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危化品内河运输的央企环保属地化管理
2014-03-07戚雁俊黄春丽
戚雁俊,黄春丽
(1.同济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 200092;2.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 200233;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200540)
中央企业(简称央企)的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在属地绿色生态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时甚至起到一票否决的作用[1,2]。2013年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11·22”爆燃事故[3],以及2013年金山“1·10”水污染事件[4],不仅表明央企环保与属地生态存在既相互影响又难以割离的关联,也相继反映央企环境保护在属地化管理方面存在一些机制上的双向缺失和遗漏[5,6]。以中央在沪A企业参与属地危险化学品(简称危化品)内河运输码头调研为例,从“不损害属地生态环境”和“少被属地环境污染损害”的理念出发,参照危化品码头风险来源和危化品码头事故案例等,分析了危化品内河运输码头的环境风险,从中得出央企环保属地化管理的若干启示,进而针对央企环保的属地化管理,分别提出央企对策和政府建议。
1 危化品内河运输码头调研
2013年8月,根据属地政府环保部门的安排,笔者参与了危化品及重点企业码头等内河运输要素调研,并结合危化品码头事故案例,进行了相应的风险分析。
1.1 内河运输码头
1.1.1 内河码头现状
1.1.1.1 内河水道
区域内现有五级航道3条,通航里程为38.98 km,常年可通航300 t级船舶,这是上海内河航道“一环十射”的组成部分,以及上海内河集装箱运输干线航道;六级航道9条,通航里程为92.51 km,可以常年通航100 t级货运船舶。
1.1.1.2 内河码头
区域内现有固体散货码头和液体码头总数194个,码头年吞吐量约1.553×107t/a;仓储面积近1.33 km2,储罐容量达74 500m3;码头总长度达18.739 km,泊位总数321个;其中危化品码头7家(均为持证企业或码头),其年吞吐量1.754× 106t/a,储罐容量近70 500 m3,从业人员231名(见表1)。
1.1.2 危化品装卸重点企业
2013年上半年,区域内航务所共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19 525艘次,实际载运量为3.455×106t;其中化学危化品船舶进出港签证2 323艘次(船舶归属:本区危化品运输企业1家,外省市危化品运输企业21家),实际载运量近3.55×105t,其中使用6#公司码头和5#公司码头,占该时间段危化品码头总吞吐量的74%以上。
表1 区域内危化品码头所属企业概况
1.2 内河运输码头风险分析
1.2.1 危化品码头设施风险
1.2.1.1 危化品特性风险
危化品运输和装卸时,对人体的风险和危害主要来自潜在的爆炸性、燃烧性和毒性;对环境的风险和危害主要来自潜在的水资源污染和流域生态系统破坏。
1.2.1.2 码头设施风险
相当一部分危化品码头较为简陋,管线等设备老化严重,消防设备、防污设备、防静电设备等不完备,应急设施严重不足。擅自改变码头的原用途,经简单改建后进行危化品的装卸,有的资质证书申报审批无果的情况下,就将一些危化品在夜间装卸,其危害更大,隐患更多。
1.2.2 危化品码头事故案例
危化品本身就是危险源和污染源,在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7]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显然,危化品码头至少涉及其中的装卸、储存和运输3个环节,因而在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涉及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企业,包括相关内河水资源取用企业,应当对潜在危化品风险给予足够重视,以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危化品码头事故案例见表2:
表2 区域内危化品码头事故案例
1.2.3 危化品内河运输码头风险分析
1.2.3.1 码头设施与资质方面存在风险
码头超出核准的业务项目内作业的;擅自改建、扩建码头的行为,违反规定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等情况;码头液货输送管道、管件存在老化、破损等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现象;码头现场操作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的资质不合格,无证人员操作装卸作业。
1.2.3.2 危化品运输企业HSE管理
其风险来自于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应急保障措施和信息报送机制等。
(1)从业人员。诸如运输船舶不按要求配备船员或船员不适任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违反安全操作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等。
(2)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企业领导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岗位一岗多责,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欠缺;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形同虚设。
(3)应急保障措施。应急能力建设与危化品经营规模不匹配,包括: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完善;应急物资配备不到位;应急预案演练不及时和应急自救能力差等。
(4)信息报送机制。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现象时有发生;未报或迟报GPS监控结果,谎报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等情况也屡次发生。
2 属地化管理启示
针对危化品内河运输码头环境风险及其防范,央企环保属地化管理的启示包括:一是属地央企的管理导向及融入、参与和反馈等要素,二是属地政府管理导向及组织、沟通和协调等要素。同时,参照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全面推行本市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及转移联单属地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8],分别提出央企对策和政府建议。
2.1 央企对策
2.1.1 主动融入属地安全环境保障体系
2.1.1.1 融入信息互通和源头控制
支持危化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进行信息化建设,通过危化品产业链的信息共享、融合处理和在线监控,逐步实现企业运营自动化、技术电子化、管理现代化、服务专业化,从源头上提高危化品产业安全管理水平。
