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记四代家族传承宝典
2014-03-10李雪松
李雪松
随着中国民营企业进入大规模的一、二代传承交接之际,李锦记,这家拥有125年历史、四代传承的企业,显得格外有借鉴价值。但是很少有人真正了解这家传承四代的企业,在家族传承方面有何独到之处?又有怎样的具体操作“规章”?
总结来说,李锦记集团在保持基业长青、家族企业有效传承方面具有三个独具匠心的创新秘笈:一,确立了家族核心价值观;二,设立家族委员会;三,制定家族宪法。
秘笈一:“进化”而来的
家族核心价值观
在100多年发展中,李锦记在未形成正式的家族治理结构之前,已从文化入手来维护家族和谐,避免分裂悲剧重现,同时也通过文化激发共同目标和代代传承中的创业精神。期间,李锦记确立了其文化中的两个价值观:
第一个核心价值观——“思利及人”。
李锦记的第一、二代创业者在经营中一直秉持着理解顾客、合作互利的经营观念。第三代传人李文达曾结合个人体会,从友人赠予的条幅中摘取了“思利及人”四个字,提炼为治家和经商的信条。
“人”不仅包括李家传人,也包括员工、消费者、上下游的商业合作伙伴,甚至竞争对手等,都属于“我们”的概念。“思利及人”,就是做事如何有利于“我们大家”。在第三代传承人的培育下,家族第四代又进一步将“思利及人”解读为“换位思考”、“关注对方感受”和“直升机思维”三个要点。
“换位思考”,即做任何事情都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思考。比如担任高管职位的家族成员经常出差,每当快回家的时候,他都要换位思考。比如:已经等了他一星期的家人会希望自己做什么?而“直升机思维”,则要求家族成员站在整个国家、民族、社会的高度去思考问题。
换言之,在李锦记家族内部,每个成员都被要求从家族立场出发,而非个人角度考虑问题,自然就能减少内部矛盾的产生,促进家族和谐。
第二个核心价值观——“永远创业”。
这是李锦记在代代创业过程中得出的珍贵经验。经历两次家变,凭着不懈的创业努力,两次从负资产的困境中走出来的第三代传人李文达,深刻体会到创业对于家族延续、企业成长的价值。
他提出“守业是守不住的,只能不断创业、创新”,即是“永远创业”的理念。在“永远创业”的观念指引下,李锦记提出了“推广中国优秀饮食文化、弘扬中国优秀养生文化”的远大创业愿景,激发更多家族成员参与创业。同时将家族传统的创业纪念仪式不断正式化和制度化,以持续激励后代的创业热情。
1980年代,曾有一家马来西亚工厂对李锦记产品构成侵权,其蚝油产品的商标图案与李锦记旗下的熊猫牌商标图案极其相似。经过很长一段时间起诉,李锦记最终赢了官司,不仅该侵权工厂,连同销售侵权产品的18家超市都要对李锦记赔偿。但是,李锦记没有要求这些超市把赔偿交上来,而是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建议它们改为销售李锦记的正牌产品,并将赔偿款当作李锦记产品的市场推广费用。如此处理,让那些面临赔偿的超市甚为感激,结果李锦记的产品很快在当地打开市场,销量大增。
这就是“思利及人”的价值观在处理商业事务中所起到的作用,而不仅适用于家庭和公司内部事务的处理。
秘笈二:家族委员会,内部培本固元
在李锦记的发展过程中,曾经历过两次大的分家,每一次分家都使李锦记陷入负资产的境地。作为两次分家的亲历者,李锦记第三代传承人李文达大受刺激,但同时也得到不少教训。为了不让分家事件重演,2003年,李锦记建立了一个沟通的平台——家族学习和发展委员会(简称“家族委员会”)。
家族委员会,是一个家族成员相互交流的平台,而不是颁布家长意志的独裁机构。家族委员会的中心工作不是如何改善李锦记的企业经营状况,而是如何从战略上规划家族的发展。包括家族宪法、家族价值观,以及三、四、五代的培训内容等。
从世界范围内看,家族企业设立家族委员会并非李锦记首创,目前也不止李锦记一家在采用,但李锦记集团却成功利用了这种形式来对企业实施有效的制度化管理。李锦记家族委员会设立了很多机构,每个机构各司其职,让家族成员各得其所。各机构的职能分工如下:
(1)学习和发展中心。负责所有家族成员的学习和培训,制定对成长中一代的培养方案,其中尤其关注家族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负责人由第四代成员轮流担任。
