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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学生党员发展的规范与创新

2014-03-05胡全仑

教书育人·高教论坛 2014年2期
关键词:预备党员积极分子入党

在大学生中积极发展中共党员,是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高等学校的中心任务是人才培养,把高素质的青年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学生是我们党、国家和企业各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主要来源。大学生是高素质的青年群体,无疑应成为我们党发展的主要对象群体。因此,大学生党员发展是高校党的建设、保持我们党的生机和活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工作。

大学生党员发展又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有效措施和重要抓手。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与人才培养工作在目标、内容和过程上都具有高度的一致性[1]。培养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人才,是使中华民族立于不败之林的客观需要,这正是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2],大学生几乎都是共青团员,贯穿于大学生党员发展全过程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已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面和有效方式。

大学生党员发展对于党的建设、对于人才培养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高等学校的各级党组织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这项事关党的前途和国家的未来的工作,中组部等部门对此提出明确意见[3],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高度重视,还必须在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上下工夫,求是创新。

一大学生党员发展规范的客观性

党员发展既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又是一项细致的工作。发展大学生入党,要积极慎重、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党员发展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在《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有一系列“规定”,高等学校在学生党员发展的实践中还总结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形成了特有的“规范”。这些“规定”和“规范”,成为党员发展质量的保证,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有效开展的保证。

大学生党员发展的规范性是《党章》和《细则》的要求,必须规范运作。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细则》根据《党章》的规定,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审议和培训、接收预备党员程序和审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转正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江苏省委组织部和教育工委先后印发系列文件———《江苏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的意见》———都强调规范程序。这些规定构成了党员发展“过程规范”的主体和操作规范的框架。

大学生党员发展的规范性是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的客观要求。首先,大学生在校生活的阶段性———一是学期的限制、二是学制的限制,导致大学生党员发展的周期性和紧迫性。高校党组织必须制订“日程规范”使发展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各个环节顺利按时完成,在大学生毕业前,向社会输送一批优秀的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第二,大学生群体的活跃性,要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高校党组织必须根据青年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加强对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并把教育和培养的过程与大学生志愿者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形成积极分子培养和预备党员教育的“操作规范”。第三,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可比性,强化了大学生党员发展的严肃性。大学生群体朝夕相处,对于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同学之间相互充分了解。高校党支部、“联系人”在遴选发展对象时必须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对大学生德智体发展的“可比”情况进行认真地分析,保证把优秀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否则的话,把不够优秀的学生吸收入党组织,将是对党不负责任,而且有损党的形象;不仅对未被吸收入党的优秀分子是一个打击,而且对于广大积极分子来说,对他们的已经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将化为泡影。因此,高校党组织对学生发展对象应制订切实可行的遴选规范。

二大学生党员发展的工作规范

大学生党员发展的工作规范既包含《党章》和《细则》规定的党员发展的程序和操作过程的有关规定,又包括高校在实践中,针对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制定的具体规定。高等学校建立和不断完善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党员发展的工作规范,使党员发展工作强调科学性,具有可操作性,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

大学生党员发展强调规范性,目的是保证积极分子的培养和预备党员的教育的有效性,是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偏离“教育”和“质量”这个目标的任何规范将毫无意义,只能是形式主义。“工作规范”在不同的高校,不同的时期可能有所不同,但应注意工作规范的相对稳定性。

大学生党员发展的工作规范可分为过程规范、操作规范和日程规范。

“过程规范”是对党员发展的过程的完备的规定,强调党员发展的程序。《细则》已明确规定了主体内容。当然,高校还可以根据大学生的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或强化工作要求。如《细则》要求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而许多高校则进行了两次考察,加强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再如针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几乎都是团员的实际,把团组织“推优”(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列为团员学生党员发展的必经程序,并强化了“推优”的规范操作。

