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红富士苹果早采现象的思考
2014-03-06刘志坚
刘志坚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264006
对红富士苹果早采现象的思考
刘志坚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264006
1 红富士苹果早采现象
1.1 早采的红富士套袋果多不合格9月中旬采收的红富士苹果,因第二个膨大期刚开始,虽然具漂亮的粉红色,却不是红富士的本来面貌。国庆节前市场上的富士苹果主要是以红将军为代表的早生富士套袋果和早采的富士套袋果(把晚熟的红富士和中晚熟品种一起采收了)。苹果的品质核心是好吃,好看,耐贮藏。若将优质苹果定为100分,好吃应占60分,好看占25分,耐贮藏占15分。红富士的国家标准是含糖量达到14%以上(日本是16%)。而早采的富士系苹果,糖度只有12%左右。
到目前为止,全国很多消费者不知道优质红富士苹果的国家标准,也没有体验含糖量14%以上充分成熟红富士苹果的甘甜、芳香。
1.2 早采的红富士苹果大都为抢市场红富士苹果早采1个月左右,可有效地减少营养消耗,增加树体的贮藏营养,减轻苹果大小年;减少1个月的生产成本;还能卖高价,早收益;早 采果有一个后熟期,通过贮藏,果实的糖度、风味有所提高,还可降解果实中的农残。由于早采果较耐贮藏,又可减少晚采果贮藏期黑﹙红﹚点引起严重的损失,从商品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讲,是一件好事。在9月下旬,经销商就开始抢购,并大量入库。早采之风一直延续了十几年,这对中部和西北的苹果主产区有一定影响。
然而,长期早采势必影响品牌苹果的声誉。但是,由于晚采可能加重贮藏期的生理病害和不良气候条件的伤害,往往给果农造成损失,使大多数技术人员和果农不敢涉险。各级领导、专家学者也深知此理,没有将富士苹果早采的问题提到议事议程上。在宣传力度、市场运作、政策引导上缺乏得力措施,缺乏全民共识。
1.3 早采违背了生产优质果品的标准红富士苹果的国家标准,是农业部联合多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综合生产、市场等诸多因素形成的。应是富士苹果生产销售渠道自觉遵守和执行的“戒律”。以市场需求为由,通过早采,追求既得利益,误导生产者、消费者,致使富士苹果生产偏离航向,违背了科学规律和生产优质果品的宗旨。
2 市场与品质需兼顾
2.1 缺少中晚熟品种,是导致苹果早采的原因之一1996~2008年,金帅、红星、乔纳金等中熟品种相继退出市场,以有限的早生富士、昂林、王林等品种进入市场。但我国苹果消费的“两节”市场很大,少量中晚熟品种很难满足需求。从而引起了连续多年的早采风潮。2012年以来,以红将军为代表的早生富士系列品种(系)逐渐增多。从总体上看,早、中、晚熟的比例在1∶3∶6左右较适宜。所以调整苹果品种结构,适当发展“两节”前成熟的中晚熟优质品种,将是解决富士早采的长久之计。品种的超前性、特色性、多用性和多样化,乃是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客观要求。对生态条件最适晚熟品种栽培的烟台市和次适区,适当发展一些中晚熟特色品种是必要的。而集约化栽培,生产无公害优质高标准红富士苹果才是发展方向。
2.2 口感好是消费者的终极追求据我国有关部门对北京苹果市场的调查情况看:最好吃的富士苹果来自新疆,虽然不好看,但糖度最高,价格最高,供不应求;其次是甘肃、陕西苹果。由于阳光充足,昼夜温差大,苹果甜度高,色泽好,在南北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山西、河南中原区,节气早,积温高,绝对高温时间长,病虫害较重,以套塑膜袋果为主,果实有早熟、贮藏性较差的问题。但近几年也要求果实全红,一般10月下旬采收;河北、辽宁属富士苹果发展的北纬临界区,温差大,冬来早,基本上没有早采现象,苹果品质、风味都较好。近几年,烟台的招远市、蓬莱市等地红富士苹果的采收期主流在霜降后。招远市前孙家白占霞现代苹果示范园和蓬莱“红孩儿”示范园的红富士苹果,都是在11月5~10日采收。此时采收的苹果全红、浓红,黄肉蜜心,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超过15%;国家有关部门在高海拔山区生产的苹果,在树上生长期为190~200 d,品质度综合指标达95%左右。而早采果的品质度不到50%;5年前,北京市区中日友好果园的宫奇富士苹果,按个卖,采用精装礼品盒,85 mm以上的果售价为8~10元/个。这些示范基地生产的精品果,综合品质不亚于日本的优质红富士。
2.3 加速果园生产体制改革,满足市场对好吃苹果的需求全国80%以上的苹果园由个体果农承包。而大冷库、大客商收购的苹果,90%以上是个体户生产的。他们应用的传统农药,很难保证全部符合绿色苹果的生产标准。果农的生产管理水平高低差别很大。
改革开放以来,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果树生产新老典型,和已经初具规模的合作社团组织、大中型样板示范园区,正在崛起。若能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各部门的协作功能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完善产、供、销、科技服务体系化目标;充分发挥全国各地苹果的生态、品种、科技和质量优势,红富士苹果必将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国内外市场,再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