(2)家族议会。从属于家族委员会,是全体家族成员(包括配偶)的沟通平台。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会议,讨论需要所有成员共同参与的家族内部事务。如每年一次的家族旅游。家族议会可由一名家族委员会成员提议,或由其他家族成员提议,经家族委员会批准召开。
(3)“超级妈妈”小组。这是专为妈妈们交流培养后代的经验提供的沟通渠道,家族内所有妈妈都参加。
(4)家族慈善基金。主要负责家族层面的慈善事务,是家族承担社会责任的机构。
(5)家族投资中心。负责管理家族在业务之外的其他投资,也支持可行的新创业务。
(6)家族办公室。是家族事务的常设性支持机构。
在具体的运作方式上,家族委员会每三个月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持续4天。无论家族成员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必须回来参加,如果迟到就会受到惩罚。会议主持人由家族委员会的核心成员轮流担任。
在李锦记,之所以如此重视家族委员会,是因为李锦记的家族理念极有特色:有的家族企业会把核心目标放在“企业永续”上,而李锦记则把核心放在“家族永续”上。因为如果以企业生意为核心目标,一旦家族内部出现问题,生意其实也会跟着受挫。
李锦记家族委员会还制定了人性化的议事规则,其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可接受行为和不可接受行为。可接受的行为包括:”我们大于我”、坦诚表达、建设性反馈、畅所欲言、积极争论、对事不对人;不可接受的行为包括:负面情绪、一言堂、“我就是这样”、言行不一致、人身攻击。一旦有人在激烈辩论中失控,这些条规有助于缓和气氛,在共同规则中让会议继续进行。
秘笈三:家族宪法,
不可逾越的红线
“家和”,一定要有合理的家族结构作为保障。除了家族委员会,李锦记还制定了严格“家族宪法”,用以保障家族成员家庭结构的稳定与和睦。家族宪法被确立为所有家族成员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准则,包括如下关键内容:
(1)股权的继承和转让:家族宪法规定股东须具有李锦记家族的血缘,但不限男女。股东想要退出,股份由公司统一购回。
(2)家族成员的雇佣:家族欢迎家族成员加入家族企业,但必须在家族外的公司工作3-5年才能进入李锦记。且应聘的程序和入职后的考核必须与非家族成员相同。进入企业后工作出错也要受处罚。
(3)董事会:成员由家族委员会在对业务有兴趣的家族精英中选择出任,可聘请外部非执行董事。主席由家族成员出任,家族委员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选定董事会及各个业务的主席,主席可以连任。
(4)家族委员会、董事会与管理层的角色分工:李锦记家族在家族宪法中对家族委员会、董事会与管理层的功能做了细致区分,避免家族对企业的不适当干扰。
还有一个极为有趣的做法是:李文达与第五代子女还特别约法三章:不要晚结婚、不准离婚、不准有婚外情。尤其是后两条,是其能否“参政议政”的必要条件。具体讲就是:如果有人离婚或有婚外情,那将自动退出董事会。之所以有此特别规定,是因李文达见到周围很多朋友因家庭不合导致家族没落、生意衰败。
由于家族宪法的很多内容并不是针对当下问题的,而是给第五、六乃至第七代的,因此第三、四代成员经常需要思考的问题是:未来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例如,第四代掌门人李惠雄发现:第五代对接管公司并没有太大兴趣,从小接受西方教育的他们普遍希望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和生活。针对这种新情况,李锦记通过家族旅游等方式,让第五代了解家族使命、家族生意、家族成员的思想和方法,以期在无形中产生家族凝聚力,并对第五代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本文作者系和君咨询合伙人)
责任编辑:孙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