2.1.1.2 融入区域联动和资源共享
通过建立危化品物流安全和生态环境区域协调系统,形成区域联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合作共赢,为属地危化品运输健康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保障。
2.1.2 积极参与属地安全环境规章和应急预案编制
2.1.2.1 在基本理念方面
首先,中央企业可以及时且准确地了解、掌握和跟踪属地环境保护及其生态建设政策,以及各种污染的产生、控制和治理等机制;其次,对于央企自身的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特别是动态化应对周边区域潜在环境突发事件对企业的影响,有至关重要且积极的作用;再次,这也是央企主动融入属地公共安全和生态建设保障体系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
2.1.2.2 在具体运作方面
中央企业可以依托自身安全环保人才的优势,不失时机地参与属地安全环境规章和应急预案编制,诸如《属地区域河港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属地区域无证码头整治方案》,从而加快推进《属地区域内河航道港区管理规划》,为科学合理布局属地内河危化品航运,提供相应的技术和人才支撑。
2.1.3 重新修订本企业相关安全环境类应急预案
在主动融入属地安全环境保障体系和积极参与属地安全环境规章和应急预案编制的同时,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属地的安全环境规章和应急预案,因地制宜和有的放矢地重新修订央企的相关安全环境类应急预案,特别是增加和补充属地化内容。以本研究内容为例,从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系统出发,央企要新增内河水资源取用的安全环境应急预案,甚至可能包括设计应急备用取水口,以及铺设应急管线和增添应急设备等,确保此类属地安全环境事故发生时,央企能够快速、准确地应对,将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应急过程中产生的次生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2.2 政府建议
2.2.1 推进危化品现代物流标准化建设
以现代物流中自动识别技术和标准化为切入点,抓紧制定对本区域危化品产业和物流产业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标准、信息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优先制定对危化品物流安全和全程监控有重要影响的物流安全标准、环保标准、信息数据元与交换标准,提高涉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
支持危化品生产、物流和仓储等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进行信息化建设,通过危化品产业链的信息共享、融合处理和在线监控,逐步实现企业运营自动化、技术电子化、管理现代化、服务专业化,既规范危化品物流过程的接口信息,又实现产业链信息共享与互换,从源头上提高危化品产业安全环保管理水平。
2.2.2 健全安全和环境主动协调机制
根据上海市产业规划总体布局和危化品上下游产业链关系,以政府职能为主导,健全和完善危化品物流安全区域协调系统,形成区域联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合作共赢,为危化品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通过以化工上游生产产业为主体,上下游产业联动的运作机制,优化危化品各环节的企业布局,并通过技术、资本、信息和标准等手段,规范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和区域的公共安全和生态建设。
2.2.3 实施安全和生态沟通会商机制
首先,沟通会商机制至少有三层含义:一是沟通会商的主体是属地政府与属地央企,也包括属地其他企业;二是沟通会商的目的是达成新的共识和开展战略合作[9,10];三是沟通会商的内容是双方共同关注的事务,如及时准确了解、掌握和发布安全环保信息,全面客观总结分析潜在安全和生态隐患,有效应对安全环境事故灾害等内容。
其次,依据属地政府导向性原则实施的安全和生态沟通会商机制,不仅能够体现属地政府的主导性和主动性,而且可以推进央企环保与属地生态双向互动的制度化,弥补现行机制上的缺失和遗漏[5,6]。
3 结语
中央企业的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与属地区域的环境规划与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动态化和常态化了解、掌握和跟踪属地环境保护机制,以及各种污染的产生、控制和治理等,对于央企的安、稳、长、满、优,以及环保应急预案有着重要且积极的作用。央企环保属地化管理的启示,既包括主动融入属地安全环境保障体系,积极参与属地安全环境规章和应急预案编制,以及重新修订本企业相关安全环境类应急预案等央企对策,也涵盖推进危化品现代物流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和环境主动协调机制,以及实施安全和生态沟通会商机制等政府建议。
[1]李松.环保还需要“一票否决”[J].环境保护,2011(4):51.
[2]匿名.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J].中国环保产业,2012(1):9-19.
[3]郝帅.一些城市地下管线成安全管理灰色地带[N].中国青年报,2013-12-02(05).
[4]栾吟之,赵德亮.购销装运多道环节 没有一个持证操作[N].解放日报,2013-10-22(11).
[5]薛俭.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案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2,37(5):13-16.
[6]赵来军,张书海,陈誉承.苏浙沪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无缝化区域联控机制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0,20(4):142-147.
[7]胡永宁,马玉国,付林,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培训教程[M].2版.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
[8]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全面推行本市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及转移联单属地化管理工作的通知[EB/OL].(2012-05-04)[2014-01-27].http://www.sepb.gov.cn/fa/cms/shhj/shhj2103 /shhj2105/2012/05/73019.htm.
[9]曾婧婧,钟书华.国内府际科技治理研究综述[J].科技管理研究,2011(16):182-185.
[10]付成伟,李红宇.防汛会商决策支持系统实现方法[J].测绘科学,2004,29(3):30-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