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刚性兑付”不可持续
2014-03-03葛丰
葛丰
连年高歌猛进的中国信托业骤然风波不断,包括山西、吉林等地相继爆发信托产品兑付危机。
这些尚处可控状态的个案发生本属市场经济常态。相比之下,真正令人惊诧的反倒应该是信托业看似光鲜的另一面——在中国这样一个金融生态远远称不上完善的经济体中,连年超常规发展,短短数年间总资产就已高达近11万亿元,成为中国第二大金融部门,竟然迟至最近,才终于暴露违约风险,并稍稍触动投资者“高收益、零风险”的幻觉。
在较大范围与较长时期内,金融产品的高收益与低风险基本不可能同时实现(更不用说零风险了)。支撑信托产品投资者迷信这一幻觉,并且进而支撑起信托业超常规发展的基础,实则是类似皇帝新衣般的所谓“刚性兑付”,也就是说,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兜底处理。
这种奇怪的“刚性兑付”显然不可持续。信托公司与信托产品投资者所托庇的,无非是习惯性思维中政府忌惮系统性风险,或者出于“维稳”等非经济性考量,“必然”会像以往数次救助身陷困境的金融机构那样,挺身充当最后风险承担者。
基于金融业态与中国国情双重特殊性,上述“要挟”未必纯属一厢情愿。事实上,就在近期某些信托产品告急之际,关于政府当否救市的讨论随即泛起,甚至有可能,某些行政力量已经按捺不住,悄然介入危机处理并且实质性提供“托底”资助。
但是政府担保与救助终究不利于中国经济和金融根本性的稳定与发展,其短期、局部政策效应反而将诱发的长期、全局负面效应,比如:
倘就效率维度来看,政府救助导致整个金融生态不仅缺失优胜劣汰进化机制,甚至纵容逆向选择,而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进而又会因资金配置失当,最终拖累整体经济效率提升。
另就公平维度来看,政府救助的实质是强制全体纳税人为少数人的冒险逐利失败“买单”。政府救助的本意,是避免引发系统性风险,从而保护无辜者免受波及,但问题是,这种对于系统性风险的忌惮往往过于敏感,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举措也未必是有效的,更不是唯一的。抛开实用主义考量,现代政府之于现代经济的首要职责,应该是为市场经济运行提供一个交易成本尽可能低的制度环境,介入微观领域并不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因此,它在根本上就是不公平的。虚浮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刚性兑付”,其不可持续性,也迟早会由市场自发形成的惩罚机制予以证明。