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之路”带来“瓮安之变”
2014-03-07蒋映生
蒋映生
在贵州瓮安,有一组数据的变化引人关注:2007年至2013年,全县群众安全感由59.09%提升到98.84%,连续五年排名全省前四名;对政法公安机关满意度由67.57%提升到98.02%,连续三年名列全省第一。
这一组数据的变化,就像一张“晴雨表”,昭示了瓮安从大乱到大治、在浴火重生中砥砺奋进的历程。它的背后,是干部作风优良与否的客观反映。它成为一面警示之镜,挂在瓮安干部心中不敢忘记。
瓮安之变带来的警示和启迪
70多年前,红军长征途径瓮安期间,坚持走群众路线,唤醒了千万民众的革命热情,为红军在生死关头成功召开“猴场会议”、突破乌江北上遵义奠定了坚实基础,为遵义会议的胜利召开作出了重大贡献。
而70多年后,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瓮安的基层政权却经历了另一番严峻考验,因一名女中学生的意外死亡,引发了震惊中外的“6·28”群体性事件。事件的深层次原因,是当时瓮安干部队伍作风出现了严重问题,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群众对党政机关和干部缺乏基本的信任。
“6·28”事件的沉痛教训,让瓮安干部清醒地意识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极端重要性。事件妥善处置后,在中央和省、州的关心重视下,新一届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坚持转作风、优发展、惠民生、促和谐,还上了一笔笔民生“欠账”。瓮安近几年的发展变化,成绩令人惊讶,外地各界纷纷前来考察学习。也让瓮安干部深深地认识到: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政之所兴,在顺民意。
瓮安之路在执政为民中越走越实
近年来,瓮安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勿忘教训,民生至上,包容发展”的执政理念,从工作谋划到决策和实施,都做到依靠群众、为了群众,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建立起了一座干群“连心桥”。
县委、县政府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好服务群众工作,规划建设群众工作中心,建全完善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每年预算安排1200多万元,设立信访调处及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专项资金,妥善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为了让群众过上更好的生活,先后投入近45亿元,用于加大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民生投入。抓好小城镇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将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村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对失地较多农民探索门面安置和社保安置等办法解决长远生计,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就近照顾家庭。建立干部联乡驻村结穷亲制度,确保每名困难群众有干部联系走访,得到关爱。
重视回应社会群众关切,每年公开征集落实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对群众反对强烈的工程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实施。下发6万多张“党风政风监督卡”,疏通群众举报渠道,推动阳光执政,建设“清廉瓮安”。
从2007年到2013年,全县县内生产总值增长了3.2倍,财政总收入增长了6.3倍,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了2.4倍和2.5倍,人均存款增长4.9倍。全县预计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83.73%。
瓮安之镜的鞭策力量
瓮安的发展是一块有着正反两面的镜子。镜子的正面是从大乱到大治的“瓮安经验”,镜子的反面是教训: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下,群众立场都不能动摇,群众路线都不能丢掉。
“瓮安之路”带来“瓮安之变”,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各级领导的赞许,受到新闻媒体的持续关注和报道。这条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科学发展之路,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走下去。瓮安县委将组织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围绕瓮安“创建全省经济强县、推进改县建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近期目标和创建“一个中心、三个基地”的远期目标,发扬“敢于争第一,勇于创一流”的瓮安时代精神,努力做到“思想观念最新、发展环境最优、干部作风最实、工作效率最高、发展成果最好”的要求,力同心,奋力攻坚,力争到2016年全县实现率先小康。
(作者为贵州省黔南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瓮安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