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生存:网络围观生态的考察与反思*
2014-03-04王君君
王 君 君
(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6)
经济学将“一段时间内市场上投放的货币量过多以及热钱过多,造成投资/经济过热,市场泡沫过多,经济风险加大”[1]的现象称之为“流动性过剩”(excess liquidity)”,观察当下中国的网络舆论话语场,无论是与日俱增的网民规模及其由此引发的线上“匿名狂欢潮”,或是此起彼伏的由网民自发组织的线下“集体行动”,都为我们刻画了一幅“舆论流动性过热”的生动图景。众声喧哗的网络舆论场,“广场政治式”的参与方式,线下“结构性矛盾”与线上“结构性紧张”间的渗透与流动,无疑增加了政府网络治理的风险与难度。安德鲁·查德威克认为:“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的经常性张力会持续引发政治对立。现存政治结构与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社会运动之间的联动关系正在形成,就像电子民主与借助互联网力量的底层动员的发展,在使得公民参与的传统形式充满活力”[2]。
一、网络围观生态:围观负溢出效应泛滥
生态是生物在具体的生成环境中围绕物质能量的交换、获取而形成的系统。网络社会作为一种虚拟生态,其本质是信息的生产与再生产。网络围观生态是网众(netizen)在网络技术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双重影响下,在技术控制、法律与道德伦理的三重规约下,围绕信息的生产、传播、扩散、消解、反馈、再生产,形成的自我演化的自组织系统。与其他实体生态系统一样,网络围观生态系统内部围绕信息物质流与能量流的生产、转换,保持着与外部环境的相互联系,同时通过系统的自我协同与演化机制,反馈于外部环境,影响外部秩序与运行规则。
当下中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社会利益再分配的关节点上。传统偏离价值轨道的分配机制,造就了经济高速崛起与贫富差距扩大的尴尬二元格局。社会分层断裂,社会流动阻滞,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马太效应”突显。尽管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正分享着“改革开放的胜利果实”:经济条件的改善,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文化需要的满足等等,但依然难掩与日俱增的生活成本、不断增强的工作强度、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炫富”与“炫穷”的社会心理落差所带来的社会焦虑。经济、文化繁荣的表象无法提升公众的幸福指数与满意度指数。反而,因近年来曝光率颇高的权力腐败、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城乡二元差距扩大等社会问题,在底层群众中引发了强烈的“社会相对剥夺感”共鸣。严重失衡的社会心态,日益焦虑的社会情绪,不断升级的社会矛盾,扭曲的社会价值准则使“仇富”与“仇官”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资源动员理论认为,在复杂变化的社会结构中,挫折、怨恨等是常量,特别是处于转型期的社会,经济与社会的变革,技术的更新破坏了原有的社会关系秩序,不同社会群体因此出现利益冲突,并导致价值分化。这些都可能引发一些社会群体的不满和挫折感,甚至造成大规模的集体行动。网络自媒体平台的问世,传播更多地“以个人的关系网络”为渠道[3],特别是其开放性与包容性的特征,为公众的虚拟“集体行动”提供了技术支撑。网络犹如“上帝为网众打开的一扇窗”,使网众看到一丝曙光与希望。强烈的表达意愿通过“线上-线下”的联动机制为网络围观生态制造海量的信息流与能量流,不断为围观生态衍生新的围观活力。
正如任何一枚硬币都存在两个面,网络围观也是一把双刃剑。自媒体平台的诞生,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注入新的技术活力,公民舆论话语权冲破政府垄断的制度“藩篱”,增强社会与国家的博弈能力,为政府政治体制改革提供新的发展思路。但是,网络舆论的“流动性过剩”及其“衍生品”——“网络围观负溢出效应”不容小觑。
