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制度,你知道吗?
2014-03-06吴晶晶余晓洁
吴晶晶+余晓洁
院士制度起源于欧洲。20世纪初,“科学”“科学家”“科学院”等科学新名词开始出现在中国报刊上。1928年国民政府成立中央研究院,1946年决定建立院士制度,1948年第一批院士产生,共81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科学院酝酿建立学部制。1954年,中国科学院开始筹备建立物理学数学化学部、生物学地学部、技术科学部和哲学社会科学部,其中自然科学方面共推选出172名科学家为学部委员。1955年6月,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大会在京召开,正式宣布成立学部。1993年10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称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1993年,在王大珩、师昌绪等学部委员的倡议下,成立了中国工程院。自1997年起,中国科学院与中国工程院同步进行每两年一次的院士增选工作。1998年7月1日起,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实行“资深院士”制度,年满80周岁的两院院士将被授予“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或“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称号。
此外,两院还实行外籍院士制度。截至目前,中国科学院院士总人数为750名,中国工程院院士总人数为807名。
中科院规定每次增选院士名额不超过60名,被推荐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院士增选分为院士和归口初选部门推荐、学部评审及选举等阶段,不受理本人申请。资深院士不参加对候选人的推荐、评审和选举。
根据中国工程院增选工作实施办法,2013年增选名额不超过60名。被提名候选人的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70周岁。超过70周岁的被提名人,须经其专业所属学部至少6位院士提名。值得关注的是,工程院自2013年开始,实行院士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候选人本人只能接受院士、单位、全国性学会中的一种渠道进行提名。
欧美国家也定期评选院士。如英国皇家学会是英国最权威的学术机构,成员主要分为皇家会员、英籍会员和外籍会员三类。每年约有700多名候选人参选,必须由现有会员推荐。每年最多选出52名成员,最多包含10名外籍会员和1名荣誉会员。会员没有任何经济上的特别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