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忘悬壶心
2014-03-08闫海超
闫海超
莫忘悬壶心
闫海超
“悬壶济世,医者仁心”。正是因为肩上担着治病救人的担子,自古以来凡与医药相关的行当,不论是医疗机构,还是制药企业,人们对它所应承担社会责任的期望值,历来要比其他行业额外高出一些。
然而,期望往往并非都能随人所愿,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一种尴尬越来越屡见不鲜:由于超标排污,医院与药企很容易造成水、土壤的污染,严重的还会引发各种疾病。不“治人”反“致病”,何为“医者”?何为“仁心”?
制药企业同时也制造了污水
2011年6月,全国知名制药企业哈药集团被查出排污严重超标。有关数据显示,当时,哈药总厂相邻区域空气中硫化氢气体超标1150倍,氨气超标20倍;废水排污口氨氮为85.075,高出国家规定35极限值两倍多;排污口COD数值为1180毫克/升,高出国家规定120极限值近10倍,最终导致河水变成墨绿色。大量废渣不是不分地点进行简单焚烧,就是直接倾倒在河边......一时间,“百强企业”被媒体冠之为“排污总厂”。
其实在事件被大范围曝光之前,早在2005年、2007年、2009年和2010年,均爆出过哈药总厂刺鼻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的消息。哈药集团方面虽屡次称即将解决问题,但居民的投诉却一直未曾间断。
邢台市环保、卫生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情况。
萦绕在居民头上的“哈药怪味”一直不能解决的原因,相关方给出的答案却是:穷,治不起。
然而,就是这同一家企业,在广告投放上的大手笔至今都令市场印象深刻:在业内,以黄金时段广告投放为显著特色的“哈药模式”至今仍是医药营销的典型范例。一时间,哈药六厂的广告轰炸模式使其他企业竞相模仿,医疗保健品领域迅速刮起“哈药模式”。有数据显示,哈药股份在2010年的广告费用可谓惊人,竟达到了5.4亿元,而相比起来当年的环保投入则少的可怜,仅为1960万元。
企业以赢利为最终目的,本无可厚非,但作为一家大型医药企业,除了赚取利润之外,是否更应该主动为社会担负起一份应有的社会责任?或者,最起码也不应该为社会增加额外的负担。
哈药集团造成的环境污染可谓一个典型案例,在带来教训的同时,也让我们开始更加警惕医药行业带来的污染问题,更让我们开始思考,什么才是一个国家、一个企业长远发展的应有之为。
目前,我国医药企业已经超过5000家,可以生产的化学原料药也超过了1500种,化学药品制剂多达4000多个品种,总产量已经接近百万吨。仅根据2011年的有关数据统计,我国制药工业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7%,污水排放量却已经占到了2%。
通过分析制药工业废水的成分,可以看到其中的有机污染物种类多、浓度高,含盐量高,氨氮浓度高且具有一定生物抑制性等特征,相对于其他有机废水来说,处理难度更大。基于此,与其他污染大户们相比,医药行业产生的“三废”不仅量大,而且排放物成分复杂,污染危害也更加严重。
此外,出于对环境因素的考虑,近年来,欧洲企业纷纷将原料药生产基地向外转移,尤其是青霉素工业盐类等大宗原料药,中国药企积极主动地承接了这一产业转移。然而,原料药处于制药产业链的末端,附加值较低。再有,与其他药品类别相比,化学原料药产品不仅生产流程长、副产物多,而且废水中污染物的成分更为复杂,生物难降解物质多,治理起来不仅难度大且处理成本十分高昂。
目前来看,医药行业的污染治理虽难,但并未难到无法解决的程度,关键要看我们是否有决心,是否舍得下功夫、舍得真投入。在新的环保形势下,制药企业想要冲出污染困境,不但需要企业、政府部门、科研服务机构在各自的角色定位中付出努力,勇于担负责任,更需要各方合作,协同作战。
未来,加大制药行业结构调整力度将成为我们的必然选择:一方面,我们要严格行业准入,控制新增量;另一方面,我们应及时更新标准,通过倒逼机制,减少医药行业的污染物排放。
另外,作为药企,也应当积极主动的学会从源头控制污染,加大清洁生产力度。例如,采用先进的环保、节能技术,对中间产品、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强化末端治理,有效削减排污总量;或者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探索将原有的废水、废渣变废为宝,甚至变害为宝。
治病救人何以忽视医疗污水?
