宽获得重要科技文献的渠道、提高生活水平等。
理性选择模式依靠中央政府实施语言规划,政府控制并协调理性决策。在非洲,这样的语言规划方式遭到学界的批判,他们认为政府参与的语言规划反映了欧洲中心论,对非洲的语言规划实践来说过于理想化,水土不服。发达国家的语言规划往往由政府主导实施,而非洲大多数语言规划工作由非政府机构负责。况且,没有任何一个非洲国家制定明晰的语言政策。大多数语言规划决策并非建立在充分了解社会语言状况基础之上,因而理性不足,实施策略往往临时起意(Deumert 2009: 384-385)。
理性选择模式并不一定产生理想的结果。语言规划很少完全遵照这一理想模式。正如Cooper在讨论语言规划的界定时指出,从长远来看,很难找到所谓系统、理性、理论驱动的语言规划;现实中的语言规划往往可能是一团乱麻,随意性大,受情绪左右(Cooper 1989: 41)。参与语言规划者除政府外,还有语言研究机构、教育部门、教会、语言协会、民间压力群体和个人。这些机构及个人认识水平及视角存在差异,很难使语言规划呈现出系统而理性的特征。因此,理性选择模式仅仅是一个理想化的模式。
5. 结语
语言政策及规划研究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科。它像所有研究动态变化系统的领域一样,必须顺应变化,不只是发现新现象和新问题,而是要根据新知识重新评价过去的做法和已有的理论。语言政策理论家和实施者不但要解释当前观察到的事实,而且要为那些希望解决冲突、提高交际效率且尊重语言变体者提供必要的指导,正因如此,他们往往需要避免匆忙选择过于简单的模型和解决方案。学者们一般不会直接提出明确的建议,而是揭示理解语言政策、描写社会语言生态、认识众多相左观点、提出语言规划和管理方式等有关挑战的复杂性(Spolsky 2012: 15)。
当代社会进程有三大特点:全球化、迁徙和管理区域化。语言政策及规划的理论模式无疑必须顺应时代的需求。虽然新的研究问题不断出现,但是老的问题依然还会受到关注。这些正是语言政策及规划学科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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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曼纯,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语言政策、二语习得、外语教学、句法学等。电子邮箱:daimanchun@bf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