(一)网络民粹主义的短视效应
近年来由各地PX项目所引致的线下集体“散步”事件此起彼伏。从厦门到大连、什邡、启东、镇海再到茂名,公众对PX项目“谈虎色变”,所到之处皆成为“全民公敌”。尽管公众对“邻避”一词稍显陌生,但是公众的“邻避”情结却是不约而同。全国范围内,但凡提及PX项目,势必会引起当地群众歇斯底里的反抗。从最初PX项目的高调登场,到最后抗议声中的紧急叫停,无一不造成当地社会生活的大混乱。表面看来,所有针对PX项目的“散步”事件无不是公民理性维权、合理博弈的印证。事实证明,部分地区的PX项目纯粹是利益冲突的牺牲品。比如,调查显示,在镇海炼化一体化项目引发的事件中,环境问题只是一个导火索,关键问题是村民希望借助项目实施获取更多的物质利益[4]。根据斯梅尔塞的加值理论,“结构性失衡”是由于“结构性诱因”引致的。当社会情绪淤积到一定程度,如果遭遇“概化概念(generalized belief)引发,就很容易失控,产生社会运动”[5]。由此观之,镇海“散步”行为完全是由于局部结构性失衡而导致的集体行动。而网络在这场声势浩大的“散步运动”中所吹响的社会动员的“号角”无疑成为私利“绑架”公利的工具傀儡。斯梅尔塞认为社会动员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要在一个具有普遍不满情绪的社会中生产出来一种“一般性认识(general idea)”,这种认识为社会公众理解他们不满产生的原因提供了一种被广泛接受的解释,并就此形成一种新的社会共识以及新的社会规范[6]。网络围观显然成为制造这一“一般性认识”的“助推器”。镇海炼化一体化项目通过网络围观得到持续高频率、高密度的舆论关注,PX项目作为公众谈之色变的“敏感”问题,透过网络“放大镜”持续曝光于舆论视野中,不断强化公众认知,最大限度整合社会情感资本,争取社会支持,进而透过情感与理智的“共识呼吁”促成社会“集体行动”。
这场针对PX项目的社会运动所造成的显性损失是:政府、企业的前期项目投入的流失,政府管理的失序,社会秩序的混乱。但最重要的隐性损失是:当地的经济效益下降、就业岗位减少、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完善等等。局部村民的群体性利益最终由当地居民的共同利益买单,网络民粹主义的短视效应“绑架”区域经济的长远效益,这无疑是由民粹引发的“公地悲剧”。
(二)以“正义”之名出现的网络暴力
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大师约翰·密尔在讨论“多数暴政”时指出:“当社会本身是暴君时,就是说,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个别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7]“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的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7]将这里的“社会”浓缩为当今的网络社会时,依然可以深切感受到密尔这位自由主义大师穿越时空的价值精髓与无穷智慧。诚然,当网络围观成为非理性的价值批判与道德审判的“纽伦堡审判庭”时,一场由围观暴力引发的网络“血雨腥风”在所难免。
“铜须门”事件掀起了公众对网络暴力的反思序幕。事件主人公之一网名“铜须”的网友,因为涉及违背社会道德与伦理问题,遭到众多网友的炮轰,由此引发“人肉搜索”,网友将其个人隐私公之于众,对其本人及家人造成严重的生活困扰。而另一网友在网络上谎称自己身患绝症,昔日供养多年的女友却离他而去,他恳求网友帮助他找到前女友见他最后一面。一时间,其前女友成为道德法庭的审判对象,各种批判、各种吐槽接踵而至。紧接着一场“寻找前女友”的网络接力拉开序幕。众多“热心”网友通过人肉搜索,将其个人信息在公共平台上公布。最终,该女子惨遭前男友杀害。甚至在最具有“自由、自主、自治”精神的社交媒体上,也不时发生针对女性的性别暴力事件[8],足见网络暴力之泛滥。在诸如此类事件中,众多“热心”网友沦为凶手的帮凶。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一书中对这一群体特点做出了精辟总结:群体永远漫游在无意识的领地,会随时听命于一切暗示,表现出对理性的影响无动于衷的生物所特有的激情,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极端轻信外再无别的可能[9]59。
(三)“广场政治”式的情绪型围观困境
