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浙南水乡优势建设山水滨海森林城市
2014-03-10撰文陈余钊李克恩赵文光
◆撰文/陈余钊 李克恩 赵文光
立足浙南水乡优势建设山水滨海森林城市
◆撰文/陈余钊 李克恩 赵文光
城市绿道,健康骑行
温州市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紧紧围绕市委打造“三生融合·幸福温州”的发展战略,把创建“森林城市”作为打造城市良好生态人居环境的根本之举。从2010年起,开展“绿满温州”生态文明行动,同步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优势,努力创建山水滨海森林城市,打造生态文明美丽温州。
2010年冬至2013年春,经过近3年大规模城市绿化,温州城市绿地面积大幅度增加,建成区绿地面积由2010年的3497公顷增加到目前的6725公顷,公园绿地面积由884公顷增加到3317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4.51平方米增加到17.8平方米。建成区林木覆盖率达31.26%。
在全市开展“森林城市”创建的同时,温州市下辖8个县、市都启动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其中,洞头、永嘉已成功建成省级“森林城市”。2011年以来,温州市共建成省级“森林城镇”29个、市级“森林城镇”5个,市级以上“森林村庄”1117个。
温州市部署开展“森林城市”创建以来,全市上下联动,以超强的决心、超常的举措力度,大幅度增加投入,大规模实施绿化,大力开展特色创建,强力推进“创森”工作。
更新绿化观念,高位强力推动。温州市领导提出“绿化是城市有生命的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绿化先行”,“良禽择木而栖,良才择地而居,优化环境必须从绿化抓起”,“抓绿化就是抓环境、抓生态、抓转型、抓发展、抓民生,进一步更新绿化观念,凸显温州地域特色”等理念。经过3年来的“创森”实践,这些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温州市始终把打造优美环境作为城市发展的第一资源,把森林建设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拉动城市经济、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工程来抓。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创森”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区区长及29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全市绿化“创森”大会,全面部署“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同时,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都成立了“创森”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及时动员部署,联动推进。市政府下发文件分解下达各地各部门年度“创森”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纷纷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实施了一批“森林城市”建设项目,形成了“市县联动,上下齐心,合力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明确目标任务,科学编制规划。温州市为科学有序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温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温州市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围绕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城市”主要评价指标,按照森林生态文明、森林生态建设、森林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着力构建以城区绿地系统为核心,城郊森林公园相呼应,城区与市域绿道系统为纽带,路网、水网、绿网一体化,地域文化与生态文明相融合的“森林温州”大格局,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提出全市域“环山面海、三江九廊、一心六组团”和中心城市“一心一环、七横九纵”的城市森林建设布局,规划实施城区绿化、“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建设、森林通道建设、重要江河森林景观带建设、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生物多样性和湿地保护、城郊森林公园建设、森林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碳汇工程共十大工程。
突出惠泽民生,全力建绿兴绿。“森林城市”创建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泽全体民众的民生工程。在创建工作中,温州市始终坚持民生优先的原则,突出抓好老百姓直接受益的绿化项目,让市民能够“人人进入森林,人人享受森林”,能够“推窗见绿,真切感受到家门口的绿色”。温州市区重点实施公园休闲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城区绿道等一批城区绿化工程。实施市区30条道路绿地的“乔木化”改造提升,完成46个小区绿地、21个街头绿地改造提升,实施立体绿化61处,推进“金角银边”绿化,清理、绿化城区“金角银边”655处。因地制宜打造滨水公园和小游园,提高绿化档次,打造一批具有温州特色、富有文化内涵的城市绿地景观工程,提升城市品位。在城郊,突出重点,推进“四边”绿化;在农村,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全力打造景色宜人、环境优美的城乡新面貌,实现城中有林、林中有城,城镇、村落与森林植被交相辉映的格局。截至2013年底,全市累计绿化造林46.8万亩。
大幅增加投入,强化资金保障。温州市委、市政府切实把绿化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工程、作为惠及子孙后代的民生工程来抓,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大幅度增加投入,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投入森林生态建设。据统计,“创森”3年来,全市各级财政已投入绿化建设资金近百亿元,其中仅城区绿化资金就达51.5亿元。开始实施“绿满温州”行动后的3个绿化年度(2010年冬至2013年春)年均财政投入的城市绿化资金,比行动的前一年度增加了5倍多。从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森林生态文明创建、森林碳汇及工作经费。
通过“两拆两绿”,做到“应绿尽绿”。温州人多地少,用于绿化的土地更是紧张。在新开发的项目中,温州市严格落实新建小区绿化率不低于30%的要求,确保绿化用地得到保障的基础上,积极通过开展“拆围透绿、拆违建绿”以及“违必拆、六必拆”、“三改一拆”、“塘河沿岸退河绿化路通”等一系列行动,充分挖掘绿化空间,尽可能地开发利用每一处空地,还绿于民,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仅温州市区就累计拆除城市违法建筑1914万平方米,这些违章建筑所占的“金角银边”地块通过复绿,有效增加了城市绿地面积。近3年来,在拆、改基础上,温州市还新建成白鹿洲公园、九山公园二期、汇昌河滨水绿地等城市公园。
发挥资源优势,打造特色亮点。全市按照“显山露水”的要求,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实施百大城郊森林公园计划和全国首个“中国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建设。温州市区按照“一心一环”的布局要求,建设温州生态园(绿心)和8个绕城森林公园、7个城市山体公园(绿环),结合东面海岸基干林带建设,实现“森林围城”。因地制宜建设滨水公园119个和亲水小游园300个,打造城市滨水绿色长廊,营造林水相依、人水和谐的美丽亲水活力城市,凸显水乡特色。建设连接贯通城市、乡村、旅游区、森林公园的绿道网络体系。目前“森林城市”建设区已经完成绿道建设691公里(包括交通绿道275公里、城市绿道246公里、森林绿道170公里)。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温州市始终把传播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增强生态意识作为“创森”的重要任务,制定了《温州市创建“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以多种途径,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与《温州日报》、温州电视台和温州之声电台等主流媒体开展合作,形成纸质、画面、空中“三位一体”的“创森”宣传模式。同时,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增加“创森”的社会影响力。温州市林业局分别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了以“森林城市,我心中的绿色家园”为主题的全市中小学生“创森”征文比赛活动,与市摄影家协会联合开展了“创森”主题摄影活动。结合每年常规的科普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了“3·21世界森林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及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丰富多彩的“创森”宣传活动。
坚持建管并重,加强保护管理。温州市建立完善了城市绿化管理制度,制定了《温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温州市中心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市区绿化养护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城市绿化管理水平。同时,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严格依法审批林地征占用,开展“绿盾护林”、“绿剑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扎实组建森林消防队伍。加强松材线虫病和各类城市森林病虫害的预警除治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温州湿地资源调查,编制完成《温州市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完成陆生野生动物和全市植物资源工作调查,组织编写《温州植物志》。启动规划建设温州植物园,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编写出版了《温州古树名木》一书,对每株古树名木进行拍照定位、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挂牌保护,明确管护主体,制定管理措施,使每一株古树名木都得到有效保护。
目前,全市上下积极开展“打造美丽浙南水乡”行动,按照“林网化—水网化”林水结合的城乡绿化理念,倾力打造林水相依、水清岸绿、鸟语花香、鱼跃草茂、水网纵横、小桥流水、田园村舍、自然和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的浙南水乡绿色美景。同时,继续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突出抓好全市绿化造林,提升绿化档次,注重多树种搭配、乔灌草搭配,乔木树种与落叶树种搭配,在绿化层次与色彩上做文章,打造山水滨海森林城市,营造良好的生态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