“操作规范”指党员发展的各个环节应该进行的具体做法。操作规范在《细则》中给出了框架。有的环节,如“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较为详细;有的环节,则是原则性的。高校党组织应丰富每一个环节的规范,如淮海工学院的“确定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的“双票票决制”,党员发展与党员转正的“公示制”,学生党员发展的“推优制”等。再如对于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包括安排党课、分配社会工作、进行社会实践和参加党内生活以及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等都应有一系列规定。

操作规范,有的是“把关”性的,如“双票票决制”、“推优制”、“公示制”和“政治审查制”等。有的则是“教育”性的,如积极分子的培养制度———还可分为更具体的操作规范:培养联系人制度、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制度、校系两级培训制度、“压担子”制度、参与党内生活制度、社会实践与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制度等等。“教育”性的规范,其目的是强化积极分子培养,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变靠积极分子的自然成熟为靠培养成熟,即变被动的“选拔”为主动的“培养”。“把关”性的“规范”也具有教育意义,有的操作规范“把关”和“教育”并重,如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制度等。endprint

“操作规范”与“过程规范”有紧密的联系,前者强调环节的有效性,后者强调过程的完整性。比如政治审查是“过程规范”中列入的必经程序,但如果没有具体的政治审查的“操作规范”,往往将是流于形式地提供一个函调材料,而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理想信念和政治表现等方面缺乏必要的深入考察。再如“推优制”,在过程规范中,强调团员大学生作为发展对象,推优是必备程序,而“推优”的具体规定,即具体做法的一份文件,就是一个操作规范,按规定认真操作,将保证推优的有效和准确。

“日程规范”这一概念的提出,旨在强调日程安排。学生党员发展的日程安排应该与学期、与教学过程的日程安排协调,保证党员发展的各个环节顺利进行。由于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表现的重要指标,因此对于积极分子的考察,甚至联系人与其谈话都应在确定的时间。由于学生党员发展的数量大,应定期、批量审议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比如“日程规范”要求:每年9月份,培养人应根据积极分子上学年的学习情况和评优评奖情况,及时谈话,分析原因,给予指导和鼓励;再比如某月某日应提交发展计划、某月某日上报发展对象审查材料、某月某日应开展“推优”工作等。

三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创新

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讲究规范,使党员发展工作做实做好,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同时有效地开展了对广大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然而,党员发展的过程决不是一条“生产流水线”,机械运作。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也要注意创新。

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创新,是高等学校实施“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大学生党员发展的过程既是高校党组织纳新的过程,又是对广大共青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是人才培养的过程。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面临艰巨的任务。切实做好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必须分析新形势,面对新问题,提出新举措,采取新方法,一句话进行新思维,讲究工作创新。

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创新既要注意制度创新,在保持工作规范的相对稳定性的同时,研究工作规范的科学性,适时丰富工作规范;更要注重党员发展工作具体环节的内容创新和方法创新。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创新应主要围绕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过程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过程。

思想教育工作讲究创新至关重要。特别应注意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寓教育与文化活动之中,把德育与智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预备党员培养教育内容的全面性给党员发展工作的创新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

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创新,不是无原则的创新。要在严格执行《党章》和《细则》规定的前提下创新。简化工作程序不是创新;甚至,刻意把工作环节复杂化也并不一定是创新。例如,《关于深入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的意见》提出的“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中的预备党员转正“一答辩制度”[4],就是典型的工作创新。但是,为了创新,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也增加发展对象答辩程序,就可能是画蛇添足或无原则的创新:且不论少则十几名、多则几十名发展对象都要答辩,支部会要开几时;如果还有答辩的必要的话,那么前期培养和考察的工作、推优工作、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征求和政治审查是如何进行的呢?培养联系人和支委会做了什么?

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创新是在认真执行工作规范基础上的创新,工作程序的严肃性,保证工作过程的科学性,工作内容的创新旨在提高工作成效。规范与创新必须有机统一。

参考文献

[1]胡全仑.论大学生党建工作与人才培养工作的统一性[J].教书育人,2012(1):74.

[2]中发[2004]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3]中办发[2005]14号:中共中央中组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4]苏组发[2012]4号:关于深入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的意见.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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