歌德说过,群众是令人起敬的打仗能手,但是可怜得很,他们不善于判断[10]。当下中国的治理模式似乎就接近这样的怪圈:无人闹——风平浪静——有人闹——息事宁人。“网闹”似乎成为部分利益群众肆意绑架“公意”的“不二法门”,并且此招“屡试不爽”,似有愈闹愈大之势。网络集体狂欢闹剧在哈耶克口中的“自发扩展秩序”尚未充盈的权力真空地带频频上演,使原本无序状态的网络秩序处于更混沌的状态。美国心理学家保罗·斯洛维克曾提出风险认知的“涟漪效应(ripple effects)”,该理论假设认为,如果在一个平静的湖上投下一块石头,我们会看到环形水波一层一层地由中心扩散开来;如果投入湖中的石头质量足够大,其形成的水波就会非常深,波及范围也会相当广,这就是所谓公共风险事件的涟漪效应[11]。诚然,当今中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由于制度供给与社会需求脱节所产生的公众“相对剥夺感”,使公众对政府和社会缺乏信任感与安全感。特殊群体利益与公共利益、国家发展与社会需求间的结构性紧张,使得这股“结构性张力”由来已久,社会情绪总是在某一社会话题的煽动下“一触即发”。正如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所言,群众不善于推理却善于行动,人作为行为群体中的一员,其机体心理与他们的个人心理有着本质的差别,成员的判断极容易受到感情、名望、权威等左右[9]134-146。而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问题上显然有些力不从心,似乎总是有被牵着牛鼻子走的尴尬,即便是立足于公共长远利益,也会由于公信力遭遇“塔西佗”陷阱而无法救赎。政府决策、政府执行似乎陷入一种“受制于人”的僵局。如何摆脱这种非理性的民意束缚,让公权力运行迈入正常的轨道,是政府在网络亚秩序状态下面临的巨大考验。倘若政府无法跳出被私利绑架的“公意”怪圈,那么政府治理将永远处于一种被操纵状态,治理失序将成为常态。
二、网络公共领域围观秩序的建构:理性网络围观之反思
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说到底就是公共舆论领域,它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抗衡[12]2。这种与公权力的“直接抗衡”的博弈能力,需要公众具备独立的批判精神与审慎的参与态度。在理性的话语交锋中,就某一问题达成共识。“如果没有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的相互交流,即便舆论有公共潜力,也不会发展成为一种公共舆论。”[12]247网络某种意义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话语平台,但因为“内在机制的缺陷、外在环境的弊端,都给批判性空间的成长带来消极影响”[13],同样难以产生理性的公共舆论。不同意识形态、不同思想火花都可以在这个虚拟的公共领域中广泛传播交流,使草根力量通过虚拟世界走向现实,并通过线上线下的集体行动,将公民参与理念贯彻得淋漓尽致,从而使“虚拟的微观技术产生了对权力的真实征服”[14]。如同技术本身不存在价值倾向性一样,网络围观平台本身也不存在是非对错。但倘若借围观平台而偏离围观之正常轨道,甚至围观失控而引发一场网络暴动。网络围观披着“公意”的外衣,绑架“民意”,使草根舆论力量沦为某一群体谋取私利的“傀儡”。那么,这样的网络围观是否还是在表达网众的围观初衷?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否就意味着无原则、无理性的网络暴力,又抑或是私利驱逐公利的话语工具?网络围观究竟应走向何方,是值得我们共同深思的问题。
(一)网络围观之思想底线:消极自由精神的重塑
“网络产生伊始,理想主义者乐观地预计,‘蚂蚁有了麦克风’以后,由精英操纵政治的历史似乎可以终结了。‘电子乌托邦’的时代就要来临了。”[15]在民主政治的时代背景下,言论自由成为国家民主、善治的标签,也是公民积极要求维护自身权益的话语武器。在古代封建统治下,底层民众的政治呼声湮没在君主的统一诏令之下。托夫勒曾言:“没有任何社会能够容忍完全自由的信息流通。保守某些秘密对社会生存来说非常重要。有时社会真会面临明显而立即的危险,而绝对的信息自由则像允许纵火犯继续在烈火中浇油。绝对意见表达的自由和世界上其他的绝对一样,不可能存在。”[16]民意信访看似“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