谈到治病救人的社会责任,如果说药企身上还带着商人的一份营利气息,无法做到十足的纯粹,那么,作为医疗机构,就应该是实打实的肩负起全部责任,而不应该由它再致人、致社会于惶恐不安之中。
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我们往往忽略了医疗污水这一环。
2014年,河北省邢台市的一项新规定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将医疗污水纳入医疗机构校验,并实行一票否决,医疗机构限期整改不达标将被注销执业许可证。”这是邢台市为确保医疗污水得到安全处置而采取的一项新措施。
新措施的实施意味着医疗污水达标排放被纳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内容,并作为一票否决的指标,凡不能提供污水检测合格报告的单位,环保部门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最终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将被注销。
这项措施何以会成为新闻?原因就是:长久以来人们对医疗污水的排放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人们并没有意识到医疗污水对环境的危害究竟有多大。
以地级市邢台为例,仅从数据上看,邢台市每天排放医疗污水约2000多吨,而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则要远远大于这个数字;再看废水中的COD浓度,前者的浓度值盘踞在百位数字,而后者动辄可能上千,所以不论是排水量还是污染物浓度值,医疗污水都不能与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相提并论。
数百与上千的比较,差距显而易见。这种差距不只在邢台,在全国范围内都是一种普遍现象。也正因如此,以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为主,适当兼顾医疗污水的环境监管模式在全国各地成为一种常态。
但是,窥一斑往往并不能知全豹。当我们将视野放大,便会发现一斑与全豹之间的惊人差异。
先以邢台为起点。邢台市卫生部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医疗机构6500多家,床位数1万多张。
将视野放大一些,我们来看河北省。2013年3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末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79688个,其中医院3210个,乡镇卫生院196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30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85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9.3万张,其中医院26.4万张,乡镇卫生院6.1万张。
邢台市环保、卫生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情况。
将视野再放大一些,我们来看全国。2013年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末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961830个,其中医院23005个,乡镇卫生院3712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3646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79644个,村卫生室663355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57万张,其中医院403万张,乡镇卫生院106万张。
无需多言,当这些不断叠加的数字一一呈现在你的眼前时,想必你会发出这样的疑问:还能以日排医疗污水2000多吨为衡量标准吗?还能以百位数字来计量污染物浓度值吗?显然,不能。
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遍布各地,但各地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的拥有率却不尽相同。据悉,北京、江苏等地的拥有率较高,而内蒙、陕西和西藏等地的拥有率却十分低。
不仅如此,即便拥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医疗机构,其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设备大多陈旧老化,技术工艺水平不高,消毒效果差,无专职人员管理,处理效果难以达到排放要求……“高污染,低治理”现象在不少地区的医疗机构内都普遍存在。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医疗机构是否已经违背了它设立的初衷?其本身又怎能担负得起肩上的这份重任?难道真的要“前门治病救人,后门排污害人”,戴上面具来伪善的过活?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现象,也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我国现行污水处理更多强调的是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医院,而对于数目众多,分布广泛的乡、镇卫生院,大多没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有些医疗机构甚至直接将污水排入明渠或河道。
医疗废水中除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虫卵等致病原体外,还含有化学药剂和放射性同位素,如果医疗污水不经过消毒、灭活等无害化处理,便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往往会造成水、土壤的污染,严重的还会引发各种疾病。
据邢台市环保、卫生部门分析,造成当前医疗污水处理率低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方面,医疗机构自身的环境意识淡薄,一些医疗机构在建设初期并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履行环保“三同时”要求,没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处理能力不足,不能达到医疗污水的排放标准。
另一方面,多年来,环保部门在针对水污染排放单位的环境管理上,将重点放在了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上,医疗污水并不属于重点监管范畴。在对医疗污水的日常监管中,往往仅针对较大规模的医疗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一些民营医疗机构缺乏有效管理。
此外,还有很重要的一方面,表现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污水的污染责任界定不够明确,缺乏有力的处罚措施,导致在医疗污水的实际监督管理中具体操作难度大,难以落到实处。例如,医疗污水的监督管理往往牵涉到环保、卫生和市政等有关部门,存在交叉管理以及相互间职责不清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