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逾越资源环境承载力
2014-03-11朱坦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南开大学教授
朱坦 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南开大学教授
高帅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不要逾越资源环境承载力
朱坦 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南开大学教授
高帅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先讲一则大家熟知的小故事。时间管理专家为学生讲课。他拿出一个广口瓶,往里放一堆拳头大小的石块,直到再也放不下了,他问道:“瓶子满了吗?”所有学生应道:“满了”。他伸手从桌下拿出一桶砾石,倒了一些进去,“现在瓶子满了吗?”他第二次问道。“可能还没有”,一位学生应道。“很好!”专家说。他伸手从桌下拿出一桶沙子,慢慢倒进玻璃瓶。“瓶子满了吗?”“没满!”学生们大声回答。他再一次说:“很好。”然后他拿过一壶水倒进玻璃瓶直到水面与瓶口平。抬头看着学生,他问道:“这个例子说明什么?” 一个心急的学生举手发言:“它告诉我们,无论你的时间表多么紧凑,如果你确实努力,你可以做更多的事!”“不!”时间管理专家说,“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如果你不是先放大石块,那就再也不能把它放进瓶子里。那么,什么是你生命中的大石块呢?切切记得先去处理这些‘大石块’,否则,一辈子你都不能做到。”
我们知道,生态环境是由多重要素组成、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复杂的巨系统,仅针对少数的、现阶段表现突出的问题,实施相对单一的对策、手段,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资源环境问题。而人类的区域开发、生产加工和生活消费等行为产生的资源环境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业已实施的末端工程治理和部分环节的环境管理还难以实现通盘考虑,这就给资源环境的超载留下了空间,环境质量的全面、持续改善也就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来讲,在顶层设计中,解决资源环境的超载问题是一个“大石块”!否则环境承载力没有了,环境容量超了,才重视,加快后续建设也没有用,这就是故事中所说的“一辈子你都不能做到”。
我们必须正视环境容量有限的问题,要真正转向社会发展“新常态”,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就必须明确在今后的发展中一定不能逾越资源环境承载力,必须建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
发电厂的烟囱在黄昏中与城市灯光呼应。CFP/供图
自然界承载力有限
无论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到何种程度,人类都不是凌驾于其他物种之上的自然界支配者,仅是地球复合生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主体,要尊重自然,绝不能把自然当作随意改造、恣意利用的对象。
人类通过掌握和应用自然规律,调动自然界的力量,为人类服务。但生态学知识告诉我们,一定区域的生态环境内只能承载一定数量的生命群体,一旦超越这一承载规模,整个生态系统将面临着一定风险。建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顺应了自然界具有有限的承载能力这一客观规律。
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可避免地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改造和利用自然,但是这种利用和改造必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之内。长期以来,人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针对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这些工作相互间通盘考虑不够,与维护生态环境良好承载能力的要求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针对这一问题,只有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和实践工作,统筹考虑资源消耗、污染排放、生态保护等,对已经产生和持续产生的资源环境影响进行存量优化,对未来的开发行为做好科学规划,才能使人类生产、生活等各项行为的开展建立在生态环境能够承载的基础之上。
制约效应不允许再协同推进
在以往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我们更多的从协同推进的角度来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这种选择有其历史必然性,主要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基础差、发展不平衡,首先面临着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重任。从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来看,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前期和中期,自然资源和环境成本尚未构成制约因素,我们可以协同推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
但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当前阶段,资源环境因素的制约效应已经很强烈,且正在进一步强化。我们必须认识到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处理二者间关系时应优先考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习近平同志在一系列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讲话中,深刻阐明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理念。他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在“新常态”下,如果我们不考虑绿水青山就无法得到金山银山,即使得到了也会失去。资源环境承载力是处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关系的重要切入点。建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将发展的资源环境影响控制在自然界承载能力之内,体现了生态环境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资源环境超载在哪
当前我国不少地区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资源环境超载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包括区外输入的资源)难以支撑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环境容量已近极限,环境质量长期不达标;三是区域内的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物多样性保育区等受到破坏。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随着人类经济社会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的不断增强,除了生态环境自身的承载能力以外,不少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超载问题是由于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滞后和不到位造成的,同样的经济社会规模、结构在不同基础设施条件下产生的资源环境压力相差巨大,因此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情况也是影响资源环境承载力的重要因素。
建立预警机制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预警机制是协调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预警机制的战略部署,要求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实行限制性措施。
新《环保法》要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预警机制,需要以环境容量和资源禀赋为基础,以环境质量达标、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功能保障为目标,总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保在负面环境影响可能超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阈值时提前产生预警。
在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对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时,要充分发挥规划环评的重要抓手作用。要按照环境管理提前介入规划、决策的要求,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将评价内容由以环境质量为主拓展到建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上,将污染减排与环境容量相挂钩,将产业结构调整与区域资源供给能力和环境质量达标联系起来。规划环评的应用要拓展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特别是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重点领域,如生态功能区划、土地利用、交通发展和产业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