网络的出现使一直处于半堵塞状态的民意言路出现一丝曙光。因尼斯认为:不同媒介对控制有着不同的潜力,不能广泛传播的,或者需要特殊编码技术的媒介很可能会被上流阶层所利用,他们有时间和来源获得这些媒介。相反,如果一种媒介很容易被普通人接触到,它就会被民主化[17]。网络的开放性、去中心化、草根化的特性,特别是web2.0时代的自媒体技术,为重构公民的话语网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从某种意义而言,网络有利于将传统神秘莫测的公权力打造为“金鱼缸式政治”,自由表达的舆论氛围避免米歇尔斯笔下的“寡头统治”。一时间,网络舆论场呈现一派空前繁荣的景象。各个领域的草根参与在网络虚拟空间势如破竹。在近几年的网络问政、网络反腐、网络监督等方面,网络力量不可小觑。然而,网络的“副作用”也随之而来。“自由的表达并没有给我们创造理性协商的公共领域,现实网络世界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却是暴力式谩骂、嬉皮士式的嘲讽、小丑式的狂欢,不免给我们带来几分沮丧,‘电子乌托邦’的美妙途径被颇具吊诡色彩的‘电子糟托邦’梦魇取代。”[15]网络言论不但“经常远远偏离话题发起者的意图,向着他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18];更有甚者,各种打着言论自由的幌子,在网络上肆意地传播网络谣言,继而引发社会领域的混乱。埃森·戴森指出,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可以释放出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但它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19]。比如,日本地震之后,网上流传着关于核辐射造成的海水污染言论,随后各地出现抢盐、抢水风波。网络话语暴力更是不绝于耳,各种网络“口水战”你方唱罢我登场,在各大BBS、社区论坛、微博、QQ空间等网络公共领域吵得不可开交。不仅造成公共资源的严重浪费,更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言论自由的底线究竟在哪里?是不是不负责任的网络造谣也是言论自由,也应该受到保护?是不是纯粹自顾自发泄,而不顾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是言论自由的重要内容?
自由主义的一代宗师伊赛亚·伯林认为,自由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积极自由是人们有权利去要求什么、做什么,而消极自由是指个人免于受到他人的无理由伤害。由此观之,网络围观所引发的对言论自由的思考也是同理。公民有权利去表达自己的意见、观点、想法,但这样的表达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用一种审慎的态度约束自己的言行,合理、合法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同时,不能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更不能将追求个人自由表达权演化为一场随心所欲的“个人主义秀”。适用于网络上,则“网络赋予的自由并非绝对自由,言论自由需用之有度,用之得当”[20]。托克维尔曾言:“个人主义会使公德的源泉干涸,最后沦为利己主义。”[21]贝尔更是毫不客气地批评道:“个人主义的精神气质,其好的一面是维护个人自由,其坏的一面则是要逃避群体社会规定的个人应负的社会责任和个人为社会应做出的牺牲。”[22]每个公民都有正当表达权,并且免于受到外在的无理由干涉。倘若公民不能理性地使用这一权利,甚至逾越这一权利的道德底线而强行“绑架”他人意志,那么虚拟社区将沦陷于一场无限循环的“口水战”之中,而根本无益于解决问题。论战者除了因话语交锋中某一时刻占了上风而享受到片刻的胜利快感,剩下的唯有“唇枪舌剑”后的虚无与落寞。因此,为避免这种毫无意义的“无解”模式,网络言论除了需要公民保持独立人格,并具备一定的批判精神之外,更需要遵守理性对话的“公约”。网络平台存在的意义是通过博弈解决结构性矛盾与社会冲突,这也是网络参与的宗旨所在,而不是制造混乱与冲突,将矛盾升级,更不是非理性的网络混战、人身攻击,这些都不是理性网络围观的要求。
(二)网络围观的伦理底线:理智审慎的围观
“群体极化”一词最早由詹姆斯·斯托纳于1961年根据观察群体讨论过程的特殊现象而提出。真正将这一概念深化发展是凯恩斯·桑斯坦,他在《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一书中正式提出了“群体极化”概念,他说:“群体极化的定义极其简单: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23]勒庞从行为学角度探讨个体人与群体人的区别时表达了相似的观点:独立存在的个体人是理性、文明而有教养的,但是随着群体密度逐渐变大,群体的认知和行为方式渐渐趋同,这就是心智归一法则[9]。“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9]49而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勒庞认为:这主要是从众心理、传染现象和易受暗示等因素造成的[9]49-50。
在“药家鑫案”中,嫌疑人药家鑫因为被害人倒地后记录其车牌号码,担心日后被其敲诈而将其残忍杀害。一时间,出于对死者的同情,更是对凶手的愤怒,网络舆论铺天盖地,纷纷要求严惩药家鑫。而在“夏俊峰案”中,公众舆论却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舆论一边倒地倾向于凶手夏俊峰。纵观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无论是“人治”色彩颇重的封建时代抑或是政治文明的现代社会,杀人凶手毫无争议地是整个社会共同憎恨、批判的对象,而在此案中,公众对夏俊峰的“偏爱”显然有悖于常理。转型时期的社会结构,特别容易让具有相同利益需求的人们结成利益联盟。相似的生活经历、共同的社会命运容易激发这一群体的“利益共鸣”。日益激化的社会矛盾终于在小贩——城管这一特殊的社会关系中找到突破口。小贩是弱势群体的典型代表:简陋的工作条件、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卑微的社会地位、微薄的收入,让社会对这一群体给予更多包容与关爱。沿街摆摊或许会妨碍当地公众的正常生活,但却能得到社会公众的理解甚至纵容。从城市执法者的立场而言,依法取缔占道、非法经营是城管作为公权力执行者的职责所在。城市化的推进加快了城中村改造的建设步伐,小贩——城管这一组颇为复杂的社会关系组合在网络的“聚光灯”下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中。社会公众显然是弱势群体的忠实“粉丝”,“夏俊峰案”仿佛是社会舆论“极化势能”的一次释放。一边倒的公共舆论行为,更是出于对底层弱势群体的同情与声援。著名作家郑渊洁在微博上的公开号召与“力挺”使“夏俊峰之妻”的微博账号一下多了几万名粉丝。可见,关键时候,舆论精英的支持,更有助于将这一波“群体极化”浪潮推向高潮。但是,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抛开理性与理智。
戈夫曼认为,社会角色是处于一定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权利和职责[24]。格利夫特别指出社会角色只能形成或存在于人们的交往之中,没有交往就无所谓角色[25]。根据社会角色理论可知,“城管”这个符号是个体在与政府机构的互动交往过程中产生的。“城管”这个标签是法律赋予这一群体的合法性地位。从工具理性的角度解读,“城管”这一特殊群体撇除这一标签本身,并不应该成为众矢之的,或者说不应该将这一群体列入公共生活的黑名单。一方面,城管本身作为社会普通公民的一员,或许其本身对小贩这一群体充满同情与理解。但作为组织一员,工作职责本身又不得不使其成为这一制度的代言人,在基层一线维护社会基本生活秩序。不同的社会角色间的冲突张力,感性与理性之间的艰难抉择,城管自身也面临诸多压力。有新闻曾报道某城管为避免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受到其他同学的歧视与排挤,叮嘱孩子在爸爸的职业一栏不要填城管。知名网络凯迪社区转帖爆料,深圳市宝安区百名城管集体罢工,上街游行维权。可见,每一社会群体在不同的社会领域都扮演着迥异的社会角色。如同钱锺书先生笔下的“围城”,一“墙”之隔成为“体制内”与“体制外”沟通与对话难以逾越的“鸿沟”。城管群体本身背负了太多的职责、使命与无可奈何。然而,更有甚者认为城管被杀是件“大快人心”之事。夏俊峰不是伸张正义的“梁山英雄”,亦不是除恶扬善的“武林豪杰”,在民主法治的今天,他的行为及其应承担的后果自有法律依法决断。而围观者如此不负责任的言论与拍手称快式的看客心态,丧失了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与伦理精神。即使隔着电脑屏幕的“缺场”交往,依旧清晰地感受到围观者的自私、冷漠与无情。城管个体与城管群体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城管个体是这个群体的基础“细胞”,个体素质不能与群体精神面貌等同。倘若由于对某些粗暴执法的城管个体的愤怒而迁怒于整个城管群体,显然有失公允,更是对生命的亵渎与不尊重。因此,当前的网络围观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无聊的、看客式的起哄心态,而缺乏一种理性、审慎的围观精神。“围观改变中国”的前提是培养理性、独立、客观的公民精神,而不是在群体的“极化势能”下,受话语流瀑的推动而滋生的盲目的从众行为或者是无序、冷漠、癫狂的看客心态。
(三)网络围观的价值底线:公共利益的誓死捍卫
弗朗西斯·福山开创性地使用了“否决政治(vetocracy)”来形容美国政坛的大尴尬格局:在否决政治中,选举出来的政客们都被有意识的大众情绪和有组织的特殊利益深深俘获。以至于在议会投票前,符合长远公共利益的政策建议就已经在政党内部酝酿时夭折,所有通过的议案都过于短视,缺乏实质以至于毫无意义,因此一切都是维持现状,无所作为[26]47。曼瑟·奥尔森在《国家的兴衰》一书中提到,在民主社会中,集团利益是如何一次又一次拖垮国家,因为它不可避免地制造了长期赤字。并且,为庇护“寻租”的卡特尔而耗尽了经济体的活力[27]。正如前文提到的全国范围内只要有PX项目上马,必遭当地群众的坚决反对,而当地政府迫于群众舆论压力只能被迫终止,这样的连锁反应在全国不同地方都在上演。PX项目本身是什么?它究竟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何种影响?PX项目是否经过权威考察验证其可行性?政府决策是否透明?专家论证是否可靠?公众抗议是否理性?这些都应该是公众与政府共同需要反思的问题,而不是当地政府GDP政绩观下的“拍脑袋决定”,以及随后当地居民PX项目恐惧症引发的誓死抵抗。
西班牙前首相费利佩·冈萨雷斯认为,公众没有政党或工会那么有组织性,但他们对于现实的变化总有应对,他们以碎片化的更加松散的方式运作。政治领导必须引导政治转变。公众在多重不同的诉求中可能随时改变主意。现在最大的问题是,面对更自发、更活跃和更多变的公众,政治领袖如何完成中长期计划[26]75。
网络让“高贵的业余者”获得话语权,我们称之为“狐狸大众”。他们在网络世界中众声喧哗,在意见领袖的带领下,形成“话语流瀑”,并通过“群体极化”的发酵作用,最终促成集体行动,形成与政府机构最直接的利益博弈。民主政治的发挥,鼓励多元声音的共同参与,但是一味躲在民主符号的外衣之下,以牺牲公共利益或社会长远利益为代价,就陷入民主的教条主义。甚至为反对而反对,为抵制而抵制地以所谓“民意”绑架社会公意,在虚拟世界制造一个又一个“纽伦堡审判庭”,浪费社会公共资源,更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幌子”实则是在损害公众的长远利益。这种狭隘的个人主义和未经调和的“公意”将最终摧毁民主本身。
因此,围观者的立场面临着“高贵业余者”的角色转型。民主协商是公民通过公平、自由、平等的方式参与公共事务。像推特和脸谱这类媒体形式,对于简单的意见集聚是有好处的,并能解决这些问题,但想把事态带入一个理性协商和解决问题的进程,就会导致思路纷杂,难以一致,微博也同样面临着众声喧哗而无所适从的困境。可见,倘若缺乏一种折中、调和的协商机制,公民的呼声就如同一盘散沙而无法形成积聚的力量,更无法促进集体智慧而影响公共决策。如果决策缺少协商机制,就缺少了评估和妥协的进程,仅仅提高直接参与度与信息透明度的社交网络,只能制造“愚蠢的暴民”。当下,在网络社会的运行中,公民更需要一种协商精神和审慎态度,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发挥“高贵业余者”的能力专长。搜集信息、分组讨论、模型分析、实际验证、集体行动,如此才能促成对“大多数人有利的结果”。
三、结 语
网络围观如果仅仅局限于围观本身,那么便失去了围观意义。围观的目的是形成公意促进公共决策制定与社会问题的解决。为了围观而围观的围观教条主义,或因无聊、打发时间的纯看客心态,只会将网络围观推向毁灭。由一名“高贵的业余者”转变为“聪明的围观者”的社会角色转型才是引导当下网络围观走出困局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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